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厚书记说过了,看看别人怎么说 -- 一个历史
不见得是对立的那一边,那一边我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b3572aed-0599-4632-8969-9c2200730162&itemID=75f35a70-7e6d-4f71-a36e-9d3000e859f2&user=10420
开头这段挺让人担心的,好在偶们不干刑事。
西西河好像有很多同行,共担心共戒指吧。
原来,这位认为“这二十五年来,我们创办了这么多的法律系,办了那么多的法学院,进行了二十五年的普法,培养了那么多的律师,包括现在的法院系统的法律专才,我们要相信中国法律人的培养,这支队伍是非常强有力的,所以中国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已经具备了。”
自认为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了,16万人的队伍“非常强有力”,莫非就是可以代表法律了?
我有亲戚就是律师,我看你们还是老实点的好,千万别自我膨胀。律师是要被尊重,但律师违法了照样要被抓,被判刑。讲法制,不是律师就代表法制的,法制也不是靠律师去维护的。法制本身没有天然正义性,律师更没有这个天然正义性。
我看到这个律师兔死狐悲了,很开心。
连打酱油、围观的心思都没有。
狐也没悲,兼听则明,虽然谁也不是君王。
首先谢谢历史兄的介绍。李庄案的案情已经不是重要的了。但是,的确表现了现在中国法治的现状和困惑:中国要人治还是法治?
律师当然是想法治的,这个和切身利益有关,和事业有关。
政府其实是无所谓的,法治有法治的活法,人治有人治的活法。不就是青天大老爷和超级大法官的区别。其实还是老百姓的喜好更重要。
现在律师是在一个微妙的境地了。推行法治,就是以法律为标准,不论这个法是否合乎现在的形势。这样律师只能通过案例推动法的演进,而不能用人情来疏导法律。在推进法治时必然要“公正”,也就是很多时候要维护不合时宜的法律,这样才会使得政府感到律师的价值。
然而,中国现在的社会现实不鼓励这种“公正”。中国老百姓还是希望人治的,而且律师需要建造一个反抗强势的政府得形象,来吸引原告(原告总体上还是个人居多)。这种情况下,律师们被“逼着”和政府对着干。被政府打脸,出现李庄案是早晚的事。
律师唯一的出路是改变这样的现状。方法是两条路:
1. 承认法治失败。律师转为调解员。法律为依据,人情为准绳。
2. 反对人治,同时建议政府聘用律师应对所有对于政府的法律诉讼。政府不再直接处理和老百姓的法律冲突,取消上访制度和其他一切行政解决方法。
第一条路是律师业的末日。第二条路,会带来律师业的蓬勃发展,后果是复杂的。
象陈律师那样鼓励和政府对着干,是激化矛盾。律师从其社会实力而言,远没有到可以挑战政府的地位,这是不智的。其实是不利于律师业在中国的发展的。
中国律师的未来适合中国的未来息息相关的,不阐明中国未来的法律体制和构架,律师对于未来的努力和对于改变现状的努力是苍白而无效的。而且无法有效地团结支持它的各种势力。
在改善律师地位的同时要讲清楚对于政府和人民都有些什么好处,才能使律师业得到真正的发展。所以,我觉得律师可以尝试第二条道路。
历史兄,这是我这外行人的看法。相信不少律师也会看到这条道路的好处的,只是不知道实际操作中的难度如何。
看看每个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就知道了,博弈的大部分都是各个政府部门(包括超级国企),律师想分杯羹?无异与虎谋皮了。。。
话说回来,律师不是恶魔,可也绝不是天使,无负担的权力无论执掌在谁的手里面,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减轻政府应对诉讼的压力,同时把节约出来的政资源,例如应对上访的部门开销,折成钱,给律师报酬。
这个方案里政府好处有的。
本人其实有点像陈有西律师说的那样,不做刑事,只做商业。
行业内也见过很多黑暗的东西。
但这个行业还是前进中的中国所必需的,所以希望这个行业能走好。
对重庆方面对李庄案的做法是既理解又反对。
如果厚书记真是胸有大志的话,这种高干子弟和街头流氓斗狠的战术,档次有点不够。
一并谢过回帖的各位。
养个应对上访的部门可以有编制,可以解决若干数量干部的级别问题,可以创造出很多公务消费(驻京办),这个钱给了律师是省钱了,可是受损失的人肯定不会干。。。
话说回来,姐姐还是不了解中国的政制,想减轻政府应对诉讼的压力,一分钱都不用多花,最高法出个解释,不受理某一类案件就可以了。。至于地方政府,政法委直接领导法院,财政局管法院的钱,组织部管法院的人,法院想真的跟同级政府部门做对?法官的孩子不想在地方上学,还是法官的老妈不想在地方看病了?(不打碎人情社会,就没有法治的基础,也不需要法治)
美国的律师和法官那么拽,《费城故事》里的丹泽尔华盛顿跟法官说:“我们不是生活中法庭中”。。法官一样无奈的只能点点头。。。
中央不是说要法治吗?
律师,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这是个问题
您的想法太奇怪了。
收了人家的钱,做了辩护,一点刑期都没减,然后又说当事人坐牢也还是有些好处的。怎么看怎么怪
话说李庄找到陈有西做辩护,还真是天道好还,报应不爽......
属于比较典型的一个律师,并不是靠扎实的功底吃饭的。。
不好说这种律师到底占总数的多少,但可以说我认识的大部分律师跟陈有西都不一样,也没有李庄的资源,绝大部分还是依靠兢兢业业工作挣饭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