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过去30年为什么中国没有被问题压垮,还取得了不断的进步? -- 笨笨猪

共:💬216 🌺418 🌵1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家园 你这健忘症也太严重了吧

给你存个照:

请问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 笨笨猪 ] 于:2010-03-16 19:42:22 复:2782371

大概是57年前吧,后来他就成了大右派。哪还有什么参加大会的机会

我不想跟你讨论什么问题,只是告诉你那句话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

家园 握手

同志哥啊,啥也不说了,眼泪哗哗的。

家园 但是我们每个人好好工作,哪怕是为了自己的工资,

聚合起来不就是对国家的贡献么?

含笑不语……

家园 写的好

大家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光看自己国家不好的地方。

没有十全十美的地方。

家园 最大的问题是

1、社会道德底线的崩溃

2、政府公信力的丧失

这才是最大的隐患,而且不是一两个政策就能够解决的。解决这两个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需要智慧和勇气,也许还有汗水和鲜血。

家园 那中国过去有信史记载的两千多年全是专制制度压迫下

照这些“西方历史学家的看法”,中国人民显然是变态已久了。这跟您一开始“最善良、老实”的提法不是矛盾的么?您是同意他们呢,还是同意您自己呢?

家园 这的确是事实,宗教的威力比秀才娘子的宁波床更大

人从来都是被吓傻的,不是做梦做傻的。

家园 你的担心有道理也应该

常崩溃调的也一样,很多海龟都有同样的担心,但是他们没有我这样土包子的踏实,所以嘛,在我看来,你以及你们对这个国家的前途的担心是多余的。世界上从来没有坦途,对中国的苛求也就显得短视了。所谓悲惨和灭亡,也都是客观事实,不可能因为民主和公平就不悲惨不灭亡吧。

基督教文明说人生而有罪,儒家文明却说人之初性本善,这就是文明的冲突。就算我们想要要避免也避免不了的,所以要面对,也必须面对崩溃轮。切,谁不崩溃啊

  • -- 系统屏蔽 --。
家园 最后一段话经典,花一个
家园 那就贴给你看

实际你放狗搜都可以搜到更多信息:

再说张志新,张志新完全是按照某种需要制造出来的典型。原《光明日报》驻辽宁记者站记者、张志新冤案系列报导者陈禹山等人对张志新的本来面目遮遮掩掩,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就曾经在北京曾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人说我姐姐有“作风”问题?  

陈对此避而未答。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经披露了张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我对不起你们……这句话是双关的,既有自己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也有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那时陈禹山觉得对张志新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因为那时张志新已经被某些人指定为揭批文革的英雄人物了。  

而实际上,张志新确有“第三者”,以至于20年后陈禹山才终于说出实情,陈回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所依据的。陈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本人自白:她确实同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加上张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  

实际上陈禹山至今仍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据现居住在美国,曾经于1979年、1980年两次采访张志新事件的原《人民日报》记者刘宾雁先生回忆,张志新的婚外恋对象不止一人,据刘宾雁回忆,张志新对于党校一位教员(不是文艺界人)感情很深,文革前已遭批评,关系中断,但张志新还把那人的照片偷偷地缝到军大衣的领子中,被捕后,自责对不起丈夫,这才告知其夫取出烧掉。张志新入狱后其夫一直未去探监,直到她提出离婚时才去见了一面,给张志新刺激很大[2]。   

众所周知,文革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没有妓女的社会,是道德高尚的纯洁社会。张志新靡烂、放荡的生活方式自然会与社会产生摩擦,张志新的死不能单纯归结于政治原因,这里面有复杂的社会背景,是张志新堕落的个人道德观与纯洁的社会道德观念碰撞造成的。  

对张志新的判决过程并未违反法律程序,到最后执行死刑之前经过了多次改判、反复。陈禹山回忆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拒不认罪,于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之后,案件呈交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要判张志新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高振忠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把刑期改为15年。  

但是张志新在关押期间拒不反省,拒绝接受改造,而且还在监狱里笔伐谩骂监狱长。喊出“打倒毛泽东”的反动口号。张志新的案子惊动了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陈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引起大哗,因此,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 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1975 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 日经省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  

从这一系列过程可以看出,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开始,到1975年张志新被执行死刑,前后拖了 6年之久。大家知道文革是1976年结束的,张志新只要再稍微收敛一下,完全有出狱平反的可能。可是她偏偏要“笔伐监狱长”,喊“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在牢房里喊口号还不够,还要跑到“批林批孔”大会上喊。当年重庆渣滓洞白公馆的共产党员也没有这么干的,在我看来,张志新的行为形同自杀。文革中被打成右派蹲监狱的何止张志新一人,那么为什么别人可以出狱平反活到90多岁,而张志新却偏偏要迫不及待地自杀?根本原因还在张志新自己。事实上,张志新的确有自杀纪录,据南方周末报道记载,“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张志新的婚外性行为被揭发后,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自觉无颜见丈夫孩子。被捕后一年,丈夫曾真提出与张志新离婚。此时,张志新已经报定了自杀的决心,她在1969年1月5日给丈夫的信中说:“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3]!   

婚姻生活和政治失意的双重精神打击,使张志新丧失了活下去的欲望。她故意笔法监狱长,故意呼喊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强行给自己戴“顽固不化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甚至在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之后仍旧顽固对抗,以此来逼迫执法机关杀了自己。所有能想到的对抗手段张志新都用上了,她“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4]。  

有人说张志新当时已经精神失常,我比较欢迎这种推测,因为既然精神失常,那么她就不是勇于直言的革命斗士,她的言论就是病症,是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  

从任何角度论证,张志新的死都算不上“迫害、屠杀”,用张志新的个案否定文革毫无说服力。1979年中共辽宁省委追授张志新为“革命烈士”也是非常荒谬。张志新无非是右派上台后为了否定文革故意编造的贞节牌坊罢了。  

张志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置生死于度外。对党员来说,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这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要说的话。张志新的死完全是共产党内部的事情,张志新死得其所,无怨无悔。轮得着反共分子、台独分子们替张志新鸣冤叫屈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公开宣传张志新一案是胡耀邦批准的。《一份血写的报告》见报时,并没有“割喉管”的说法。后来流传的所谓“割喉管”的说法完全是谎言。更有甚者,海外的反共组织、台独组织为了进一步诬蔑文革,起初说是张志新一个人被割喉管,后来发展到30多人,300多人,无名无姓,后来又说什么张志新被人强奸,完全凭空捏造。  

反共台独组织最拿手的就是编造谎言,招摇撞骗,混淆视听,用这些“伪历史”来吓唬台湾人民,好像台湾回归了,台湾人民就会面临被中共割喉管的危险。这种东西在国外看多了自然见怪不怪了。  

文革中有没有犯罪现象?当然有。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文革。因为犯罪分子有可能支持文革,也有可能不支持文革。有些人本来就是文革的镇压对象,他们犯罪当然不能把责任推到文革头上。就像现在很多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干着违法乱纪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可以收集起来将改革全盘否定呢?显然不客观。  

文革时期不准反对毛泽东也很正常,因为毛主席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谁反对毛主席谁就会受到老百姓的制裁。这些全是老百姓自发的行为,毛泽东从未下达过“谁反对我你们就必须打倒谁”这样的指示。根本找不到。  

民运分子常说:任何民主都不能脱离法律约束。而《毛主席语录》在文革期间就是法律,这是几乎所有人都要受到约束的法律,人民就在这样的法律的约束下进行文革。法律总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不服气不行,文革期间的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毛主席语录》就是无产阶级的法。遇罗克、张志新反对《毛主席语录》就是违法。

  

家园 那您到底认为中国人民是暴虐的呢还是善良的呢?

专制压迫说是中国士大夫的认识

好,先是“西方历史学家认为”,现在又是“中国士大夫的认识”。

他们怎么认识,跟您怎么认识毕竟不是一回事。我问问您,您也持这个看法吗?

变态的老百姓是被统治者压迫造成的。

我得抗议了,这根本不是我跟你探讨的问题——虽然你这句话好像是又承认中国老百姓是暴虐的了。

但是这也算回答问题么?所谓"顾左右而言他",不算很深奥的文言吧。

我问您的是,您到底认为中国老百姓是“最善良、老实的”,还是“暴虐的”。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问的是一个人群的主要状态,是您对这个人群主要状态的认知。

一个人群的主要状态不应该说话工夫就发生重大变化吧?就算变化,也得有个原因吧。中国专制了2000年,基本没有民主过,这个咱们大概可以和“中国士大夫”以及“西方历史学家”取得共识,那么在这样持续恒定的条件下,中国的老百姓究竟是:

(A)善良老实的

还是

(B)暴虐的

呢?

家园 1905年还没有中华民国吧。。。

中华民国的问题,30年前就很多,现在(1935)只怕更多了,因为言论开放了,

家园 您说的3M

是3Com之误么?因为跟后面的另外两个没落网络巨头比较match。

家园 关键还是屁股啊

一个说,不管有多少缺点,我还是取得了进步吧?

另一个说,是有进步,但是你看看那些缺点,其实可以做的更好的?

大家可以评评哪一种观点有利于我们的进步?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