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今后还怎么整治黄牛党 -- 忘情
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而杀人的
1)如果有伤人的动机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2)如果是过失或者疏忽的,可能构成过失杀人罪
&一时怒起杀人,主观上也是算作故意的,而不是叫做没有意图。
只不过在美国可能会因为是一时兴起还是有预谋而被分为一级谋杀或二级谋杀(恩,这个是道听途说,没有认真看过美国的相关法律)
很多时候,法院是基于政治,而不是基于法律判案的。
人情案也不在少数。
只不过具体到这个倒票的例子,在现有了解到的信息的基础上,我更倾向于法院对法律的感觉比铁路公安要准确的多。
让违法的人来维法。。。
“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说,任何旅客购买的车票只能到退票口退票,如自行加价售出即属违法行为。”
这种法规(不是法律)还存在,只能说是文革余孽尚存,法理不容!
行政诉讼是就原告的,理论上认为原告与行政机关相比是弱者。
不要胡搅蛮缠
凭身份证买票。
火车票实名制真有这么难实施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再画蛇添足一下-----------------------
在这次事件里,首先,有关行政拘留的行政诉讼,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我在帖子里没有看到有这个程序,所以我说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受理不合法.
其次,一审为基层法院的案件里不包括县级以上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它受理还是有问题.
验身份证就可以了,出门在外的人别说自己不带那东西,打印车票的这点时间足够联网查验真假和次数了,窗口里的人有心,票贩子绝难侥幸。
问题是现在这样的一个形式,出票方,黄牛方,旅客,警察,这几方的利益明的暗的都已经分配好了,贸然改动,打破平衡的话,什么结果都可能发生。
妈的我在胡诌什么
你的推理,结果就是只有在上海市拥有住房才有资格加价转让车票。我认为这是很荒谬的。
你说的是根本错误的东西,自己去看看忘情的主贴吧,看看什么情况下你才是票贩子.
你自己的PP上,左边一个黄,右边一个牛,不要光顾着看别人.
你倒解释一下,这个加价27元,谁给他权力加价的?这个和趁火打劫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这个人加价销售的行为本身,不说明他谋求以票盈利的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