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鞍钢宪法》在现代工业管理中的作用 -- 晨枫
绝大多数创新就是这类革新而已。真正大变革多少年才一次呀。而且大变革也得有生产线的feedback。没有生产线说当前办法的缺点创新也难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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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效率以及促进技术革新,——主要是为了搏杀官途,如果打开了思路,反而可能推进一些改革。
这时为一个人的官途,反而会不介意小头目们的利益,引入新的博弈。
现在的中国也是这个状态……
举个例子,日本人靠官僚主导搞追赶模式,汽车、半导体这些可以照抄的自然搞的不错,但大投资搞第5代计算机搞模拟制式的高清电视,结果被美国的数字化创新彻底抛弃……
而不是企业内部有多强的创新机制。当年施乐创新够牛了吧?最后他的创新还不是由其他新企业推广的。我觉得关键在于不要形成行政上的垄断,市场上的垄断也不好。
但是在日本这种官僚主导的经济体里,搞新企业做创新不如美国啊
只有民众思想解放,并有所要求,参与博弈;少数国企头头还是可能尝试一二的。
我觉得可能我表达不好,以至于您对我的话有所误解,——特澄清一二。
我重申n次了。
您干嘛非要给我扣上“官僚方式也可以管理工业”的帽子?
我倒是想请教,那您觉得,国企改革该如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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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融资、人才环境等。而这些并不是企业管理的范畴
——为了提高效率以及促进技术革新,——主要是为了搏杀官途,如果打开了思路,反而可能推进一些改革。
这时为一个人的官途,反而会不介意小头目们的利益,引入新的博弈。
当然,仅可能是少数领导人,——但,可能性是存在的。
现在看,超大型国企和其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形成了一整个特大的既得利益阶层,单纯从某个企业的改制谈起,恐怕多是纸上谈兵,我目前也没有好办法……这个可能更多的要涉及政体改革的方面了……
这里讨论得挺热闹呵,不过我觉得在讨论中忽略了一点------工业化生产的不同水平阶段。按照生产力发展的顺序,工业化生产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手工作坊型、标准化大规模生产型、科技型。由于基础差,中国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手工作坊阶段。表现为产品可以基本满足使用需要,但质量不稳定,可靠性差。那时人们偏爱进口货可不都是“崇洋媚外”。标准化大规模生产阶段,简单说就是“福特式”,几乎每个工人都是可以被替换的螺丝钉。到了科技为主的阶段,很多简单重复的劳动都交给机器或是外包出去。表现为一线工人数量大幅度减少,有些地方甚至少于工程师人数;同时对工人的素质要求大幅度提高,一个岗位要几个lience、certificate和几十个tranning并不奇怪。
当我们能够从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个角度看问题时,许多争议便豁然开朗。现代工业管理无疑是针对第三阶段的,晨枫用他自己的经验证实了工人和管理、技术人员之间的互动。“马钢宪法”其实和“福特式”一样,是面向第二阶段的。在这个阶段,新工艺开发、参数调整对企业利润的贡献远远小于高质量的重复生产。而“鞍钢宪法”的背景是我们有很多企业还处于第一阶段,有很多事情不得不干中学、学中干。就算想依靠专业分工,建立起总工程师、总工艺师、总化验师、总检验师、总会计师的制度,也难找全相应的人才。今天“鞍钢宪法”在中国沉寂并不全是因为“取消二元化领导”或“官本位”,也有许多企业已经进入第二阶段这一因素。不然的话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很多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大多搞自上而下式管理,尽管它们的母公司在其本国却用互动式管理。
我觉得“鞍钢宪法”与现代工业管理关系是现代工业管理的理念中包含了“鞍钢宪法”的有益成份。至于是否借鉴而来,不好说。但是,正如我们不能因为“共产主义”和“原始共产主义”中都含有“按需分配”而将两者混为一谈。“鞍钢宪法”的产生背景、面向对象都与现代工业管理有所不同。
那个《鞍钢宪法》更多的是企业内部的机制管理啊
没错,确实是一个阶段性的问题,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一个心态的问题。我们和美国那边的同事在各种会议上也有交流,那边(甚至加拿大东部)工人中雇佣军心态就比较多,互动式管理常常搞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