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俺对邓玉娇案的一些看法(这次终于站到了群众一方) -- landlord
因为人家无事可忙嘛
黄向邓女提出性交易,邓女不同意,并离开现场;邓贵大以暴力胁迫邓女(性质就此变化),受到应有的反击;黄趋前参与,邓女合情合理合逻辑地判断黄欲对其不利,再次以刀子保护自身。黄无能阻止邓女离开,邓女也就此停止对黄的伤害。。。这完全是自卫么!
网易可没有长江巴东网的官方色彩,注意一下网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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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TG常规,县委宣传部没有官方来源是不敢发表类似的报道,更不敢进行歪曲或者猜测,新闻稿也写了据公安局介绍。这与网易新浪那种喜欢搞噱头的记者有本质不同。
个人猜测,长江巴东网上的这篇是其他网站上类似消息的最初来源,至于为什么当初会写成这样,为什么后来又起了变化,那我就不敢妄加猜测了。
巴东公安局现在要么自掴耳光,要么只好去证明县委宣传部的新闻来源有问题了,这戏越来越复杂:原来看着是县政府力挺死者,公安有心无力,现在看除了公安局的行为有矛盾,连县政府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嘛,这戏怕是有的演了。
不是QJ发生的同时杀的人,而且很可能被证明出来是预谋的,那就彻底翻不了了。
但我觉得这个女子的律师水平一般,要不就是死者家在当地比较有影响力,要不就是没有办法证实发生过QJ或者虐待?总之这女子是自首的,死者又有明显的恶劣行径,酌情应该可以判得再轻一些。
不过反过来说,为了逃跑一下子杀掉两个人,而且不是非杀不可的,这个女子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的,只能说她是被死者家逼上这条路的,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我现在还是觉得邓姑娘的案子比这个案子希望大多了,毕竟是邓姑娘动手是在对方打人的同时发生的,起码不可能被认定为预谋的。
还有人家是争吵啊,那是因为邓玉娇态度不好而气愤啊
别的不清楚啊,当年上学的时间就记得想想是构不成反革命罪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HUFNDaw8ck&feature=related
野三关派出所的所长斩钉截铁地说:长江巴东网上发出的信息绝对是可靠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EZiGMRj8oM
水疗部的主管:邓贵大说的是“用钱砸死她”
就算对方是做大活的,违反对方意愿来个霸王硬上弓也是强奸。
一个律师上蹿下跳,要用邓的鲜血染红招牌;一个landlord这么激动,是啥意思捏?
PS:顺便说一句,娇娇的确是被“性侵犯”,可惜不在杀人现场,也不是被杀者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