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尊重某些宗教的悖论 -- fullerene
伊斯兰的人权观:高鸿钧 《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3期
所以说,要是尊重伊斯兰教,允许他们在中国传教,那不就是对我们自己的不尊重么?人家信仰一种不把我们当人的宗教,我们反而要尊重他们?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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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旨主义的、世俗化的,到底哪一派的才算代表?
就算犹太教的可也是有传统的,只有犹太人才算上帝的选民,其他都是等着下地狱的。
天主教也对无神论没啥好脸色。
宗教这东西能不沾还是别去搅和,那里面不合情理的东西多了去了,关键还是看实际上是怎么做的,而不是教义里面是怎么说的。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实在是一路货色,在他们眼里我们都是要下地狱的。
一伙人,整天念叨着要你下地狱,你还要尊重他们,这是我所无法理解的。
信教与否或信仰哪个宗教的自由是受尊重和受保护的,什么时候有说法是尊重宗教的内容了?
比如不是为传教开设的论坛,网站,大街上,别人家之类
如果有这个权力,那么穆斯林觉得我会下地狱,这显然污辱了我,我很生气,能不能在报纸上撰文批评伊斯兰的教义?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现在的这种“尊重”法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对宗教的态度基本是敬而远之,只要不是当面或广为宣传的公开提出意见,就各管各好了。
一般世俗化后的宗教对这些在创始时很看重的部分基本也都是淡化处理,否则如何和其它宗教间国家进行交流。
你说那个例子其实并不算什么,毕竟穆斯林并没有到你这来公开宣扬这个观点不是吗? 《世界宗教研究》应该也就是个专业的研究刊物,不能够看作是在做宣传,也不能等同于普通的报纸杂志。
不同文化和宗教间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是很正常的现象啊,难道都要争个你死我活?那不就是宗教战争吗?
对于在中国传播的宗教,是不是都应该把异教徒下地域一说拿掉,否则宗教就可能成为极端宗教分子暴力手段的理论依据.
宽容尊重的基础在于相互尊重,平等对待。那些一神教对无神论者不尊重甚至视为邪恶,那么中国就要限制这些不宽容不尊重无神论信仰的宗教,这样才维护到信仰自由,包括无神论信仰。
哼哼哼,小心俺们口诛笔伐你。等着啊:P。
不管哪一派,不管多温和.经文不允许更改,卡菲勒就永远是卡菲勒.
教义上就侮辱了卡菲勒,卡菲勒不能公开批评.
教义上就明确解释的世界,一旦时机合适,煽动起来简直是天经地义.
我是很不安的。
伊玛尼是敬畏独一无二的真主﹐遵奉真主派遣的使者﹐而卡菲勒是拒绝正道﹐否认真主﹐自称人类主宰世界。
所以其实从这些定义上看,中国人是最纯粹的卡菲勒,美国人尚且是可以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