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随笔,也为经常找不到的帖子保留下链接 -- 神仙驴
光随笔了,俺原本还是为留几个不好找的帖子保留链接用的。
这是一个,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规定: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非城镇户籍的蒙古族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胎。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只可生育两个子女,不准生育第三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城镇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只准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为瑶、苗、侗、仡佬、毛南、回、京、彝、水、仫佬等一千万以下人口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但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周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生育2个孩子;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以生育3个孩子。
西藏自治区规定: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提倡一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对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只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不限定生育胎数;如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技术指导。
云南、贵州、青海省的大致规定是:少数民族可生育2个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经过批准多生育1个孩子。对总人口很少的民族不限定生育指标。
(2)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甘肃等省的计划生育政策。
这些地方都有少数民族聚居区,建有自治州或自治县,一般都规定少数民族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例如吉林省规定:夫妇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允许生育2胎,生育间隔为4年;夫妇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允许生育2胎,生育间隔为8年。浙江省规定:夫妻双方均是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均是农业户口的农民、渔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两代以上户籍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3)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这些省(市)属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在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均考虑到了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少数民族可生育2胎;其他省规定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均可生育2胎。
为避免全文文摘被删,俺再添几句话。很多朋友凭空认为对少数民族无“计划生育”的想法是不能说正确的,这跟不少汉族农村地区所见的超生现象一样,还是落实能力的问题。
我那天在群里聊天说,记得有一千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实行与汉族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印象,从这里看,这个印象是来自唯一公布超过一千万人口壮族了。满族、回族、维吾尔族、苗族等人口逼近(或已超过,但缺乏准确统计)一千万的少数民族,今后是否会在聚居区内实行类似规定,大家也得静下心来,先看这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这次人口普查意义非凡,此话不谬。
以及随后的帖子
平均一家8个小孩,那显然是过多了。这还是我上面说的,是执行力的问题。另外这消息发布时间是2004年,在此之前是不是有其他规定,我就不知道了。你说的平均“一个”(一户?)生8个小孩,是说的近期还是什么时候的?
计划生育既然奉为国策,当然对少数民族也有相应措施。我有人口超过一千万的少数民族也要施行与汉族相同的计划生育的措施的印象,第一个链接帖子中也已讲明。当然,我不说这个一千万的门槛如何,我是比较奇怪,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有政府就是纵容少数民族随便多生的感觉。第二个帖子里,我也说了,无论汉族或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打了折扣,那是执行力的问题,另外民族地区的执行情况,我猜测比汉族农村等地要有难度也是极为可能的。当然执行不力,政策不能落实,那是另一个问题,跟有没有政策还是不一样的。
提醒:要关注最近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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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想起这个话题。
话说俺还是一头幼驴的时候,大院附近有个小子,恃强凌弱啸据一方,自命总司令,有时也称大哥,带着小的们,对弱小同学,经常是先明着索钱、再要定期进贡,不从则耳光棍棒伺候是家常便饭。那时虽说他是不能把俺怎样,俺见了他还是得尽量绕着过。那次恰逢这位司令在给小的们“讲课”,正碰见他兴奋的在台上大讲特讲,大意是,我说打,就要狠狠的打,我说杀,就得往死里打;我们是未成年人,不满18岁,杀人不用偿命!。。。台下小的们激动的是手舞足蹈。。。当年并不十分在意,这两天突然回想到这一幕,虽说只是半大小子,那杀气腾腾的样子还真留下了印象。
至于这位总司令,后来如何劳教就不是重点。但实际生活里这类由半大小子惹出的祸端还真是不少。俺那次回国,朋友还提起,街上成年人动手打架,尽管去围观,当事人顶多就是挂彩却不会致命;看见半大孩子打架,千万绕着走,小子上来就会对要命地方下狠手,若被打死打残,回头出气的场子都找不回来。默然。国家法律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从轻处罚的,少年犯法,也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法律出发点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成熟的少年,犯错还是要给改正的机会,但倘若就此被钻了空子,使部分少年形成“杀人也可不偿命,反正有法律保护”的观念,那结果还真要两说。现在营养条件好了,不少孩子们不到18岁便已是壮汉的身板,不知道思想上是不是也比同时期的我们那个时代要更成熟些呐。
再说说现在很为广大(汉族)群众不满的部分少数民族滋事犯法问题上来。部分少数民族,在内地省市做了不少出格的事情————若是汉族做出同样事情,可能早被关进局子了————但利用其民族身份,常常是从轻发落甚至无从发落。这点莫说河里不少经历过的朋友义愤填膺,俺自己国内至亲那里也有经历。地方政府上,对这类事情头大,归结原因,固然有诸如通晓民族语言的警力不足的问题,当然有过分的依赖像两少一宽这样的政策的因素,俺认为还该看到,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有两少一宽,可以统统推脱给政策;二、地方政府怕出事,维护稳定这个杠杠下来,打到谁谁完蛋;三、群体性事件就是大事————关于群体性事件,其实小楼兄在另一个帖子里有所表述,虽然说的是另外的事情:
群体性事件不归派出所管,只归现金管。
以前是乡村械斗后赔偿医药费抚恤金然后大吃大喝,现在是直接给参与者发放现金。
很多群体性事件越闹越大就是因为漫天要价的现金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其实,大家要的都是钱。换句话说,大家都乐于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因为最后都会拿到政府息事宁人的花红。
哪一起群体性事件不是如此。
尤其在地方政府对群体性事件有了上峰问责的恐惧之后,往往是对刁民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然后拿出一叠一叠的人民币了事,大家各得其所,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了习惯。
拿这个来套,放在一部分少数民族事件及一部分群体性事件上,我看都成立。为怕出事,不分是非,那越怕事事就会越大。特别是,犯了小错不能制止纠正,对方形成习惯,胃口可能会更大。久而久之,恶性循环,受气方积累恶气等待时机发泄、滋事方愈发跋扈而意识不到自身处境的危险、政府同时失去包括受气方和滋事方双方面的民心(关于后者,是惯大了他们的胃口),这就是三输的局面,由此社会秩序遭到破坏,“世风日下”,一时的苟且却换来长久的疮疤。作为主事方的政府,必须拿出办法来!
俺对类似两少一宽纵容滋事犯罪的问题,早有看法,燕庐敕老哥几年前的话被俺一遍又一遍的拎出来:对少数民族,应该是好处可以多给他们一点,鼓励他们向上,而不是默许他们坏事可以多做一点,纵容他们向下。这样的车轱辘话俺也常讲,其他不少河友也有类似看法,就是河里的原帖俺得有空一个个找出来。
新疆大事一出,可能那个一开始出发点虽好、但在实际中变相成为纵容部分群体滋事犯法的政策就要改改了。当然此事涉及面大,也许要走程序改动,也许用另外的解释作为变相修正,既做也说,或只做不说,都是可能的,只要能做就好。但这方面进展目前还不会有公开报道,只是有次偶然在海外媒体里看到了不知真假的这样的消息:
美国之音的报道,凑合看吧。
伊力哈木还对乌鲁木齐刚刚上任的市委书记朱海仑宣布取消“两少一宽”(少捕少杀,一般从宽)的少数民族政策表示赞同。他认为,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他说,这个政策确实让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获利,同时导致了汉族人的不满。
以及随后的一个解释看法:
首先当然就是这可能是个谣言,当事人听错了、理解有误、甚至成心编造。但若不是这样,考虑到这类政策其实得是中央层面才可能决定、而政策法规的变动需要走程序的因素,俺的解释就是:中央可能正在解决此事,但程序未走完之前不宜公布,朱书记此时透露消息是稳定干部队伍,而且现在环境下应是获得高层授意的。不知那位维族学者的消息渠道是哪里,俺认为应是乌市中层干部。朱海仑的讲话可能是对乌市中高层干部集体会议上说的,新闻发布稿与实际内容不会每个字都一致,有些话还不宜公开报道但先透个口风,还是可能的。
当然,俺对国内法律纯粹一知半解,其中理解有误的地方,也希望能获纠正,以免误导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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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题目,好像立马就看见有人激动得要掀开路面的砖块冲俺过来了。 少安毋躁,听俺把故事讲完。
俺这里有位朋友(女),处了个对象,谈得合适了就把小伙子的情况知会了国内的老父母。本来电话里能听出来家里很是高兴,但说到小伙子是河南(某地)人,当妈的沉默几秒钟后提高了调门,不行,绝对不行,河南人绝对不行。女孩子摆出大堆理由,小伙子人聪明性格好啦,出身是高知家庭啦,家虽是河南但祖上是山东人啦,工作挣钱多有房有车啦,办绿卡就要批下来啦,等等。不知最终怎么说动的当妈的松了口,行了,女大不由娘,那就先处处看吧。
。。。
俺在一个地方待了久了,结识了不少国内来的朋友。那真是五湖四海,经常聚到一起谈论各自家乡的风土人情。其中也有河南朋友,跟俺私下讲起来一口无奈,唉,河南人难当。怎么难当法子呢,人口第一大省,自小奋斗要跳龙门,跳不上的不少就得出省打工去了;偏河南考生多,省内却又没几个像样的大学;他那样跳到京师名校,实在罕见,再到出国扎根,更是凤毛麟角了。朋友自尊心强,听到对河南人的奚落经常忍不住反驳两句。跟我私下也有过埋怨,比如,“河南输出劳工那么多,有人犯事犯法那也是个人问题,哪怕出事多了,也是在外务工人员这个群体的问题,怎么就都算到河南人头上呢?”“我们自己省的贪官我们自己也恨哪,怎么就把我们河南人都看成是又懒又贪呢?”“媒体也是,动不动就突出河南又出贪官、又一个河南小偷什么的,这不有事没事的往那边引吗?”每到这时,我也就安慰几句,都是朋友,这里没人真在乎那些看法的。不过事后也确实会无奈,某些看法连俺家领导都不能免俗,何况别人。
地域歧视与妖魔化有段时间大行其道,稍后则以其他面目继续出现,“河南人”只是其中之一。不可否认,某部分人的所作所为给我们留下了坏印象,而对这部分人,我们常根据他们的某项共性,用某集体性名词加以概括。但这种不精确的概括,很容易扩大到其他本不相干的人身上,宣传和印象上的一再强化,最终导致外延扩大后对该集体性名词所描述的群体所有成员个体,都被错误的强加上那一小部分人的特性,所谓以偏概全。河南人这里算是一个例子。
日复一日潜移默化的宣传,给普通人的影响是巨大的。第一个故事中女方的妈妈,几乎从未跟河南人打过交道,得来的印象主要还是道听途说,而地方媒体上有意无意的突出地域特征的报道方式,无疑更加深了这种印象。如果真的亲自见到某河南人做了举止不端的事情(可能是很小的事,比如不巧哪天穿戴不整),那很可能那种对河南人整体的印象程度还要加深。于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为女儿幸福也就可以理解了。
印象一旦形成很难改变,此后不过是戴上有色眼镜看事情看人时,色差大小的问题。真若有可能改变,真得是遇到出色的个体时(这个出色根据不同眼镜有不同的标准)。比如第一个故事里,女孩谈到的河南小伙的那些优点,应该有一些是打动妈妈了。那么当妈的最终是把这个个体抛离到群体之外,还是对整体的整个看法有一定程度的变化,这个俺没问就不知道了。
原罪,这个宗教意味颇浓的词汇,俺河南朋友笑说,他可算有体会了。
说到这里,又联系上新疆了。虽然俺一再呼吁,要将暴力犯罪不法分子与守法的维族普通民众分开来看,但河里河外,俺能感觉的到,将有维族身份视为原罪、不加区分“一视同仁”的大有人在。
俺知道,很多内地朋友与我一样,并未去过新疆或在新疆久留,而在内地城市中耳闻目染了一些有少数民族身份的无赖滋事挑衅的事情,其中的愤怒和怨气可想而知。但俺还是想说,要斗争,不要斗争扩大化。尤其将对某族群中部分败类的看法扩大到对整个族群所有人的看法,是不应该的。
如果我们看待某地方的一个人,不应该仅由他的籍贯就强加上某些“地域歧视”的属性包袱的话,那么我们又该怎么看待某少数民族的守法个体呢?
由此还想到一些小事。一次受邀去了本州一个不算小的城市,那里没啥中国人。主人算是当地土豪,老先生年轻时参军对日作战,在菲律宾被俘,后来转移到中国东北,战争结束后回到美国。后来老头老太几十年前还故地重游一番。主人一家很是和蔼慈祥,但谈及中国,其中有些还是能让人感到其中的偏见。小的方面如中国人衣衫不整不拘小节不太懂礼貌等等(),老太太还特意关心了下现在中国的卫生状况,几十年前在国内她实践了公共厕所里的蹲坑,太可怕了,老太太一个劲的唠叨,并一再关切那些中国多数人家都有抽水马桶的消息是不是真的。主人一家又对中国那么多人不信上帝而是某种“邪教”感到惋惜,他们的关切与惋惜是发自真心的,这点完全可以看得出来。我礼貌性的做了解释,同时希望他们能走得动的时候,再去中国看看。跟俺几次交道打下来,老头老太赞扬俺让他们改变了一些对中国的看法。 俺说,真正要改变看法,还得你亲自去中国再看看。
招生招工以及其他一些场合也可能有一些“歧视”,要注意到其实也不难。有些确实是个体行为影响到整体。像俺上学时,某教授半公开的表明不会招中国学生(若公开当然会对饭碗可能有影响)——无论其人有多优秀,原因则是他之前招的中国某生半途改换门庭导致其研究课题几乎作废,由此对(所有)中国学生印象极差。中国学生从不会在他的课上得到高分,而他在中国学生心中是何形象也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各类歧视及妖魔化可能多少确实会事出有因,但要一个群体全体成员为其中部分成员的错误承担一切责任,是不公平的。妖魔化可能达到的一个结果,就是将原本只是在潜意识中存在的“敌人”培养成为真正的敌人。这点还是需要注意的。(时间关系写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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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来都柏林租房子,好几位一接电话就说不租给南方人,俺赶快说俺是北方人。见面一看,人家说你不是北方人么,俺说俺是北方人的芯儿。
俺后来问,为哈不租给南方人?回答是:南方人太爱算计,不好处。要不是现在房子不好出租,听你口音,电话面试你就fail了。
--- 都柏林东北人比较多
(听来的,不负网责)
台海危机后,江CORE提出了科技建军的口号,尤其是在空对空导弹的研究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继J10项目和以色列的友好合作之后,中国方面有从以色列方面搞到了两枚AIM120导弹,作为研发的样品进行研究。但不知如何,美国方面得到了消息,要派人去以色列核对AIM120导弹的数量。以色列急忙要求中国临时运回那两枚导弹。但其中的一个已经被中国专家大卸八块在进行仿造研究。江CORE没辙,就召集各省市大军区一把手开紧急会议,研究如何因应。各大头头均缄默不语,良久,只见河南省委一把手挺身而出,说这个任务我们河南省来干,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江CORE激动地握住河南一把手的说,我代表党中央谢谢你。
两个礼拜后,河南运来了仿制的一枚AIM120导弹,经过中国专家认真检验后和另一枚真的一起运回了以色列。一个月后,以色列发来消息,说一切顺利,感谢中国的合作,将把那两枚导弹尽快地还给中国方面。几天后以色列运回了那两枚导弹。中国方面的专家又进行了检查之后,激动的向领导报告:“报告首长,这两枚导弹都是真的”。
几个温州经商的朋友大谈他们如何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下一代小温州人偷渡到欧洲去,俺不禁很好奇地问到:“现在留学这么容易,造个高中文凭就能去留学了,你们费这么大劲干嘛呢?”几位朋友苦笑道:“这些大使馆对俺们温州人有歧视啊,不少人留学都换了别的地方的身份证。”
事情往往是某族群出了几个害群之马,于是其他族群便抱着宁可错杀千人的态度拒绝与该群体接触,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方面玩命掺沙子,弄大堆不知所谓的少数民族出来;一方面1000万人以上就要实行和汉族一样的计划生育。
这就是tg的民族融合政策?
或者说严重些,群众不是用来相信的!而且,也不是用来依赖的!
说实话,让我当领导人,我也不敢完全相信群众。换河里很多人,扪心自问一下,让你相信群众,你真能做得到吗?多少被忽悠的事实摆在眼前,即便自认是精英,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很多情况下被忽悠过的,更何况普通百姓!
不过呢,其实我这里不是在反驳您,我跟您的观点是一致的,至少在结论上。
根源就在于,群众不是用来相信的!群众应该是用来服从的!政府怎么着?!官员又怎么着?!还拿自己当百姓父母呀?百姓是你们的父母!是你们的上级!是你们的行为所应该遵循的标准!
你愿意,得相信群众!不愿意,也得相信群众!官员和政府自己把自己与百姓分割开,甚至是把自己拔高些,成为“父母”,这是老皇历了!别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了,该服从群众咯!
魔都公安局开通气会,明确跟各大企业保卫干部说,要当心河南某地的民工,基本上都是白天夜里各打一份工的,已经不能说是个体行为了,是当地的传统。听说这个以后,对河南人多一份防备之心,是正常的反应
不过最近因为一个合作机会去了河南某市,去之前也比较担心,但是到了地方发现城市建设、人群面貌都还不错,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糟糕。主要还是因为该市算是个新兴的工业城市,有两家大型企业,除了解决数千人就业问题,也带动了当地的其他产业。
所以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啊
就我个人的观点,除了单纯涉及个人隐私的事件和国家机密(当然,我同时认为国家机密在目前有被扩大界定范围的情况),我反对任何人替我决定我该不该知道这件事。zf如果觉得某些消息的传播可能引起不好的情绪反应,也应该致力于引导舆论。至于作为小老百姓的我,知道以后有啥反应,是我自己的事情,同时我也会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总之,我觉得捂盖子这种方法,是最让我厌恶的,而且从目前的技术水平和传播渠道看,也是实现起来难度很大的。
而且说实话,如果不是希望获取多方面的各种有价值信息和观点,我来西西河干嘛?整天看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网站不就可以了。
所以我是佩服忘情兄的作为的。而且忘情兄讲的东西,就是事实。我简单归纳一下,忘情兄无非就是说了:有内网的同事告诉他,乌市发生了大量用毒针扎人,制造恐怖活动的事件,老百姓反应很激烈。而且忘情兄也说了,他没有条件去核实,选择了不做删改,直接发到河里。
我相信即使在忘情兄发帖的时间,我们派个西西河特派记者去乌市,拿回来的信息同样不过是“市民纷纷传言,大量出现毒针扎人事件,恐慌气氛严重,目前没有得到有关权威部门确认”。我觉得这就是事实,这就是当时的实际情况。忘情兄这么做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印象中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个。我一个发小现在那研究雷达制导头。
是一种认知的障碍,还是功能?
想不清楚。。。。。。
一次雇个河南人被骗,我也不想以偏概全,但他们的犯事的几率也太高了.所以发誓,以后不和河南人打交道.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想法.
如果一个区域/种族的人普遍容易犯某种错误,那一定是他们的风俗文化和当地的风俗文化有冲突.
从上层的角度,和总体利益的角度讲,应该杜绝“歧视”.但也应该同时教育被“歧视”的人群如何改变民风.因为大道理说多了,人们就不信服了.
坦白讲,我在河南住过二十年,一般也不会承认自己是河南人,但是有些身边的人会这么说我是河南人,或是河南人如何如何。一般听听也就过去了,不去说啥,人以偏见视人,为什么要以偏见回他(她)?
不过这几年真是觉得河南发展下来真不差。
春节从河南差不多最南边回北京,没有买到火车票,坐了我姐学生的车回北京(这学生家里开改装车行的,二环十三郎的车就是在他那车行改装的),一路上开过来,河南的高速交通非常发达,进了河北,则服务区又乱又脏,过路费的差距也大概有将近一百块,具体数目没记下来,反正差距相当大。
天涯这个江湖骗术的贴前半部分段子多数发生在河北,外链出处。
还有,今年的全国书会举办在山东济南,结果济南人把全国的书商和书界媒体全惹毛了,外地口音出租车不打表,起价一百五,大小宾馆坐地起价,没有各项活动指南,拿着记者证也无法进入书展现场,当各地的文化读书记者们向省里负责宣传的领导们报怨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最雷的回答:
这个书会是我们山东人自己开的,不欢迎你们外地媒体。
同类型的书会,前两年都是在郑州开的,没听说过这样的事。
后来有哥们说:山东书会的失败充分证明了儒学思想的虚伪性。
我则这么回他,当礼义廉耻上升到一个极高的高度的时候,那些明知自己达不到这一高度的人,会毫不客气地放纵自己道德的底线。
想起来郑渊洁的一句话,最看不起穷人的是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