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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语言学小知识(2)认知语义与认知心理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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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语言学小知识(2)认知语义与认知心理

这个小专题隔了一月没写,没想到还有肥狐兄惦记。再一看文化百家里的文章,相形之下,不禁汗流浃背,深深叹息,自己的大脑机器原来又已经锈蚀了一些。那么没办法,赶鸭子上架,接着写些绝不敢说是原创的东西,就当是给大家普及知识吧。

今天我们的话题是语义。语义学绝对是语言学中的显学,顾名思义,它当然是研究语言意义的学科,然而语义又包括哪些种类?

按照传统语言学,语义分为如下三大类:词汇意义、语法意义、修辞意义。

词汇意义是指客体的理性意义。

语法意义是表示客体之间、词语之间关系的意义。

修辞意义是表示主体对客体的感情评价意义。

不能说这些分类没有道理,事实上,它们与语言现象非常相符。然而,这种分类不能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某个词语,乃至某个句子,为什么能产生被人理解的语义?比如说,“蓝天”有意义,“白天”有意义,“黑天”也有意义,为啥“绿天”没有意义?“人天天吃饭”为什么有意义,“饭天天吃人”为什么没意义?语法上完全正确的句子,如“北京是美国的首都”等,为什么没有意义?

再扩大到哲学方面,学者要问:事物何以会有意义?这种意义何以通过特定语言的特定词句来表述?X和Y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才使X的意义是Y?心理学学者会问:意义在大脑中的表征是什么?人类如何加工语言?运用的机制是什么?神经学学者会问:语义既然是个心理概念,和其他心理活动一样,必然涉及到神经元之间的联系。表征和加工过程是如何通过神经元运作的?

因此,语义研究也是个跨学科的领域,而且近些年来的认知语义学已经和认知心理学研究紧密地连为一体了。

当然,平时人们根本不会去考虑上述问题,一句“约定俗成”就可以概括过去。的确,对一个正常人而言,他当然知晓自己母语中词语与句子的意义,即使不经研究,也自然拥有母语的语义知识。但是我们要说,用某种语音来代表某种事物,这的确是约定俗成的。比如说中国人用“mao”这个发音来指代猫,日本人却用“neko”,这有什么共通的道理和逻辑吗?这就是索绪尔语言学提出的符号的任意性原则。但语义并非只能用此说来模糊概括,比如说“Now is not now”这个句子在英语中自相矛盾,同样“现在不是现在”在汉语里也一样是病句。

看起来最容易解释这种现象的理论就是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它也是语义学最基础的假设之一,认为:

语言是用来谈论语言之外的事物的。语言符号与其所表事物间存在直接关系。词语的意义是它所指示的对象,语句的意义是它所表达的命题。

也就是说,名词“山”、“汽车”、“人”等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他们指表(denote)客观存在中的实体;句子“她刚刚从伦敦飞回来”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他们指表客观存在中的情景和事件。而“绿天”就没有意义,当然是因为它不能指表客观事实,“饭天天吃人”也是如此。

在这种假设下,我们可以将词语根据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而分类,大体有:

专有名词:个体事物

普通名词:群体事物

动词:行为、事件、状态

形容词:个体事物的性质

副词:行为等的性质

然后我们会发现词语所指(reference)的事物常常有一组同类的事物组成,例如:树,各种树,五花八门的树,它们构成树的外延(denotation)。更准确的说,一个想法或(语言)表达的外延是由它所适用于的事物构成。词语与其外延的关系构成词语的外延意义(本义),是静态的,不变的。而说话人所指的意义,则是动态的,可变的。

然而,指称论远非万能。首先,指称论不能解释的语言现象,就包括“助范畴词”(Syncategorematic),范畴词本来是指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而“助范畴词”就是不能作为指称某物的词起作用、而不得不与范畴词共同使用的词语,诸如“并且”、“或者”、“并非”、“如果”、“每个”、“有些”、“仅有”、“除……外”、“而且”等等,换言之,语言中许多虚词都属于这一类。而它们被排除在指称论之外,因为很显而易见的,这些词的外延与所指意义都不独立呈现。同理,诸如“我”、“你”等词的语义也是非常模糊,不能确定的。

其次,词语指表客观存在的实体而获得意义,这是值得疑问的。“我不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人们用什么,我只知道第四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人们用石头”。在这个句子中,“第三次世界大战”、“第四次世界大战”都不是客观存在的事件,难道能认为他们有客观实体吗?

本世纪初奥地利学者梅农(A. Meinong)的对象理论是坚持认为“意义即所指”的。梅农对上述“存在悖论”的解释可以概括为:语言中的任何一个指称表达式,只要语法上正确,都可以代表一个对象,也就是说,都能有一个它所指称的对象作为它的意义,即使这个对象并没有真实地存在。“金山”、“圆的方”都指称某一个对象,并且都是有意义的,所有不存在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潜在”的。由此,梅农宣称:一切“非存在”实体是存在的。

然而,意义的内涵不仅仅只有指称意义。以此句为例,“启明星(金星)就是黄昏星(金星)”,启明星与黄昏星就有相同的所指,但有不同的意义,这还能说意义与所指相同一吗?“前年,萨达姆被绞死了”、“前年,伊拉克前总统被绞死了”、“前年,伊拉克前大独裁者被绞死了”的意义一样吗?

弗雷格(Gottlob Frege)的《论意义与所指》的关注点也在于此,但他的观点是:意义并非所指。弗雷格采取引入空类的办法来解决“不存在的东西”的问题。像“金山”、“圆的方”这样的语词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它们的所指就是一个空类。于是像“金山不存在”这样的命题就有意义了。弗雷格的解决方案避免了梅农的对象理论所受到的关于“不存在的东西存在”违反矛盾律的诘难,但被罗素否定了。

罗素坚持,名称的意义就是其所指。但是他区分了名称的逻辑形式和语法形式。为了说明一个名称是有意义的,我们不必一定要在本体论上承认现实世界里包含有与之相对应的东西,而只考虑它的逻辑形式。当我们说“金山”时,我们并不是指现实世界中就存在一座金的山,而是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存在一样东西,这东西是‘金子’且是‘一座山’”,因为只有“金的”和“山”是我们能够感知的对象。这就是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基本思想。他将原命题中作为摹状词的符号分解为几个简单的部分,然后在此基础上重新组合命题。这样既可以将原命题中的摹状词消解掉,又可以发现命题的真实的逻辑形式。“金山不存在”经过罗素摹状词理论处理后就变成“对X的一切值来说,‘X是金的且X是一座山’这个命题函项总是假的”。由此,“存在”的意义也就弄清楚了,“如果你取任何一个命题函项并且断言它是可能的(即它有时真),那么这就给予了你关于‘存在’的最基本的意义。你可以用以下说法表达这个意义:至少有X的一个值,对此,这个命题函项是真的。”(罗素:《逻辑原子主义哲学》,第280页)

罗素自认为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也没那么简单,他还是受到质疑。如斯特劳森(《论指称》)认为罗素混淆了语词符号本身和语词的使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指出专名和摹状词并不必然等同,等等。

但是,如果我们跳出指称论的范畴看这个问题呢?于是出现了表征论(representational theory)。

表征是认知心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信息或知识在心理活动中的表现和记载的方式。表征是外部事物在心理活动中的内部再现,因此,它一方面反映客观事物,代表客观事物,另一方面又是心理活动进一步加工的对象。表征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具体形象的,也可以是语词的或要领的。根据信息加工的观点,当人类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输入、编码、转换、存储和提取等)时,这些信息是以表征的形式在头脑中出现的。表征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又是被加工的客体。同一事物,其表征的方式不同,对它的加工也不相同。

引入表征概念后,词语的意义就不天然与客观事物对应了,两者间还有个心理表征层面,人的语言符号是要通过概念中介来指表事物的。而这些概念包含哪些?经过了怎样的加工?比如说,我们如何认为“丈夫”这个词有意义?

那么,我们认为:如果而且只有当L时,X才是个“丈夫”。L是一组属性:X是人,X是成人,X是男性,X已结婚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利用自己早已获得的知识与概念,对客观事物进行评判,在我们的脑海中存在着一个“原型”,一个“框架”,一个“理想化认知模型”。最后我们才能确定这个词的意义。

在此,还需要引入系统意义(sense)的概念,一个词语的系统意义是指它在同一语言中与其他相关词语的语义关系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与语境无关,仅涉及语言成分内部之间关系的意义。而一个词语的外延意义指它与一组实际存在的同类实体之间的关系。与指称意义相比,系统意义更是意义的核心。每个词语都有系统意义,但不一定有指称意义。

在上次我们谈了隐喻,关于隐喻为何有意义,许多朋友们给出了宝贵的见解。而从认知语义学上看,隐喻与表征,与认知模型,都是有紧密关系的。认知语义学认为,人只有通过头脑中的概念范畴才能接触现实,语言中的反映现实的结构是人类心智运作的产物。而意义则是以约定俗成的概念结构为基础的,意义结构反映人的心理范畴。概念结构主要是由感知决定的。意义要素是由空间结构构建起来的:人对空间、时间、颜色、音调、感情等的体验,构成基本域。认知模式主要是意向图式性的,意向图式通过隐喻而获得拓展。

那么,下一步必然要更深入地探寻语言、思维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我们的语言到底能反映思维到什么程度?有不依赖语言的思维存在吗?乔姆斯基认为有,提出了“思维语”假说,认为不依赖于语言的思维的确存在,意义远比语言丰富,人们用一种共享的“语言”思维。而思维与现实又是什么关系?这就又回到了过去的争论之中,客观是真的完全独立于主观而存在吗?还是人类只有通过主观意识才能认知物自体?

关于语义学,还有更加深奥的部分,诸如指称论的现代发展——形式语义学用逻辑,如用“真值条件”来分析语义和句子间的意义关系,而表征论也进行功能主义的语义研究,包括格语法和题元理论。我就不在这里献丑了。如果各位想看,我就摘一节出来:

何谓真值条件?波兰逻辑学家塔尔斯基(A.Tarski)在真值符合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具体语句为真的条件(简称为真值条件)”,并以“T等式”的形式加以精确的表述。具体公式为:X是真的,当且仅当P。其中,X是代表语句名称的变项,P代表任一语句的变项。以“雪是白的”这一语句为例,如果雪是白的,语句“雪是白的”就为真;如果雪不是白的,语句“雪是白的”就为假。代入T等式可得,“‘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等式中,前一个“雪是白的”加上了引号,后一个“雪是白的”不加引号。这里就涉及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区分。所谓对象语言,就是“被谈论”的语言,是整个讨论的题材;所谓元语言,就是用以讨论对象语言的语言。(参见塔尔斯基,1998年,第93页)

然而,语义的形成固然有语义学内部的规律,但确认语义,乃至新生成语义的手段还有一种,那就是语境。下回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系统研究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在语境中生成意义的学科——语用学。

关键词(Tags): #语言学通宝推:肥狐,金各,烤面包的胖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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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得宝了! 一点小意见

鼓掌!!终于等到了!

2cents:

前面写语义的三大类,可否给个例子或者解释,不然不太好懂。 比如就拿“蓝天”来讲,什么是词汇意义,什么是语法意义,什么是修辞意义。

家园 春秋笔法

虽然西方语言学研究的很系统,但是从实际应用上讲,俺觉得俺们老祖宗的语义学那是世界头一份的,即所谓的“春秋笔法”。

百度拷贝一段:

春秋笔法运用中较知名的诸如三个表示杀的动词:杀、弑、诛,其实各有深层含义。指无罪而杀,指以下犯上,则指有罪、有理而杀。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中魏惠王问关于周武王讨伐商纣之事:“臣其君可乎?”指武王是以臣子身份起兵推翻杀死了纣王。

孟子回答:损害仁义之人,只不过是个“一夫”(即无道寡助的匹夫、独夫),“闻一夫纣矣,未闻君也”。(我只知道诛杀了一个叫纣的有罪之人,却没有听说过这是以下犯上的弑君。)

比较近代的就是A Q君的“窃书不是偷”了。

想想就非常有趣!

家园 是这么说的

词汇意义,按照传统指称论的理解,就是客观现实通过语音在脑中的概括反映,就是客观事实的抽象化。“蓝天”的词汇意义就是“蓝色的天空”通过发音“lantian”在大脑中的概括。

语法意义则是在词汇意义上更大的概括,指的是一整类语言单位的关系意义。比如说“数”的范畴概括为“单数、双数、复数”。“我看着蓝天”,中“蓝天”则是宾语,这也是语法意义中的功能意义。

修辞意义就是语言单位的主观感情意义。比如一般我们说到“蓝天”时都会隐含褒义,还有,从“蓝天”我们会联想到很多其他概念,比如“广阔”、“纯净”等。当然,修辞意义还有一部分,就是在语境中形成的语境意义,也是下回要讨论的内容之一。

家园 多谢!

这就通俗多了。

话说我就是个不思进取的,看抽象的就脑瓜疼,所以就爱看社会语言学的书,故事多啊。以前看的一本陈原写的《在词语的密林里》,真是好有趣!

家园 嗯,江城提到克里普克,似乎还应该进一步阐述下他的观点

克里普克的观点,在我看来应该是罗素思想的反动。

如果说罗素的指称论研究注重从内部理解,那么克里普克的观点似乎更注重外部的历史因果关系。从这个角度上说,克里普克是对罗素理论的颠覆。

克里普克把指示词分为两类,一种是严格的,一种是不严格的。在他的分析中,专名的指称不是由词语的涵义决定,而是存在一个陈陈相因的历史链条。比如说中国的首都,在大陆是指北京,在台湾可能就是指南京。所指不仅是我们所想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依赖社会中的其它成员,依赖于该名称是如何传递到一个人耳中的历史。

克里普克的观点虽然有缺陷,首先是他这套理论难以解释一些指称在传递过程中的中断。更重要的是克里普克认为指称属于先验无意义的,那么从词源学的角度就很难说通。

而约翰·塞尔在他的研究中,试图将指称论内外两种理论糅合在一起,探讨指称词是如何成功指称客体。提出决定指称是说话人心中想说的东西。这里想说的东西不光是内容,也包括指称词的背景在内的说话人的意向。甚至要注意说话人可能面对的听众。

塞尔的研究大概是目前指称论理论比较完备的了。当然放到丰富多彩的语言活动中,估计还存在不足。但似乎没什么理论是完善的了。

家园 请问公孙龙的“指物论”是否指称论呢?

一直看不明白这个东西。

家园 嗯,谈下我的看法

公孙龙子的思想体系中确实出现了类似指称论的观点。

但我认为这个思想不是体现在《指物论》中,而是体现在《名实论》中。

《名实论》中“夫名,实谓也”的论断,我们可以用来比附指称论。当然这也是种简单的比附。

那么《指物论》的指,很明显就不是“名”。我个人的观点,这里的指大概近似于我们今天说的“意义”。指和物之辩,主要是认为,先有物,而后产生意义。当然这里指或许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具体的意义,一是抽象的意义,这篇小文章难懂,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对这两方面做明确的界定,而是混在一起谈的缘故。

家园 呵呵,我也来举个例:

不仅仅一个词语,任何一个个体,感觉也存在这三种意义:

繁花似锦是个MM(女性)----这是客体的理性意义(词汇)

繁花似锦是XX的女儿,或是XX的女友,或是XX的母亲----客体之间的关系意义(语法)

繁花似锦是我喜欢的可爱MM--这是主题对客体的感情评价意义(修辞)。

----好吧,我是在对繁花献殷勤,哈哈(表情没了?????)

家园 马屁乱拍啊

不过么,跟俺喜欢的社会语言学沾点边,就生受了。

^o^

家园 看了些语言学的书以后,觉得世界真的是主观的

客观存在的东东,真是与我何干?

比如我知道菜店里卖的zucchini,gourd,squash,但是我室友只知道“菜瓜”,和黄瓜两样,南瓜的口味又有不同。虽然有时买错,把菜瓜大卸八块烤了吃,还是没差。 我主观上的世界,就是我的世界。

家园 谢谢报纸的解释

指称论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是在科学研究中似乎还是很有用的,可能是因为科学主要于客观实在的物体打交道吧,比如

1. 狄拉克注意到某物理方程里有个电子电量的平方等于一的描述,因而预测可能有带有正电量的电子,结果就被居里夫人的女儿和女婿发现了,获得诺贝尔奖。

2. 爱因斯坦得到过一个宇宙模型的方程,因为两边不平衡,就加了一个系数。后来伽莫夫觉得可以不要这个系数,方程不平衡是因为宇宙产生于大爆炸,一直在膨胀。

其他的还有很多,比如普朗克发现量子现象,这种反向运用指称论的现象还是很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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