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杭州胡某撞人事件操作的冷血探讨 -- autoeagle
前几日去看车试驾,销售人员一脚油门瞬时超过100迈,正撞花坛,车子报销,本人无伤,心有余悸。对这个事件有点亢奋,见谅。
胡某撞人事件,从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目标的内部操作(危机公关)角度看,绝对是要打-100分的大失败。成功的操作,不外乎4种情况,1、私了,对于胡某家庭而言,百八十万也就是辆车钱,如果私了,哪怕赔3、5百万,也是完胜,关键是无后患。2、让公众认为胡某被公正处罚(其实已打点好关系,埋下伏笔),风头一过,再捞出来。胡某会受点小罪,但不像情况1需要苦主配合。3、隐瞒篡改证据,收买法官,让苦主叫天无门,这个有危险性,但比较直接。4、直接以权势压人,让媒体噤声,各级公权机构看着办,这个对操作者背景要求太高。
从70码这个挑战公众智商,被评价为“让下面人管住嘴巴,别胡说八道”的玩法来看。胡某家庭在第一时间就启动的危机公关,采用了3号玩法,但由于苦主身份和事发地点情况,3号玩法当即破局,且连累到2号玩法难度明显提高,也给1号玩法不必要的障碍。之后胡某家庭的操作努力转向4号玩法,想以稳定和谐的幌子压住。可叹实力不足,徒增笑柄。
当前的形式是,有利害关系,可能为胡某开脱的,要先想想会不会被胡某拖下水。不会被胡某开脱,但能说上话的人士,不会再管这个闲事,本来可以操作成判三缓三的事情,现在有实打实进去3-5年的可能。
能一脚油门踩到100km/h
这不算,100km/h的正面撞击竟然人员无伤...
我要攒钱买这车!求品牌和型号!
借兄台帖子发个珍惜动物打捞界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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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日、某市的珍惜动物打捞界的JJ某队副说
天底下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
天底下最、最痛苦的事儿莫过于:
PS: 本段子纯属虚构,无有巧合!
花坛撞碎后又失控滑行了20米,撞到马路牙子,然后冲上人行横道,幸好没人。气囊打开,满车青烟。
销售要表演加速过弯飘移技巧,连个招呼都不打。。。。
曾经中部某省省会有一个X局(很犯众怒的一个局)干部酒后撞人死亡,被舆论一致喊杀,最后真真就定了个故意杀人,即便是故意杀人里也有三六九等,很多都不见得够得上死刑的,结果一审判无期还是死缓,在舆论的压力下检察院抗诉,二审斩立决,这也成为了舆论杀人的经典案例。
最高法现在的观点是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评价审判结果的要素,
外链出处,
去年的许霆那么铁的案子都能在舆论的压力下被翻,这次胡某其实挺危险的,到时候看一审在哪级法院就知道了。。。
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到杭州案的最后可能会依照下述条文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条文看,很有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因为肇事者所使用的改装车辆合法性的原因,导致刑期在3-7年之间。民事赔偿是另外再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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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那车为啥要漂移
私以为有着四个字就和本案没啥可比性了
传说前置后驱的车最利于漂移,而reiz相比对手雅阁迈腾最大的卖点就是后驱。
不过话说锐志的确极富性价比,除了底盘不够扎实高速发飘的日系车通病外,v6引擎2.5、发动机纵置、前置后驱、一堆的华丽配置和20万出头的价格,比起假想敌325的近40万,实在是诱惑。
就是见证了拿驾照7年来第一次车祸
不找他们要精神肉体损失费就不错了,不过我觉得至少应该让toyota欠你个人情,以后有机会打个狠折什么的
而在于撞人之后车又向前走了5米把人拖死,争议焦点是这5米是故意的还是车正常停下来所需要的,最后事情已经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状态(媒体在庭审期间的报道),该省高院就把这5米认定为故意的,所以定成了故意杀人。。。。
回过头来说,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但如果判定胡某是故意的呢?(间接故意是指明知或应知危害结果的出现,而放任该结果的出现,但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在罪名上没有区别,都是故意,只在量刑上可能会予以考虑)
其实闹钟很多说的都对,怪就怪中国没有相应的处理“飚车”的法律,经过河内大大们的教育,我也认为最后的结果应该是3-7年。
想说明媒体和舆论的介入导致这个案子变数比较大,舆论能让一个看起来过重的案子变的很轻,也可以让一个看起来很重的案子变的离谱。。。
小巴觉得如果本案不存在逃逸情节的话,定性为交通肇事,判三年顶天(现有司法解释的最高刑期),如果按别的定(检察院和法院像那个案子里一样够狠),7年不见得是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