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自己抓杀人犯违法 -- lan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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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把这一窝流浪狗养了半个月……没错,养了半个月……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回事,狗开始狂叫,于是他们报警了……情况就是这样。
复 有一点补充
养流浪狗的是他们,报警的也是他们,这恐怕还是要让他们自己先谈谈清楚了。
不知道当时决定收养流浪狗是否经过业主大会讨论表决,如果走过程序的话,从理论上讲,应该先让业主们到底养还是打先谈清楚。
如果只是其中一部分居民决定收养,那么,为了其他居民的休息权利,只好委屈这几只狗狗了
就事论事,不要动不动就指责别人“恶意曲解”。许多案件警察不会积极侦破,这也是真实存在的,虽然他们的确有各种困难。
我在深圳上过网络安全培训课,一个网警给我们讲课的时候就依稀提到过。忘了当时是怎么谈到这个的了,那个警察就说,深圳很多案子没法破,因为是附近不少人来深圳作案,做完就跑回家了。这样要破案的话警察光来回路费出差费就要很多,所以只要案情不严重,往往不了了之了。
我觉得讨论要就事论事,总是想着别人有险恶用心实在不妥。你这样最后只能沦为互抓“网特”“五毛”,什么正经讨论也会变成口水。
复 不一样的
以后就不要把抓获犯罪分子的希望寄托在警察叔叔身上了
因为不可能专门调出一个人在街上满屋目的地撞大运。说实话,这个最后能抓住罪犯,完全是运气,如果是转几年一无所获也是完全可能的,对于警察来说,这样的行政成本太高了。
看起来大家碰上倒霉了还是自力更生 给国家减轻点负担吧
比如我是你的厨师,法律规定我给你做饭,我要不给你做饭你就得饿着。你要敢自己泡方便面,就是违法,得没收方便面。
复 标题
是主人吃完方便面要找厨师报销面钱。。。
复 现在
主人的话早就把厨师给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