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法律荒唐之初入江湖之四个鬼的两个故事,彭宇许廷不冤枉。 -- 一个历史

共:💬76 🌺250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6
下页 末页
家园 再补充一点,不问动机和出发点我是不赞同的,

每个个案都是不同的,华佗治感冒尚且问病因,孔子还说因材施教,关乎人的自由和生命,怎么就不问了?

家园 同样是2000年,

我们这里两伙人打架,一退伍兵进了医院.一朋友没参加打架的去医院探病,出来的时候在医院外两百米给人开一枪,送抢救的时候在没进抢救室前又给打一枪.打枪那人是神经病,枪是他爸的.什么事都没有,反而死者家属上访给打断腿.

那小子的吧是是卖水果的,老实人一个.我不知道他的枪就怎么合法了!

家园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别乱扣帽子,平常心,平常心。
家园 偶也想不通

开枪人爸爸是干什么的?合法拥有枪?

家园 他爸是卖水果的!
家园 一团浓雾胸中滚,两耳之外盼天雷。

法,无情啊。

家园 早晚都是死,拖有何用?!

牢饭不好吃啊!

家园 用的是什么枪?
家园 我记得死刑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

中间有一段时间,这个权力下放到各省级高等法院,结果引起了不少纠纷,后来又回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了。2000年时死刑的核准权力是不是还在省级高等法院?

家园 刑辩律师不好干啊
家园 夜总会突击检查,带了两包丸子卖被抓,先打得跟猪一样

然后家里拿钱活动——一个学弟

家园 2007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的规定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见附件),一律予以废止。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依法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家园 很明显

他爹估计就是国产零零发。

家园 五四式手枪!
家园 谢宝了。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6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