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随笔,也为经常找不到的帖子保留下链接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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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冷处理大概和漠视效果差不多

我不太赞成冷处理。什么都来个冷处理,最后人心都冷掉了。事实怎样就怎样,有什么不好讲的。

说到防治,加强学校治安是重要,但是并不解决根本问题,真想害小孩,防是防不住的。

等到有一天,孩子们都不能在自己的学校、邻里、以及各种公共场合自由的玩耍,都需要处于一种严密的治安保护之下,那么这个社会也许就真的和谐了。

对于这种案例,从保护受害者角度是重要的,但从另一方面,怎样减少社会上走极端的人,通过什么社会措施去给他们一个出路,在悲剧发生之前提供一个减压阀,也许也是有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

再赘述几句,许多赞成冷处理的人,心地和出发点都是好的。我也不是说热处理就有多好。打一个中医的比方,当身体的一个部位出了问题,请问我们应当怎样救治呢?我个人还觉得,如果把一个社会比作一个身体,那么最根本的措施乃是“扶正”,正气、正义、公正,不是冷处理所能获得的。

家园 分析社会原因就是给犯罪贩子推脱责任?

现在的老汉啊,脑子飞得太离谱。

家园 原文照抄:重温南平事件后飞马萧MM的评论

飞马萧:事实上,目前我们见到的变态杀人犯

事实上,目前我们见到的变态杀人犯 [ ★飞马萧 ] 于:2010-03-27 03:52:05 复:2804532

回溯他们的经历,没一个踏踏实实的人。这个社会,一个踏实肯干的人未必过得很好,但预谋拿刀杀多人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能计划并实施群杀的人性格、心理是极端偏激自私冷酷的,事情发生了,有人说他的环境给了他报复社会的机会,那么请确定,换一个均衡社会制度,谁能保证他不以这种方式报复社会?一些发达国家的残忍的射杀案件已经告诉我们,这种事件的个人因素或周围因素的决定性因素压倒所谓的社会因素。

把一个恶性杀人犯称为被压迫阶级,杀人行为是放抗行为,是荒唐不负责任的。其实我同意的是你最后一段,把此案归咎于社会这一现象才是民众对社会不满的直接表现,一件事非分明的事能让某些民众失去判断力,说明民怨的确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

为杀人犯找被逼迫的理由,把对杀人犯的愤怒宣泄到政府方面,这是在别人的悲剧里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这不是成熟有理智的公民所做的事,如果对事非如此糊涂,那么即便重新建立了一种制度,把所有官员重新洗牌一次,我们做的不过是历史的轮回,没有任何进步。

家园 九霄兄搞错了

分析案例、分析社会原因,尽量压缩可能导致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空间,当然要做,当然该做。那是做的问题。

神仙驴:您忽视了该是“谁”在“多大范围”内去做这些事

这里的冷处理不是九霄兄指的那个意思。一、这里指的是媒体应该自律,跟漠视甚至粉饰太平完全是两码事。二、作用对象是媒体,而不是说政府把杀童案件当作没事一样处理。这种问题的解决,不是靠自居正义的媒体,通过全民大讨论方式就可以实现的。

神仙驴:控制凶案报道怎么就成粉饰太平了呢?

媒体当然应该报道,但要注意:1、是不是太过分的纠缠于细节;2、是不是习惯性的为罪犯用他也是“社会受害人”的思路为其罪行开脱?这样的报道是不是可能带来其他人的效仿从而给大众给社会带来更严重的现实威胁?这样的报道是不是有问题?不做这两条,媒体报道多多益善,我支持。这跟把有事说成没事的粉饰太平能一样吗?

这样的事件除了说“犯罪分子也是社会受害人”之外,就没有别的可以真正值得关注的部分了?xxxcdds兄刚给出了例子。完全可以“热”处理,在社会上大力宣扬邪不压正、而不是极力将做出这种惨无人道的行径的罪大恶极的罪犯戴上“他也是社会受害人”的面具,其实不才该是媒体该做的事情吗。

家园 媒体不报道,会有人认真去做吗?

一个坏事,不广为人知,政府能否认真去对待,我表示怀疑。政府在群众舆论压力之下,才更可能办好事。

一个事情,个人想不想知道完全是个人自由,但是不能妨碍别人知道的权利。

家园 媒体报道是不是只有为罪犯找社会原因这一种方式?

舆论一样可以杀人。

知情权这个,每个人看法会有不同。我就从不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可以凌驾于他人安全之上。

家园 同理

法庭没有宣判任何人都没有罪
,同理,媒体何必急着先给犯罪嫌疑人下“这又是一位社会受害人”的结论?

我原话里罪犯改成犯罪嫌疑人更合适些,说得顺嘴了。

家园 知情权凌驾他人安全之上?

让群众了解到一个刑事案例会有害于他人的安全? 我实在不懂这其中的逻辑。这是经过研究和确认的还是自己的想当然呢?退一万步说,媒体报道即使有弊,但相对其利来说,孰大孰小呢。

媒体报道是正常的社会职能,这事如果媒体不报道才是失职。媒体的职责是忠实地报道事实真相。至于报道出来,群众怎么评论,那各人有各人的说法,各人怎么说,谁也管不了谁。媒体当然也可以发表评论,只要不违反法律,完全可以。

媒体是否在为罪犯找社会原因,这个可以讨论。我相信媒体并没有只干这个。犯罪一般都有社会原因,讨论这个本来就是正常的,也是可取的。判决是一个技术问题,要按法律规程办,这事法院作主,媒体想插手也办不到。

媒体干媒体的,法院干法院的,群众干群众的,一切都运行正常,前提是这事大家得知道!

家园 让大家知道事情和让大家知道一切细节不能混为一谈

别的没什么可说的了,该强调的我都强调过了。

家园 一身官气
家园 哈哈哈哈
家园 送花老驴,我觉着媒体惟一应该关注的是罪犯如何被制服

暗示什么社会问题,自然是王八蛋的报道,导致信息传染的做法;

而实际上,关注家长、社会的痛苦也是很不利的,罪犯的目的就是一让社会痛苦,二在被枪决前引起一次社会对自己的关注。

有那么些评论,包括我在饭局上能听到的,核质是将该罪犯当作“理性人”,他受害了所以他反抗了,(反正政府为了枪毙他也没说他神经病)

其实几人渣无非是将“世界因我而改变”泛化到一个彻底反人类(不只反社会)的程度。所以报道应该是强调,世界根本不会改变——报道的内容,应该是罪犯如何被三下五除二制服——报道的目的,就是向潜在罪犯强调他会被制服,而对可能的影响(比如家长痛苦、社会愤怒)能弱化就弱化。潜在罪犯害怕的是杀不了人,期待的是家长痛苦、社会愤怒。

家园 你搞错了一个问题

任何人都有权获得律师的辩护是没错的,但是任何人都不能用“都是这个社会逼的”来脱罪,甚至以此把自己塑造成英雄人物。你所谓的国情和民意也不过是媒体推波助澜的后果。

家园 我觉得应该呼吁去砍当官的而不是砍小孩子。

:))开玩笑啊

家园 这里的问题在于

李玫瑾认为,作为学者,需要详细调查以供研究;但对社会和公众,媒体报道应该“淡化”处理。

专家们认为普通人,社会和公众,是不能够也没有能力深挖背后的理由的,只有像她这样的“专家学者”, 才有在事情发展之后上电视台大放厥词的权利。焉不知如果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了,谁会关心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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