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随笔,也为经常找不到的帖子保留下链接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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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说:菜刀绝不是什么大杀器。人变态了,有了杀人、反社会的心,拿什么都是杀器。
细致的行凶细节描写不说了,媒介动辄将类似案件犯罪人包装成“社会受害人”的做法是真正让我愤怒的地方。不做过分的细节描写、不用社会受害人的说法给罪犯寻找脱罪借口,这是媒介本就该注意的事。不去碰这两点的媒体报道,我当然欢迎。有人是在用大众知情权作为幌子,去给自己反社会的心理寻找同盟军,是不是真正危及到别人的利益安全,才不是他们关心的重点。
真有这事,反倒能证明政府的度量。
媒体当然应该报道,但要注意:1、是不是太过分的纠缠于细节;2、是不是习惯性的为罪犯用他也是“社会受害人”的思路为其罪行开脱?这样的报道是不是可能带来其他人的效仿从而给大众给社会带来更严重的现实威胁?这样的报道是不是有问题?不做这两条,媒体报道多多益善,我支持。这跟把有事说成没事的粉饰太平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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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众想要知道这种事情,媒体才会报道,受众想要知道细节,媒体才会报道细节,受众想要这种真相,媒体才会从这种角度报道。
事情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结论,也可说因为大力报道,得到重视,校园安保加强,如果没有大力报道,校园安保依然松懈,惨案接连出现,又会怪媒体不负责了。
《现代汉语词典》最新版本(第五版)给“炒作”一词这样的定义是: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做反复的宣传。
可见炒作的对象是配不上其所实际获得的关注的,但是这几起凶杀案都完全配得上人们对它们的关注;而且更重要的是,炒作需要非媒体的主体,该主体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影响,这个也完全同这几次凶杀案的报道不符,因为没有谁出于扩大影响的目的而反复促使媒体宣传。
所以阁下用词不当。
示范效应是的确存在,不过我觉得对于影响大家生活的案件的公开报道的优先权要高于该示范效应。
【现在是个人至上的年代,很多人都认为自己一切权利没有丝毫该让步的余地】前半句是对的,但是后半句么,天朝的很多人觉得自己的权利常常被无视吧,所以才会对它分外敏感。站在我的角度,是绝对不会为任何事情牺牲自己的知情权的,因为它本来就只有那么一点点。一个例子就是:baidu一下,你就知道;google一下,你就知道太多。
就连兄台说的扎针事件,也构成对你自己的反驳。事实上后面的回复frnkl:神仙兄再看看这则新华社消息:扎针报案开始于8月17日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的图片中短信的日期分别是8.29和9.3,前面那个还在说什么‘用注射器猥亵路人’。这种短信的目的不是提醒,而是希望,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但是结果如何呢?市民不恐慌,就天下太平么?
意志力薄弱的人也就差不多废了。
支持将严惩公审的新闻和如何普及安全防护的知识作为报道重点。对寻常百姓,这才是有用的信息。给大众灌输“出这事都怪政府”的思想,有人就会觉得要去找政府发泄就得弄出类似的事来。就像您说的“横着走”,差不多的意思。
不是该人该事不值得或不配作关注,而是很多媒介关注的焦点是“他这么做完全是因为要去反对社会不公”。什么是炒作,这就是,也符合你给的定义,很多媒体反复宣传和扩大影响的,就是我上面引号里的东西。
http://bbs.news.163.com/bbs/photo/174942575.html
很多论坛上面都有,传的非常厉害。
内容主要是:当局坚称未有人死亡,但拒绝重伤儿童家长看望孩子
里面甚至有照片,个人看起来像是真的。
下面这个是另外一个版本,内容更多些
http://forum.kaiyuan.de/viewthread.php?tid=436179
我找了一下,sina的news里面没有关于这个事的直接链接了,就连一向喜欢负面新闻的网易也没有,他们挂的都是“公安部紧急部署全国学校幼儿园安保工作”。
所以我们只能相信前面那些链接里面的内容,而且不让家长见孩子这种缺德事,我相信当局是完全做的出来的。
为了一个什么狗屁世博,就和谐一切不好看的东西,这就是您所谓的控制凶案,我们所看到的粉饰太平。
其他不说
他或者是因为精神病,或者是因为个人问题,或者是因为反对社会不公,无论什么原因,都是其行为的源起,都是这种恶性事件所必须寻根问源探求明白的,是媒体必须报道让大家知道的。
就过往的很多案子来看,受害者家属首先问的是其亲人的状况,然后就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所以这是非常正常和正确的报道,而绝对不是你所说的炒作。
刚才半天找不到,想是连主帖一起给移到被整理版面去了。
那个帖的意思大体是:第一起报扎针案的是发生在什么时候;许多起扎针案报案时间又发生在什么时候;官方需要多少报案才能判断出这是个案还是集体作案;从第一起报案到判断出是集体报案需要花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答案之前,我不承认那个所谓的对我自己的反驳,以及你对我“歪曲事实”的指责。
所以媒体迎合这种观点就是天然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