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三言两语说本质——中国怪现象的忧虑 -- 上古神兵
见<新民主主义论>第六章:“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计民生”,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谁要是敢于违反这个方向,他就一定达不到目的,他就自己要碰破头的。”
国资委模式是坚决按"节制资本"的思路来的,TG对待资本,在内心深处的理念和太祖是一致的。对平均地权,最近受了点忽悠,搞出个流转方案,此口一开,祸国秧民,好在上层目前还比较谨慎,但是还是需要一个中央全会的决议,经予彻底否定为好。
算了吧。只不过是谁有权,谁有钱的事儿。自古几千年多少时候都是这样,我们现在不需要啥真相党。
本ID以為,你提的這些問題確實應該公開辯論。
但一般來說此為禁臠,是TG最不愿意跟人共議之部分。
对国进民退,我是持观望态度,主要是看不清楚,以前mang总有一个帖子,说国企是中国的脊梁, 链接出处
但我的感觉近年国企的崛起和国企的管理水平提高好像关系不大,其实国企的盈利模式和东莞那些以出租房屋为生的本地农民没有太大区别,这些人并不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垄断部分资源,水涨船高,在经济形势好时捞一笔,一旦经济形势不好,他们的财富马上就烟消云散了,有些资源,国家不占用,私人就占有,他们同样是是寄生虫,不创造财富,东莞的财富是那些辛辛苦苦的打工仔打工妹创造的,而不是东莞的农民,以出租屋打比方,你是觉得由国家统一出租获利好,还是“还富于民”让东莞本地农民获利好?
有些东西规模不同,但道理是相通的,就好比路边小店和连锁大卖场,虽然规模不同,但做生意的道理却大同小异,所以才会有像阿信那样从小店做起一直做到连锁百货公司的,如果道理完全不同是不会有这种现象存在的,其实所谓中国模式,新加坡模式,东亚模式等等,其实都是一回事,只不过规模不同罢了,当然中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全球也没有这么大的盘子来接纳中国来搞,现在这个问题已不用回答了,因为事实证明有,
就像没人因为东莞的房租低而去东莞定居一样,这些大型国企的效率高低其实并不重要,差不多就行。
从这个角度讲,新加坡模式有其可取之处
假设你开一家公司,你肯定不会把财务,质量,研发等重要部门外包出去,肯定要用自己人,因为在这些领域,德比才更重要,但如果你在关键岗位只用七姑八大姨,这些人虽然在关键时刻政治正确,但在平时勾结串通,营私舞弊,中饱私囊,也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甚至危及公司的安危,而你又无可奈何,中国和新加坡不同的是中国太大了,做到有效的监管比较难,这又是我不太看好国进民退的地方,
总之,这事我看不太清,还是你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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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已经证明了:工人可以下岗,只给低保;银行职员可以下岗,要买断工龄(工人也有买断工龄的,但数目不可同日而语)。那政府雇员能不能下岗?不能!费改税和撤销二级公路收费后,国家要对这些交通税费征收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工作安排。不作为、不称职被追究责任的政府领导也不能下岗,要异地异系统给予安排,没准还要抚慰一下,给予提拔;甚至被判刑的领导也不会下岗,工资照发。这些都见诸报端,不是本人杜撰。
怪吗?寻常事尔!
工人下岗,没赶上好时候,没有“网络煽动”,没有“左派理论家呐喊”,没有“群体性事件”。银行职工下岗,钱也给了,你也不是行里的人了,你还想冲击银行?定个银行抢劫毙了你!那么是谁让他们下岗的呢?政府。这回政府的人员富裕了(早就富裕了),可裁谁啊?权把子捏在自己手里头,自己搞自己?革命者可能会革自己和家庭的命,太平时代的官僚可不会,而且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和国家公器。有些人担心公务员不稳定会天下大乱,并举出李自成的例子——好像说是不怕秀才造反,就怕秀才从贼。我觉得好笑,现在的公务员还有造反的号召力?
随着社会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社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公职人员的数量膨胀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膨胀如果只给人们带来负担和麻烦,而没有提供服务和便利,这就很值得考虑了。
历史上的所谓“贼”大多数是被生活所逼的百姓,而“秀才”呢?大多是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有识之士。
我认为这与有些人该不该下岗没什么关系!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00594.html
这个有点过了。
在银行工作过的都知道,在银行营业场所的都是一线最基层的干部职工。
银行买断的,闹也和大家一样都是去上级机关闹腾,比如北京金融街之类的,还真没听说占个柜台闹上访的
不能让人笑话说“在银行干了几十年还不懂行”,是不?
他们的钱还不是把企业变来变去变出来的。工人越变越穷,他们则越变越富。
专卖
凡是赚钱多的买卖 好赚钱的买卖 统统统起来 别人不许进来 直接自己捞钱 或者通过间接的手段 要近来也成 给我交钱
盐专卖 茶专卖 酒专卖 铁专卖 甚至还有肥皂专卖
化肥 农药 种子都专起来(然后再卖条子)
这样的买卖没有不赚钱的
房价又涨了,尽管电视上说是价升量跌,可还是涨了。房价一直在涨,尽管金融危机、信贷调控,可老百姓谁也没买到传闻中的打折房。
三年来,身边一直有人让我预测房价能不能降,我的回答一律是:别听瞎忽悠,该买你就买!不过我的理由说出来大家都摇头。
第一个理由是通货膨胀,任大嘴从80年代大白菜算起的说法固然是胡说八道,但毕竟已经是市场经济了,收入增长和通货膨胀相一致是铁律。
第二个理由是刚性需求,这和冯大佬的说法类似,不过我说的刚性不是老婆和丈母娘,而是政策刚性——对房屋租赁的歧视(对双方的权益规定不清、保护不足)。租房子的人不仅要承受随时可能搬家的境遇,而且在享受社会服务方面大打折扣,特别申报户口、子女就学等方面。而人到中年,如果上有高堂下有儿郎,一年半载就折腾着搬家,无论是经济上和精神上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无论是原有城镇居民还是后来的城乡移民,只能买房,不得不买房。
第三个理由是国家地方财税分配。现在地方政府最大、最直接、最快捷的财源就是房地产。所以地方政府有无限的动力去拆旧房子,盖新房子。旧房子被拆,老百姓不买房,住哪?
我的理由是不是也让您摇头呢?
光看买房意愿的话,肯定不小,基本一大半都想买房子,不过不过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是指的有效需求,也就是要有钱才行啊。再怎么钢需,也要买得起房子才能形成需求不是。
理论上说,政府对于收入有天然扩大的倾向,恨不得把全天下的钱都收到自己手上,不过有句话叫“民力殚将竭”,压榨也要有个限度吧。
价格听证会如今被老百姓称为涨价会。事实也正是如此。不过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是价格听证会的本质决定的。
顾名思义,任何一个听证会,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不过是一个听取意见和证言的会议。是个道德舆论意义远大于实际法律执行意义的东西。即使在欧美,听证会的结果对政客的压力要远大于对政府雇员的压力,对长期政策制定的压力远大于先行政策执行的压力。但也只是压力而已,听证会是揭露的舞台而不能、也不该是执行的依据,因为真是那样就会乱了套,听证会的一事一议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被立即赋予广泛而永久的约束力。
具体到我们国家的价格听证会,只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法规规定的一个程序或环节而已。所以,你的意见政府听到了,但政府认为你的意见没什么大了不起,至少肯定不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没必要对涨价的决定进行重新考虑。另外,我们的听证会都是政府部门组织的,你能期望老虎们开会研究提高虎皮产量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奢侈品需要吗?
所以最终结果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个2001年仓促出台的部门规章和其依据的1997年陈旧不堪的价格法什么时候能寿终正寝,新的人民听证和垄断价格规范制度什么时候能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