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在车祸中如何估算车速? -- 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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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是够的上圣人吾一日三省吾身的标准了,我是做不到。
家园 对这种专家只有四个字形容

自欺欺人

家园 反应时间分成两部分

判断阶段和反应阶段,perception和reaction。

其中reaction阶段一般是0.75秒。而perception阶段则变化比较大。这和光线,可见度,路况,等等相关。白天路况好,一般也是0.75秒。而晚上这明显增加。

总计而言,白天算1.5秒,晚上平均2.5秒。

如果有条件则实测可见距离,而后用效应系数换算到没有预见的可见距离。这时,只要算reaction阶段就可以了。

而后,来回答你的疑问:

1.reaction阶段是应该可以做到1秒以内的。如果perception和reaction加起来,一秒以内不容易的。一般司机做不到。有兴趣可以翻看SAE的文档。讨论这个的有数百篇。

2. 你将的是刹车距离,就是紧急刹车。这个距离没有算过反应时间。只是汽车开始制动时开始算,而不是危险出现时。就算一个负责任的司机,也要花时间反应的。

3.50公里的车在急刹车时的制动距离只要14米多一点。但是算上反应时间,就是白天,也要1.5秒。这就是20米多。两者相加有大约35米。这个85%的司机可以做到。也就是行人如果指望这个,仍旧有15%可能被撞。

总之,危险出现的时刻不是汽车开始制动的一刻。反应时间就是两者之间的差,也就是司机所花的时间。

家园 可能的。

这里有博弈和心理学的问题了。技术上就解释不了了。

以前,有过一个案子。一头鹿撞在一辆车上,造成连串车祸。庭上辩论时,渐渐把焦点集中到鹿在夜里的规避模式问题。而后,一群律师和工程师在庭上为鹿的规避模式进行了一天的辩论。

快到晚上时,法官想通了。他说:好像我们需要一个鹿心理学家。但是,有这种玩意儿嘛。你能信吗?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有证据的最高速和有证据的最低速用在在有证据的轨迹上?

从此以后,成为案例。不做没有目击证词没有现场证据的假设。

我这里是沿袭了这个模式。

最好是有目击证人的证词。计算上就可以更精确。

家园 说的对,献花
家园 不三省没办法,不然偶不就成谭某人了,您同情死人,固然可贵

不过俺可不想被您同情。

不过就是想活滴长一点嘛,到您眼里都成罪过了。

家园 不是同情死者的问题,而是这个事情里死者跟本无过错,他根本

没法做什么。

如果当时我在那个路口碰到那个瘪三发飙,我可能也被撞死了,你在那个路口,你可能也被撞死了,除非当乌龟。

我是弄不明白这个事情为什么能扯到死者那儿去,而且还颇有些人挺赞同是的。

家园 好文,可以寄给杭州交管部门一份,听下他们的意见。
家园 "没有错"和"没有死"是两回事。这个弯您怎么就绕不过来?

乌龟么,千年王八,万年龟,活得长也是能耐不是您看,咱乌龟、王八都认了,您要是还绕不过来,就太对不起偶了

都讨论到这份上了,有些话就不重复。

家园 咱俩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到此为止吧。

你同意赫然的说法,然后一直在自省,什么我走路要当心之类。而且我看你的文字也有认为死者要反省的意思,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

而我跟本就不同意他的说法,我认为他在胡说八道,别有用心。我也不认为这个死者有什么要反省的地方。

家园 【讨论】

1。我们不用争论反应时间的定义。从你前面的文章来看,你尽可能的把反应时间向极大值方向去凑(从2.5秒又变成了3秒),好得出斑马线设置不合理这个结论。不客气地说,这是在凑数据。

2。再回过头来看看你说的perception阶段,你说这和光线,可见度,路况等等相关。这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你要考虑这些因素,那么请回忆一下交规。50公里的限速是道路上最大允许速度,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开到这个速度。司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调节车速,保证在可视距离内可以把车停下来。如果你要考虑外界因素对反应时间的影响,那么相应的也必须考虑行驶速度的折扣。这是每个司机都要遵循的准则。

3。我说的是停车距离(stopping distance),不是刹车距离(brake distance),停车距离中已经包含了反应时间的计算。取1秒的反应时间,50公里时速下的停车距离就是15+15=30m.

4.即使反应时间按照你说3秒来算,50公里时速下的停车距离就是45+15=60m.在你的文章里,从最初的86-107米,然后是180米,最后是300-500米,层层加码,就是为了得出斑马线设置不合理的结论。这已经不是凑数据,而是近乎编造数据来支持结论。实际上,你是错误的理解了斑马线的规则,因而使用了错误的刹车效率来进行计算,进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而这个结论,客观上起到了给肇事者脱罪的效果。

家园 perception reaction内容很多。

这里有一点先看看。这个细分了perception time。实际上还可以在细分。

外链出处

还有SAE

外链出处

你的讨论和现有研究有相当距离。建议先看文献吧。

可以从人机工程开始。

证据还是要比屁股先行的。

家园 hehe,用不着堆砌文献

你这一招要是投稿早就会被毙掉了。你只要解释,那个180米的距离要换算成多长的反应时间就可以了。

另外,“证据还是要比屁股先行的。”这话是怎么一个说法啊?如果你有心为之的,我倒是要奉劝你,说话干净一点。

家园 这个对行人安全有帮助。

不过,考虑到事发地点行人众多。可能加个红绿灯,建设人行天桥,或者把这个路口封闭掉更容易。

家园 不错,他这个结论把行人换成交通灯一样。

司机也得那么远看到交通灯才能做出反映,城市道路可能吗?

假设当时那儿有一盏红绿灯,在肇事者看到死者的时候正好从绿变红,结果有什么变化吗? 甚至从撞到死者以后的刹车距离来看,即使先提前1秒看到红灯再看到行人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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