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说文论武之主权在民(一) -- 井底望天
重八可是立法允许商人科考的。
此外,清虽然继承了明朝的法律制度,都是实际操作上和明朝完全不同。典型的,清朝有哪个大臣敢指着皇帝的鼻子骂他是纣王夏桀而不受惩罚的?
还有,明清的那套体系和唐宋的完全不同,基本上是两回事,也远没有唐宋制度那么完善。
九
现在的政治文化中,有一个误区,就是把人民主权的民主,和政府首脑由选举制度产生混为一谈。好像就是你有选举制度,可以按个手印,然后举起紫色的手指,对着西方的新闻记者晃两下,你就成为国家的主人了。
这个笑话大概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算是最好的证明了。
在现代的政治学说里面,大家对什么叫做“民主制度(Democracy)”其实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西方思想界普遍认为,一个民主制度,至少是要包括两个原则,一个就是平等,一个就是自由。所谓平等,就是说你这个制度下的所有人,必须享受同样的待遇,受到同样的法律的保护或者制裁,和具有同样的机会和途径,去参与政治,就是说当官。所谓自由,就是说你在这个制度下的人民,必须在宪法或者其他法律的保障下,可以享有的自由活动,比如说思想上的、言论上的、迁徙上的各种权力。
一个不讲平等,保护等级制度,看出生和血统的社会制度,就像那个10亿贱民的最大民主国家印度,其实严格意思上来讲,是不太符合这个标准的。比如说,你要是吹捧美国N百年的民主制度如何如何,估计会把马丁路德金气得从坟墓里面跳出来,甩一个大耳光打你。美国历史上的奴隶制度,对有色人种的限制和排斥,比如说排华法案这样的东东,都是非常晚期才在历史中消失的。
因为美国是全世界最为热心搞民主推销的销售员,而中国有一帮人士也是以美国的民主制度为马首是瞻,那么俺这里就谈谈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历程。
在1790年,就是美国宪法刚刚制订之后,只有白人男性的地主们才有资格投票。这个决定政治权力分配的小集团,大概是美国当时人口(当然是欧洲移民过来的白人人口)的10-16%左右,而且这些人还是得信奉基督新教才可以投票。
在1810年,就是美国建国30多年后,宗教限制取消,然后在1850年,就是建国70多年后,才开始放开地主身份的要求和税收额规定,算是让白人的成年男性们可以投票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选举都这么干了。比如说在1855年和1857年,为了保证爱尔兰来的信奉天主教的移民,就是后来美国总统肯尼迪的祖先们不能参与美国政治,东北部的康省和麻省两个州要求只有通过“文盲”考试资格的白人成年男性,才可以投票。
当年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歧视,最出名的就是被称为“丽娜招牌(NINA Sign)”。这个招牌是指当时在美国最讲究民主和平等的报纸,如《纽约时报》等等上刊登的招聘广告,和大街小巷张贴的各种招工通告里面,通常都会有一行大字:No Irish Need Apply,中文翻译过来,就是俺们不招爱尔兰人。就是不待见你,怎么着。
之所以这么干,毕竟还是光看个样子,还是不能太容易分出你是不是爱尔兰人,不像有色人种那样颜色分明。
然后就是在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要分裂的南部11个州,被人很揍了一顿。于是一大帮黑人从奴隶身份解脱了出来,在1870年通过的第15宪法修正案上,允许黑人男性投票。当然这个允许只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真正的投票权是到了1966年,黑人民权运动之后才开始得到某种程度的实现。
结果就是在1889年,佛罗里达和其他10个南部州,开始征收投票税。就是说你要投票?先交钱。黑人刚刚才从奴隶身份里走出来,大概大部分都是穷光蛋,当然就没有资格,也没有意愿去投票了。
这段时期,很多美国州采取了“文盲”考试制度,来限制投票权,与东北各州用来对付爱尔兰人不同,这一波的动作主要是要对付黑人。又要交钱,又要考试,可是你去找工作,人家不待见你,叫你自己识相,主动走开。然后学校又不许你去读,看来要绕过这2条天堑,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可是这两条绊马索,也会放倒不少没文化的穷白人。解决方法就是通过了一条爷爷条款,就是如果你爷爷当年有机会去投票,那么你就不用考试和交钱,都可以豁免了。如果明白这些美国历史,就会知道今天美国舆论界的一帮大言不惭、满口谈公民权利和法律至上的人士,其实与他们的爷爷们,在玩弄纸面游戏上,那倒是真的父业子承,有发扬光大之功效。
终于到了1913年,民主国家美国建国差不多150年了,美国参议员们不再由大佬们指派,而是由屁民们选举了。到了1920年,第19宪法修正案算是允许妇女投票。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1924年,美国土地上的原居民印第安人,被允许成为美国公民。人家蒙古人建立了元朝之后,被征服的汉人们和南人们,虽然社会地位低几级,可是好歹都还是被当成公民的。而美国的原居民们,在被人家统治了150年之后,一直是没有被当成人看的。
不过这些变化自然会受到主权在手的白人人民的民主运动的抵制,这次的新玩法,就是政党的初选制度。就是说要选举之前,俺们私人的政党,先搞一次自己的闭门选举,推出俺们的候选人,来参加公众选举。可是实际上,当时的美国地方上,基本上就是一党独大,比如说南部各州的民主党垄断了所有的选举,因此俺们自己私人选举中,禁止你这帮黑人啊、女人啊和印第安人啊参加,就事实上,剥夺了你的选举权了。
这些种种招数,都一直延续到了1966年,才在民权运动下被逐渐宣布非法。直到1975年,所谓专门对付有色人种的“文盲考试“条款才被废弃。所有说具有N百年民主传统的第一号民主大国,真正的选举权的落实,只不过30来年而已,而且就是今天,这个选举权还存在着不少猫腻。
太多鼓噪皿煮的WBD欠抽。
井大好好八一八米帝的过去啊,很多都是头次听到啊,比如NINA Sign,没想到米帝的老祖宗连爱尔兰裔都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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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是民主权利先限制在有限的特定人群里,譬如白人男性,然后再渐次扩大享受民主权利人群的范围。但是,如果一旦赋予民主权利后,即给与比较完整的民主权利。因此在整个扩散的过程中,扩散的是享受民权者的范围。
另一条是在名义上肯定全体国民享有民主权利,不因人群的不同而区别对待。然而,这种民主权利是不完整或者是受较多限制的。之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智渐开,逐步完善民主权利的范围和效力。在整个扩散过程中,扩散的是民主权利本身的范围。
考察东西方的政治经验,似乎尚无一个成功的全民短期享受完整民主权利的成功案例,都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说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民主化过程中不能避免的话,哪一类扩散路径更成熟更稳妥呢?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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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不知道当年在中国民国时期,大力推销美国民主制度的精英们,比如胡适之流,知不知道这些细节呢?
也许有人会抗议说,人家美国历史上虽然不咋地,可是今天也算是真正实行了民主了嘛!听起来,就是过去老是出去做小偷,做了几百年的,现在摇身一变,要给全世界的警察们,制订社会安全条例了。
这话听起来是有道理,不过正如俺在《大国游戏》里提出的一个观点,就是美国这套民主制度,也就是30来年的实践,要看这套制度运行的实效如何,俺们得调查一下,具有全民投票权的美国人民,在投了30来年的票之后,大家有没有在这个制度下得到主权在民的好处。如果没有的话,那俺觉得这个民主制度,是不是和俺提倡的主权在民,有些不太对路?
当然现在美国在选举权上,还有一个对付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和拉美裔的招数,那就是犯罪就被剥夺选举权。
这里有牵涉到前面讲的平等问题,就是说不论种族和肤色,你得让人家在法律之下,最起码平等。可是看一看美国蹲大牢的人数,似乎就有些问题了。
图一 美国监狱囚犯人数在1980年后大幅度增长
美国蹲大牢的人数,在2007年底已经到了230万,如果加上缓刑和表现好而假释的罪犯,到了720万。要理解这个数字,就必须知道美国是全世界把人关进牢房里最多的国家。不光是和总人数比的相对比率,美国的绝对数字也是第一。和中国比较一下,整个中国蹲大牢的人数才是150万,而中国的总人口是13亿,比美国的3亿要多4倍。
那么看一下这样几张图,就可以发现问题在哪。以2004年的统计数据,在每十万男性中,蹲大牢的,白人是717人,拉美裔是1717人,黑人是4919人。
图二 美国监狱犯人男性种族对比图
或者换一个更细致的角度,就是蹲大牢里面的骨干力量,年纪在25-29岁的年轻男性,就可以看得更清晰了。这些对应的数字,就是白人1666人,拉美裔3606人,和黑人12603人了。就是说在美国,法律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过黑人在蹲大牢而失去选举权上,比白人要“更平等”。
图三 美国监狱里面年轻囚犯种族比较图
当然俺们最完美的民主国家(就是说起码要法律面前人人和族族都要平等)美国是不会现在有不公平的法律系统和种族歧视的。比如说俺们可以比较一下,美国黑人蹲大牢的人数,和当年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那帮混蛋南非白人政府,立马就看出不同来。
图四 民主圣地美国和种族主义恶魔前南非比较图
这张图里面看到,被称为种族主义国家的前南非政府,迫害自己国内的黑人,寻找任何鸡毛蒜皮的借口,就把黑人扔到牢房里。只不过南非每十万黑人成年男性,要关人家851人,而民主圣地人人平等,不歧视黑人的美国,要关4919人,是南非的5.8倍。
当然俺们都知道,这么多黑人被判刑,说明了太多黑人犯了法。虽然黑人因为穷,不懂法律,找不到好律师,而被冤枉坐牢的案例大把都是,但黑人犯法的人口比例比较大,也是事实。而俺们也知道,一个社会有钱人和中产阶级虽然有犯法的,所谓“白领犯罪”,但比率比较小,而大部分穷人铤而走险,因为太穷而犯法,就比较多。
而美国的罪犯中,超过半数以上,其实并不是暴力犯罪,而是穷得发慌,搞点小偷小摸,顺手牵羊,或者是从毒贩那里批发点毒品零售一下,发个小财之类的小喽罗,就被这个法律体系圈在了监狱里面。
那么为啥一直都比较穷的黑人,以前犯罪人数也没有大幅度增加,就像在第一张图里面看到的那样,到了1970年之后,就是说有了全面的公民权力,突然在1980年之后,犯罪人数大幅度增长?
当然俺自己认为,在1942年以前,被关在美国南部,当成事实上的奴隶而用的黑人,大概就超过了1百万,是没有显示在这张图上面的。但毕竟从1980年的黑人囚犯大幅度增加,似乎可以联系到里根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上。就是说,在这个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政策下,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里面黑人比例比较大),生活得比以前要艰难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一看美国从1979年到2004年,就是说这次经济危机没有开始之前的数字。因为俺们都知道,经济危机发生后,有钱人们比如说高盛等公司在美国政府的救助之下,发的奖金比以前更多了,而美国中产阶级和下层人民,则因为失业率过了10%,自然更穷了。
先看一看有钱人的日子。在1980年,就是里根同学上台那年,美国公司CEO的平均薪水和平均的打工仔(不算打工女,因为现在美国还没有做到男女平等的同工同酬,女人干同样的话,只能拿男人工资的七成)相比是42倍。这个数字到了2004年,就变成了431倍。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资料,剔除通货膨胀因素,这段25年的时间里面,国家总收入增加了27%,但基本上全部去了最有钱的人群那里。美国人口的60%,就是说一个4口之家,年收入在2004年低于$38761美元,相比较于1979年,收入其实是下降了5%。这之后的20%人口,收入增长了2%,算是原地踏步。最高的5%人群收入增加了53%,而最高的1%人群,收入增加了350%,是总收入增加的三分之一,落了他们的钱袋里。
最倒霉的是在底部的20%美国穷人。这些家庭的收入是每年$11166美元,就是说大概有4800万个大人和1200万个小孩,总共6千万人占美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的人民,每人每天的生活费是$7美元。而按照美国2004年的标准,其贫困线是每人每天$27美元,一个三口之家是$42美元。
当然这些数字不包括各种社会福利和救济,比如说食物劵之类,不过在民主党的克林顿政府实行的福利改革制度,和共和党政府最拿手的削减福利政策之下,这些福利都受到了一定影响。
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之下,也许看到美国监狱囚犯人数在1980年后,就大幅度上升,就不会觉得太惊奇了。当然如果把这个问题和1970年代后,美国选举制度的改变,扯到一起,似乎就是太牵强。这个问题,似乎应该怪罪于新自由主义政策,就是盎格鲁-萨克逊制度比较准确一些。
可是诡异的是,当美国实行了所谓的主权在民的民主制度,美国人民理论上可以通过选票来改变国家政策,而美国穷人们又理论上具有投票权,那么为啥这样的分配极度不平均和社会极度不平等的怪现象,却得不到任何改变?
这样的制度还叫做民主制度吗? 主权在民真的实现了吗?要知道这个实行了30年的美国民主制度,就是不少知识界人士,向中国老百姓贩卖的模范产品啊。
文革对全世界的冲击是很大的,不知美国这个民权运动和文革有没什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