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致老萝卜;附:我所知道的双规(1) -- 自我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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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家园 呵呵,《霍元甲》看多了吧

生死契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家园 你在混淆视听啊

军人是受军法约束的。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是可以限制和剥夺公民的部分自由的。所以有监狱,有军法,有征用,有诸如此类

但是入党宣誓算是法律程序么?

家园 但是所有被双规的人,

还是愿意被纪委带走而不是被公安带走吧。

家园 立案当然可以

立案以前就限制人身自由就是非法的。

家园 军人法以法律的形式

确定了军法对军人的约束是合法的,可是党规不是法律,违反党规的行为党规只能以党内的规定予以处理,而这种处理不能触犯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利。

家园 开除当然是可以的

甚至行政职务的撤销从理论上也是可以的

但也就到此为止仅此而已,限制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更别说其他了。

家园 没有限制人身自由

纪委请被双规人留下来

于是,被双规人留下来了

你情我愿的事情,何来强制。

如果被双规人不愿意

“你可以离开了,反贪局在出门向右50米,谢谢”

不知道何来非法拘禁?

打个比方吧

老板说:“小李,上个月的帐目怎么回事,下班以后留下来,交代清楚”

小李可以有两种反应

1、留下来讲清楚

2、“你无权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要走”

于是,老板报案了

家园 你怎么知道他情愿的

他情愿被人折磨,几十天不和家人朋友联系,没有正常生活和睡眠,笑话,情愿还要武警守着他干嘛

“你可以离开了,反贪局出门向右50米,谢谢”

如果这样,绝大多数人当然会走出门去的,

因为没有证据反贪局也是无权处理他的。

家园 纪委不是执法机关

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家园 反贪局拘捕人一定要有证据吗

立案就可以拘捕了吧!如果错了,再依照《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至于人家愿不愿意嘛

人家在入党的时候就说了“执行党的决定”,而“双规”是党的决定,他当然是愿意的了。

再说,您是怎么知道人家不愿意的呢

您听见哪个共产党员公开说过“我不愿意执行党的决定”吗?

我说“他们愿意”,是基于他们亲口阐述。你说他们不愿意,有什么根据吗?仅仅凭您的想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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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情我愿???
家园 顺着往下看,

链接出处

人家在入党的时候就说了“执行党的决定”,而“双规”是党的决定,他当然是愿意的了。

再说,您是怎么知道人家不愿意的呢

您听见哪个共产党员公开说过“我不愿意执行党的决定”吗?

家园 这里不少人陈述的种种现象

比如使用武警守卫,还有人被逼自杀,当然就是他们不原意的证据。

至于入党时候的誓言也并没有他亲口阐述愿意被人限制人身自由了,你说的才完全是推断。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往往都是说说而已,没有人当真的, 说的时候愿意,不说明后来事发的时候又愿意。

[qutoe]反贪局拘捕人一定要有证据吗[/quote]

当然要,立案也要有一定证据,走法定程序才可以的。

就是被拘留的疑犯也有见家人,见律师的基本权利。

家园 怎么又绕回来了

至于入党时候的誓言也并没有他亲口阐述愿意被人限制人身自由了

“双规”根本和“限制人身自由”无关

“双规”是党的决定,而他早已表示要“执行党的决定”。仅此而已。党需要他在宾馆里住一段时间,他服从……而已

往往都是说说而已,没有人当真的。

很多人为了念一段入党誓词,为之准备、表现、投靠可不是一年两年。他们能成为中级以上领导,念过这段誓词也是重要原因,总不能当领导的时候这段誓词有效,被双规时就无效了吧。

当然要,立案也要有一定证据,走法定程序才可以的

可能这个我错了,但我记得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很多羁押后搜查取证的情况,不知道这个怎么解释

至于自杀,有心理压力,也可能是为了保护更深的人,这个不能说明他们不愿意被双规而愿意去反贪局吧。

武警,属于借调工作,这个楼主说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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