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保安公司在业务上受公安局的指导,但是押钞一般至少有一个经警带队。
职业素质培训,就是如何最快最有效地清场。一般带枪的守住车门,不带枪的在几米外拦人。碰到不识相的要靠近车门,那就象乡下农民要横穿高速路,找死是因为无知,虽然很可怜,但是只有民事赔偿,没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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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当的工作态度,不仅是为了顾及民众的感受,更加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意外。押运员是不是发自内心的有这个觉悟无所谓,但是领导部门(保安公司,银行和公安)却应该认识到这样的职业训导,要求的重要性。
只有在生命有危险的时候才能掏出枪支.
我用拳头跟你打,你也只能用拳头,你上脚飞砖头就过分了。
但现实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押钞员或军长或警察或任何拥有特权的人,他们的特权都不是摆设,赋予他们特权就是要他们来使用的。
当然滥用是错误的,但在你举的例子里面,我不认为有滥用的情况。
这是中国老百姓该改变的认识。一句话,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公道也是争取来的。不是给予的。
如果你人为军车可以无视交通规则,那就木什么好说的了。如果你人为军长在商场里跟人口角叫上警卫连来砸场子这很正常,那也木什么。
人流量大的地段,没有时间让你一个个去说服的
我没说押运员防卫过当,在明确对方不是真正的袭击者而是犯荤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开枪,至少警告是可以给的。
这个case就是典型的经济警察在其合理合法权限内行使权力,只是这个领域一般老百姓不熟悉,以为他是滥用职权。
在大部分警察不能配枪出勤的时代,经警在押钞时是实枪实弹的,本身就是因为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现实和实践,才有这样制度。
运钞的过程其实非常地脆弱,在银行门口交接是最脆弱的环节,因为这时那个车门是打开的,时间和地点也是固定的,只要有一个内部人和劫匪勾结,加上一把手枪(押钞员可能会有四五个人,但不会超过两把枪),抢运钞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难的是在rush hour出城和逃避之后的追捕。如果在中小城市,就没有rush hour的问题。如果在云南这种省份,出逃也是很方便的。
支行/分理处的保安人员是保全公司外派的,但是押钞车的看车门/清场那几位多半是经警,扭打的性质是袭警,而且性质比袭击交警片警巡警要严重得多。这个经警他在外面吃饭喝酒时,使用特权,那是滥用,但他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特权,那叫正常工作范围。国家付他工资,就是让他在这种时候开枪的。
这个被击毙的人实际上是犯浑来惹事情的。对票票根本不构成直接威胁。其实将他制服就可以,不需要剥夺他的生命。
其实经济警察并非是正式警察。我妈妈原来就是经济警察,维护的工厂的利益。除非是2000年以后有什么特殊的改编。其实就是如黑水公司那样的组织在一拉可行为的合法性都遭到质疑。不是他们干的每件事情都对,他们的行为需要监督。
几个押运员中会有一两个经济警察,也只有他们有枪,一般由退伍兵转业,同时受公安和银行领导。
保安在情况没有明确的时候开枪,起码应该是个过失杀人吧。不过苦主没有闹,说明给了不少钱。
中国近年的高速,喜欢用高架全封闭,除了高架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适应性好,减少农民横穿的纠纷也是一个考虑(提高造价可以多A钱是主要考虑)。
农民横穿高速被撞死了,是农民的责任还是司机的责任?铁路在中国出现几十年后,老百姓才明白铁路撞死人是白撞。高速路出现才几年?十几年前,农民不能明白高速和普通公路的差别,出了很多纠纷。今天还是有很多农民不明白这个区别。
现在看着是犯浑,当时谁知道啊
经济警察确实不知道,很早有过接触,当时管理挺混乱的,不过都是97年的事情了
应付一般的小打小闹还是可以的,尤其配枪本身就是个威慑作用。就配了枪这还有不知趣的上去找死,如果枪都没有,说不定劫匪拿两块板砖就敢上去吆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