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要想一个公平的世界,就要规范强力人员的行为. 牛到和拿枪的厮打的,但是那个那枪的也木权力杀他。因为法律木有富裕他权力。我们讨论的不是怎么回避拿强的人,而是拿枪的人开枪的法律依据。
米国的警察面对的是可以拥有枪只的人,而中国人不可以拥有枪支。你可以暴力制福对方,不可以爆头夺取人的生命。
不过嘛,好的结果多半都落不到较真的人头上,单就道理来说,你说的也没错,不过嘛,实际的情况你也知道的了。
何况在中国这个禁枪的国家,现金押运之所以佩枪,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就现在看到的案子来看,大多数都是警戒区设置影响到其他人所引起的纠纷,当然你可以说押运的态度粗暴、影响交通、耽误时间啥啥啥的很多理由,不过这都不应该是厮打的理由吧?
当然现在有些人是浑不吝,强力机关算个diao,警察都敢打,何况你一个连警察都算不上的押运员呢。
撕打早就结束了。讨论的是押运员怎么合理使用枪支,一枪爆头显然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这里说的是就是个案例。和国内老百姓的心态无关。
押运员以枪把子砸对方的脑袋将其制服没准还能弄一笔奖金的。
法律是个公平的工具,它不回因为某些人其他的人品或道德有问题,而在他的利益受到非法侵犯的时候就不保护他。只要他的公民权利还木被剥夺,就是他有怎么样的问题,非法侵犯他的人也要受到惩罚-无论是平时是多么好的人品,道德,多高的官位。
法律体现的精神是平等,不是为只保护银行的工具。
估计最后也会同样处理,判三缓二。
判重了押钞员,保安公司受不了,银行也受不了。
第五条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外差去港拜访一家客户,进了大厦电梯,按了楼层键,正要按关门键,就哗啦啦涌进一堆浑身甲械荷枪实弹的人。
个人跟同事就被吓到,一杆又大又黑的烧火棍雷鸣顿靠到个人肩膀了,可以看得见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朝上。
再看过去,长枪短枪电棍,连护目镜防毒罩都有,仿佛CS里的一样。还有两个大保险箱,估计要装运些现金呀珠宝啥的。
当时个人感觉到的气氛是:这帮武装到牙齿的保全,绝对是要完成保全任务的,绝对要使命必达,若遇着抢匪,绝对驳火拼命,但为了完成任务使命,也绝对不会去衍生事端口水纠缠;个人的心境是,不要去好奇探究,不要去触碰他们敏感的神经搞些瓜田李下的,他们走他们的,我们走我们的,就好了。
在银行里押钞运钞本来就是一个非常紧绷的局面,保全方面和可能存在的抢劫方面,都是火力强大,胜负一瞬间的事情,一个弱弱小白兔非要执意到这局面里去,要去顶牛,那怎么办,谁会吃亏,不是很明显的么。
保全方面说不定会想:这个鸟人非要跟我们挑衅,是不是有打劫出现呀!
完全可以用其他方式制服对方的情况下使用的枪只。而且使用枪支是以杀人为目的的方式使用的。所以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就不奇怪了。
法律规定是制服,尽量避免伤亡,不是一枪毙命
所以指责死者自取其死的同时,不要忘了该押运员同样是自取其罪!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配警棍,催泪弹,电击枪,少林慈悲木棒?为什么配的是杀伤力最强的霰弹枪?
很明显,本来就是怎么阻止作用大,怎么来
另外请注意语气
而好恶通常忽略了公平,也就影响了公正。换句话说,是以利于自己的裁决来判定本次案件的判决的。
第五条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