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同侵华日军浴血奋战你拯救出了谁 -- 方军
先生的革命大业,追随无人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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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那见人就喊大哥换来的追随你留着自己玩吧。
有人送花鸟,于是先生就有了臭美的本钱鸟?要煽起对老夫的运动鸟?
老夫的确是方大哥的哥们儿,要说是“方军一伙的”,老夫也认账!但老夫也从来没有反对过对方军的文章进行批评呀?老夫也从未说过会无条件地因为介个“哥们儿”而同意方军的所有观点——介个,楼下可是有白底黑字的哟!莫非就因为老夫没有附和先生高调嗓门儿,老夫就要被先生等打入另类鸟?变成汉奸鸟?
嘿嘿嘿嘿,先生你就忽悠吧,老夫倒要瞅瞅,先生介样的胖左派,最后能把老夫整成个啥!
老夫正在瞅哩,瞅瞅最后能把老夫咋的!
多说无益。就让我们先抛开启元老人的历史身份,看看大家有什么点子帮一帮这位92岁的老人家。
相当于大家都坐公共汽车给老人家让个座。不问背景的让座。怎么样?
就一般情况,报警还真不见得能解决问题.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基本上都会在第一时间想起警察和律师.
所以,您觉得报案公安局会给一个答复,当然,答复会有,都答复对报案者是不是有利就不知道了.从方军那里得知.事情到法院了那一般公安都是能推就推,因为免得和法院又要扯皮.要报案早就应该报了.
我就是觉得您热心,感觉这事找你们警察一定会有个结果或者答复的,实际操作上很多时候并不是这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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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上月的时候,他们那个经侦大队的队长不认识我.我是通过他们市局的领导给他电话的。
他当时答应不管立不立案他都想办法处理.也就是给他们领导面子.当场就跟我们说立案怎么处理,不立案怎么处理.
实际上,老者这种纠纷,那个有理,那个无理有时候是难说的清的.这样的情况就算到公安局很多时候也是建议你找个律师去法院.
要知道,中国法律是很多不完善的.这它不是一般的刑事或者治安案.有很多法律人情等.这那只有找法院比找警察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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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月和的不是我们这里,是外地一个县.实际上,讨债在今天一定就要知道法律和程序,要不死都不知道怎么死.而且禁忌也还多.
当然,我们和经警也有一定的互动.而现在,就算你夹一个人回去,也不能象以前一样扔在那里不管,你得找专人侍侯着.而且让他在你写下的一份协议书上签字,接受你说的债务和相关的利息.
反正,你不能对事主有什么打怕什么的.让他接受学习.当然,这些学习费用会给他算到帐上的.
其实,至少我们这里经侦队,对于这些债务,一般上他们都不处理或者处理困难.而且最后结果并不比我们拿回得多.
观望者老兄的意见不招人待见,逻辑混乱不假,但揣摩人家心理,搞人身攻击就过啦。
本来方军下河,俺这小河虾也挺高兴的——毕竟是传说中的名人啊,可惜,一看帖子,再加上他自己强调自己的党员身份,——尤其是后面谁说他在日本的时候还按期到大使馆交党费的事,老实说,把在大使馆交党费的党员身份和写这样含沙射影的文章的作者这两个身份重叠起来,只能让我对共产党的忧虑再加深一些——基本上我也认为,GCD没太多希望了——这都是什么人啊?都是拿着笔杆子的共产党员!
跑题跑远了。回到主题上来,就想说三字:文艺腔。再加两字:鄙视!
《中国不高兴》其实看问题看挺准的,不论是章诒和还是方军,虽然身份不一样,举起来的旗子不一样,骨子里卖的那货,还有吆喝叫卖的行文语气风格,都一样!
观望者老兄的逻辑混乱反倒不会有这么强的恶心人的能力。
alarm他们说方军有学术道德问题是有所指的。有些基本事实,方军在采访和写作的时候是不可能忽略的,但是很遗憾,为了得出他想要的结论,他有意或者无意的忽略了这些事实,从而有误导读者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alarm认为他造假--违反学术道德。
具体的哪些事实被他忽略了,你考考古,前面有人说过。
方军先生在《仵德厚:台儿庄战役最后的指挥官》一文中,一方面描述了仵德厚解放后生活的坎坷,晚年生活的清贫(其实仵德厚当过县政协委员,算是吃官家饭的),另一方面则故意隐瞒了仵德厚在解放后被判了十年徒刑的原因:和戴炳南一道出卖老长官黄樵松,破坏太原起义,导致黄樵松和晋夫被害,用老长官和更多太原军民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子。
再强调一遍:是故意隐瞒、不是无心失查。
围绕张启元比较好。牵扯太多其它了已经。
和奥斯维辛和南京大屠杀列为一谈吧?
我可是看见了。
要是能被我煽乎,他也就不是老萨了。
他主意大着呢。
个人看过双石兄的跟帖,
窃以为是持公正公平的态度的
比河里某大佬态度好很多
真正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