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秦无衣: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前言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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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1 浪子燕青:北宋末年小资的缩影

  从张择端浩帙的巨幅长卷《清明上河图》可以看出,北宋末年的东京一带,已经到达了物质空前繁华的地步。其中既有官宦豪贾人家的深宅大院的富贵华丽,又有街市上诸种其乐融融的平民生气。在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到像梁山泊那样刀枪翻舞,剑拔弩张的另类世界。

  徽宗道君皇帝本身就是个风流人物,手下有词家周邦彦管理的“大晟院”,还有高手云集的画院等。道君皇帝自己也会作画,按曲填词,甚至写得一手好“瘦金体”书法,还会踢球。他还专门修了一条暗道,通到李师师的妓院里,得闲时便上那里去温存一番。——我觉得,像作为权威至高无上象征的皇帝,与作为社会最低贱角色的妓女的风流组合,多少给我们灰暗凡俗的人世,带来了一种曼妙的色彩。

  然而,帝国的统治者们也许还没有窥觉到,在遥远的东北方的丛林中,正有一个兔起鹘落的狩猎民族,正虎视眈眈地对着中原,枕戈待旦。如果不是女真人的入侵,北宋的前景将是多么的灿烂?! 然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暴力才是历史的真正的主宰。道君皇帝后来在冰天雪地的东北坐井观天的时候,再回味起东京的奢华,不知是何感想?!这是闲话。

  大名府是北方的边防重镇,坐镇那里的是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梁中书。说句老实话,梁中书还不算是个很坏的地方父母,他爱才如命,手下有闻达,李成,索超这样的猛将,他甚至还想提拔犯有重罪的贼配军杨志。他至少在表面上还是爱民如子的,那时的大名府,应该说是个相当富庶的地方。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梁中书的恶名,主要来自于那每年一次的来路不明的十万生辰纲的进贡,——这其实是他的夫人的主意,这使他的官声政绩大打折扣。除了这一点,我觉得梁中书还不失为一位好官。

  燕青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优裕的环境中长大的。他原是个孤儿,后来被富甲一方的卢俊义收养。因為他长得一身雪練也似白肉,盧俊義就叫一個高手匠人,與他刺了一身遍體花绣,“恰似玉亭柱上鋪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施耐庵介绍燕青道:

  “不則一身好花,那人更兼吹的,彈的,唱的,舞的,拆白道字,頂真續麻,無有不能,無有不會。亦是說的諸路鄉談,省的諸行百藝的市語,更且一身本事,無人比的。拿一張川弩,只用三枝短箭,郊外落生,並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間入城,少殺也有百十個虫蟻。若賽錦\標社,那里利物,管取都是他的。亦且此人百伶百俐,道頭知尾。本身姓燕,排行第一,官名單諱個青字。北京城裏人口順,都叫他做浪子燕青。”

  这是个地道的玩家。我们可以想象着,倘若燕青漫步走过《清明上河图》中的汴河边时,该是怎样的一种潇洒的情景?!

  但是,以梁山泊的游戏规则来看,一个玩家倘若玩不出名堂来,那么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就像被武松斗杀的西门庆一样。玩的出色,方是好汉。燕青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玩家。当卢俊义身陷囹圄时,他甘冒着诸般委屈,用弓弩救了卢俊义一命。在泰安庙会上,他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擎天柱”任原,出尽风头,为梁山争得了风光。他不但能够摆平“擎天柱”,也能摆平徽宗皇帝的包二奶李师师。水性杨花的风尘女子李师师贪慕燕青风流,主动出击,结果上了燕青的钩。从这点来看,燕青的魅力甚至超过了同样风流的道君皇帝。在宋江招安的事宜中,正是因为燕青摆平了李师师,才能将宋江的一腔意愿,上达天听。

  然而,在卢俊义的眼里,燕青最多只是个听话的家奴而已。像他这样叱咤一方的大角色,自然是不会将那些吹弹唱舞等放在眼里的。而燕青有一点可能看得比卢俊义更加明白:梁山既不是卢俊义这种人的归宿,也不是他的归宿。

  因为他是个小资。而在八百里的梁山上,是找不到他所喜爱的那种浪漫的情调的。他的一身技艺,在一帮只知大碗喝酒,大块割肉的好汉中,简直就像是对牛弹琴。就说乐和吧,在燕青看来,铁叫子的弹唱水平,可能是相当业余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燕青将行会的头牌李师师轻易地勾搭上手看得出来。

  实际上,我觉得作者其实是有意的将燕青作为古板的卢俊义的性格与人生的补充。不管我们带着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卢俊义,他在施耐庵的眼里,都是一条不可替代的好汉。我想,如果说施氏真有同志情结的话,那么,卢俊义再加上燕青,便是他最理想的意淫对象了。

  施耐庵说燕青“雖是三十六星之末,果然機巧心靈,多見廣識,了身達命,都強似那三十五箇.”在平定方腊,班师凯旋之后,燕青果然又表现出他的精明过人的小资意识:他将细软装作一担,并奉劝卢俊义跟他一起“纳还原受官诰,失去隐迹埋名,寻个僻静去处,以终天年。”但是,卢俊义却没有他的这般超脱与远见,他执迷不悟,最后惹来杀身之祸。诗云:

  “略地攻城志已酬?,陳辭欲伴赤松遊.時人苦把功名戀,只怕功名不到頭.”

  燕青还给宋江留了四句口号:

  “情愿自將官誥納,不求富貴不求榮.身邊自有君王赦,淡飯黃虀過此生。”

  梁山诸好汉中,最后真正能勘透世事的,也就浪子燕青,行者武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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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8 解家兄弟

  在梁山众好汉中,猎户出身的两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哥俩的排名,居然在第三十四,三十五,实在让人有些困惑。

  山寨中,不乏兄弟同堂的,比如宋江兄弟,张顺,张横兄弟,阮氏兄弟,穆弘,穆春兄弟,还有朱贵,朱富,孔明,孔亮,蔡福,蔡庆,童威,童猛等。但是阮氏三雄位列天罡星,是因为他们是梁山的创业人之一,而张氏兄弟,则是因为与宋江有着特殊的交情。然而解家兄弟,则和宋江既无交情,又对山寨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说到他们的出身,更是寒碜:他们只是登州的两个穷困潦倒的猎户而已。

  这于山寨素以论资排辈,按功行赏的作风,颇有不符。

  我想来想去,觉得可能是因为解家兄弟是真正的因了被官府土豪所逼的委曲,才被迫上了梁山的。而梁山也是需要装些门面的。倘若整个山寨中不是流氓,草寇,杀人犯,就是军官,地主,三教九流等,那么未免显得不太光彩了。就像当年的政治局中,也有陈永贵这样的老农在做大一样,让苦大仇深的解家兄弟位列天罡星中,那个高悬的“义”字,不就更加冠冕堂皇了吗?!

  我以为,这应该是个很重要的理由。

  以武功而论,解家兄弟俩一个使的是浑铁钢叉,一个使的是莲花铁镋,虽然属于冷门兵器,但是他们出场时,却没有什么精彩壮烈的表现。解珍心性惡,人號兩頭蛇。双尾蝎解宝有時性起,恨不得騰天倒地,拔樹搖山。他们在此之前,似乎跟江湖还是搭不上杠的。他们甚至没有阮氏兄弟那般出头的欲望。他们以狩猎为生,并因此得趣。他们的名声,可能也是因为打猎出色而传播出去的。打猎在虎狼为患的年代,无异于为民造福。

  我觉得,以动物作为生存对象的人,跟以人作为生存对象的人,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而以动物作为生存对象的人所缺乏的,正是对人心叵测的防范心理。解家兄弟便是如此。

  于是,一只老虎,一夜之间改变了解氏兄弟的命运。他们粗犷的本色,开始着落上人性了。

  我们看到,他们兄弟俩在登州山上设下埋伏,在熬了一个夜晚之后,终于有一只大虫中了药箭,骨碌碌翻滚到了当地的大户人家毛太公的后庄里去了。然后便是一段公案,又引出了大大小小六筹好汉,一起投了梁山泊边上石勇开的酒店。

  解家兄弟的命运,本来到此应该打了个结了。

  说句老实话,在反出登州的大动作中,他们只是处于被动的角色,如果不说是任人宰割的话。在接下来的第三次攻打祝家庄的战役中,作为内线人物,解家兄弟的作用,远远没有孙家兄弟来得重要。突破祝家庄的首功,当是病尉迟孙立。然而,在最后排座次时,解家兄弟的地位,居然在曾经解救过他们的孙立之上。对此,我不知道该做如何解释。

  难道这是施耐庵玩弄的一个Trick?

  不过,后来想到了前面提到的理由,又觉得心安理得了。其实,解氏兄弟是在梁山众好汉中,除了林冲之外,唯一的被“逼”上梁山的人物。他们走到了绝路,便有了造反的最强硬的本钱,那就是,从今往后,我们兄弟俩可以谁的账都不买!

  而以他们兄弟俩的武功联手,即便是五虎上将中的任何一位,都可能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可能才是宋江等人最顾忌的!阮氏兄弟与张氏兄弟,都是在水里混的。说到在山上讨生活,那是解家兄弟的天下。

  倘若他们真的是蛇蝎之心,又善于在黑夜暗处捕捉猎物,那么,梁山好汉中,谁敢去得罪他们兄弟俩?!

  我觉得,可能这也正是梁山的闪光点吧。那年头,可能也就是谁横谁上座!这非常符合梁山座次的排列!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7 刑天舞干戚

  “刑天武干戚,猛志固常在”。

  这是陶渊明《读〈山海经〉》中的两句诗。陶氏在红颜弃轩冕之后,结庐九江南山下,种秫酿酒,与蓬头老妻觥筹交错,餐风卧菊,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两句诗却是他的“金刚怒目”之作,看来,他并没有真正醉着,这是“偶尔露峥嵘”了。鲁迅在《春末闲谈(1)》中说:“‘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连这位(按:指陶渊明)貌似旷达的老隐士也这么说,可见无头也会仍有猛志,阔人的天下一时总怕难得太平的了。”

  这里提到的“戚”,即是斧头。

  我想,用鲁迅这句话来比照水浒中的“黑旋风”李逵,是最好不过的了。李逵基本上也算是个“无头”的猛士,他刮起的两柄斧头旋风,但凡天下有不平事,不分青红皂白,便排头价砍将过去,那是多么的令人心惊胆颤!其人一生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是当之无愧的“天杀星”。  其实,李逵的性格,并不像他的手段那般残忍。他甚至有着一颗赤子之心。他的纯朴的信念,让水泊上多少的以义气自居的好汉们,相形见绌。在李逵的信念中,救人与杀人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只要看不顺眼的,就该死!跟他说什么忠义,无异于对牛弹琴。他想要剁碎的,不但是人的脑袋,还有诸多的清规戒律。他的心目中,没有任何的定律,这已经是佛家的最高境界了:所以他被尊为了梁山第一活佛。

  因此,李逵的可爱之处,并不在于他的那对让人望而生畏的阔大板斧,而在于他的“无头”,亦即头脑简单上。这是一种天真与纯朴的良性,是未经江湖的狡诈洗炼过的原白色。这与他的粗鲁蛮横的黑色外表,相映成趣。

  我们在读水浒时,可能只看到李逵的出手的凶狠,杀红了眼时,便不计好人坏人,板斧到处,血肉横飞。然而我们却看不到他的杀人的动机,其实就是对整个现实世界的反动。在他的思维里,只有1+1等于2的干脆,只有将整个不平世界杀得个干干净净的,“方快我意”!

  这种形象,不就跟“无头”的刑天一样吗?!

  而在俗世中,“无头”的李逵,却成了滑稽角色。施耐庵在他的身上,极尽揶揄之能事,以至于使李逵的粗黑的形象,染上了生动无比的搞笑色彩。中国式的喜剧,历来都是插科打诨式的,缺乏真正的喜剧神彩。李逵因为他的率真,从而成了个插科打诨的搞笑角色。这固然丰满了他作为彻头彻尾的反动角色的另一面,不过细想起来,总是有些不忿的,——尤其是他陪宋江赴死的时候。我以为,宋江其实至死都没有真正的理解过李逵的。这使李逵的死,成了悲剧中的悲剧。

  因此,如果剔开李逵的被嘲笑的诸多性格弱点,而单从他的朴实性格从头到尾的去剖析隐藏在他的话语后面的思想,那么他身上的悲剧色彩,就非常沉重了!

  我想,这不单单是李逵个人的悲剧,而是梁山群体好汉的悲剧。试想想看,诸多本来都是本着与李逵一样的理想上山的头领们,他们仅因为李逵的纯朴的白色思维,而去善意的嘲笑他,甚至作弄他,这难道不是对他们自身的理想的嘲弄吗?!

  李逵在梁山诸好汉救了宋江上山,大家大摆宴席的时候,他跳將起來道:

  “好哥哥,正應了天上的言語.雖然吃了他些苦,黃文炳那賊\也喫我殺得快活。放着我們有許多軍馬,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吳先生做箇丞相,公孫道士便做箇國師。我們都做箇將軍。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里快活,不好地不強似這箇鳥水泊裡!”

  “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这句话差不多已经将梁山好汉们骨子里的潜意识,全都抖落出来了。其实山寨上大多数头领们造反,都像是新娘子出嫁一般,扭扭捏捏的,难免作态。只有李逵赤条条地便直奔花轿去了。李逵在造反态势上的“裸奔”,反倒引起了一群花花公子们的耻笑。大家用笑声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那种不安的心态,最后在宋江的导引下,逐渐公开,最后终于心安理得地都接受了招安了。

  在这里,李逵实际上成了一块粗糙的试金石。他的思维,是原白色的。而其他的好汉们的心里,或多或少地都存有污点。

  李逵的这句豪言壮语,不免让我想起了《说唐》中另一位善于使用斧头的好汉程咬金。程咬金的性格非常贴近于李逵,包括下井探取龙袍那一段,都是对李逵在高唐州故事的Copy.程咬金的角色是拾施氏的牙慧,他的那三斧头,似乎比李逵的板斧更没有章法。但是,程咬金居然做到了李逵说了还没有做到的事:他总算过了一番皇帝瘾!

  这个世界,要是多了些“无头”的人,是不是会更加盎然生趣呢?!

  金圣叹对施氏写李逵有一段妙评:“只如写李逵,岂不段段都是妙绝文字,却不知正为段段都在宋江事后,故便妙不可言。盖作者只是痛恨宋江奸诈,故处处紧接出一段李逵朴诚来,做箇形击。其意思自在显宋江之恶,却不料反成李逵之妙也。此譬如刺鎗,本要杀人,反使出一身家数。”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6 风流将军:双枪将董平

  在梁山上的五虎上将中,“双枪将”董平的人品,应该算是最差劲的。他是河北上党人氏,见在东平府任兵马都监。

  一提到双枪,我最先想到的是周伯通和荆无命这两大善用左右手的武林高手。

  但话本中耍双枪的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是董平,二是钱彩《说岳》中的陆文龙。陆文龙的双枪曾经让岳家军为之色变,最后还只能通过王佐自断手臂,演了一出苦肉计,才降伏了他。单以武功而论,陆文龙胜于董平。

  耍双枪的,须得左右手都能得心应手,才能具有巨大的搏击能力。这可能也有天生的因素。连环画中的陆文龙,是一手拎着两杆枪的,每支枪都有两个锋利的枪头。我想,当使用者在用一支枪与敌手搏斗时,另一支枪便应该会起到出其不意的威胁作用吧。这是闲话。

  董平人品之差,从两件事上可以看得出来。一是当梁山的部队来到城外时,宋江先要劝和,以德服人,便借口向东平府借粮。这时,险道神郁保四与活闪婆王定六两人自告奋勇,要去下书。

  这是梁山上最具喜剧色彩的一对使者组合:前者身高一丈,是梁山的铁杆旗手。后者行动敏捷,个子矮小。同时,他们的诨号和名字也十分的匹配:险道神对活闪婆(注:“闪婆”即民间传说中与雷公对应的电神),保四对定六。

  但是两人在到了东平府时,他们收到的效果,却没有喜剧色彩了。董平听了他们是来借粮的,便“大怒,叫推出去,即便斬首”。虽说“借”在那时只是打劫的一种委婉的说法,比如当年陈春借道史家村什么的,但倘有大将风度,是不必比较这说法的。可董平就是桉耐不住。

  幸好那程太守还说了两句“两国争战,不斩来使”的话,才使得郁保四,王定六免了性命。但董平却把他们打得皮开肉绽,乱棍打出。

  董平的性格之狭隘与好意气行事,于此可见一斑。在他的身上,似乎只有冷酷。他连最起码的军人气质都不具备,更谈不上义字了。相比之下,我觉得大名府的兵马都监闻达,李成,更有些人情味。有的人是天生不会做人的。不过,我觉得董平是想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的人。

  但做人与演戏是两码事。这是董平的悲哀!

  第二件事,便是董平在向程太守索要他的掌上明珠,遭到后者的的拒绝时,便出卖了东平府,杀死了程太守,夺了程小姐。这实在是让程太守死不瞑目的。更要命的是,大家想想,这程小姐以后这日子还怎么过?以此看来,董平是个相当阴毒的人!他的横刀夺爱,虽说比杨雄等人有些风采,但以下犯上,大“义”灭亲的做法,是深为如武松等人所不屑的。

  关于董平“风流将军”的名号,作者交待道:

  “原來董平心灵机巧,三教九流,無所不通,品竹調弦,無有不會。山東、河北,皆号他為‘風流雙鎗將’。宋江在陣前看了董平這表人品,一見便喜。又見他箭壺中插一面小旗,上寫一联道:”英雄雙鎗將,風流萬戶侯‘“。

  这里先不说宋江的心态。只看董平的功夫之外的行当,似乎一点也不下于燕小乙了。看来董平除了是员虎将之外,还是个小资了。宋江终日看惯了身边弟兄们的黑肉,自然一见便喜了。

  但是对于董平来说,“风流”两字,又是如此的沉重!在斩杀了他的岳父大人之后,他选择了原先该是为他所不屑的“义”时,他的血淋淋的双手,在操作起双枪时,还会是那么的得心应手吗?!他在获得他的欲望的载体——程小姐之后,他真的享有了爱情了吗?!

  他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得到!其实,机巧有时反而还是不如木衲的。比如王英,他之能心安理得地获得床头的情趣上,真可以说是呆人有呆福。

  而董平的床头,则无疑充满了血腥味!

  风流的定义,不一而足。记得1994年4月,我们中心开研讨会,我去机场接文怀沙,中间吃饭时,我们在同一桌上。文怀沙饭量很好。座中一位教授说他刚从东平开会过来,我刚想说“双枪将”,文怀沙已经脱口说道:“风流将军。”

  但是我至今仍然没有吃透董平的风流所在。我只知道,董平在梁山好汉的名额大收尾的时候,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之后董平马上转战东昌府,在与张清交战时,张清所发三枚飞石,都被他躲过了。倘若这是出双簧,则令人十分的寒心!

  董平的结局十分悲惨。在打方腊攻打独松关时,先被炮火击伤左臂,后来为了救张清,被江东悍将张韬,一刀躲成两截!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4 刺青:一种酷美的时尚

  早年读水浒时,对“花和尚”鲁智深的绰号中“花”字,百思不得其解。“花”字作为形容词,给人的感觉无非就是好色兼且行为不端的意思。Playboy那一类的。但是,这些口实,实在是落不到为了救金家父女而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的头上去的。

  所以,我觉得。这花和尚的“花”字,其实应该是北宋末年流行的“刺青”。

  试想一下,鲁达膀大腰粗,身上刺了大花绣,那是何等的壮观?!一个“花”字,集阳刚之气与酷美于一身,那人物形象,实在难以摹状。

  不过,我在做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推测的时候,是须得担着干系的。因为我拿不出更多的证据来详细解释这个“花”字。

  在北宋的军官之间,刺青应该是个禁忌的。这又让我对花和尚身上的刺青,产生了怀疑。《水浒》中对鲁达的描摹,最生动的是在他醉打小霸王周通的一幕。“众人灯下一看时,只见一个胖大和尚,赤条条不着一丝,骑翻大王在床面前打。”

  这叫潇洒。鲁智深只要走到哪里,他对虚伪的社会的蔑视,都是灰色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人活一辈子,那身外之物,便无足轻重了。

  刺青盛行于北宋的民间,是为时尚。就像现在的美国的街头,诸多粗壮的男人臂膀上无奇不有的Tattoo,还有年轻女人大胆露骨的丁字裤头上面的花样百出的花绣一样,都是用来吸引人们的目光的。时尚是对主流社会的反动,同时也是个性的象征。没有时尚的日子是沉闷的。我们知道,即便是在文革时候,也仍然有着那个特定年代的时尚:例如正宗的军帽,军包,军鞋,军装,洁净的白衬衫等。

  因此,宣和年间的年轻人选择纹身作为时尚,他们标榜的其实也就是不同于潮流的风格而已。这与梁山好汉们刻意逃逸出主流社会,另立山头的叛逆作风,是一致的。难怪大家一提到刺青,便想起了黑社会。这无疑跟一提到《古兰经》,就想到了恐怖分子一样的荒唐。

  时尚的对立面,便是主流的传统力量。这使时尚与主流社会的审美趣味,格格不入。主流社会甚至经常毫无道理地将时尚视为离经叛道的作派。我记得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喇叭裤席卷全国。那时我正在上中学,有一次穿了条裤腿宽约一尺二的裤子去学校,立刻遭到我们班主任的无情训斥。而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霹雳舞”盛行,我父亲则骂我整天在操练的神奇动作是在作践自己,是堕落。

  时尚总是伴随着年轻人出现的。这让我觉得《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位小孩的天真之处,其实跟时尚的风气一样,都是浑然天成的。正是因为标新立异的观念得以在凝重的主流社会中渗透,我们这个世界的面目,才显得有点可爱。每当看到身着皮衣,手臂上刺着Tattoo的摩托车手在高速公路上从我的身边风驰电掣般飞过,我都会想象到一个亮丽的远方。虽然那远方多少总是模糊不清的。

  水浒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刺青,便在于九纹龙史进,和浪子燕青身上。

  话说王进在史家庄,要离开的當日,“因來後槽看馬,只見空地上一個後生脫膊,刺得一身青龍,銀盤也似一個面皮,約有十八九歲,拿條棒在那里使。”

  大家不妨想象一下,一个白生生的肉体上刺了九条青色的龙,该是什么样子?

  反正我是不敢认真去想的,想的精致了,身上不免要起鸡皮疙瘩。我在阅读《水浒》的时候,其实还是叶公好龙的心态多一些。就比如你在读李逵快意江湖的故事时,跟见到他本人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  但是既是时尚,肯定有它的合理性与Fans.史进的一些桃色故事在书中并没有被大肆张扬,但是有些蛛蛛马迹,还是难免暴露了出来。想想看,他居然跟东平府的一个娼妓李瑞兰都过从甚密,其花心可见一斑。我想,史进之所以能在情色场上如鱼得水,应该跟他的一身酷美的刺绣有关吧?!但是,有点不明白的是,史进在身上刺了九条龙,居然没有人告他图谋不轨?或许,北宋对时尚的态度还是相当的宽容的。

  至于燕青身上的花绣,那是卢俊义叫人刺的。卢俊义自己的诨号是“玉麒麟”

  ,其精美的肤色可想而知,算是惺惺惜惺惺的心理。但也不排除他有娈童之癖好。

  那时的女人喜好刺绣,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燕青在李师师面前给宋江拉皮条时,李师师笑道:

  “聞知哥哥好身文绣,願求一觀如何?”燕青笑道:“小人賤體雖有些花样,怎敢在娘子根前揎衣裸體!”李師師說道:“錦\體社家子弟,那里去問揎衣裸體.

  ”三回五次,定要討看。燕青只的脫膊下來。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

  从这里看来,刺青几乎跟风流也成了同义词。刺青是给异性看的,它标志着****望的觉醒,它通过自虐的形式,达到某种精神上的快感。年轻人乐衷于吸引异性的目光,将岁月留在皮肤上,原也无可非议。但是人总是要成熟的,不知道那些Tattoo,能否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然褪色?!人的一生,实际上也就是生命自我搏斗的过程。最难堪的,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思想。

  我觉得,只有白皮肤刺青才好看,这不难从施耐庵设计的史进,燕青的纹身看得出来。如果李逵刺青了,我想是不会有什么美感的。

  读完《水浒》,最为遗憾的是,我们在“浪里白条”张顺的身上,似乎没有看到刺青。当然,这又是闲话了。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5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拥有一份令人崇敬的职业,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男人的福分。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无非是一杆铁枪,跟那个雪血纷飞的草料场。那是红色跟白色组合成的悲壮的场面。如今我们头头是道的“逼上梁山”这个恕道,便是在那满裹着雪花的红白色里产生的。毛泽东引用了明代戏剧家李开先的唱词说: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那时,延安鼓捣出了几部京剧,像《打渔杀家》,《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等,差不多都是带有革命色彩的。而其中的阮小七跟林冲等人的形象,则充满了革命的英雄主义。这自然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而拔高了人物形象。

  金圣叹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寫的只是太狼。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徹,都使人怕。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業來,然琢削元氣也不少。”

  看到一个网上的马甲,叫做“长得帅不是我的错”,我不仅微微而笑了。在跟上梁山的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汉子们比起来,林冲的家庭生活是幸福的。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张氏,他的丈人,原先也是禁军教头。那时又正当林冲壮年时候,约莫三十五六的年纪。

  但是,问题出在他的太太张氏身上。

  美丽是祸水,对此我深信不疑。长得俊俏倒也罢了,只要你眉目五官没有什么大的出入,谁都可以夸你是美女。但是美丽却不一样了。美丽是焕然生辉,是会生电的。因此,张氏便被高衙内盯上了。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对象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那么他的人生,就不会是在被窝里结束的。高衙内跟王英,周通,贾瑞一样,都是怜香惜玉的汉子。女人也因为在他们的手上,才变得可爱。男人多是喜欢意淫的。女人则不同。女人需要的,正是男人们得不到的东西。男的不坏,女的不爱,其实是有几分道理的。

  林冲打着扇子在大相国寺里徜徉行走着,他对自己的现状,十分的满足。因此他脱离了张氏跟侍女锦儿,独自散步来到菜园子,看到了鲁智深,正在那里挥舞着禅杖,汗津津地在表演武功。

  张氏去大殿上烧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她可能是很想给林冲生个豹子的。仅从这点上看,我觉得张氏应该是《水浒》中最有亮丽色彩的女人了。大家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还是因了张氏。张氏是个百年不遇的女人。这在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承认这一点上,可以看得出来。

  因此,在离开汴梁之时,林冲的脑子里,便有了张氏的罩影。张氏不久后就自尽了。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的一道陪衬。那道休书,其实也就是林冲的绝命词。此后他久久没有去接张氏上山,是因为他觉得,梁山不该是女人呆的地方。

  说了这么多闲话,该回到题目了。那天林冲在小店里打了一葫芦的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施耐庵写道:古時有個書生,做了一個詞,單題那貧苦的恨雪:

  “廣莫嚴風刮地,這雪兒下的正好。扯絮撏綿,裁幾片大如拷栳。見林間竹屋茅茨,爭些兒被他壓倒。富室豪家,但言道壓瘴猶嫌少,向的是獸炭紅爐,穿的是綿衣絮襖\,手撚梅花,唱道國家祥瑞,不念貧民些小。高臥有幽人,吟詠多詩草。”

  这写雪的词到底写的怎样,只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其实,也只有我们汉文化的背景,才能容许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尽头的!

  这时,陆谦出现了。这位早年就跟林冲一起学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其实正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时,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泪如雨下。我是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的,因为那也是我个人的生存希望。我们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难道就那么不堪一击吗?

  我们并不是为了什么活着,道理很简单,我们生来就是命中注定的。像陆谦这样,因为嫉妒而燃烧了自己,同时也燃烧了朋友的人,他的生命,又值得几何?

  在火料场上,林冲将友情杀死了。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不会是完美的。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3 斗朴刀

  在《水浒》中,最流行与最趁手的兵器,大约该算是朴刀了。

  在水浒年代,朴刀就像现代武侠小说中的佩剑一样Popular.但凡江湖上冲州撞府,浪迹四海的好汉们,身边总少不了一杆清亮锋利的朴刀。它既可以防身,同时也可以像后来畅销书中的侠客佩剑一样,显示风度。

  从功能上看,朴刀更像是一种民间通用的搏斗器械,而很少出现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文献学家一般也不将它列入在十八般兵器中。朴刀的朴实的平民风格,恰好与孤芳自赏的,高雅华丽的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中也不难看出水浒纯朴的盗义作派,和现代多少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超凡脱俗的武侠幻梦,泾渭分明般的区别。以现代武侠的眼光来评判,《水浒》根本就不是一部武侠小说。

  与那种尚武的民间搏斗风气相对应,斗朴刀也就成了闯荡江湖的必修课。在那时的江湖上,倘若不会斗得一手好朴刀,就像现在在白领阶层中混而不会几句洋泾浜英语一样,是要受到无情的耻笑的。当然了,水浒好汉们斗朴刀是为了生存,而白领阶层操洋泾浜英语,则是为了体面。这是两码事。

  与朴刀相伴的是坚硬的杆棒,它们在实战的时候,相辅相成。朴刀的刀刃部分,大约有一尺半至两尺,形状有点像西瓜刀的样子,刀身坚韧薄利,倘若厚了,操作起来便不太方便。我觉得它应该具备相当结实的硬度的,至少不至于像如今一些花里胡哨的武打电影里的刀身一样,拿在手里,还在抖动。朴刀的刀柄应该是用特殊的木材制成的。如果我们将朴刀的全长假定为与一个七尺汉子(古尺)等高,那么,刀柄亦即杆棒部分长约刀身的两倍,应该是最为理想的比例。有人以为朴刀的刀刃占的比例较大,从实战的角度来看,我对这种看法持保留态度。大家不妨假想一下,从物理角度来看,倘若刀身与杆棒部分等长,甚至还略长于后者,那么操作者在力道的使用上,岂不要捉襟见肘了?

  所以我认为,刀身与杆棒的最佳比例,应该是1:2.这与我们人体以肚脐眼为支点的1:2的最佳比例,应该是共通的。我这里还有一个考虑,那就是杆棒若果太短了,它在跋涉者的手里,又有什么实在的作用呢?!

  当在遇到敌手的时候,当事者会娴熟地马上将杆棒与朴刀组装起来。在《水浒》第六十一回“吳用智賺玉麒麟 張順夜鬧金沙渡”里,卢俊义为了避讳,出走东南,辗转来到梁山泊下。这时他豪气顿生,“取出朴刀,装在杆棒上,三个丫儿扣牢了,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

  在这里,施耐庵比较详细地提到了朴刀安装的简便方法:那就是刀柄把口处与杆棒的接口处,应该有十分得体的切合,而且对接时有“三个丫儿”套扣着。这样组装之后的朴刀,至少应该要能承受对手几百斤力气的打击。不然的话,遇到强手,那对接处便很有可能折断。

  因为斗朴刀既是斗刀法,更是斗气力。它是短兵相接,不是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因此它很像是两个互不服气的汉子在掰手腕。但是善使朴刀的卢俊义,却也有使朴刀上阵的时候。盧俊义攻打方腊,率军突入歙州城时,他“當前躍馬,殺入城中,正迎着皇叔方垕。交馬只一合,盧俊義又忿心頭之火,展平生之威,只一朴刀,剁方垕於馬下。”

  这无疑是水浒中最凌厉精彩的一刀了!

  说到朴刀在江湖上的形象,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见到的一些出门办事的大老爷们。他们一般都带着两样物事:一是一把雨伞,一是一个帆布的手提“北京”牌行李包。他们在跋涉的时候,总是将提包串在雨伞的柄上,然后一前一后地吊在肩膀上,或徐或疾地赶路。拥有朴刀与拥有雨伞的人,似乎都给我们的平淡的社会,带来了希望和梦想。

  想想看,断肠人在天涯!仅凭好汉们流落四方,腰悬朴刀,手持杆棒,满头的热汗辉映着斜阳的形象,我们便不能不为躁动不安的理想喝彩了。一杆朴刀,让整个江湖,熠熠生辉。

  在梁山诸好汉中,除了那些原先终日固守在军营中的武将之外,大多数人都是顺手抄起一杆朴刀,便能好歹斗上几个回合的。我个人觉得有几场比较出彩的朴刀搏斗,不能不提起。

  第一场是鲁智深在瓦罐寺时,先是生铁佛崔道成搦着朴刀来斗他,十几个回合后,崔道成只有架隔遮攔,掣仗躲閃,抵當不住。后来丘道人從背後拿了条朴刀搠将来,二打一,鲁智深饥饿之下,他的禅杖便招架不住了,于是落荒而逃。

  他喘息未定,这时,第三条朴刀出现了:史进到渭北寻师傅王进不遇,一身落魄,正经过瓦罐寺,挺着朴刀,想寻些盘缠。这时估计是黄昏时候,他与鲁智深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斗了二十合后,方才相互认出对方。——这该是好汉相逢最尴尬的时候:一个落发为僧,头脸上并无半根须发;一个身无分文,胡子拉茬。这是我在读到史进和鲁智深相逢对面不相识时的解释。不然的话,一年多的时间,两人如何却都认不出对方了?!江湖的负重,看来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潇洒!我们在阅读文本的时候,实在是太缺乏想象能力了!这是闲话。

  第二场是林冲想要在梁山落草,须得拿到个“投名状”。这时,杨志来了,两人于是斗起了朴刀,有词为证:

  殘雪初晴,薄雲方散,溪边踏一片寒,岸畔湧两条杀气。一上一下,似雲中龍,水中龍;一往一來,如岩下虎,林下虎。一个是擎天白玉柱,一个是架海紫金梁。那个沒些破綻高低,這个有千般威风勇猛。一个尽气力望心窩对戳,一个弄精神向肋忙穿。架隔遮拦,似馬超逢翼德;盤旋点搠,渾如敬德戰秦琼。斗來半晌沒輸贏,戰到數番無勝敗。果然巧笔画难成,便是鬼神須胆落。

  这个精彩之处,似乎不用多说了。第三场是刘唐斗雷横,两人都用朴刀,也相当出彩:

  雲山显翠,露草凝珠。天色初明林下,曉烟才起村边。一來一往,似凤翻身;一撞一冲,如鷹展翅。一个照搠尽依良法,一个遮拦自有悟头。這个丁字,搶將入來;那个四換头,搠將进去。兩句道:“雖然不上凌烟閣,只此堪描入画图。”

  施耐庵的赞词里,多是些添油加醋的誉美之辞。但是上面这两段文字,却将斗朴刀的情形,描摹的十分的生动,罡风逼人。不排除施氏本身就是个斗朴刀高手的可能性,尽管元朝禁止民间拥有兵器。另外,北宋时的西夏国王李元昊使用的趁手兵器,便是朴刀。不过,他的这种朴刀,估计与江湖上通用的朴刀,并非完全同类。

  朴刀虽是上不得战阵的兵器,但它正像江湖本来就不属于主流社会一样,它的锋芒敛蓄着的,可能就是那隐藏在杆棒上的力道:拙重浑然。

  如此而已。

通宝推:五峰,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2 打渔杀家:阮氏三雄

  倘若没有吴用意想不到地出现在梁山泊边上的石碣村,也许阮家三兄弟只能默默无闻地度过平淡无奇的渔家生涯。但是,他们撞筹加入抢劫生辰纲的行动组之后,他们的命运,一夜之间就改变了。

  严格来说,在“撞筹”之前,阮家兄弟还不能算是江湖上的人物。他们虽有一身本事,但除了像吴学究等有数的几个人外,江湖上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的名声。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走上叛逆的道路,并不是因为真正的活不下去。说白了,他们是不甘寂寞,想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他们虽然貌似安份守己,但是一腔野火,按捺在心中,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来。他们缺少的,只不过是一根火药引子而已。

  正是这种无处伸张本事的胸怀,使他们与一般的渔民区别开来。正像短命二郎阮小五唱的“打魚一世蓼兒洼,不種青苗不種麻”。他们尽管日常只以打魚為生,但“亦曾在泊子裏做私商勾當。”(这里的“私商”的意思,我以为应该是指没本钱的买卖之类,即黑活)私下里在黑道上赚些闲钱,日子还没到过不下去的地步。

  只是后来水泊被王伦一伙强人给侵占了,让他们打不得鱼,几斤重的鲤鱼都捕不到。因此生计开始寒碜起来,不免满腹牢骚,蠢蠢欲动了。

  然而,他们又是“義膽包身,武藝出众,敢赴湯蹈火,同死同生,義氣最重”

  的人,一方面空有一身功夫,一方面又不忍心与山上的几个半吊子好汉火并,甚至拿了王伦一伙去官府受赏。他们身处江湖之外,却懂得江湖上的游戏规则:捉拿草寇献官势必要招来江湖好汉的耻笑。这点很像当初史进义释朱武三人的故事,大家遵循的是一样的游戏规则。后来山上来了个武艺高强的林冲,眼看着在水泊边上谋生的日子渐渐难过了。

  这时,吴用来得正是时候。四人在酒喝到很好的时候,一拍即合。像阮家兄弟这样抱着“若是有識我們的,水裏水裏去,火裏火裏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開眉展眼”的,吴用的一番让人血脉贲张的话,自然是搔到了他们的痒处。他们决定拿命来博一博了。这叫慷慨豪爽,快意人生。

  其实,梁山上的好汉们多数人并不是被逼上山的,他们就像三国中的魏延一样,天生的脑后有反骨。在他们看来,造反实在不需要有什么理由,他们就是想寻找一种独立于主流社会的浪漫的活法: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在其次,主要是大家都有共同的游戏规则。 他们建立的一套秩序是以主流社会作为镜子的,但活法却是相对自由的。这其实是一种理想,也可以说是施耐庵的“白日梦”。

  北宋末年,物质财富空前充裕,远远没有达到乱世民不聊生的地步。大家看看梁山上的一百零八将,有几位是因为填不饱肚子才上山的?!另一个可能的理由是官逼民反,但是除了为数不多的像林冲,柴进以及解珍,解宝兄弟等人那般的遭遇外,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是被官府逼上梁山的。比如“白衣秀士”王伦,原本就是個不及第的秀才,因鳥氣合着杜遷來梁山泊落草,这明明便是半个无赖了。而生活在“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带的方腊,他的造反纯粹是基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理论,——皇帝合该轮流做: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所以单以官逼民反来为梁山好汉们的聚义做注脚,显然也是行不通的。正像前面说的,梁山好汉其实应该是一群理想主义者。如果有人以为我这是在替坐江山的人张本,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那也没办法。如果皇帝还算清明,你把他赶下去自己来做,最多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而已。这是何苦?!

  中国的既得利益者往往喜欢使用双重标准来看待造反。所谓“胜者为王败者寇”,实在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生存真理,也是中国历史的写照。但是,既得利益者倘若反过来去讴歌造反者,则颇为让人费解了。个中意味,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怪趣了。这是闲话。

  因此阮氏三雄一开始造反时,干脆就打出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口号:

  “酷吏贪官都殺盡,忠心報答趙官家。”算是他们有自知之明。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当不了皇帝,而且也不想去夺那个只能让他们身心不自在的鸟位。活阎罗阮小七在平了方腊后,将伪龙袍罩在身上,不过是觉得好玩而已,却差点惹来杀身之祸。他们本来就是因讨厌威严与强权而起身造反的,因此自然不屑于再去接受那套威权了。所以阮小七最后还是回到了蓼儿洼。

  在阮氏三雄看来,做皇帝没有做好汉来得舒服。谁愿意做谁去做好了!

  即便如此,后来在陈忱的《水浒后传》中,阮小七也仍然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甚至还为皇朝的正统出了力。这是后话了。

家园 武力应该还受状态影响吧

水浒中比较极端的如史文恭20合战败秦明,史文恭逃跑途中,心慌马乱的败于卢俊义;但是后期有个袁朗的,均与秦明和卢俊义打了50个回合不分胜负(袁朗被火炮打死,获得施大爷一句“好个猛将”)如是说的话,那秦明与卢俊义之间又有多大差距。

家园 8年后的回帖啊

人生有几个8年了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5 东京婊子面子大

  北宋末期,首都东京繁荣娼盛。因为行业竞争的激烈,因此,很多有才艺的妓女在京城里都混不下去了,只好跑到外地去混。那时的妓女跟如今那种纯粹卖肉的货色可不一样,她们是要掌握诸多的娱乐技艺的。像阎婆惜,“长得好模样,又会唱曲儿,省(Xing,通,会之义)得诸般耍笑。从小儿在东京时,只去行院人家串。那一个行院不爱他。”

  像这样的乖巧人物,在京城里也都混不下去了,可见当时东京娱乐业之兴旺。

  但是,既然是从京城出来的人物,来到了像郓城这样的小地方,尽管是落魄了,面子自然还是要撑持着的。至少她们在自我感觉上是这样。到了一定时候,她们免不了就要拿捏一番,那脾气也就大了。

  阎婆惜被宋江“包”了之后,宋江“端的养的婆惜丰衣足食”。按理说,她应该很满足了才是。但是事情坏就坏在她的伪小姐的品性上。

  俗话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正是这个道理。像最近台湾八卦的倪X与夏X的绝情恋,似乎也只能聊博一笑了。

  所谓的卖笑,纯粹就是训练出来的一种职业性的谋生手段。娼妓的笑容,无论是多么的灿烂,也总是虚伪的,兑了水的。即便是风雅如李师师,她都被道宗皇帝“包”了,仍然不改风尘妓女,水性杨花的本性。她“见了燕青这表人物,能言快说,口舌利便,倒有心看上他。酒席之间,用些话来嘲惹他。数杯酒后,一言半语,便来撩拨。”

  这就有点出轨了。李师师的这种轨迹,体现的其实正是妓女的本性:她们是不屑于从一而终的。她们生存的理由,便是放荡。而这一点,是任何的安全套都约束不住的。婊子要从良,其难度就跟戒毒一样。

  做婊子就跟抽烟喝酒一样,是很容易上瘾的。因此她们一闻到腥味时,便不免蠢蠢欲动了。阎婆惜在宋江不能满足她的床上需要的时候,便暗地里跟宋江的同事张文远投怀送抱了。宋江的绿帽子在郓城县里熠熠生辉,可能也就瞒过了他这当事人。在对女人方面,宋江是个无可救药的精神麻木者。

  宋江包了阎婆惜,本来是为了救人,但是阴差阳错,后来他却不得不将阎婆惜宰了。个中原因,我想就着落在阎婆惜的拿架子上。这娘们刚过了几天好日子,那“小姐”脾气就上来了,开始跟宋江较劲:“你不来采我,指望我娘一似闲常时来陪你话,相伴你耍笑,我如今却不耍!”  婊子们最难以让人忍受之处,就在于她们还自以为是正常的女人。宋江莫名其妙地充做了一次风流好人,没尝到甜头,却极尽窝囊之能事。这种孬角色,在《水浒》中也只有他才能扮演的下去。宋江这辈子坏就坏在婊子的身上,不过,他成就也是成就在婊子身上。——后来他走了李师师的后门,终于受了招安。看来,他对女人也并不是一味的抱有偏见的。只不过是女人到了他的眼里,就只有了利用的价值,而没有了床第之趣了。比如他撮合王矮虎和扈三娘,那是赤裸裸的乱点鸳鸯谱,为的不过是自己的为人信誉而已。这是闲话。

  当阎婆惜无意中得到了宋江的招文袋后,她一下子便觉得自己应该开始从良了:有关宋江私通梁山的文件,将使她和张文远的爱情,以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而且,她还将得到经济上的巨大补偿。这种对爱情的现实化,使得她的精神进入了亢奋状态。

  可惜的是,作为婊子,她的架子摆得太大了,她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什么叫得饶人处且饶人。说白了,就一句话,她不懂得如何去尊重别人。

  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或许他(她)永远也不可能会去尊重别人的。

  阎婆惜以为自己占尽优势,因此一再逼迫宋江立马兑现他在经济上的许诺。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宋江既然敢与梁山强盗私通,他的身上必然也隐匿着匪气的。于是,宋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一刀将阎婆惜结果了。

  这意外的一刀,让宋江摘掉了绿帽子,他终于像个正儿八经的男人一样出逃了。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通俗歌手白秀英和郓城县都头雷横的身上。雷横受了帮闲李小二的撺掇,来到勾栏听白秀英唱诸宫调。不巧他坐在了前排青龙头的首位,白秀英她爹白玉乔过来收钱的时候,第一个就是冲着雷横。但是,雷横这天身上刚好没有带钱包。

  雷横是个吝啬鬼,书中说他“只是有些心扁窄。”像他这样的身份在地方上混,平时出门根本就不用考虑带钱包了没有,自然有人巴结他的。这时他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人家又要讨个彩头,便十分尴尬。而白家父女又是有来历的:白秀英是新任知县在东京时的姘头。白秀英仗着有靠山,又觉得自己是从京城来到小地方演出的,面子十足,因此对雷横冷嘲热讽,言语相逼,终于惹火了雷横,一拳将白玉乔打翻了。然后雷横便被知县拿了,在烈日下示众。

  赤日炎炎似火烧。

  事情本来到此应该结束了,但是白秀英仍然紧逼不放:她觉得她的面子丢不起,她是京城来的婊子,地位自然要高这郓城县的乡巴佬一等。因此,雷横老娘来给雷横送饭的时候,她痛打了雷横老娘一通。雷横是个孝子,他一枷梢就将白秀英打得脑浆迸流。

  阎婆惜跟白秀英这两个东京来的婊子,都死在了那份自我拔高的意气上。她们不但作践了自己的肉体,还作践了自己的灵魂。她们甚至没有最起码的敬业精神。

  在中国历史上,妓女曾经是文化的激素,像苏小小,薛涛,鱼玄机,李师师等人的身上,都附加了不少名人的因素。妓女在如今的文人笔下之所以还能受到欣赏,也就是因了这些颇有灵气的女人的缘故。她们赤身****地站到了古板的牌位面前,让正统的文化神经颤抖不已。

  宋朝时官僚文人狎妓成风,不以为耻。柳永竟日在脂粉队里风流,后来考试时被宋仁宗涮了,便打起了“奉旨填词柳三郎”的招牌,也不为意。欧阳修,苏东坡等大文豪,哪个身边没有过青楼女子的缠绵?!而像梁红玉,从良后也成了备受赞赏的巾帼英雄。因此,可以看出,宋时的妓女是拥有独特的地位的。

  但是物极必反。可能也正是这种特殊的境遇,把吃这碗饭的当事人宠坏了,以至于把自己的身份都弄得错乱了。这是导致了阎婆惜与白秀英悲剧的内在原因--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4 史进:不甘寂寞的浪子

  话说鲁智深悄然逃离了桃花山,迤逦来到阴森破败的“瓦罐之寺”,在又饥又饿之际,恰巧又碰上了飞天夜叉丘小乙和生铁佛崔道成两个野狐。鲁智深不忿于他们的荒淫放荡,一时言语不合,三人斗将起来。可惜鲁智深因为饥饿,气力不加,只好落荒而逃。在赤松林中,他邂逅了正在剪径的史进。因为天色昏黑,鲁智深又落发出家了,两人直到恶斗了二十合后,方才认出了对方。于是两下里剪拂了,吃了干粮后,再赶回去与丘小乙和崔道成厮斗,并杀了两人。

  (所谓剪拂,《水浒》中提到,“原来强人下拜,不说此二字,为军中不利,只唤做剪拂,此乃吉利的字样。”我个人认为,剪拂乃是“捡福”的谐音,取俯身下去,把福捡起来之意。跟女人行礼“道个万福”之万,估计是同样的借谐音讨吉利。万该是“弯”,即斜弯腰半蹲下的动作。)

  鲁智深对史进与他并肩战斗的这段生死情义是相当看重的。他在上了梁山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报史进之恩,提议要去少华山请他来梁山入伙,一起快活。这是后话。

  史进原是上延安府去寻找他的师傅王进的,上次在渭州因鲁达拳打镇关西,他匆忙地就跑走了,没跟鲁达道别。他去了延安,没找到王进,将近一年的时间,四处漂泊,最后竟落到剪径的地步。

  史进在老种经略相公处,居然没找到王进,这更增添了王进去向的神秘感。我想,小说的妙趣也许正在这里,虚实相间,神龙见首不见尾。倘若史进找到了王进,或许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这是闲话。

  此时,鲁智深的去向相当明确:他要到东京大相国寺去挂单。我想,倘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此时进退维谷的史进,很有可能要跟鲁智深结伴而行的。对他来说,少华山的日子实在是太沉闷了:除了喝酒,大家还是喝酒。但是,史进此时全无主见,他万般无奈地跟鲁智深说:

  “我如今只得再回少华山,去投奔朱武等三人入了夥,且过几时,却再理会。”

  跟梁山上大多数喜欢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情来打发日子的好汉们比起来,史进应该算是个不甘寂寞的浪子。他自小就是个逆子:他娘因为劝不住他习武胡闹,一命呜呼。他爹死后,他只因为朱武的苦肉计,瞬间就将富庶的史家庄一把火烧了。而此时,他是个没有任何江湖经验的富家公子(后来大家都称他史大官人,有点好笑)。他不对任何人负责,包括他自己。他只图一时之意气与痛快。

  因此,史进自幼养成的无拘的性格,决定了他只能成为一个浪子。

  史进是个做事没有什么主见的人。这首先可以从他的拜师习武中看得出来:在遇到王进之前,他一共拜了七、八个师傅,杂而无当。师在精而不在多,但是史进却是见一个拜一个,结果练就的只是一身花拳绣腿,正像王进说的,“赢不得真好汉。”

  而史进的优柔寡断的性格,最突出的还是体现在,他在到底是想安身于做一个职业的草寇,还是借着公子形象浪荡于江湖上时,始终不能做出明确的抉择。倘若不是最终因替东京画匠王义父女出气,以至身陷华州府囹圄,他可能还不会铁了心跟鲁智深上梁山快活的。在史进看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种好汉生涯,快活是快活了,但是对于该享受到的真正的人生来说,似乎还有着某些不可替补的欠缺滋味。

  这个欠缺是什么呢?

  对于一个精力旺盛的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来说,你要让他放弃对女人的热爱,无疑是很困难的。我想,史进之所以在身上刺了九条龙,之所以轻财习武,无非是受了当时时尚的影响。那时女人唱曲是时髦,男人刁蛮是好汉。史进也不能免俗,他想扮酷,但是却将他的母亲活活气死了。算起来,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不会超过三十五岁。

  不过,史进追求女色的手段,跟周通和王矮虎之流比起来,可能是大异其趣的。后者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倘若不落草为寇,很可能这辈子就将与女色无缘了。而出身于大地主家庭的史进,是不屑于对女人动粗的。从书中不多的文字交待中,我们可以得到暗示,他甚至可能是个怜香惜玉的浪子。

  施耐庵对史进着墨不多,从整体故事的走向来看,史进基本上只是充当了走过场的角色。以我看来,水浒的真正开端,应该是从鲁达开场的。史进不过是个引子。

  但是,书中却为史进的故事,留下了两个让人感兴趣的悬念:第一个悬念是,他在回到少华山重新入伙的几年时间里,他在干什么?难道他真的甘于寂寞,终日呆在山上大碗吃酒,大块割肉了吗?

  第二个悬念是他与婊子李瑞兰的厮混。在宋江率军攻打东平府时,史进可能觉得自己入伙后无所作为,便提出要到东平府做间谍的要求:

  “小弟舊在東平府時,與院子裏一箇娼妓有染,喚做李瑞蘭,往來情熟敬我。”

  这段话,实际上是对史进在与鲁智深在瓦罐寺分手后,直至后来陷身华州府这几年浪荡生涯的坦白。当然了,水浒中对很多好汉的故事,都是点到为止。史进的故事也不例外。不过,大家倘若有兴趣将上述的两个悬念串联起来,便不难发现,不甘寂寞的史进这些年到底都在忙乎什么了。

  但是,史进毕竟还是少了些江湖经验。正像梁山上众多的好汉一样,史进也栽在了品质恶劣的女人手上。他把婊子之间的行当,错当成江湖好汉们的游戏规则了。看来,史进自始至终还是没有搞明白江湖,人生,男女,情义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他的悲剧所在。

  同时,我想,这也是王进的悲剧所在。王进只交会了史进精湛的武艺,却疏忽了交他如何做人。王进当初难道没有想到,凭他的武艺与沧桑经历,最后都难免被错乱的江湖逼得无处可逃,更何况初生的牛犊史进?!

  金圣叹批语说“令人有生子当如九纹龙之叹”史进最后在昱岭关前,死于江南第一射手小养由基庞万春的箭下。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3 揭阳三霸

  李俊在从张横的刀口下救了被发配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路经揭阳镇的宋江一命后,不无得意地介绍道:“我這里有三霸。哥哥不知,一发說与哥哥知道。揭陽嶺上嶺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陽鎮上,是他弟兄(穆弘、穆春兄弟)兩個一霸。潯陽江邊做私商的,是張橫、張順兩個一霸。以此謂之三霸。”

  什么叫“霸”呢?霸的意义,可以分为大霸与小霸。

  小霸就是恶霸一方,在当地的号召力和权势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李俊的口气看来,这“霸”字应该是个中性词,而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那种贬义,不然的话,李俊也不会那么津津乐道了。它讲求的是赤裸裸的实力,而没有什么道德的含量。

  小霸的横,带有较大程度的盲目性。小霸们在坐井观天,夜郎自大的心理作用下,身上往往有着一种地域性的优越感,以及权力的自我膨胀欲望,他们也容易满足于这种以暴力取胜的方式带来的权威形象。在官方的制约能力无法切入地方的实力集团,并对它们实行有效的管理之后,各种“霸”的势力,便应运而生了。他们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并且时常凌驾于黑白两道之上,在二者之间创造某种制衡力。在此情况下,官府也只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权”在“霸”的面前,只能俯伏。

  而大霸,则是雄霸天下,那是相对于孟子所主张的“王道”而言的。比如“春秋五霸”,其中任何一方出头了,东征西讨,没有人敢非议它是不是正义之师,甚至包括周王室,也不敢过问。还有西楚霸王项羽,江东的小霸王孙策等,几乎都是凭借实力牛逼轰轰的。他们的行事特征,就在于不受任何力量的限制,横行霸道,我行我素。这是真正的霸气。

  放眼当今世界,一霸独尊。我想,这也许就是诸如南联盟,伊拉克等极权势力崩溃的原因吧。霸道的极限,其实跟极权并没有什么两样。而所谓的正义,也往往是霸道者诠释的。这是闲话。

  在水浒中,侠义与霸道的界限,是相当的模糊的,这是我们在阅读水浒时,不得不正视的一点。二者几乎可以被我们视为是相同概念中的两种延伸义,就像是一把刀子上的两面锋刃。它们往往是血脉相连的。

  真正的侠义的精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行动的自由,它可以不受地域的制约,也可以不受任何制衡力量的制约,因此它的畅快凌厉的解决方式,凸现的是超越于权势之上的潇洒。但是霸道就不一样了,它与制衡力量是相辅相成的。霸道比侠义少了几分仁恕,几分超脱,而多了些法家的作派。

  水浒中的霸道,后来差不多都是折服于“义”字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施耐庵的价值取向。但是问题在于,这种霸气与义气的整合,是不是真的具有合理性?

  让我们回到“揭阳三霸”。

  先看李俊说的第一霸。“混江龙”李俊说他和“催命判官”李立是一霸,后面还捎带了童威、童猛兄弟,在那揭阳岭上,做些没本钱的生意,跟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差不多。这种霸,还属于偷偷摸摸的,没什么体面,他们只是霸住了同行业的一个铁饭碗,别的人在同样的地皮上,是不能跟他们抢这饭碗的。凡是经过揭阳岭的人,但凡有点油水的,差不多也就先被他们榨干了。因此,这揭阳岭肯定是个好去处。不过,别人却捞不得这油水。因为李俊他们已经将此处霸住了。

  再看第二霸。那是揭阳镇上的两个恶少,“没遮拦”穆弘,“小遮拦”穆春兄弟俩。他们仗着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又兼身手不凡,因此独霸一方。他们的霸道是明目张胆的。本地人畏惧他们的名头,视之如虎狼,没人敢惹他们。而外地来的人,如果不先给他们面子,那就休想在他们的地皮上混了。

  两个恶少中,老大穆弘倒也罢了,可能武功高强,胸怀间有些抱负,因此整日价以酒浇愁,醉了纳头便睡。偏偏老二穆春在武功上又只是半桶水,却好出头逞强,被冲州撞府卖膏药的“病大虫”薛永,一拳就给打得翻倒在地。穆春的霸气,可能更多的是得力于他的兄长。他们的霸道,不同于高衙内,高衙内毕竟是大地方上的,天子脚下,他只能横,却成不了霸,尽管他的父亲是太尉。我觉得穆春的行径,倒更像是延安府状元桥下卖肉的郑屠和东京天汉桥边的大虫牛二,他们都是霸气与痞气的结合。

  他们哥儿俩的做派,在如今国内的城镇上,几乎随处可见。行政与警力在霸道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了。

  后来穆弘之所以能位列八骠骑,主要还是因了宋江的赏识。宋江看那穆弘時,端的好表人物。但見:

  “面似銀盆身似玉,頭圓眼細眉單,威風凜凜逼人寒。”

  这正是宋江喜爱的人物。说实话,我们几乎不能从穆弘的武功中,看出他能位列于八骠骑的优势。他甚至对宋江也没有任何的恩德。唯一的解释,我想就只有他的形象了。而宋江是个注重形象的人,但凡长的俊白清朗的,他没有不喜欢的。

  第三霸是“船火儿”张横、“浪里白条”张顺兄弟。他们在浔阳江上,做的也是没本钱的生意,不过手段更狠一点。张顺早去了江州做鱼贩子了,这江边只剩下了张横一人,胡乱靠摆渡讨些买卖。张横在宋江和押解他的两个公差上了张横的渡船后,他心满意足地唱道:

  “老爺生長在江邊,不怕官司不怕天。昨夜華光來趁我,臨行奪下一金磚.”

  跟张横的“板刀面”(就是一刀将过渡客人砍到水里去,干脆利落)与“吃馄饨(让过渡客人脱光衣服,自己跳到水里去)”比起来,揭阳岭上的“催命判官”

  李立之使用蒙汗药谋取钱财,差不多都可以说是菩萨心肠了。在这里,张横的霸道似乎比穆家兄弟更横,因为他根本就不买他们兄弟俩的帐。

  不过,误会归误会,虽然在那个不走运的黑夜,宋江被两霸吓得只剩下半条命,但是最后大家毕竟都尽释前嫌,皆大欢喜。于是结拜过了。一经结拜,什么恶霸,土匪,也就都成了侠肝义胆的哥儿们了。几位霸道人物,摇身一变,也就成了侠义之士了。这为日后的江州劫法场,埋下了伏笔。

  我们看到,此时,霸气与义气之间,已经没有了界限。霸只是屈服于义,而对其他人而言,该横行霸道的仍如故旧。而宋江的脆弱的义气,在霸气的折腾之下,不但没有折损,反而得到了更大的伸张。这不得不由人对他所怀抱的义字的真正含义,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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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29 女人爱什么?

  女人在施耐庵的笔下,几乎没有什么好角色。即便是林冲的娘子,细细分析起来,其实也是祸水:没有她,林冲能被逼上梁山,走上绝路吗?

  在施耐庵的眼里,美丽是讨嫌的。

  我觉得,水浒中女人们所爱的,正是那些自命为热血男儿所忽略的一种亲昵之情。男人们可以大碗吃酒,大块吃肉,挥洒人生,而深居于闺中的女人,却没有更多的选择。她们唯一的乐趣,便是得到男人们的呵护。在如今自慰棒四处流行的时候,我不免为北宋末期的女人们感到可怜了。她们倘若连那种为人的最起码的乐趣都得不到,那么她们的人生,该是怎样的残破?!

  不言而喻,施耐庵在描写女人时,心灵上必定承担着巨大的痛苦。因为在他之前,没有哪位作家正儿八经地描写过女人的。唐宋传奇里的女人,如蜻蜓点水一般,后来因了所谓评论家的缘故,她们的形象都被拔高了。而施耐庵手下的女人,都是赤裸裸,血淋淋的。因此他的笔划,也有些错落了。

  一个作家,倘若一生中只拥有一个女人,那么我们可以坦诚的宣布,他笔下的女人,必定是不真实的。有的作家喜欢在女人身上获取灵感,这其实只是一种龌龊的借口。每个男人都必须为女人付出责任的。林冲让人敬佩的,也正是这一点。

  林冲的休书,是对自己无能保护自己女人的宣判。而很多的女人,其实都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一生的。后来林冲娘子的自尽,也算是给自己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了。这是水浒中唯一的一道描写女人的光辉。

  其他的女人,几乎都背着淫秽的名声。从反面来看,这未必不是男人们的龌龊之处!

  如果一个男人,在最起码的****上都不能给女人带来满足,那便是男人的不是了。像潘金莲,摊上了“三寸丁”武大,她的花心,武大一辈子都捅不破的。西门庆不过是个过路人而已。阎婆惜也是如此。宋江身材矮壮,作她的女人,只有伤心而已。

  女人并不都是热意于“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在如今这个社会上,女人选择的机会,要比男人们少得多。尽管大多数的男人,说起来都是窝囊的。更不用说北宋年代了。我觉得,女人们之所以进入青楼,其实就像男人们上梁山一样,都是为了伸张自己的个性。

  施耐庵对女人们的解剖,简直深入到了肝肠!且看这一段对潘巧云的描写:

  “黑鬒鬒鬓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輕嬝嬝身兒,玉手生生手儿,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竅尖尖脚兒,花蔟蔟鞋兒,肉妳妳胸兒,白生生腿兒。更有一件窄湫湫、緊搊搊、紅鮮鮮、黑稠稠,正不知是甚麼東西。”

  我想,男人看女人的眼光,也大抵就是如此了。男人心底的阴暗之处,跟女人的下体,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越是隐秘的东西,想象起来就越生动。

  红楼梦中对性的描写,是高雅的,而施耐庵对性的描写,则是淫气十足。潘金莲和潘巧云的故事,实际上并不是对性的扼杀,恰恰相反,它起到了鼓励的作用!

  就像金圣叹说的:“潘金蓮偷漢一篇,奇絕了,後面卻又有潘巧雲偷漢一篇,一發奇絕.”“奇绝”两字,明显地充满了欣赏的味道。

  我在看水浒时,一读到那几个女人的段落,就觉得施耐庵是在诲淫。他的百喻一讽的效果,恰恰让读者对女人产生了难以抑制的欲望。

  而施耐庵在解决女人时,无一例外的采取的都是剖取心肝。这让我怀疑他带有某种程度上的恋母情结。先看武松。那潘金莲被武松腦揪倒來:

  “兩隻脚踏住他兩隻肐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着刀,雙手去斡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

  这是多么的酣畅淋漓,惊心动魄!从中不难看出,武松实际上也就是个性压抑者。有时做男人的确是很累的。倘若将武大的事迹往仁义上靠,那么,我觉得,这仁义不要也罢!

  还有更精彩的,就是在翠屏山上,杨雄将潘巧云“一刀從心窩裏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

  这样好像还不太畅快,楊雄又將這婦人“七事件分開了,將頭面衣服都拴在包裹裡了。”

  从这里不难看出施耐庵的价值标准:倘若一件美好的东西,你要是得不到,那么就将它毁灭!强盗的本质,便是如此。

  很多男人其实都是为了女人活着的,因此他们根本受不了女人对自己的背叛。

  像李师师,倒是惬意的作了女人该做的事。她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她是皇帝的情人,后来,她又想做燕青的情人。我设想,在金国人攻进汴京之后,李师师的下落,是不是该着落在消隐的燕青身上呢?!

  作为女人,在北宋年代,在施耐庵的笔下,是没有什么更好的理由出嫁的!

 

家园 梁山泊好汉排座次 30 双鞭呼延灼

  想说呼延灼,首先得提一下在水浒中只被提及一次的他的先人呼延瓒(赞?)。

  据《宋史》记载:“呼延赞,并州太原人。父琮,周淄州马步都指挥使。赞少为骁骑卒,太祖以其材勇,补东班长,入承旨,迁骁雄军使。从王全斌讨西川,身当前锋,中数创,以功补副指挥使。太平兴国初,太宗亲选军校,以赞为铁骑军指挥使。从征太原,先登乘城,及堞而坠者数四,面赐金帛奖之。七年,从崔翰戍定州,翰言其勇,擢为马军副都军头,稍迁内员寮直都虞候。”

  他应该算是宋太祖赵匡胤到宋仁宗时代的名将。他使用的兵器,是铁鞭跟枣槊。中国民间通俗文学一贯具有浓厚的传承色彩,它的审美趣味,热衷追求的是角色甚至道具的认同,而不是求新,求异。这使他的文化群,在最简单的话语的鼓励与潜移默化中,始终保持着一种倔强的精神。这是任何高深的学问,都难以做到的事。也许,这一点看看中国人对日本人的形象的根深蒂固的理解,就可以知道了。

  像呼延瓒的铁鞭,到了呼延灼手里时,摇身一变,成了竹节熟铜鞭。而他的枣木槊,则成了呼延灼力荐的“百胜将军”韩韬的贴身兵器。

  而在《说唐》中,尉迟恭的贴身兵器,便是双鞭加长枪。他与秦琼的著名的“三鞭换两锏”的故事,几乎成了《说唐》中的经典。秦琼跟尉迟恭的形象,后来成了民间的门神,祭灶那天,民间老百姓将两人贴在门板上,希望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在福州话中,“锏”与“钱”同音。福州话是古汉语的活化石,我胡乱猜测一下,想来大家也有发利市的意识吧。

  有趣的是,呼延家传的枣木槊,在《说唐》中却成了尉迟恭的死对头单雄信的得意兵器。这可以说是后来的话本先生的移花接木的举动吧。尉迟恭身高一丈,跟吕布差不多。但是他“腰大十围,面如锅底,一双虎眼,两道粗眉,腮边一排虎须。善使雌雄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是做门神的最好形象。然而,尉迟恭在《说唐》中,却不是十八条好汉之一。秦琼之后,王伯当和单雄信这帮贾柳店结拜出来的,总算忝居末位。后来秦琼的双锏,又在评书中,交到了牛皋的手上。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因袭心理,是如此的固执,就像律诗,一千多年过去了,大家还在按律抒怀,这于别的民族文化来说,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

  怀旧,因袭,缅怀,认同,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固执特征。但是,既是文化,便没有好坏之分。文化跟文明的定义,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文明代表着进步,而文化,注重的则是独具的特色与影响魅力。倘若认识不到这一点,那么就没有了最起码的说话的理由。

  我以为,文化跟战争一样,都是一种生存认同的错觉。基于此,历史也有可能是一种错觉。

  扯远了,还是回到呼延灼吧。在五虎上将中,除了“霹雳火”秦明的狼牙棒有点突兀之外,其他四人的兵器,都是有源可本的。而呼延灼在投降上山前,他的职务跟秦明一样,都是统制使,有点像如今的武警支队司令。呼延瓒之所以能在《宋史》的列传中出现,除了战功外,还有他的家教。他在身上刺满了“赤心杀贼”的文绣,在四个儿子的耳后,刺上“出门忘家为国,临阵忘死为主。”

  《宋史》中又说:“(呼延瓒)及作破阵刀、降魔杵,铁折上巾,两旁有刃,皆重十数斤。绛帕首,乘骓马,服饰诡异。性复鄙诞不近理,盛冬以水沃孩幼,冀其长能寒而劲健。其子尝病,赞刲股为羹疗之。”

  呼延家的前身,是匈奴人的后裔。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惯,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上千年的文化的同化中,匈奴民族早已融入汉民族中。就像呼延灼,他的最精彩的表现,还是死在与金兀术对阵的战斗上。《说岳》中的他已经苍老了,体弱年迈,但雄风犹在,这使得他的铜鞭,能够和他的先人沟通起来。而不是像杨志去卖刀一样的窝囊。

  《宋史》中关于杨家的描述,也就是列传中杨业与其子延昭两人不多的笔墨。

  我觉得汉民族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的同化功能。中国人即便是在战争中,也是夹杂着文化因素的,因此胜败对于我们的民族而言,似乎都无关紧要。秦朝之后,中原一带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由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但是到了最后,这些杂乱无章的民族,都被汉文化消融了。这便是文化的力量。

  我曾想,或许我的身上,也有着北方游牧民族的血统。但是这点似乎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身上流着的是,我们汉文化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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