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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CCTV2 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报道(内有链接) -- 潜了又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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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法律上说

那些学生的行为符合非法行医的定义

非法行医罪的主客观要件符合,何况还医死了人

家园 哪有没资格的医生给病人做手术的。

但是这些学生根据法律可以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参加手术。我觉得北医不至于这么傻。倾向于CCTV误导观众。应该是医疗事故,但非法行医的指控不靠谱。

家园 等把那玩意弄来,黄花菜都凉了。

说是关键的4分钟,其实不到4分钟。

家园 事后修改病例应是很严重的问题

病例可能被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事后修改可以看成是做伪证或防碍司法。但在国内都不重视,事后修改很普遍。

家园 是啊,这方面不规范,医患矛盾更难缓解
家园 记者煽风点火是肯定少不了的。。。

5:双方的分歧在于事后王建国要求北大医院替熊卓为立雕像,设立“熊卓为”基金甚至以

名字命名的实验室以及后来的500万元索赔,医院未予答应

发信人: lijack (jack), 信区: Medicine

标 题: 北大医院内部通告会归来zz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5 00:18:58 2009), 站内

发信人: angellk (秋天的阳光),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顺手转载一个:北大医院内部通告会归来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5 00:00:18 2009), 站内

发信人: lovespring (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北大医院内部通告会归来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9年11月04日22:40:46 星期三), 转信

晚8点在北大医院门诊楼会议厅召开,书记主持,刘玉村院长发言,持续1小时。

现凌乱摘要几点如下:

1:医院领导对此次事件有一定预料,来得这么快是意料之外

2:手术是骨科主任主刀,过程很顺利,后发生的肺栓塞属正常手术并发症

3:抢救过程由主任和主治医生主持,并由医院出面请来了阜外医院院长熊卓为的同学胡盛

寿参与抢救,医院在此次事故中是坦荡的,没有隐瞒的

4:急诊医生刘希高确实没有执照,但医院有明文规定未取得医师执照的学生开完处方后应

经值班主治大夫签字、盖章,刘希高本人不熟悉医院规章制度直接导致了媒体的错误报道

,应承担重要责任,另主治大夫的监管不利也有责任。

5:双方的分歧在于事后王建国要求北大医院替熊卓为立雕像,设立“熊卓为”基金甚至以

名字命名的实验室以及后来的500万元索赔,医院未予答应

6:卫生部、教育部等上级领导部门对医院是理解和支持的

7:最后告诫医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家园 来不及写病历也是常见的情况(此处讨论一般情况)

我的一位朋友讲过,心血管内科,经常是病人送来都快不行了要抢救,如果一天抢救上三四个,再写病历,要工作14、5个小时,这种劳动强度长期坚持很困难

家园 问题是卫生部与三甲们更和谐,没辙了吧。

说句实话:大家都在混,一般有点过失也只是耽误点时间,再者经济上有点出入。从总体上看,医生的智商和情商也并不出众。在混的医生们的比例不一定比我们高,可一旦出点事,往往涉及生死。这点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即便专家又怎样?一个专家一周只看半天门诊,平均每4分钟看一个病人。

我等平民还是抓紧时间,趁自己还学得动,自学+自疗算了。

家园 要抢救并不是借口

越是危重病人的抢救,越容易出现医患纠纷。病历常常是法庭上或法庭外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证据。详实准确地记录病历,是一线医护人员最可靠的自我保护方法,也可以间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降低医院的管理成本。

如果医护人员说因及时详细写病历,造成劳动强度大,长此以往医护人员无法承受。这只能说明该科室和医院管理上有问题。你医院的医护资源有限,非要超限度地收治病人,结果只能是造成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医疗服务质量肯定下降,对病人也不利。

你知道医院现在是如何管理的吗?和交警有罚款指标类似,各科室每个月有收入指标定额的硬性规定。多超定额,科室和个人的收入奖金就多。这种医院管理模式以提高病人量、或每个病人的服务量取胜。另外,高年资的医生大都把主要精力放在走穴挣钱上。作为病人就认倒霉去吧。

家园 病人术后没几天就死了

如何就能判断手术是成功的?

比如内固定是否真的固定好了?植骨部分是否没有问题?

我看是医院避重就轻,推脱之词。

家园 临床实习和持证上岗有冲突吗?

看你说的,似乎国家确实是没有相关规定。为什么?

家园 我看ER

好像有的手术医生带个麦克风,一边说一边做,是不是可以代替当场写病历,事后再补写。

家园 本末倒置是根本。

医院的根本是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的根本是患者满意。

搞什么管理、出政策,能把医疗质量上去那是扯。

医院的管理,就是要让医护感觉不到管理,可是现在呢?

国内大多数医院以行政最大,医疗最末,为了开会正在进行的手术都能停下来,先开个中层干部会议再说,开完回来继续开刀,为了某天开会停排手术更是常见。

病历质量更是,天天抓,每份病历写的跟教科书似的,能有时间看书、查资料、提高医疗水平吗? 大家也不是没出去看过。看看加拿大,英国,美国,日本,这些西医鼻祖,病历内容有多少?都是挂床头当随笔写写的。手术医生口述一遍,护士整理一下就OK。我们倒好,看医疗质量、最后打官司,就看病历,管床医生、护士的说法、亲身体验,不相信,就看病历。指天发誓也不行,是不是要医生左手按着毛选说话才可以信,还是永远都不能采信了。这叫什么理?

对这个,抢救病人完了,不是说病历就马上封了,有六小时可以补记,当然也可以修正诊断,写字错了或者句式颠倒,一般一页纸有两处涂改就要重写这一张,相关人员的签名再重新签。在法律范围内是可以修改或作废一张纸的。

开心网上有个调查,90%还多的参加投票的医生、医学生都选了投错胎做医生。没几个人对工作环境满意的。

提起就郁闷。

媒体监督是好事,大家关注是好事,这件事该深挖,神仙打架,最后如果因为这件事修改了相关法律,是件好事。就像收容法那样。

窃以为文教卫生,不渗及政治,要学就学个样,切莫学的中不中洋不洋,搞得畸形怪物出来祸害人。

家园 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

那是因为这种小医院根本没人愿意去实习吧,都是30岁以上的?可笑。

50岁以上才能上手术台,请问50岁以前他在哪练习开刀的?到了50岁自己就会了?

家园 事实也是非法行医

新看到的一些细节。

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在给熊卓为诊疗期间,都是作为主治大夫,独立行医,所有的处方、医嘱、手术记录,包括死亡证明,都只有他们本人的签名,没有任何指导医师的签字确认。

所以

此案诉讼期间,针对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违法行医的事实,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经过调查,认定此三人当时属于非法行医,并出具了红头文件。此文件后来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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