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今后还怎么整治黄牛党 -- 忘情
这个司法解释我是知一不知二,谢谢老兄指点。
不过不同认识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内涵和外延都很清楚的定义,上海铁路公安处虽然是所谓县处级或更高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阿。
如果管辖有问题,上海公安不会不提管辖异议的吧,据我所知,最近这个管辖问题,特别是地域管辖还抓的挺严的。
现在咱提供不出这么多的供给量啊
所以只能靠实名制了,虽然效率低下,但是公平啊。
至少,我花钱给排队党,心甘情愿,比给黄牛党好。
火车站已经是危险的地方了,人员进一步聚集会导致什么后果,我是无法想象了
有些事情,可能必须从我们这里开始解决,我们碰到的问题,是别人没碰到过的。
但是我想也要尝试下啊,至少,现在火车票售卖的黄牛之苦,会让很多人愿意尝试一下另外的方式。
试一试实名制,应该不错。
不过即使现在的实名制飞机票,也有大量的漏洞,反正内外勾结沆瀣一气不解决,就不能彻底解决。
我们常有从代理买到八折飞机票,结果改签的时候,被告知是三折票不能改签,嘿嘿,可是票面可是正经的八折机票哦,这事儿不是内外勾结,做得出?
几大干线,高铁网络建设全面铺开,这才是正道。其实要论运力不足,真不足的也就是几大干线,大动脉通,一通百通
囤积居奇,是短缺经济的伴生矿,治本的办法,就是向短缺宣战
再快也很难了,之前的话,要么忍着,呵呵
要么我觉得实名制很好,就算权宜吧。
可以退票,可以改签,不能换人,这样看看黄牛还怎么活?
不过黄牛还不是靠铁路内部勾结才起来的?所以呢,实现希望不大了。
无论从职工人数还是资产比例来说都是这样。至于铁路公安,按规定是属于两部双重领导。但到各局、分局和地方公安厅局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业务上当然要接受公安部的指导,但事实上绝对不是公安部的派出机构,而是各局、分局的下属机构,人事任免、员警聘用、经费调拨都是所在路局的事。我出国有年头了,对公务员一说没听说,忘情应该了解吧。
就怕黄牛还没挺不住,乘客先挺不住了,如果铁路想学习美国退出客运领域,可以尝试
至于建设,说快也快,顺利的话,5年,就可以迎来决定性胜利
不怕得罪什么铁路职工,就这么说了,如果不是铁路内部和黄牛党沆瀣一气,黄牛问题何至于如此猖獗?
而如果不解决内外勾结的问题,黄牛党又岂是一个实名制能杜绝的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实名制值得一试,至少作弊要比以前麻烦的多了,而且也是一次整顿铁路的好时机。
如果质疑铁路体制本身的问题,就从立法上去推翻他,但在此之前,仍然只能在现有框架下谈问题。
善良的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认为制度,检查,监督,法律,教育甚至杀头剥皮等等等等能震慑XXXXX
结果如何?
短缺不解决,面对300%的利润,马克思教导我们,XX敢于XX
实名制我就能想到突破之法,压票不放,黄牛带你上车,车上补票去……
抱歉,我是‘人之初,性本恶’的信徒,类似这种事,我不喜欢给他带枷锁,直接刨坟掘墓
我的一些简单想法:
1、禁止各级票务及主管部门以任何理由预留车票。
2、严禁铁路公安系统参与有关案件办理,转由地方公安机关主办;
3、根据涉案车票的条码,地方公安机关可以视情节传讯、处罚相关经办票务人员。
4、各代售应该和票务中心是联网的,故此任何人购票必须出示身份证(10多年没回国,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这样了),核对身份证号有效且有资格购票(如同一时间段不能同时购两张票等等)。
铁路法规定的是倒卖旅客车票数额较大的、巨大的或集团,因此对胡某一人一票不适用。这也是上铁公安按治安处罚法处理的原因。要按铁路法,那得是上铁公安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诉讼,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的刑事案件。您说至于吗?
在获取任何证据前,不能做有罪推定。警察可以怀疑有犯罪现象,但是不能仅凭怀疑就推定有罪。你没有证明袋子里是白粉怎么能说那人在运白粉呢?这也是为什么未经审判只能称犯罪嫌疑人的原因。否则就是莫须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