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同侵华日军浴血奋战你拯救出了谁 -- 方军
我赞同双石中校的看法
批评使人进步。这句话真的是真理。正如你所说的,“人有时候进入一种思维惯性时,很难自拔,我自己也曾如此”我觉得非常对。这正是“批评”和被批评者“接受批评”的价值所在。往往没有批评,当事人就无法跳出那种惯性思维。形势比人强,但人不是活在真空中可以前进的。双石中校自那事件后到今天,不一样是经历了无数的矛盾,争吵,苦闷?如果天天都有一群苍蝇在你耳边对你讲“你做得对”“我是你的粉丝”,那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吗?
批评不是批判,或者它并不必然是批判。我想在河里,没有人对方军当初所做的好事批评,同样,对于他依然在做的抢救历史的工作,读者们也是赞许居多。
但不能因为如此,我们就必须对他的错误视而不见。正如你所说的“英雄没有免死金牌”,对于方军来说,不正如此?
说得刻薄些,名人们在外受的尊崇多了,到河里才有河友有理有据地挑刺,这才是西西河的价值所在。西西河若是一个粉丝团,我看还不如改湖南卫视算了。
但河里最坏的,不是批评,恰恰是一股“不许批评”的风气,而且这股风气直接激发了矛盾,煽动了对立。纵观河里长久以来的极端事件,讨论与批评从来就不是在“批评”阶段被激化的,而从来都是以某些人打着某些旗号出来“不许批评”激化的。这才是“批判”的来源。“不许批评”的激化和煽动,直接使“批评”变成了“批判”。
没办法,错误都不给指出,某做了错事还不许别人说,那就是立场问题了。这才是河里党争的来源,这些行为才是应该杜绝的。这些行为跟某某笔下所描述的10年浩劫何等相似!
这与文宣口的管制力度、舆论导向、社会风气等有很大关系。
问题在于个人的知识面、辨识能力毕竟有限,不是专业人士或研究程度较深的业余爱好者,很难去伪存真,有些别有用心者往往十句话九句是真的、一句假的藏在真的中间,更何况天下文章一大抄,九十年代以来犹是如此。
读权延赤的神圣系列,从生活入手,亲切生动,但越读越不对劲,别的人是坏蛋干坏事,唯独到了xxx成了受蒙蔽犯错误,这是为尊者讳;读师东兵的文革系列,感佩之至,法不传六耳的场合,他老人家竟然记之详细,真可谓天知地知师知;近年文风尤下,跳梁的《亮剑》起了很坏的作用,一个李云龙,竟然能从中找出十个八个原型的影子,李幼斌等人的出色演技,使得谎言俨然成了事实……
在这里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文强的母亲真是毛泽东的亲姑母吗?还是一表三千里?请河内高手指点迷津。
把他们归入“别有用心”一档,介个,俺真滴接受不了!象苍野的帖子,质量很高,他的观点俺都同意,但口气冲了一点,有话好好讲,先不要归类上纲,……
唉,俺有时也很矛盾呀。真的,俺是知道方军大哥这些年为这些事儿吃的苦头的,所以……
也就是国家出钱替他们出版专事回忆录罢了~~谁回忆自己过去时不吹上两句呢~
苦就苦在黑锅没人背,全扔给死人了……
绝非老萨有意为之,恰恰证明了他的赤诚之心君子情怀。就象7.5事件,有人用5.12地震小女孩遗体照片挑拨大家情绪,谁看了还会无动于衷?多亏有明眼人指出。
无心之过,白璧微瑕,还请仁兄删了吧。
这个吧......“不能说”。
你还真以为写信上去有用吗?信到了上面,再回地方,真不管你有没有理你首先就是不按正规途径办.你就已经死一半了.
当然,要是您办这案估计会和您说的一样.但问题不是您在办.和公安系统的人去搞这类事情,基本是不能越级是第一步.当然找党组什么的,或者有用,但你先认识人家才有用.
这类事情,别说它本身还牵扯到家庭亲族的里面说不清的事情.而这事情既然到了法院,已经审过了,那公安局一般就不会插手,现在你去公安局有用吗?
至于向上写信,那更是忌讳的事情,一旦信写上去了.定性你是非法上访那更麻烦.
不是没有例子,我们这去年一个因为抗议征地的退休老师,因为人家侵占了它的地她向中院写信,结果是送武装部学习.
当然上面有人关心你的事情,好办一点,没人关心你的事情,这个事情到地方公安那里算了了.要是地方公安给你个草率的定性那就麻烦了.
还有,方军已经说,那老者的事情法院现在都不管,老者写材料都写出毛病了,那我就相信老者就走过您说的公安等地方.都最后呢?
最后,我上面就是和您讨论说事到公安局报案的可行性的问题.是经验主义,这没错.没经验怎么知道该怎么做呢?主观,我并不主观,因为我在和您讨论正规问题中你我不同的分歧.
实际上你认为是报案或者可以有利于老者问题的处理.但我从方军的文中知道老者既然现在都在写申诉材料就推断出他或者曾经去过公安局.
而最后,我真不是养尊处优的主,而且,关于债务问题,我肯定比你知道的多.也处理的多.我们处理债务,六四开.我一般我都会告诉我的主顾们,如果警察比我们便宜的我们早就没得干了.
我那朋友的报案书面材料,是找律师写的.而他们地市局有人关照下经他们县局讨论都立不了案.那就别说老者这类争议这样大的了.
实际上是你也太经验主义了.中国的社会里,警察真能解决那么多问题,那那么多私人的财务公司那里有混的可能?
你说的程序当然是没问题,但问题讨论的是老者的事情.当老者经过一次法院后,公安局还会管吗?
象诈骗,公安局立不了案还可以找检察院,但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你公安那里先,再检察院再法院.当你的事情到了法院,除非有其它的因素,一般公安局都不再会插手.
其实,你我是有很大的认知差异的,您从你工作的经验知道,你们介入了会如何.但我比你更知道这类事情警察会不会给你办.比如,定性这一关,立案这一关.还是有处理.
我们是普通的人,我们不是体制内的.我们基本是靠的是公安局出青天.而您的感觉是您如何处理,就是身份不同,而同一个事情最后的差异是很大的.
也可以这样说,债务的事情,我每一两年都会有一两个事情去处理.报案的还真是今年头一论.你是按您警察的工作经验得出的结论是老者可以报案,但我的经验是除了今年这朋友.其他的都到过公安,法院实在没招才找我们办的.
您也别说什么,这类事情要是真的找警察那么有效,那些替人讨债的
早要饭了.
本来我是按住不让他报.要不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我还真不管他了.知道吗?要是这事情找警察有用,那替人讨债的早喝西北风了!
要是他不报案,他的这点事情,早解决了!
“利用”这个词是有目的性的,既然说“利用”那必然就要导出一个“利益”,方之前的奔波跟之后的奔波,是出于个人政治利益么?
从《鬼子兵》一书就可以看出方军是一个充满热血,而有时难免会让热血完全主导行动的人。但这不意味着他是一个会为达到自己政治目的去“利用”什么什么人的人。相反,我倒觉得是有的人利用他的热血和诚恳而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仵德厚之类)。轻信是一种错误,但是是可以原谅的错误。
我第一次读方的书就有这种感觉。
你提问怀疑是没啥问题,可之前那篇文说“利用”那可是以一种定论的口气,恐怕欠妥吧
因为不够煽情的话,就没有读者。。。
唉。。。俺一直纳闷的是,既然是写英雄,既然是写不公,那么,摆事实,讲道理就那么的难?非要加上点煽情才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