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汪峰小气还不如说央视小气 -- 反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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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春晚上唱完《春天里》后,“旭日阳刚”红了。红了之后,成名曲却没法唱了。据说是接到歌曲版权拥有者汪峰的电话: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唱《春天里》。
在这之前,成名后唱不成成名曲的还有高林生、沙宝亮等人。由于利于分配不和谐,高林生和《牵挂你的人是我》的词曲作者、沙宝亮和《暗香》的词作者闹掰了。
而汪峰和“旭日阳刚”目前还没有闹掰,只是没有达成歌曲的使用协议。“旭日阳刚”在春晚上唱《春天里》是获得了汪峰正式授权(免费)的,而在“旭日阳刚”爆红后即将展开的商演之前,由于没能和汪峰达成歌曲使用协议,于是接到了汪峰的禁唱电话。
在这里,汪峰是名歌手,而“旭日阳刚”是草根。于是,有人说汪峰有点小气了。我倒觉得,汪峰只是不够大度而已。达成春晚演唱协议,是二者双赢;达不成商演演唱协议,则是二者双输。对于商演,汪峰要求付费演唱,是合理的,不需达到道德评判的高度。春晚之前,“旭日阳刚”是草根,所以汪峰不收费;春晚之后,“旭日阳刚”还是草根吗?我看不是,他们已经成了来自草根的商业歌手。就像赵本山,他还是农民吗?
说到二者双输,包括前面所说的高林生、沙宝亮等人,他们都没能找到版权价值的平衡点。演唱者和创作者的利益如何分配?对于个体来说是秘而不宣的商业秘密。正是这种秘而不宣,使市场上缺乏可操作的商业共识作指导。其实,音协、著作权协会,都是有指导意见的,可就是具体的使用人不愿遵守。也就是说,这些指导意见不是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共识。对于版权这种无形的财富,到底如何评价?对于当事人和旁观者都还是未知数。
二
对于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财富来说,有两个劣势:一、缺乏传统的财富感;二、比较有形财富来说,更不易被持有,容易被窃。
由于对无形的财富缺乏财富感,文化行窃者在道德观念中的罪恶感大不如物质行窃者。物质行窃者在偷盗别人财物后心里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受到律法惩罚和道德谴责,往往会找出一些理由来自我安慰:劫富济贫、为富不仁、“和尚摸得......(此处省略XX个字,请参考《阿Q正传》)”等等。而文化行窃者却从不如此啰里啰嗦,心里绝少有罪恶感起伏。
我根本无法揣测像郭敬明这样的人在被法律判决剽窃、赔款后仍是拒不道歉是一种什么心理。他真的认为自己不是剽窃,还是内心认为是剽窃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愿公开承认?也就是说他是否真的拥有和大众不一样的价值判断,还是就是一种为了利益死猪不怕开水的硬扛心态?
而且其拥趸如此之多,剽窃判决似乎并不恶心他们的胃口。他们大概会认为,上一本书涉嫌剽窃并不意味着下一本书也是剽窃;再说“教授都造假......(此处省略XX个字,请参考‘西安交大教授造假案’)”。这就是问题更糟糕的地方,郭敬民的粉丝现象表露出的“阿Q比烂”情结说明道德的下滑比提升容易的多。这个有点像自由落体运动,下滑属于道德的自然属性,是能量的自然释放,而提升它却需要做功。
所以,我非常赞同央视播一些不管是环保组织、ZXB、WHO等做的公益广告和一些主旋律电影。抛开艺术效果不谈,它的确是在为提升社会道德“做功”。
三
说到央视、说到小气,就不得不说,央视也很小气。
现在大家都知道,像在春晚表演的小品,不管创作者、表演者是谁,其版权是属于央视的。其实在N年前,法院有判决,其版权是属于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此处没有省略XX个字,详情请参考“朱时茂、陈佩斯PK央视案”)。有媒体调侃,朱、陈二人当年赢了官司、输了阵地:自97年以后,二人再未上过春晚。而自此以后包括赵本山、黄宏、冯巩等所有人在上春晚前都和央视有合同:其节目版权属于央视。由于上春晚利益巨大,这些人都放弃了版权所会带来的小利。我认为央视这种为追逐利益而对知识产权规则的“重建”是大不利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
所以,说汪峰小气还不如说央视小气。
开个offer,旭日阳光可以唱汪的歌,但商演费,版权费必须分成,必须为汪峰的团队进行推广,汪峰团队也可以把一部分新歌给他们推广,条件是旭日阳光成为汪峰团队的一个子团队,大家一起可以算个“男人帮”组合么,毕竟,旭日阳光自己单干还是太嫩,汪峰自己唱功好词好曲好,但对真正代表中国主体男人的那部分人来说,他还是太阳春白雪了,他那首歌没有这两个人演绎,还是属于文艺青年的调调,如果没有看农民工版本的春天里,先看他的,还真的没有那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说白了,中国这后三十年的教育阶层分化和经济结构,加上本土音乐传统的灭绝和西方音乐教育在基础教育里的缺位,导致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根本没有自己创作音乐表达自己的能力,接受过完整教育的人,又没有反应这部分人心声的能力,导致中国的流行音乐和摇滚音乐市场只是跟着西方走的那一部分人的市场,汪峰在这个市场里可能很红了,但那真的是中国的“流行音乐”么,那是小圈子音乐而已,这些小圈子音乐缺乏震撼人心的力量,因为和中国现实比起来,那只是跟着西方无病呻吟而已。
现在,有这么一个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机会,一面是成熟的流行音乐家,一面是有深刻体验的农民工歌手,这件事要是就这么完的话,我觉得很可惜。
不知你是否看了汪峰的的陈述 外链出处。
提携草根,汪峰带旭日阳刚上演唱会,授权其在春晚上唱。我不知道谁还能做的更多。旭日阳刚已经成名,接下来应要走自己的路了。这不仅是商演付费不付费的问题。如果旭日阳刚能借此自立门户,这岂不是双赢?
题外话,我看旭日阳刚的《春天里》,除了光膀子的那一版让人动容,其他皆平平。他们演绎别的歌曲的能力还得拭目以待。
其实类似旭日阳刚在春晚后的演出方式,很普遍,过去叫走穴,一首歌,走遍全国,一唱唱十几年,但人家都是唱自己专辑的歌,而习惯做法就是词曲作者与歌手达成类似买断的协议,一首歌,付与若干稿费,就属于歌手与发行商了,过去词曲作者收入低,有所谓的“十五的月亮十六元”,但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即使非原唱的歌手演唱了,也只与发行商有关系。8、90年代,一个是法制观念淡薄,一个是维权成本太高,发行商在歌曲版权上的获利不大。近年才有所改观。很不巧,这次的事件,原唱者、创作者和专辑所有人都是同一个,操作起来方便,而且侵权的不当获利也实在太高(据传旭日现在的演出费起码是10万8万一场),所以才有汪峰的高调维权。
这个又与高林生沙宝亮的事件不同,那两件,是唱片公司不作为,没能驾驭歌手与创作人员(也许也跟歌手跳槽有关),是与“国际惯例”背道而驰的,都这样搞,大家一起完蛋……
旭日阳刚才唱出了这首歌真正的味道和内涵。
的汪峰。汪峰帮了一次两次,就得再帮三次四次,否则就叫小气。
以后谁还敢做汪峰做过的好事呢?
《春天里》当然是汪峰唱的好,但旭日阳刚唱的更感人。两个农民工,一句老无所依,还唱遍大江南北唱到央视春晚,感动亿万观众——这是不稳定因素!这样下去,汪峰的歌被唱走了,社会要被唱垮了...
所以,这是个阴谋,赤裸裸的彻头彻尾的阴谋,这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黑手幕后操纵的!你们都上当了!!!so,旭日阳刚改唱《我的未来不是梦》了,皆大欢喜...
试图自杀过……至于说他的歌是无病呻吟,建议你听过再来。
这里有两个问题,版权一个方面,汪峰有他的权利。另一个方面,旭日阳刚翻唱汪峰的歌太多。如果老是这样,搞成一个山寨汪峰,那可没意思的很
自杀我相信,试图自杀的文青多去了。
但就是没有那种生活积淀的感染力
对比一下
[FLASH]http://www.youtube.com/v/nLU0twQ2eb4[/FLASH]
[FLASH]http://www.youtube.com /watch?v=Jt9oNpa3Lj8feature=related[/FLASH]
[FLASH]http://www.youtube.com/v/Jt9oNpa3Lj8&feature=related[/FLASH]
在那以后,那就是作为歌手的汪峰了。呵呵。如此而已。你跟个二愣子废什么话。
那会你在上初中还是小学来着?
缺乏生活沉淀,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