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家乡记事:收铜 -- 铸剑
花错的讨论,其实又把话题更往深入推了一步。
铸剑河友讨论的是个体在不同的社会网络转换之间的约束(包括道德)的混乱、迷失。
而花错的讨论,是想要打开社会网络本身的黑箱,即结构与内容(上段中的约束)之间的关系。
这个话题更有意思。有意思得我认为它其实已经超越了简单的“城乡二元社会体系”这样的描述,即结构与内容这组关系的多样性。
比如,在公社化时期,中国曾经搞过农田水利上的“大会战”:这种大会战涉及了多个独立核算的社会网络。当然,参与者的收益与责任(约束)以自己所依附的整体所实现;但在社会化分工中,农民们却体现出比“城乡二元社会体系”这样的描述所暗示的农村的configuration更好的组织性和社会性来。这就有必要去重新回顾阿马蒂亚·森所描述的中国前30年的工业积累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可不仅仅是扫盲率、医疗、广播这样的仅关乎“个体人”的指标上。
同样,这样一个思索,也让我回到了润树大哥当初所做的一系列有关农业问题的帖子上。事实上,它已经靠近我们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样一个经典问题。经济史学家阿布拉莫维奇在谈论经济发展时,把某种东西谈论为“社会资本”,并说成功的经济追赶只会发生在那些准备好了的社会中。
而每每想到这类命题,我脑子里想的都是在非洲的平原上,旭日初升,一个中国某电信设备企业的员工,带着一群经过简单培训的黑人兄弟,坐着一辆破烂的皮卡,扬起烟尘,去草原的深处搭建移动电话基站。而当地的其他居民和非洲雄狮们,则还在熟睡之中。
而思考我们曾有的遗产、我们曾犯过的错误则是我们解决问题、继续前行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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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能叫看法,只能说对这个问题一些情况说明。
我觉得您这篇帖子涉及到的是当前中国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城市化进程。
我注意到你使用的一个词,流民。请容许我推测一下使用这个词背后的意义。我猜想你的意见可能是农村人口的最终,或者说最稳定的归宿仍然是农村。农民进入城市是流动的人,终究是要离开的。如果说我的这个猜测正确的话,我想在这个问题的思考上,可能缺少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农民自己是怎么想的。
我曾在一个调研皖南地区农民工的课题组帮过两个月的忙,我负责的那块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就我所接触调查材料,以及调阅其他地区参考材料,和课题组中一些专家所谈到的情况,我的感觉是农民工应该划分两代(这是个粗略的划分,而且地域差异没能考虑进去),可能年龄比较大的一批农民工,比如说出生在70年前的,倾向于将农村当成归宿。而更年轻的一批,则倾向于留在城市。这个是有调查数据的。
这里有很多问题值得讨论,如果说回到你的问题来看,我觉得首先并没有确实的数据支持你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农民进城会更容易犯罪。而关于农民工对城市治安的影响,两方面的数据都有,有城市治安在一定程度上恶化的,也有城市治安得到好转的。但城市治安和农民进城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从调查中很难看出。而在我所了解的数据中,农民工群体的犯罪比例在一些地区高于其他人群,在另一些地区则不是那么明显。当然这里说的数据同样局限于我们所调查的地域。
顺便说下我的一个观点,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造成旧道德的解体,以及公共价值在一定程度缺失,是否会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出现长时间段的下滑。我个人感觉,这还是个有待证实的问题。我个人意见,遵循必要的社会行为规范,这里应该特指是法律吧?你提出的社会人道德组织固然重要,但对农民进行合理的社会安排以及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可能会更有效吧?再怎么说,即使没有这么个社会人道德组织,守法的观念,绝大部分农民还是具备的。
相比起社会道德建设,我个人觉得,如何对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做出合理的社会安排是更为紧迫的任务吧?随着农业生产力的进步,农业生产所耗费的人力较从前有很大下降。而且随着交通的发展和媒体在农村广泛报道,农民对城市的向往是任何道德力量都无法抑制的。而据我所知,这个问题也是争论得非常激烈。比如资本下乡,小城镇建设,还有争议很大的“贫民窟”。但很多方案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背负城市发展的包袱,比如说小城镇建设的初衷可能是帮助无力在大城市定居的年轻农民实现在城市居住的愿望,而仅依靠年轻农民在城镇打工的收入也无法满足定居城镇的愿望,而这部分缺口可能还需要农村的家庭帮忙补上。同时后代的教育,看病就医等费用可能都需要农村的输血。小城镇建设是带动农村发展还是延续城乡二元发展历程中对农村的新一轮压榨。这个结论可能真的不是那么好下的。
顺便说下,这里都没有谈到地区差异。都是仅就皖南的部分地区而言。
我讨论的背景是以我主贴里的收铜现象开始的,主要发生在80年代中期到2000年左右,主要观察对象是我家乡的情况。后记里不该用“现在”这个词,因为收铜现在已经很少听说了。那时候进城年轻农民以未婚或者新婚未生育者为主,基本是家里男性一人出外淘金,是想赚点钱回来做生意或者改善自家情况。和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通过打工试图融入城市不一样。
所以我谈的不是城市化问题,只是个人长大后回顾家乡旧事的一个马后炮。对于现在的城市化的问题,一旦农民试图融入城市生活,他必须保证自己在城市里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体系的规则就自然对他发生作用了,
我们那里年轻人在外犯罪率当时是非常惊人的,如我主贴所说庄里没有上大学的年轻人没吃过公家饭的是很少的。令我回忆起来震动的是当时几乎没有听到村里对于他们收铜犯罪的道德谴责,只有对他们发家致富的羡慕。
他们就会调整主观解释。
而是犯罪行为指向的对象或积累原始资本指向的被剥削层。
他偷的是本社会体系中既得利益群体的财富,实际上希望通过自力救济的财富分配转移来积累资本(他专门偷有钱人家的汽车配件----当然这是我现在引入的一个条件)。而你的四个例子中,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分属不同的社会体系,因此掠夺者对被掠夺者的犯罪行为却在当时掠夺者的社会价值体系中获得了合法性。
算了算他进去的年头——再有两年,我们村的收铜年代就该走进历史了。
估计不会的,要知道,打击“盗抢工业原辅材料”,特别是电线电缆等“四电”成为这两年长三角的打击重点,换句话说,也就是这类型的犯罪并没有减少了,甚至是增加了,而且更专业了。
最近看电视法制节目,看到几个以籍贯为纽带的犯罪类型。
一个是收金。湖南桂阳有人结伙出去偷盗金店。趁中午人少,缠住服务员,同伙打开柜台直接拿。极简单,极有效。该县有几个这样的团伙。
一个是诈骗之乡。福建有多个诈骗之乡,各有不同的专业方向。其中有个“猜猜我是谁”之乡,特别敬业。不但卷进去的人很多,还经常召开交流会,交流诈骗技术进展。
从事同一种犯罪活动,并将之当作正当的职业行为,并不以为耻,而这种地方往往是所谓的“穷乡僻壤”,我们所谓的“高危地区”,在现在的社会形态下,这种情况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