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闲聊 我支持逮捕反战母亲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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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闲聊 我支持逮捕反战母亲

    新华声 2005年9月27日

    闲聊,有些大是大非问题,还就得表个态。比如最近美国政府抓捕了反战母亲,这个问题,我就是坚决支持地!

    据云:

    『凤凰卫视9月27日消息 据新华社华盛顿电,有“反战母亲”之称的美国著名反战人士辛迪·希恩26日在白宫外的宾夕法尼亚大道参加反战游行示威时被警方逮捕。

    据此间媒体报道,当时这位来自加里福尼亚州的48岁家庭主妇正和其他反战游行示威者坐在白宫外面的一条人行道边上休息。此前,他们刚刚沿着横贯华盛顿的宾夕法尼亚大道举行示威。值勤警察以法律规定示威者不得在中途停止逗留为由,向他们发出3次警告,随后实施了逮捕行动。希恩是第一个被抓走的,她被警察拉起来押上了警车。此时,其他抗议者在一旁高喊“全世界都在注视着!”』

    这里还是要把自己的观点亮一下:

    1。我坚决反对美国对伊拉克发动的这场战争。

    2。同时出于对美国利益和对中国利益的考虑,我坚决支持美国政府决不从伊拉克撤军。类似笔者写的《我坚决支持英国政府不从伊拉克撤军》。

    3。笔者坚决支持美国政府抓捕希恩。理由详述如下:

    虽然笔者支持这个抓捕,但是所涉的法律还是要说说清楚地。

    笔者在加拿大参加过游行。游行必然要占道,游行者往往通过占道阻塞交通,增加给对方的压力。

    为此法律规定游行队伍(oicket line)不得妨碍交通。但是又得允许picket line走道。所以一般规定在交通路道,picket line 不能停滞不动。就是你得走。但是picket line可以在原地排着队转圈呀,于是就必须把所在的位置预先报上去,然后警察就到场,维持交通秩序。picket line与过往车辆轮流占道。

    这就是游行占道的规则。所以法律针对的就是游行占道阻塞交通。

    9月26日游行通过宾夕法尼亚大道必然是得到允许的,坐在行人道上不会构成妨碍车辆通行。从本质上讲,希恩没有妨碍交通,不应该是执法的对象。

    但是法律规定游行队伍不能在游行中停止不动,因此,按条文希恩犯法。警察按律执法,呵呵,是利用法律条文和游戏规则打击反战份子。

    笔者历来推崇法制社会。布什政府利用法律规则,就像打篮球利用篮球规则打球一样,制服对手,可敬可佩。这个案例应该作为民主社会的范例,今后加以推广。

    所以,闲聊,坚决支持逮捕反战母亲!

    • 家园 俺支持逮捕反战奶奶!

      最近的新闻看了没有?原因是什么俺不管,俺觉得奶奶们在警察局呆着比较安全些,至少没有交通方面的危险。

    • 家园 有谁还记得上海的汤烨么?有人支持逮捕他么?

      上海的小汤,名字我记得叫汤烨吧,就是设计了一个游行的路线,发了一封EMAIL出去以后被广泛流传的哪位,不知道现在放出来了没有啊?

      有没有国内法的专家分析分析,逮捕小汤符合法律规范不?他的这种行为算得上非法组织游行么?

      • 家园 应该算非法组织游行。

        他应该申请合法游行,再发通知。通知也不能发给所有人。没有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对公众发布游行路线等等,你觉得呢?

        • 家园 你要是知道那个关于游行的法规出台的原因就不会这么说了

          那个关于申请游行的法规可是在16年前的某件事情后紧急通过的,你认为这样背景下出炉的法规会允许私人游行么?

        • 家园 关键在“组织”两字,我认为汤的做法还算不上组织

          第一,游行是自发,至于什么人最早做出的建议已经不可考了。是有了游行的消息以后汤再制作的路线图,而不是汤制作了路线图以后再去“号召”或者“组织”游行。

          第二,汤做的应该算是个游行路线建议,他好像是MAIL发给了一些朋友,然后朋友们转发转发就流传开了了。这个对公众“发布”的说法我觉得不是很确切。他这个建议理论上是没有约束力的,当时参加游行的人听不听是自由的。

          第三,汤的做法有点我打个不恰当的例子,比如说一伙人决定到某家馆子去吃饭了,结果某人听说了,写了份建议,就是到时候应该怎么吃,吃什么,另外么还提到了吃完了不要咂盘子,打服务员等等。我觉得汤就象这个某人似的。

          第四,当然了,如果游行当天汤在队伍里面领头带队,作为LEADER人物出头,那么应该这个“组织”也还算是扣得上去,不过当时我看关于逮捕他的文字报导里面没提,讲的逮捕原因就是他写的路线图的事。

          这个事情么我个人觉得还是不该抓,抓抓打咂抢分子么就可以了,汤么让单位纪委谈谈话,严肃教育教育就是,逮捕还是重了,中国的逮捕比起起美国的逮捕来要严重了。不知道现在放出来没有,按道理风头早过了,也该出来了。不会真的因为撞在枪口上,给判个几年吧。

    • 家园 法律规定游行队伍不能在游行中“停止不动”

      没看过法律原文,瞎说两句。

      反战母亲如果买个电动轮椅坐上面,在白宫广场上晃来晃去,“我没有停止不动啊”。

    • 家园 Sheehan不是因妨碍宾夕法尼亚大道交通被捕的

      她们坐的那块地方是不许停留的,原因一是妨碍其他行人,二是直接面对白宫,有安全隐患。她们如果一直保持移动中,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实际上有观点认为她们是有意违反条例被捕以造成更大影响的。

      需要指出的是,Sheehan的“被捕”并没有那么严重。不是联邦重罪(felony),而只是不良行为(misdemeanor),一般罚款了事。就这个特定的案子而言,政府顾及舆论,反而更会从轻。她们只需要留下纪录就算完事。这些“细节”新华社的报道自然是不会提的。

    • 家园 同意。事儿归事儿,感情归感情
    • 家园 呵呵,这叫做给人“穿小鞋”

      那个反战母亲真是因为妨碍交通被抓的吗?

      真正原因如何,大家都很清楚。不过“民主”加“自由”的美国怎么也出这种给人“穿小鞋”的事呢?

      和老兄一样,乐见此事发生在美国。呵呵。

      • 家园 美国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至少我记得当年一个德克萨斯独立分子就被以非法拥有枪支的罪名逮捕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 家园 也说两句

      反战的这帮朋友们现在应该是有人指点的,被抓不应该是个低级错误。花生屯特区刚通过个新规定,要先警告然后再抓。从个人的角度说,到CS这个程度,被抓那么一下不是个问题。但象你我这种,要有这么个记录,将来到哪儿都得解释,比较麻烦。看了反战的几个演讲,都和巴勒斯坦有关,下面的也都跟着鼓噪,觉得有趣。要说起来也对,一个以色列,一个石油,从九一一开始,根子都在这儿。

    • 家园 我星期六和星期天就在华盛顿

      星期六,根本无法在立面呆着,全是人和警察!

      星期天,好多了,还在反战母亲的那个大摊子看了看,哪一个华盛顿纪念碑的草坪改成了阿林顿国家公墓了,那些个美军的靴子插着小旗子!

      反战母亲有他们的立场,想起的电影:Save Private Ryan。但是当一个国家进入战争时,又能怎么样呢?也想起了中国的对越南的战争。

      我有意见的是,这些母亲被政治所利用!

      • 家园 花兄此话怎讲?

        老兄说:

        我有意见的是,这些母亲被政治所利用!

        不知道老兄对此的具体意见是什么?能不能进一步展开?有不被政治利用的反战运动么?再说,反战本身就是政治运动。这些母亲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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