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值得一读的转贴】山东一顿饭 让我知道了尊严 -- INTC
俺们那,如果是红白喜事的话,一般都是找大师傅做,如果是小型家宴,要不是买,要不就是早早的姨婶姑婆做饭,然后到中午的时候一起吃。
小孩子,女人,男人全是分桌,说实话俺小时候还特喜欢跟小孩子一起吃。大家抢起来,菜吃的飞快,俺比平时也吃的多很多
不过上了大学或者结婚的话,就不算小孩子了,我考上大学那时候就是上桌的
可能是俺们那长期三不管(冀鲁豫交界,王外马甲的书中经常提到),所以规矩比较小吧
我们席面跟你们的规矩是一样的。但是小孩子是混在大人里面的,而且再高档的席面都是可以去的,只要不算特别大。
话说,我上次回家,还被我妗子拉去同学聚会呢,都快三十了。这个跟月色mm讲过的一件小事比较像,她们那边也可以这么去跟着蹭。
在重庆吃过饭喝过酒唱过歌,嗯嗯,好像重庆女性地位也没您说的那么高吧?的确,是经常有女性上桌,但是需要最后给台费的,嘿嘿
在天涯看到过一个自称山东女人的人支持贩卖妇女的帖子。原因是她觉得被卖到那边的女人的日子都过得不错。
这位极品的楼主被拍了之后,很自然的讲出一大堆很自然的话。诸如:我家有三姐妹,一个弟弟。我们这儿家里没钱娶媳妇的话就把女儿嫁到别的没钱娶媳妇的家里换人家的女儿来。我小时候经常对妈妈说,弟弟以后如果娶不到媳妇就把我换出去给人家当媳妇……”
我承认,听到这些话我连反驳她的兴趣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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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为一种地方习俗,在过去农村中普遍存在,主要是和当时的生产力对应的,在物质条件不充裕的过去,男人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也是家里收入的主要来源,女人们相对是在家里照顾家庭,这样首先保证主要劳动力吃饱是必须的,另外有这个男尊女卑的一点封建残留,好多地方也就有了女人不上桌的习俗,其实看韩剧里演的也是反映这个东东;
大家也不要以为女人不上桌就是在家里把女的当奴隶之类的,实际上可能在家里什么都听女人的,当走个亲串个门的总得给男人点面子,不能这女的往桌上一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男的在厨房蹲着随便吃两口;
但是以上毕竟说的是以前农村,现在城市甚至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可就不存在这个情况,一般是朋友相聚到饭店,男女平等一块坐,过节在家里吃饭,一块忙活完饭菜,男的喝点白的,女的喝红酒或饮料,神马女人不上桌,想跪搓衣板?
另外一点,好多河友也提到了,女人不上桌主要是在过节亲朋串门,婚庆喜宴在农村习惯分男席女席,在城市基本不按男女按类别,是单位同事,还是父母战友;
要说咱山东女生,那几乎个个都是又豪爽又能干,婚后都是大宅门里斯琴高娃哪角色,敢整封建陋习,想什么呢?
最后说一句孩子的问题,随着一胎化和经济的发展,对孩子的溺爱普遍存在,导致现在过节孩子成了中心,一大桌子菜想吃啥吃啥,发了脾气敢把桌子给你掀了,想咱那小时候那敢啊,来了客人,要敬烟要倒酒倒茶,称呼招待应对稍有不周,回头一顿训,而且不能上桌,只有到了十五六岁,经过长辈允许,才有资格上桌,而且是必须按规矩恭陪末座,小心时候,楼主刚有上桌机会,而且幸运地不是坐在最末位置,心潮澎湃,感到尊严也是可以理解的吧,呵呵,如果以为男尊女卑张目可大错矣。
重庆女的当然是要上桌的。招待客人的时候,厨师倒是很少上桌,男女都有。
有时想起这个问题,以前不了解尊重妇女的重要性,自从自己有了女儿后,巴不的全天下的男人在家里都是妻管严,把女人当成太后来奉着。
这样想虽然格调不高,处处透着自私,但是很可能历史上社会中开始男女平等是从家中子女数量少,而做父亲的开始把每个孩子都平等的当做亲骨肉开始的。对女儿的在乎,指望当妈的是不成的,有些上一代女人仍然有重男轻女的传统,除非当妈的自己的成长得到父母的与兄弟们的同样重视。
这是把问题向正相反的方向改变了。女的顺从男的不对,但是反过来也一样不对。我对婚姻的观点是找一个配偶就是找一个能一起走人生之路的伙伴或搭档,你会把伙伴或搭档当做太后来对待吗?
《大宅门》里的香秀如何?抱狗的丫头。但是她当上正房之后呢?对丫环一样不讲情面。她不是丫环了,可是核心问题压根就没解决过,只是问题转移了。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丫环和主子统统消失。
虽然说“矫枉过正”,但是这只是一种体现,就跟土改之后地主倒霉一样。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矫枉过正本身,唯一的出路就是真正做到独立自主,无论男女。
也想怪主席当年反封建还不够得力,可总不能遇到事就去责怪他;既然崇尚男女平等,在下作为男性就努力从自己做起。
在旧的礼教制度之下,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位置,这个位置依年龄辈分排列,不能随意更改;而原作者突然之间受人青眼,在一次宴席中做上了他本不应该做的位置,——他的地位提升了。于是原作者飘飘然,以为获得了“尊严”,并对所有的人做了自以为是的描写,似乎所有人,无论男女,都对他们各自所处的位置毫不抱怨且安心处之,并对原作者地位的提升抱有赞同的态度。
很正常的心理反应,大家都有,就是突然受“宠”,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老子的描述,“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宠辱不惊的境界,不是谁都可以达到的。不要苛责。
唯一遗憾的是,原作者将事情放在了令现代人不可接受的情景中:他地位的提升,是从压迫妇女、遵从礼教中来。更令人猜疑的是,原作者,究竟是不是从内心中认同礼教、认同旧社会中的道德?
其实就是和在城里相比,老人能够获得在城里得不到的尊严,这种尊严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在城里,一个农村来的老人,会被人看成是民工,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遣返回去,谈何尊严?
在山东,这种感觉会特别明显,毕竟是孔孟故里,几千年的历史,长幼尊卑是分得很清楚的
其实楼主不举那些女人的例子,一样会有表达清楚他的意思,可是这个例子让一些人变得敏感,进而不再关注楼主要表达的主题
否则,也不会有妇女解放这一说。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受压迫,都是环境改变了人。
看看就知道了,一模一样。
现在看来一模一样,不知这位是不是学艺术的。看到一个事实就开始帮着脑补,糟糕到家;不过还是比陈丹青强一点,毕竟人家去了一趟,陈大画家是看照片就补完了。
听说山东有弃老风俗,就是老人快死了,用个大框装着,扔到山里去等死。
听朋友说的,好奇问一下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