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国家 -- buellxb
警察提根棍子执勤多少年了... 合法持有霰弹枪?北海道吧...
有枪的歹徒 VS。没枪的大爷 - 大爷0%胜算
有枪的歹徒 VS。有枪的大爷 - 大爷有大于0%胜算
除非有枪的大爷有小于0%胜算,我看不出来持枪有何不可。
第一。偷换命题,讨论的主题是“禁枪”和“开放枪禁”,所以你的比较式两边的条件分别应该是“禁枪条件下”和“开放枪禁条件下”,而不是简单地“有枪”“没枪”
第二。谁告诉你没枪的胜算就一定是零?谁又告诉你有枪的胜算就一定是>0?
第三。你的比较式左边,“禁枪条件下的歹徒”和“开放枪禁下的歹徒”,其凶残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你怎么又不提了?
歹徒们的枪又能好那里去?顶多自动武器,
群众手里的还不是一样。
歹徒也不是天天打打杀杀,碰上弱式守法
群众(如东湖等),还不定谁打得过谁呢。
禁枪与否,歹徒手里家伙没太多区别,守
法群众的家伙可是差别巨大,抵抗歹徒的
胜率怎么也略高啊。
第一。偷换命题,讨论的主题是“禁枪”和“开放枪禁”,所以你的比较式两边的条件分别应该是“禁枪条件下”和“开放枪禁条件下”,而不是简单地“有枪”“没枪”
-我没觉得应该是“禁枪条件下”和“开放枪禁条件下”。 但是你要非坚持,那么“禁枪条件下”和“开放枪禁条件下”,歹徒都可能有枪;禁枪条件下,大爷没可能有枪,“开放枪禁条件下”,大爷有可能有枪
第二。谁告诉你没枪的胜算就一定是零?谁又告诉你有枪的胜算就一定是>0?
-没人告诉,自己想的。 COMMON SENSE而已。
第三。你的比较式左边,“禁枪条件下的歹徒”和“开放枪禁下的歹徒”,其凶残程度不可同日而语,你怎么又不提了?
-我的比较式左边不是“禁枪条件下的歹徒”和“开放枪禁下的歹徒”。不知其“其凶残程度不可同日而语”,请指出有何不同。
当然,需要conceal carry license.
其中之一是得克萨斯州州长。 请见一下link:
http://www.mysanantonio.com/news/MYSA050107_07A_perry_guns_30eddd5_html4007.html
飞人乔丹的老爹James Jordan,在参加一个葬礼之后返家途中,长途驾驶之后感到疲倦,就在南北卡交界的一个高速公路休息站停下之后小憩片刻...
两名歹徒见到他手上的戒指见财起意,用手枪隔着车窗打死了老头,把他的钱财戒指洗劫一空,抛尸沼泽之中...
在这个例子中,你当然可以指着老乔丹的鼻子骂:“谁让你不买枪来着?谁让你不带枪来着?谁让你自己不提高警惕来着?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被人打死你自己活该!”
不过,即便是老乔丹买了枪当时又带在身上又如何?长途驾驶之后累得在高速休息区睡一小觉,难道这就是老乔丹的罪过吗?有了枪又能怎样?把枪握在手里睡觉又能怎样?Common Sense又能怎样?
在这个例子里头,如果歹徒没有枪,只凭刀或者棒球棍,想象一下他们如何能轻易的手?老乔丹至少保命不成问题...
而且是州政府的意愿,而大学方面的意见则是坚决反对学生持枪进入校园 -- 最强烈的反对恰恰来自大学校警部:不允许带枪进校园,尚且偶尔就发生一起持枪伤人案;如果允许的话恐怕频率会上升到几天一次,校警根本就管不过来了...
Perry这个疯狂的家伙这样说压根就是出于政治考量,他才不管校警们将会如何为难呢...
时下黑社会主流兵器仍然停留在刀棍阶段,有枪也停留在“五连发”的水平,谁要有两只真家伙肯定不会明目张胆地掏出来用 -- 持枪行凶在任何时期都属于严厉镇压的罪名...
当然老百姓也可以挥刀舞棍 -- 按你们的“胜算”概率,既然同样级别的兵器,老百姓在黑帮面前就应该至少“胜算大于零”了... 可这年头谁欺压谁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你非要闭着眼睛说黑帮慑于老百姓也有刀棍而不敢欺压普通人,我也没办法...
想象一下如果放开枪禁的话,谁会更得利?是黑帮普遍装备上枪的可能大呢?还是老百姓人手一枪的可能性更大?万一那个老百姓没钱买不起枪而被黑帮欺负,你跳过去指着他的鼻子喝到:“谁让你买不起枪?谁让你买得起枪买不起子弹?谁让你有子弹没时间练习?现在开放枪禁了,被黑帮欺负了纯属自作自受!!” -- 公平吗?靠谱吗?
禁枪政策最有效的后果不是坏人得不到枪,而是坏人得到了枪也不敢随便用,就算用也就是拿来吓唬人,不敢随便上膛,击发。
因为只要一发生枪案,就是天字第一号案,重案组要出动,专案专办,不办完不罢休。
结果就是除非丧心病狂之人是不会真的动枪的。像日本就是这样。日本暴力团没枪吗?但是他们敢用吗?日本警察都弱到被人拿刀追着跑了,他们还是不敢用。
如果放开了枪禁,一天10几起枪案,习以为常的话,恐怕就算死了人,警察也不过就是把卷宗一放排队等有人手再说罢了。
用刀用棍,更需要勇气和能力,面对更有
‘组织’‘纪律’和‘个人能力体力’的黑
帮,个人当然胜算几率小。
用枪就不同了,扣动扳机还是比用刀扎进血
肉之躯对心理生理的压力要低。手无缚鸡之
力的书生也能打倒大汉,面对多数人的黑帮
,至少让对方搭一命的可能也高些。
不用那么夸张吧,街头枪战的特点决定是近战为主,
对枪的质量要求不高,以现在枪弹的价格,普通
人还是承受的起的。
而是禁止好人得到枪,所以才建议大家在美国买枪自卫。我希望永远也用不着它,但是我也希望该用的时候它就在手边 - 和买保险是一样的。
至于“禁枪政策最有效的后果是坏人得到了枪也不敢随便用,就算用也就是拿来吓唬人,不敢随便上膛,击发。”大概是中国国情。 可是我的文章是关于在美国买枪,并没有涉及是否应在中国或日本取消枪禁。
在美国,不管坏人用不用枪,只要是威胁了我的(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就有权利“用枪”阻止犯罪, 有枪我就不会用刀或拳头。 坏人敢不敢随便用枪,枪案是不是天字第一号案,重案组要不要出动,是否专案专办,不办完不罢休,这些跟我个人的在那一刻的安全没什么关系。
而且我宁愿被打死也不愿被吓死。
我在第三集中会主要写美国人怎样用枪自卫的。例子很多哟。
另外告诉你,除了你在文中指着老乔丹的鼻子骂,我还真没瞧见别人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