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讨论一下《罗生门》 -- 南方有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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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讨论一下《罗生门》

午饭的时候看了《罗生门》,觉得很有趣,不想讨论哲理层面的问题,于是花了点时间来探究一下本案的真相。欢迎大伙儿一起来讨论。

(剧情省略,有兴趣的河友可以去PP-film上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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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人以及和尚的叙述可以确定的事实:

1. 武士和妻子途遇强盗;

2. 武士被强盗绑缚,妻子在武士面前被强盗侮辱;

问题:

1. 谁杀了武士?

A.强盗;B. 妻子;C. 自杀;

2. 杀死武士的兵刃?

A.妻子的护身短刀;B. 强盗的剑;C. 武士的刀

3. 武士有否和强盗决斗?或强盗是否在侮辱妻子之后立即离开?

对第二个问题,从樵夫最后被农夫戳穿的尴尬,以及武士叙述的最后一句话“谁从我胸口抽走了短刀”,可以确认,a.在犯罪现场存在妻子的短刀;b.短刀杀死了武士;c.这把短刀最后被樵夫取走。而樵夫为了隐瞒这一点,在他叙述的故事版本中从头到尾没有短刀的存在。

从这个解答出发,对第一个问题,首先可以排除自杀,因为最开始樵夫看到武士的尸体,武士的双手向外张开,这不是用短刀自杀可能形成的手势。从这里可以问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在杀死武士的时候,短刀最有可能在谁(强盗或妻子)的手上?

现在让我们从樵夫的这个例子出发,来设定一个推理原则:

如果假定每个人的叙述中都有谎言,那么每个人应在最有可能涉及自己最在意价值的那部分情节上撒谎,从而掩饰自己所承担的角色的言行和社会(或自己)赋予这个角色的期待不一致的地方。比如说樵夫,他一直强调自己是诚实的人,但是他窃走了短刀,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他隐瞒了短刀的存在。从此原则出发,我们可以看一下其他人的自我塑造和最可能撒谎的部分:

(1)强盗

他的供词最强调的是自己的勇猛、武艺超群以及无所谓杀人或被杀。为衬托自己,他强调了妻子的刚烈,和武士的武艺。

根据我们的原则,反推可能的真相:

其并不勇敢,武艺一般,从其个人来说并无杀人的动机,甚至并没有杀人。

可以用于佐证的:

a.其一直强调自己并不想杀人,认为不杀人得到妻子是最好的;

b.其在捆缚武士之后,即可杀死他,但并未杀他;

c. 樵夫的叙述。

(2)妻子

妻子的供词强调的自己是的柔弱、悲惨和忠贞。她强调了丈夫对她的鄙视,自己的数次自杀未遂。在她的版本中,强盗在侮辱完成之后立即逃离。 这里,丈夫对她的鄙视,是有助于塑造其悲惨境地的因素,此部分可能为真,亦可和丈夫及樵夫的叙述互相证实。

根据我们的原则,反推可能的真相:

首先,强盗在侮辱完成之后,仍在犯罪现场。

其次,她在受辱之后并未真有想选择自杀(自主选择维护名节和忠贞),而是希望两位男性能够替她做出选择,她好继续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她使自己从道德困境中解脱出来,将选择权赋予了他人,只需要做一名无奈地接受者即可)。换言之,她促成了武士和强盗的决斗。

再次,她并不软弱,她试图对某种价值进行抗争。

(3)武士

武士的叙述强调的是自己以自杀维护了某种武士精神,或者说面子。在他的版本中:妻子请求强盗杀死自己;决斗没有发生;自己以短刀自杀。

根据我们的原则,反推可能的真相:

首先,武士其实很懦弱,并无勇气自杀;

其次,决斗发生了,但结果和其所要维护的面子相违背。

(4)樵夫

樵夫的叙述除了短刀(包括谁用短刀杀死了武士)的部分外,其他情节和他的自我塑造关系不大,可以推定为真。并和前三者叙述的反命题相互印证。

从之前确立的推理原则出发,结合四个人的叙述推断在侮辱之后发生的事实为:

a. 妻子面临来自双方的鄙视和抛弃,没有选择自杀,而是挑动了强盗和武士的决斗;(不管是强盗版的请求说还是樵夫版的愤激说,实质结果是一样的)

b. 强盗和武士武艺平平,并不想冒生命危险为一个女子决斗,所谓决斗其实雷声大雨点小。

c. 在决斗过程中,强盗丢了剑,武士丢了刀,两人扭打在一起。

现在回到最开始的问题,即强盗和武士扭打在一起的时候,谁最有可能并最有动机拿起那把短刀刺入武士的胸口?强盗还是妻子?

现在让我们假设是强盗,那么有几点不能解答的问题:

第一,强盗的叙述中,何以没有短刀的存在?根据我们的原则,其隐瞒的部分必然和其希望塑造的构成矛盾。如果强盗是在和武士的决斗过程中用短刀杀死武士,从塑造其勇猛形象的角度来说,和其用长剑并无实质不同。

第二,武士的叙述中,为什么不是自己在决斗中被强盗用短刀杀死?这样的叙述,并不会和其试图维护的武士精神相违背。如果实情如此,武士没有必要撒谎。那么根据我们的原则,其隐瞒的实情应该比决斗战败死于强盗之手更令其觉得羞辱,或没面子。

第三,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强盗在杀死武士之后没有把妻子作为战利品带走?

第四,妻子为什么不指控强盗在决斗之后杀死了武士?这样的指控和其试图自杀来维护名节并不相矛盾。她为什么无法编造一个强盗杀死了武士的故事?而是模模糊糊地暗示自己在某种恍惚状态下用短刀杀死了武士?

结论:案件的真相是妻子在武士和强盗扭打在一起的时候,用自己的短刀刺入了武士的胸膛。理由:

第一,从妻子和武士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妻子最恨的人,以及武士最恨的人都不是强盗,而是对方,他们俩的价值和生存需求直接对立(如果妻子自杀,武士不必决斗,以后和强盗装不认识,这件事情就带过去了;如果武士死于强盗之手,妻子就可以不受失节的价值批判继续活下去)。但是对强盗来说,杀死武士并无多大的好处,他没必要轻易就背上命案。

第二,对武士来说,如此死于妇人之手,实在羞耻,死了都不能说。如此能解释武士的版本。

第三,对强盗来说,自己身为强盗,却不如一个妇人心狠手辣,亦和其要维护的形象不符,左右是个死字,不如吹得勇猛些。如此能解释其版本中短刀的缺失。

第四,也正因为是妻子杀死了武士,才令强盗不敢将其作为战利品带走,这也解释了樵夫版本中强盗逃走时的恐惧和仓惶。

第五,是妻子杀死了武士这种无法摆脱的罪感,使得妻子的版本在维护自己忠贞形象的包装下部分地反应了真相:丈夫对她的鄙视和其因此产生的报复心理,与她的忠贞及悲惨不相矛盾,但她挑动双方决斗并可能跟随强盗而去才是更为世俗所不容的罪过----所以她隐瞒的重点在后者。

教训:如果有指纹鉴定的话,大师这电影就讲不下去了………………

通宝推:居庸叠翠,
家园 写的太精彩了。

参看

几点建议:

1,她可以在手上涂上特殊的胶水,掩盖指纹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2

武士的双手向外张开,这不是用短刀自杀可能形成的手势
是没有科学道理的,

除非是脊髓横断,其他的自杀都有一段时间,患者可以自由活动,摆出任何pose。

写的太精彩了。

家园 哈哈~抓住现行鸟——两位大师在教如何犯罪后全身而退!

拿通宝来抵 封口费 ,

家园 haha,您老又喝大了吧!这个告广,这正的系列请看这里

链接出处

家园 头脑清澈,才为世出,花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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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果然不愧是律师啊。

这帖子很显示一个成功律师的必要素质。

家园 【文摘】【原创】嘉木,我来捣乱了

律师得有两个互相抬杠才热闹不是,嘉木是控方律师,指认真砂是凶手,我受真砂委托,冒充律师为她辩护来了,哈哈

从樵夫最后被农夫戳穿的尴尬,以及武士叙述的最后一句话“谁从我胸口抽走了短刀”,可以确认,a.在犯罪现场存在妻子的短刀;b.短刀杀死了武士;c.这把短刀最后被樵夫取走。而樵夫为了隐瞒这一点,在他叙述的故事版本中从头到尾没有短刀的存在。

辩方认为,以上证据,可以确认ac,但不能确认b。武士自杀是谎言,他为了圆谎,势必要捏造有人从他胸口抽走短刀这一情节,否则他没法解释自杀工具怎么不在他身上。事实是,樵夫的确隐瞒了短刀,但那是他从地上捡的短刀,而不是从死者胸口拔的。他是捡,而不是拔,捡到的是失物,而不是凶器。以他的性格为人,他不敢也不会从死者身上拔刀的。

根据我们的原则,反推可能的真相:

首先,强盗在侮辱完成之后,仍在犯罪现场。

其次,她在受辱之后并未真有想选择自杀(自主选择维护名节和忠贞),而是希望两位男性能够替她做出选择,她好继续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她使自己从道德困境中解脱出来,将选择权赋予了他人,只需要做一名无奈地接受者即可)。换言之,她促成了武士和强盗的决斗。

再次,她并不软弱,她试图对某种价值进行抗争。

辩方承认以上指控为真,我的当事人确实在失贞后没能以死明志,而是选择苟活,且促成自己丈夫和强盗的决斗,导致丈夫在决斗中被杀。但这一后果是她本人无法预见的,她只是希望丈夫为自己报仇,主观上并无杀夫动机。强盗才是杀死她丈夫的人。

现在让我们假设是强盗,那么有几点不能解答的问题:

第一,强盗的叙述中,何以没有短刀的存在?根据我们的原则,其隐瞒的部分必然和其希望塑造的构成矛盾。如果强盗是在和武士的决斗过程中用短刀杀死武士,从塑造其勇猛形象的角度来说,和其用长剑并无实质不同。

第二,武士的叙述中,为什么不是自己在决斗中被强盗用短刀杀死?这样的叙述,并不会和其试图维护的武士精神相违背。如果实情如此,武士没有必要撒谎。那么根据我们的原则,其隐瞒的实情应该比决斗战败死于强盗之手更令其觉得羞辱,或没面子。

第三,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强盗在杀死武士之后没有把妻子作为战利品带走?

第四,妻子为什么不指控强盗在决斗之后杀死了武士?这样的指控和其试图自杀来维护名节并不相矛盾。她为什么无法编造一个强盗杀死了武士的故事?而是模模糊糊地暗示自己在某种恍惚状态下用短刀杀死了武士?

辩护人对以上几点答复如下:

1、强盗的叙述中,没有短刀的存在,因为他没有用短刀杀死她丈夫,所以他忽视了这个细节,最后经提醒才想起来。

2、武士为什么不承认是被强盗杀死而是强调自己是自杀,如控方所述,武士最恨的人不是强盗,而是自己妻子,他捏造自杀情节,是为了归罪于妻子,直指妻子是逼死他的凶手,如果真是妻子动手杀了他,他会说出真相,没必要再捏造自杀的情节。

3、强盗没有带走妻子,一个原因是丈夫对自己妻子的污蔑生效,使强盗也对这个女人心生厌烦,第二,妻子一看丈夫被杀马上逃走,虽然强盗试图去追赶她,但经过打斗和杀人后的他,已经脱力,瘫倒在地上,没法将她再追回来。

4、妻子没有指控强盗是凶手,这个这个……(辩方开始支支吾吾了)我也问了我的当事人,她说在当时的情景下,说丈夫是自己误杀,更能够为自己脱罪,丈夫的冷血无情在前,她的失手杀人在后。她是因为极度绝望以至于最后在昏厥过去时才失手杀人。如果直接承认强盗是凶手,想想她身为妻子,首先自己被强暴,然后丈夫又被强盗杀死,只有她苟且偷生,这个光道德压力就足以把她压死,而编造丈夫被自己误杀则没这样的问题。

结论:我的当事人没有杀人,她在被强暴时一度也拿出短刀试图反抗,事后她寄希望于丈夫为她复仇,所以割断他的绳索,没想到丈夫首先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在极度绝望之下她挑拨两人决斗,间接造成丈夫的死亡,后来为了自保在法庭上说谎,这些情节罪不至死。樵夫虽然一度因为害怕牵连否认自己看到了整个过程,但他因为说谎一直承受良心谴责,罗生门下,除了隐瞒捡到的短刀,他所述的情节基本都是事实。他的存在象征了人可以战胜自身的自私,人仍然具有穿过虚假抵达真相的能力,希望法庭能够采纳樵夫的证词。

家园 唐僧为什么去西天取经?

帝哥的归帝哥,国王的归国王。神也管不了俗事。法律也不行。

http://news.163.com/09/1127/11/5P4F2IU6000120GR.html

btw:罗生门只是黑泽明的。

家园 反驳有理,送花。

按福尔摩斯的说法,一个完美的推理必须是对所有证据的唯一解释。即,一个解释不能只解释了A问题,却不能解释B问题,或在其之外,对问题仍存在其他解释的可能。我们的答案必须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线索严丝合缝。

我自己的推理到形成我的文字,已经进入了一个死胡同,或者说我已经陷入了妻子是凶手的“执”,贴出来就是希望反驳的,从而检视自己的思维漏洞。

对你这个反驳,等下个周末看有没有时间做个再反驳,呵呵。

家园 呵呵,罗生门是黑泽明的,

但解谜的乐趣是我们的,即使黑泽明设定的场景约束了我们解谜的条件。

家园 惭愧之极~~~~~~~

实在是清楚自己和“一个成功律师”的差距

不过,谢谢wolf兄的鼓励。

家园 送花有宝,谢了

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家园 wolf说得很对啊~~

这必要素质就是, 善于灌水, 有组织, 有条理的灌水 ...

1,2,3,4 不够, 再--

(1), (2), (3), (4) 还不够, 再--

a, b, c, d 还是不够, 再--

A, B, C, D 差不多了, 最后--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活儿齐了

家园 你的推理很严密

很福尔摩斯,几乎没有漏洞,但你的推理有个前提,就是武士的那句“有人蹑足到我身边从我身上抽去短刀”为真,你对他的这句话不加怀疑,我不相信他的这句话,所以推测樵夫是从地上捡的短刀,不是从尸体上拔的短刀,但我也没有证据,我的推测完全是建立在对他的人品和性格的主观臆断上,这种个人感觉在法庭上大概也不能算作证据,我只是听凭樵夫的一面之词,假设他的叙述中谎话更少,只是在短刀这样的细节上有过故意忽略,但在谁是凶手这样的大节上不会说谎。可是一旦这样假设,就没有嘉木那样的推理的乐趣了,这样的假设也许违背了黑泽明人性批判的初衷,他要是不留下那个光明尾巴,就没有我这样的推测,大家都半真半假,谁也不比谁老实多少,那才是罗生门啊

家园 还可以验伤的

女子和强有力的男子以及自杀的刀口、深度、力度是不一样滴,要是有宋慈包拯之类的神人也搞定了,说不定一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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