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巡河夜叉的回忆看“文革”末年的中国社会 -- 达雅
当年我记得各地爱搞“大而全”。“小而全”。
比方说,那年头中央号召大搞“五小工业”,地级市甚至县都搞了小钢铁,小化肥等等。这些厂子都是领导拍脑袋要搞的。搞出来以后才发现要电没电,要燃料没燃料。而且成本比大厂高很多,勉强维持几年,到80年代基本上都关闭了。
那年头上海一直是全国的工业中心,国营大厂,原料和原材料都是有保障的。
90年代初我在深圳工作,亲眼目睹。
走私是半公开的,从香烟到电器,林林总总,地方政府眼开眼闭,甚至插一脚:在东莞新塘一带设立流动抽检,抓住了没收,概率等于5%,大概相当于走私税5%, 呵呵。当然这个税收不会进国库,而是被私分了。 记得当时的关税从20%~40%,分种类不同而不同。仅此一项一年就会给深圳每年几百亿的收益,记住,这是30年前的几百亿;
增值税。朱镕基94年开始降低关税,增加了增值税这个税种。一纸抵扣联就可以价值千万。深圳乃至整个广东全面参与虚开增值税这一行动中,有一家现在非常有名的家电厂商,当时我的同学在里面当高管。一次我问他忙什么,他一扬手中的增值税发票,说:去税务所开张发票,一年没有10亿抵不了啊。
那些年内地的大部分厂倒闭,和广东的“超强竞争力”不无关系。这种行为一直到2000年前后全国增值税联网,广东被要求强行缴交开出的超额抵扣才慢慢作罢。
以上两项,过去30年为深圳带来的利益超过3万亿。
第三是财政上缴冻结。经济大发展了,财政上缴却冻结。国家开销当然是其他地区扛了。
以上总总,大家可以理解,邓当年为了一个走资的旗帜,费了多少心!
同年该市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总数比例为28%
苏南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和“五小工业”密不可分的。
当时内地国企的所得税率为33%,我2000年离开内地的时候,当地财政穷疯了,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发不出,所得税已经收到了2008年。到深圳之后呢,发现特区内只要是个企业就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的地方部分免征,30%的国家部分按特区政策减半,高新技术企业再减半,实际只需要交7.5%!
当时内地企业进口机械设备,要全额征收关税,而我们公司在特区内,进口成套设备,只需要编造一份狗屁不通(真的狗屁不通,我自己都觉得脸红)的可研报告,市发改局就有权全额减免国家的关税。当时进口设备关税普遍在30%-50%左右,一套设备就能减免几百万,而且这个减免完全是公事公办,连贿赂官员都免了,只要申请,没有不批准的。
还有增值税,直到2005年前后,特区内的企业在特区内销售产品,还能按深圳市的土政策,享受增值税减半政策,而事实上很多企业连这个减了半的增值税都不想缴纳,随便造个假账忽悠一下税务局,税务局就快乐的被忽悠,假装没看见。
真人在80年代初并不支持把公社一刀切干掉,而是要分门别类。
条件较好的地区要保留集体化成果,只有在条件差的地区让搞承包。
干我们这行有个似是而非的理论,叫割余法,就是一个资产的价值等于资产所在的整体价值和缺少该资产的其余部分价值之差,俺曾经笑过,这样很可能就是整体各部分价值之和远超整体价值。
现在,握有话语权的群体,干的就是这个勾当。
这种边际价值的方法必须假设没有总体效应啊。
如果总体大于个体之和,这就意味着缺少任何一个个体所带来的损失远大于个体本身的价值。
当然了,用于维修备件报价时敲竹杠是个好理论。
人不是有个99度+1度的理论麽!
开水和热水的价值差全归功于加最后一把火的!
前面灰头土脸砌灶、砍柴、挑水、生火的,人看来,都是傻缺!
看来俺已经成为奥特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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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擦屁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