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贝多芬的1804与小人物的复兴 -- 华恩
根据民意调查,90%的美国公民支持小布什攻打伊拉克。所以,我一向怀疑:红字和蓝字部分有因果关系。
是比不过全民公决的。
小布什上台事实上只有不到一半的美国选民支持的。
小布什上台的得票率跟打伊拉克的民意不是一回事,不必搅在一起。当时美国参众两院90%以上的议员,包括共和、民主两党,都是投票支持打伊拉克的。中国的成语“蛊惑人心”在美国也是可以验证的。
指导的一致性,凡是不符合资本利益的,民意99% 赞成反对又有什么用?
对如今的当权者而言,怀念太祖时代并不是问题,麻烦的是太祖留下的精神遗产
是说在观察到的现实中,太祖的思想为小人物反抗现实的不平和不公提供了精神武器,所谓“精神武器”是指小人物反抗的思想基础,理论武器和合法性,你见过现实中小人物在讨要公道的时候打太宗旗号的吗?
观察一下发生过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
当年批《武训传》,批什么?批主流文化在小人物中推崇武训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恨其不幸,怒其不争;
当年为什么激赏和鼓励李希凡挑战俞平伯?一个重要的原因李希凡是“小人物”,俞平伯是大权威。
河里讨论过的“纪凯夫事件”,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受压的是个“共青团”
每每阅读历史,太祖无不是激赏“盗跖庄颉,陈胜吴广”而粪土王侯。
看戏太祖看到白娘子受屈,法海得势,气的直拍椅子,连裤子都忘了提。。。
就算是大争议的“文革”,与“四清”相比,也是“犯上”与“欺下”的差别。。。
你误读了我所指,我指的是两人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而不是两人的出身。这个尽可以去比较事实。
所以,太祖亲近小人物,尤其是敢于抗上,独立自尊的小人物,从事实上看,是没有什么疑议的,有的只是你的心结。
很多人或者说大多数人被打动的原因是“所做所为”,而很少是口号,就算是被口号忽悠起来,也不会长久。
很多“既没有。。。又没有”,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总之,我认为,一个立论只有建立在可观察的事实上才会坚实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没那么容易
拿破仑虽然称帝,多少还搞出了<拿破仑法典>,为法国社会确立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与他的同僚相比,还可以与汉漠拉比这些贤王比拼一番。历史也因此愿意为他等70年左右。他也因此证明自己确实是个牛人。人民后来对他的怀念开花结果于其侄儿的称帝。是有民意基础的。
太祖搞出了什么法典,为中国社会确立了社会经济基础?!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什么提高。
物权法是谁确立的?合同法是谁确立的?是太宗及其后继者吧。
你似乎还想奋力提醒读者:其实在治理国家上,太祖也远远不如太宗吧。
如果说现在对太祖的怀念有民意基础。这个基础来源于十年动乱处于整人地位的那些人。
这些人居然还想那样的美事,风水轮流转,我如果跟你一样,就提议应该让那些被整的一代人的后代来整那些整人的后代。不过,这样,中国就完了。
而“75宪法”的许多原则却包含了开创一代新天的许多原创思想。。。
至于你说的
如果学过简单的加减法,都知道这个是不对的。66年平均20岁的一代人,到今天整体已经超过60岁了。从整体来讲,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能留下来的只不过是仅存的硕果。所以,你说的这个“民意基础”可能需要重新寻找。。。
所以太祖就有些摇摆,睡觉前觉得很喜欢,睡觉起来觉得恼怒。。。。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么显而易见的东西,还需要特别高档的货吗?太祖连这个都做不到啊。
什么宪法,践踏宪法的是太祖自己吧。
西西河这批鼓吹文革的人,有几个不是那批整人的人的后代。难道他们的屁股就不是两半的,是浑然一体的。
在旁人眼里,结论自然就显出来了,还需要使劲吆喝吗?
你需要的是论证,比如论证:太祖时期没有物权法,合同法,是“太祖做不到”,而不是“不屑做”,太祖在“践踏宪法”而不是“维护宪法”。。。不然,单就结论争,你说是“做不到”,我说是“不屑做”,你说是“践踏”,我说是“维护”,这不咱俩就掐起来了。。。。。。。。。
而且这个结论你也要论证:
西西河里到底谁是谁的后代?或者你就直接论证我是谁的后代就行,不然,谁敢跟你讨论这些问题呀?
你的意思不会是说,反对你结论的人,出生就是有罪的吧?那还论个什么劲呀?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