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林嘉祥是被网络暴力加害的倒霉蛋,希望他退休后不必再背负不 -- laska
中国现在除了执政的工农联盟,剩下的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买办阶级,都是弱势群体,各个都在政协里叫苦喊冤。没办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
只说彼逻辑不能证明林无罪。
有必要证明其无罪吗?
让我们缕一缕,因为林是官,而且共知官官相护,司法不独立,所以有举证倒置这一说。一般总是谁主张谁举证的,现在需要林举证证明自己清白,如果证据不足,就只能认定其有罪。我这么一缕,让自己觉得离有罪推定也不远了。
其实不适用“罪”这个概念,因为谁也没有走司法这一路解决。但是我们也可以思考,追究道德责任可以有错推定吗?若发现司法程序出错,受害人可以得到赔偿;道德谴责责错了,众多谴责者谁来负责?一哄而散?
可惜有其它问题.
这个问题的结就在你所说的“谁也没有走司法这一路解决”,因而我只在推理逻辑上质疑玫瑰灰的判断,而且没有推翻他的逻辑只提出了一个缺陷。既无司法程序,何必在有罪无罪推定里打圈,你吃饭会考虑瓷器的烧造技术吗?
并不涉及有罪推定。我不想在假设上浪费精力。
追究道德责任涉及社会成本问题,得到赔偿与一哄而散在此标准下不是对立的。在结果评价上,以事件占用社会成本最小为准。通俗的说,道德评判在某个非常大的范围内是被允许“难得糊涂”的。
你的话我看了几遍,可是感觉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你要表达的意思。我的理解是你似乎说网络暴力的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对舆论监督的压制,所以网络暴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我们更应该批判政府的专制。不过你后面举的那个digg.com的例子我就不太明白你要说明什么了。美国向来是标榜自己言论自由的,而且我也认为它的确比国内自由,但是那个digg.com上也出现了网络暴力的现象。那岂不是和你前面所说的网络暴力是政府压制舆论的结果相矛盾吗?
你在后面的一个帖子里提到“自打本届领导人上台后, 我也亲身经历过……所以请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过分敏感, 上纲上线. ”说实话,我的感受正和你相反。从我开始上网,到现在已经十年了,因为职业和兴趣的原因,80-90%的上网时间是看时政类、历史类的新闻、论坛的。我的感觉是政府对网络言论的控制似乎是有意识的逐步放开的,特别是最近五年,除了轮子功等一些敏感话题外,群众讨论政府的政策问题、腐败问题已经基本上没有什么禁区了。
因为这正是我们要讨论的关键。那个字幕是真的,那这就是一个正常的舆论监督,如果是假的,那就是网络暴力。
“我是北京来的,和你们市长一样大,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呢?”
这是否认和辩解。
“我是北京来的,和你们市长一样大,你们算个屁啊?”
这是承认和骄横。
这其中的区别可是极其大的。
如果说态度,你只要设想一下你如果遇到林嘉祥那种情况你会怎样,按照常理推断一把,你会平静吗?
醉酒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有罪无疑,但其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而该被判死刑有争议。
可以去读一下这篇:外链出处
老毛就把他们杀了,
很显然 林高管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追究字幕添加者的侵犯名誉权行为
应该提起诉讼
该成立个专案组 好好调查调查 免得这帮屁民的网络暴力冤枉了党的好干部(这一弱势群体)
俺小小百姓合理推理一把就得准备诽谤罪了
老大 您有没有搞错 您是谁啊
上帝 ?
耶稣?
玛利亚?
玛利亚她老公?
有理说理,阴阳怪气的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