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张天师的兴起与没落(夕阳篇) -- dreamfl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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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张天师的兴起与没落(夕阳篇)10

        

        第一戒:身不得贪狠恣性,骄奢淫逸;

        第二戒:心不得有恶想恶念;

        第三戒:口不言妄言善恶;

        第四戒:手不得杀害众生;

        第五戒:目不得视非道非法非义;

        第六戒:耳不得听八音五乐之淫声以及祸乱亡国妖伪之乐;

        第七戒:鼻不得贪香恶臭;

        第八戒:足不得蹈非义,践非法,不涉恶;

        第九戒:不得放情任意强兴神器;

        ……

        ——张道陵 《昇玄内教经》

        

         作为光荣而神圣的正一派嗣教天师,张元吉先生几乎把当年张道陵祖师立下的教规,挨个违犯了个遍。明成化五年四月,刑部尚书陆瑜把百官会审的结论上奏明宪宗朱见深,请求将正一派天师张元吉凌迟处死。同时,希望从此以后,停止龙虎山张家的世袭制度,革除张家“真人”的封号。

         宪宗皇帝考虑良久,最后的旨意竟然是:不许!他命令,从张家族人中另外选一个贤良之士,取代张元吉的位置;其它一切均全部依照旧制。不过,必须严格尊照洪武皇帝的说法,不准在私下妄称天师,以及用天师的名义印制符箓,否则严惩不贷。

         至于那位闯下大祸的张元吉先生,皇帝下令,免其一死。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打屁股一百下。然后,远远地充军肃州。——但过了不久,便保外就医,放归故里。当然,身份不再是天师了,而是贬为庶人。

        

         所有儒家大臣的失望之情,统统溢于言表。这根本就是不像话么!古代随便哪个人犯了罪,都是“脊杖三百,刺配远恶军州”。张元吉先生足足干掉了四十多个人,却只是轻轻打了一百个屁股。这有什么用处?反倒让他趁机找到了借口,说屁股被打坏了,引起了并发症若干,请求朝廷保外就医云云。

         ——昏君啊,昏君!朝野上下都在议论,明朝的大臣们表面上很听话,其实多半不把皇帝看在眼里。就像这次对张元吉先生的处理办法一样,谁叫你当皇帝做事不地道,一次次让大伙儿看扁了呢?这种情况越到后来,越发变得严重。到了明朝中后期,官员们都乐意送上门去让皇帝打屁股,打完之后,为了公然对皇帝表示轻蔑,大家都到挨打的人家里表示慰问。皇帝看到这种情况,居然干瞪眼没有办法!

        

         其实皇帝自己也是有苦说不出,你以为皇帝那么好当的么?这个工作的涉及面相当的复杂,不像当个秀才或举人,只要单纯地想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就可以了。宗教事务,就是皇帝众多伤脑筋的事情中的一大桩。天下老百姓不识字的占大多数,如果一古脑儿把太上老君、吕洞宾、关圣帝君的塑像给拉下来,那你又让老百姓去拜谁呢?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句话虽然历来有不同的解释,但在家天下的帝王们眼里,最可恶的,不外乎那些狡猾的“刁民”了。幸好,中国历来的各种宗教,一般都是很听话的。忠孝仁义的思想,基本上都被写进教条里。包括道教在内,都曾经帮忙朝廷制造出大批安守本分的良民。消灭了张天师,等于摧垮了道教的半边天。这样的做法,儒家的读书人们会笑得很开心,和尚们也会笑得合不拢嘴,但皇帝老儿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正因为如此,张元吉先生侥幸地捡了一条命回来。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道声“侥幸”,开始了自己的流放之旅。

         看过《水浒传》的读者们都清楚,古代的流放,基本上是丢半条命苦事儿。忘记了林教头的可怕经历了吗?披枷带锁不说,一路上还得受那些没良心官差们的百般刁难。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吧,事情还没有完。武松到了孟州,差点被打一百杀威棒;宋江到了江州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就算像戴宗这样的好人,也会指着他骂道,“你这黑矮杀才,依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银子来与我?”

         相比之下,张元吉先生的这一趟流放,简直就是一次五星级的超豪华配套旅游。和他一起上路的,有一大堆门生弟子,个个玄衣佩剑,面色冷峻。吓得官差们手脚酥软,哪里还敢把水火棍稍微举起一下?

         到了肃州后,那些管营、差拨哥哥们要打杀威棒?当然可以!张元吉先生轻松地说,朝廷的制度嘛!——不过,打的时候请千万提高精确度,打仔细一点。要知道,俺们张天师,个个出门都有十个八个雷神随身伺候着。您哥几个打俺的屁股不要紧,要是不小心误打中了雷公的屁股,俺可不负责任哟!

        

         最后,就连道教本身的历史,也略带几分炫耀地写道,张元吉先生这一趟流放,是“辞归出游,历登名岳,探仙人旧隐之迹,去六载方还。”六年后的某一天,可能是早年放浪生活的副作用吧?张元吉先生早早地离开人世,享年三十七岁。《汉天师世家》记载,他是“端坐而化,举之如空衣矣”。

         也就是说,就算在人间混成这个德性,张元吉先生最终还是到上边去了。如果他被判决到下边去的话,估计棺材会重得十个人都抬不动吧?我们不知道天宫中的张道陵先生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只能往好处想:也许张道陵先生让他上去,是为了要亲自教训这个不孝子孙吧??

         总之,朝中有人好做官,天上有人好做天师。截至张元吉先生,张家在天上至少已经有45个人了,其他闲散人员还没有计算在内。其规模早就可以开设一个张氏会馆了。

        

         张元吉一生的所作所为,从表面上看,对龙虎山老张家根本就是豪无影响。代替他成为天师的第四十七代天师张元庆先生,娶了成国公朱儀的千金当老婆,成为了尊贵的皇族女婿。成化十一年,他被赐蟒衣玉带,诰封正一嗣教保和养素继祖守道大真人,主领道教事。

         这一点把儒家读书人们气得发疯。无怪乎后来那位余继登先生,曾经恨得咬牙切齿地说:“当时不能执论绝其根源,致令其徒奉行,至今自若,深可惜也。”

    • 家园 【原创】张天师的兴起与没落(夕阳篇)9

      关于张元吉先生,道教自家的史书是这样记载的:“自幼明敏绝人,凡祖秘儒书一览辄了,喜为诗词,然所发皆非尘世语,读者莫不奇之。”朝廷对他相当的重视,成化年间,被封为“正一嗣教体玄崇默悟法通其问道弘化辅德佑圣妙应大真人”,掌天下道教事,赐蟒衣玉帶,以及“冠履剑器圭珮”之类小看不得的小玩意儿,“宠赍独盛,朝野荣之”。

         不过,细看张元吉先生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两点蹊跷之处,一是他的寿命相当短,只活了37岁,和前代天师相比,只略高于张继先天师。二是他似乎非常喜欢旅行,“辞归出游,历登名岳,探仙人旧隐之迹,去六载方还”。

         我们周围的每一个朋友,如果有钱有时间,常常都喜欢出门旅行一趟。但一出门就是六年,未免时间太长了一点。显得张元吉先生多少有些不负责任,你倒是出门潇洒去了,“掌天下道教事”的工作留给谁去负责?

        

         如果仅仅从道教的历史来看,张元吉先生是个相当不错的人物:聪明,好学,喜爱文学创作;有个高尚的业余爱好——旅行,喜欢历史,常常接触大自然……而正因为这些优秀品质,他深得各级领导赏识,朋友邻居们都以他为荣。

        

         但在《明史.方伎列传》中,张元吉先生却是另一付嘴脸。首先,他是个贪得无厌的人。景泰五年,他入朝请求朝廷给他420张道童的度牒,朝廷允许了;本来自己已经是“真人”了,他嫌太小,向朝廷要求加封为“大真人”,朝廷又允许了;天顺七年,张元吉先生再次上书,请求朝廷给他350张道童的度牒。朝廷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只给了他150张;宪宗即位后,他又上书要求加封他的母亲,从“太元君”改为“太夫人”。朝廷这一次没有客气,一口便回绝了。

        这位天师的脸皮相当的厚,一次次地伸手要钱要物,可以说是把道士化缘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

        

         如果仅仅是这样倒还罢了,但张元吉先生的恶劣品行还远远不止于此。正史记载,他“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

         ——这哪里还像个道教天师的样子?简直比南霸天还要凶狠!

        

         张元吉先生不愧是个聪明人,做事情很有创意,在家中居然建成了一个私人监狱。张道陵在天宫听说这件事,想必也会气得发疯的。明朝人余继登在《曲故纪闻》中记载,张元吉先生杀人的手段也比较有新意,“或囊沙压人致死,或投之深渊”。

         前一种杀人手段颇有文化传承,体现了张家深远的文化内涵。这种杀人法还有个正式学术名称,唤作“土布袋”。早在北宋时期,武松被刺配孟州牢城之时,就已经是赫赫有名了。那里的囚徒告诫武二郎,“再有一样,也是把你来捆了,却把一个布袋,盛一 袋黄沙,将来压在你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是死的,这个唤‘土布袋’。”

         后一种杀人手段是西域强盗常用的,这充分体现了张元吉先生的见多识广。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就记载了新疆一户人,全家都从事着山贼这一很有前途的职业。他们喜欢跋涉百里之外作案。见财物就抢,见人就杀。财物背回家中,尸体顺手抛进山涧里。神不知鬼不觉。西部的荒山野岭大家是知道的,所以事情相当的隐秘。不过,事情最后偏偏就败在这“隐秘”二字上面。另一伙强盗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不知道他们是同行。结果当作一户良民,杀得只剩下一个小男孩。

        

         张元吉先生家在江西龙虎山,并不是什么关外蛮荒之地。为了夺人钱财子女,居然也敢采用这种方法杀人,胆大妄为得真可以说是骇人听闻了。纪晓岚写的那一家人,尚且兔子不吃窝边草,杀个人要跑百多里地。张元吉先生家里摆的神像多,好像根本没有这种禁忌,什么窝边草窝里草统统照吃不误!这一点同样可以从余继登的《曲故纪闻》中得到验证,余继登先生写道,“(张元吉)为族人所奏,械系至京。”

         由此可见,张元吉的恶行早已是天怒人怨,连自家人都放他不过。不过,等他被押解上京之后,张元吉先生才发现,原来天下不肯放过他的人,居然有如此之多!

        

         早在宋朝的时候,就有一个叫林積的南剑郡太守,曾经把某个张天师捉进监牢里。林太守找的借口很牵强,“其祖乃汉(黄巾)贼,不宜使子孙袭封。”这位林太守真是强盗逻辑!按他的思路去想,第一个应该被抓进牢房的是宋朝天子赵官家。不要说远了,光是太祖爷赵匡胤先生,就是个十足十的后周反贼。

         但当时的儒家人士都觉得林太守做得对,尤其是朱熹,他说,“而彼独能明其为贼,其所奏必有可观者。”——可见,在朱熹等人的眼中,道教中人,简直就是一群蟊贼!至于张天师,自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贼头了。

        

         翻开道教的历史,对这件事的记载却完全找不到。所以,我们直到现在,也搞不懂到底是哪位倒霉的天师,惹恼了儒家英雄林太守。但时间到了张元吉先生这儿,事情就闹大了。儒家人士终于找到了这个擒贼擒王的好机会,哪里还会轻易错过?

        

         刑部很重视这件大案,进行了规模宏大的百官会审,大家的一致意见是:死!

         光是死怎么可以?简直就是便宜了这个大贼头了。刑科都给事中毛宏是个很谨慎的人,他的担心是张天师死的不是地方,使广大民众错过了接受教育的好机会。于是奏曰,“元吉于十恶之内,干犯数条,万一死于狱中,全其首领,无以泄神人之愤,乞即押赴市诛之。”毛给事中给出的意见是,立刻押东菜市,砍头!

         不不不!刑部尚书陆瑜大摇其头,砍头?多么没有创意啊!难怪您老兄混了这么多年,只是个小小的给事中。依俺的意见啊,凌迟处死!而且要选个星期天,在京城最热闹的十字街头行刑。中国的老百姓爱看热闹是举世闻名的,鲁迅的《药》里面,简单的一次砍头,就可以让半个城的老百姓愿意牺牲睡懒觉的大好时光。现在的机会千古难得啊,十字街头看剐人!而且是活剐张天师。这样的热闹一传出去,不要说京城,恐怕半个中国的人都会揣着干粮来看的。

        

         朱熹的后辈弟子们个个兴奋得满脸通红,眼看多年来的夙愿,就要俺们这一辈儒士身上光荣地实现了。事情明摆着,如果道教的首领,第四十六代张天师张元吉先生,真的被押赴市曹,风风光光地接受千刀万剐,那么,道教的从张道陵先生以来积攒下来的形象和基业,将会如沙上之塔,瞬间轰然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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