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优秀人材发挥作用的两段论 -- baiqi
长平之战过程:
四十七年(前 260),秦使左庶长王龁攻韩,取上党。上党民走赵。赵军长平,以按据上党民。四月,龁攻赵。赵使廉颇将。赵军士卒犯秦斥兵,秦斥兵斩赵裨将茄。六月,陷赵军,取二鄣四尉。七月,赵军筑垒壁而守之。秦又攻其垒,取二尉,败其阵,夺西垒壁。廉颇坚壁以待秦,秦数挑战,赵兵不出。赵王数以为让。而秦相应侯又使人行千金于赵为反问,曰:“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子赵括将耳,廉颇易与,且降矣。”赵王既怒廉颇军多失亡,军数败,又反坚壁不敢战,而又闻秦反间之言,因使赵括代廉颇将以击秦。
秦闻马服子将,乃阴使武安君白起为上将军,而王为尉裨将,令军中有敢泄武安君将者斩。赵括至,则出兵击秦军。秦军详败而走,张二奇兵以劫之。赵军逐胜,追造秦壁。壁坚拒不得入,而秦奇兵二万五于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赵军分而为二,粮道绝。而秦出轻兵击之。赵战不利,因筑壁坚守,以待救至。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来攻秦垒,欲出。为四队,四五复之,不能出。其将军赵括出锐卒自搏战,秦军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日:“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遣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有意思的是,秦军的临时换将,既然廉颇已经被换下,第一回合的博弈,秦军已占上风,何以仍然替换主帅,如果一开始就认为不能攻下赵,又何必一开始就派王龁?那么秦王为何要换将呢?王龁的能力是不是不换上白起一定不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如果一开始就让白起攻打赵城,则如何?进而,在军事战争,政府改革,企业管理中,换将的时机是何时?
我认为就算王的能力与白起相当,或一开始让白起攻赵,都不能取得如此的战线.考察人类社会的各种历史事件,可以发现这样的一个规律——我称之为"血刃效应"——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两段论:
-1-派遣先头部队突击
-2-任用优秀人才并发挥巨大作用
血刃效应不同于试错,试错指的是尝试并保留正确的,血刃效应指的是即使是正确的,也要改变,并且试错强调的是方法,血刃强调的是人.好比剑术,试错指的是用不同的剑术来攻击对手,好的剑术保留,那么慢慢地剑术会增强,血刃效应指的是,在高手看来,即无剑术也无剑,但高手要观察别人使用这把剑的情况,才能运用得更加自如,被观察者不管行不行,高手都能得到大量的信息,所以,王龁无论打得好不好,要攻下赵还得换上白起.
譬如秦国李信二十万军攻楚大败后,战国时四大名将之一王翦走马上任,便把楚国给灭了.
譬如老毛,没有血刃就把大将彭德怀派到鸭绿江南,导致国家军士人材在这场战役中损失惨重(正确作法是,建立起打两场战的准备,先让一个比彭要弱一点的将突击联军,无论打得如何,彭(和谐)德(和谐)怀的军队再作第二波的进军,大体方案如此,再根据联军在空中的轰炸作出应变,这个应变就属于彭的事了.)
譬如企业改革\政府改革,先让一个很优秀的人实施改革,然而在一个阶段,无论成功与否,让更优秀的人来继续(或重头)改革.
我一直认为发展是连续性的,形势的变化却是阶段性的.好比一个人的钱是不断增长的,但是地位的提升却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事件阶段性地上涨,国家的综合实力越来越强,但是越来越让人侧目则是由十分具体的该国与其他国家的斗争(竞争)实现的.这种优秀人材发挥作用也符合这种阶段性的观点,也就是说,只有形势发展到新的阶段,然后才让优秀人材介入,或者是说,如果认为要开启新的阶段,就制造具体的事件,如任用优秀的人材——这也是求变的小窍门,只不过别忘了,优秀的人材使用前是要血刃的,否则就会白白牺牲.
是不认同呢?
还是觉得话题太沉重,不适宜讨论?
不均衡博弈中,参与人的行为传递了信息。
但是从长平一战中推导出一个这样的法则,有些论据不足。再推广到抗美援朝的排兵布阵,更有些牵强。因为总是时势造就英雄,俺总觉得人才的脱颖而出是一种概率事件,当然天才人物引领潮流不在此列。
以贝叶斯法则来看这个问题十分有趣:
那么我的结论等价于:
P(ab)>p(a)p(b)(因为:p(b|a)=p(ab)/p(a)>p(b)=>P(ab)>p(a)p(b))
p(a):指的是王单独作战的胜率
p(b):指的是白起单独作战的胜率
p(ab):指的是王,白起联合作战的胜率,这里的联合作战指的是先后作战。
我的结论就是说:两个人一前一后的作战,这前后的作战总是相关的,而不是独立的(因为如果是独立的p(ab)=p(a)p(b),则矛盾)且两人联合作战能发挥1+1>2的效果,并且只有在第二人是优秀人才的时候才会有1+1>2的效果,也就是p(ab)>p(a)p(b)能得到满足的条件是p(b)很大。
是啊,这个小感文实在是论据不足,无怪乎支持的人比较少。因为我考察了历史中换将后取得成功的事例(长平之战,巨鹿之战,王翦等),同时也发现了很多根本没有换将而成功的事例,以及换将后仍然失败的事例。
我上面的推论p(ab)>p(a)p(b)也不是必然成立的。
不过我仍然模糊觉得这个观点很有价值,最近读了一下《易经》,里面的每个卦都代表着一件事,而每个事都有六个阶段,这种阶段论,与我的优秀人材发挥作用的阶段论有点类似,所以,以后我仍然会思考这方面的东西。
另外,你说的都很中肯。
在政治经济事件中能够有这种阶段论观点,并能分清各阶段的任务和条件的,并不多见。草莽民营大多失败于此,倒是国有企业把握得好一些。
最近在读毛选,老毛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值得一看。
关于贝叶斯法则,我也是受河里晓兵老师的启发,拾人牙慧而已。链接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