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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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民事官司之所以难

                              就跟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很多事情上,没有明晰的对错或者益损的界线,所以才会看到,调解机制频繁的出现在民事官司中。

                              说句心里话,以中国人在国内的这种德行,换了去外国,压根活不下去的,,,太苛求了,还不是一般的苛求,而且这种苛求还都是对上不对下的。一有点事就上纲上线,似乎事事都要闹场革命才行。

                              所以,见过哪个国人出了国门入了外籍后还是这副万事苛求动辄革命的德行的么 ?

                              都是惯出来的毛病。

                    • 家园 操作起来很麻烦

                      其次,挚言河友说的好:“性格偏激的人在人群当中一直是按一定比例存在的,这应该是一个生活常识吧,避免矛盾激化,在成熟的成年人当中也应该是生存默认规则吧”。王法官如果意识到这一点,在判决时尽量追求实质上的公平,避免矛盾激化,她或许能逃过这一劫。

                      几个问题:

                      1)在本案中,王法官有没有可能提前知道党某是性格偏激的人?

                      2) 以后判案,是否必须倾向于性格偏激的人有利?

                      3) 如果第二点的答案为“是”,这会鼓励所有打官司都会表现为性格偏激,咋办?

                      所以实际操作中,司法系统根本不可能考虑什么性格偏激问题,法官只能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案。

                      在真实的世界里面,判案的结果一定是会激化矛盾的,你可见过那位输了官司的开开心心,敲锣打鼓,开香槟庆祝的?

                      • 家园 你回我两次贴了

                        不回你有点不礼貌。

                        但是你跟月之回忆河友大战三百回合的壮举我还记忆犹新。

                        对你我更愿意高挂免战牌。如何?

                        • 家园 没问题没问题

                          主要是因为老审身体不好,我不敢刺激他,又少了个对手,我难免有时会手痒。

                          说起来,月之回忆老兄已经很久没冒泡了。。。。

                      • 家园 法院审判的一个作用是让双方可以下台,从而缓和矛盾

                        就民事官司而言,有时候诉讼双方的诉求都有一定合法性/合理性,灰色地带比较宽。这种情况下,通过法院的审理,通过大家认可的司法程序,按照一个大家必须接受的规则——法律,进行利益划分,让双方即使不满,也能认可。虽然不至于输了还敲锣打鼓,但不至于舞刀弄枪。所以,司法审判的目的或者作用主要不是激化矛盾,而是缓和矛盾。当然,这需要建立起司法的信用,需要合情合理的法律与公正的审理。做到这些,虽然仍然无法避免极端的各别人,但数量会很少,更不会杀人者反而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

                        可惜,现实的司法信用被很多人质疑。

                  • 家园 【商榷】

                    法是什么?立法为了什么?执法的基础是什么?

                    法有阶级性么?

                    针对法律条文,我坦然自认是法盲。

                    以我普通人的理解,法是规范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刚性规则,立法是为了一定经济基础条件下的社会秩序稳定运行,是最低标准,也就是兜底的,法律之上还有公序良俗,也就是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法律终究是人制定的,法官也终究是活人,也许将来会有AI法官。

                    执法的基础应该是公正,也就是《让子弹飞》中的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谁是人民?法律面对的只能是个人、法人或其集体。这是我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的基本理解,如果不认同这点的,那自然是大明白,那就是你对。

                    王佳佳执法过程是合法的,做人是失败的,留下老幼孤单以对。

                    • 家园 为什么“王佳佳执法过程是合法的,做人是失败的”,因为被杀?

                      那怎么才算是“做人是成功的” ?对于一个法官,首先要追求的是“做人成功”而不是“司法公正” ? 你是认真的么 ?

                      中国的传统观念里面,就两种:罪无可恕,情有可原;情有可原,罪无可恕。

                      前者灵活点,后者刻板些。

                      你们想要的是哪种 ?

                      你们想要的这种能不能适用于所有所有所有的人 ?

                      现在一堆人为法官的死而叫好。我给你们脑补过的场景:如果仅仅是党志军和司机对峙法堂,和保险公司无关。在司机对于党志军的诉求有异议的前提下,那你们的逻辑,这个时候,谁是法官应该偏向一些的“人民” ?

                      假设法官满足了党志军的诉求后,司机怒杀了法官,是会迎来一片叫好声呢还是对于法官死的惋惜声 ?你觉得会是哪一个 ?

                      关于这个案件的这些帖子中,能让这些人肆意发声的缘故是因为一方是保险公司罢了。把保险公司换成另外的个体的人民与党志军对峙法堂,口口声声说是“为人民发声”的人的逻辑还能成立么 ?我前面的帖子脑补了那么多的例子,这些人的逻辑能破开么 ?

                      那这些人口中的法律算什么 ? 随心所欲看人下菜闹着玩的么 ?

                      记住了,一旦司法秩序混乱能随心所欲,最遭殃的其实就是你们口中的“人民”。

                    • 家园 说一大堆,就是不敢回答一个问题

                      换成你是这个法官,你会怎么判才符合你心中的所谓公正?

                      • 家园 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刻意把公正和保护弱势混为一谈,有点颜革那味道

                        法律和法院的任务是维护公正,保护弱势群体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任务。

                        回到这个案件上,就法律本身而言,明显法官王佳佳的确做到了公正了,我认为这没有什么可质疑的。不能因为被告人党志军是弱势群体,就屈法错判,这会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更深层次的破坏。

                        但的确可以探讨社会救助体系能为党志军这样的人做些什么,比如扩大低保的覆盖范围,提高低保的额度,相信这几年成立社会工作部,加强基层街道办的职能,也是有这方面的考虑。

                        再探讨一点,这次案件本身在国内社会属于极少数个例,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更多的原因出于党志军本人的极端。然而总有人揪住少数社会弱势群体的特例不放,不断放大,歪曲,扩散,试图以此为机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这种手段看起来是不是很熟悉?是不是有点颜色革命那味道了???

                        通宝推:寄意寒星,
                      • 家园 【商榷】

                        我们在讨论个案么?个案有意义么?

                        我想大家是关心我们的法制生态的合理健康发展吧?我们现在的法制生态有偏差么,有还是没有啊?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谁在讨论?

                        法棍法条是法官的自诩么?《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什么东东?

                        法官需要了解底层的生存艰难么?

                        无过错或无过失方的利益是否应尽量维护?

                        以上这些我求索不到我满意的答案,我只是思索过,我不配当法官,赶不上王法官。

                        • 家园 一堆问号下还是顾左右而言他

                          这个楼讨论的就是个案,才由此引出其他的讨论。你现在开始说谈个案没意义了?

                          对普通网民来讲,通过案例来探讨更宽泛的法律原则才是最直接最简单的,如果连事实清楚、案情明确的个案都没有谈的意义,试问连基本的法律条文都不清楚、法理更不懂的人,泛泛而谈这样空对空的喊口号,岂不是更没有意义。

                          • 家园 【商榷】感谢提醒 ,自知无资格,下了

                            作为一个09年下河的老潜友,在西西河受益良多。自知水平不够,不敢多言。也是现在有闲了,又此贴触及内心敏感,遂谨慎多言。

                            自知不熟法条法理,大人们在议论法律,何敢多言。原以为自己尚存点滴良知,冒昧了。

                            区区数千元而已,不够大人们一顿饭钱,就枉取法官性命,何止偏激,乃草菅人命也,不对,好像是权贵对屁民才能这样用,贱民不够级啊。

                            法官还有自由裁量权?太高大上了,没学过啊,受教了,下河就是涨知识。原以为9000就是最公正的,不多不少,正合适,什么18000,12000的,那是法律,法律,懂么?

                            你穷,你老,对方可能更穷更老,都像你一样偏激,王法镇压的就是你。

                            可有一点困惑,我爸告诉我,建国时把地主老财都镇压了,把田都分了,不会再收回去吧?

                            我是老革命军人后代呀,受国家优待,生活一天天变好啊,身在其中啊,这样的国家也有一点点不足,那一定是我错了。

                            多有冒昧,退了。

                            通宝推:唐家山,
                  • 家园 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他们是回答不了的

                    就如之前我多次问过那些做义愤填膺状的,既然他们认为女法官判的不公平,那么换成他们去判决,他们会如何判,他们根本无法回答。

              • 家园 你这话有个有趣的推论

                这种偏激,常人是无法理解的。以常人的心态试图去解释找理由,是白费功夫。

                如果党某就是这种偏激的人,我们整栋楼的讨论,是不是白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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