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 texasredneck
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先介绍作者和这本书的一些背景。
菲茨杰拉德(1896-1940)是属于那种典型一本书出名的作家,他还写了一些东西,(Tender Is the Night)有中文译本,叫《夜色温柔》,我感觉是本不错的书,但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相差太远。十年前,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回顾过去的一百年,认为《The great Gatsby》是最great的美国小说,我知道后有点郁闷,这分明是我想法,他们什么时侯偷去了!
菲茨杰拉德无疑是一个真正的天才,但就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同类一样,才华给浪费掉了,又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同类一样,并不幸福,穷困酗酒导致四十四岁就死了。虽然有些第一流的作家和评论家在他活着时都认为他是少有天才,但生前并不受人重视,这好像也是天才的特权。
只有天才才能死后成名,因为他们太超前而难以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而现在的许许多多名人没有了权势和行为艺术,很快就会被人忘得干干净净。
所以说,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是天才,那绝对是一件好事,第一,你幸福的可能性大增,第二,你活着出名的概率也大增,应该和我一样因为是凡夫俗子感到庆幸。
我一共读过三遍这本书,第一次是在文革初,母亲怕我出去胡闹,就拿出一大堆书来,有些她肯定知道我太小而不可能读懂,但总比到外面革命要好。我对两本有很深的印象,一是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我想是大慨读懂了其中的忧郁,另一本就是它,繁体字。说来惭愧,我肯定没有读懂,喜欢它是因为里面有非常奇特的插图,是那种钢笔画,遗憾的是,它后来被文革抄家抄走了。
读第二遍是上大学时,我就认为它是属于那种少见的杰作,但没有插图。最后一次是在美国读书,我所喜欢的一个图书馆角落的书架上正好有这本书,我放假时就又看了一遍,这次是英文,但还是没有插图,那位大侠能告诉我到哪里找得到那些插图?
它现在当然名气极大,各种评论多极了,我不可能跟专家比,因此也只能谈几点我感受最深的。
它是一本非常悲惨的书,或者说是绝望(despair)的书,在我读的名著中能和它相比的是雷马克的《凯旋门》,但它要曲折隐晦的多,不像《凯旋门》从头到尾都在一种淡淡的绝望中。但卡夫卡那一类作家不算,在那些书里面根本就没有希望这一类东西。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悲剧的书,但它们并不是悲惨的书,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悲剧大都如此。比如《红楼梦》,我们在其中毕竟看到了旷世不渝的爱情,是因为外部的因素打碎了他们的感情而构成了悲剧。如果宝玉因为仕途而抛弃了黛玉,或者更干脆,宝玉最后热衷仕途而根本就不爱黛玉了,那就有点悲惨了。
这本书的情节十分老套,贫家青年盖茨比和富家女黛西相爱,一战爆发,盖茨比不得不到欧洲去保卫祖国,祖国当然保住了,也成了英雄,回来才发现黛西已和门当户对的汤姆结了婚。郁闷是当然的,大部分人恐怕就算了,另外找人不就得了,毕竟天涯何处无芳草,美国女孩子年轻的时侯都是很漂亮的。但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不干,他非要把黛西抢回来,怎么抢呢?自然是首先要实现美国梦(现在也是中国梦)——发财。
我们都知道佳人可是等不得,怎么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发财,如果是在现在的中国,那自然有很多捷径好走,比如当经济学家或者做房地产等等,但在美国不行,只能去做非法生意,可见美国的精英生活可比中国的艰难得多。虽然盖茨比书读得不多,但头脑灵活,也有胆量,肯定是精英级的人物,所以很快就发了财,中美精英短时间发财没有问题,区别只是合法与非法。
接下来自然是去重新赢得美人的芳心,他几乎成功了,但汤姆却揭发出他的财产来路不明,黛西就不干了,在慌乱中她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一个车行老板娘,他义不容辞的顶了下来,后来那个车行老板找到并且逼汤姆说出是谁开的车,就去干掉了盖茨比,结束了他的美国梦。
随便说一句,那个根据小说拍的同名电影实在太烂,比陈凯歌的还要烂,我拿出天大的耐性也只能看二十分钟。当然,你要是跟我不一样,喜欢那种电影,就去看,那实在把一部好小说糟蹋得一塌糊涂。
当然,以下是我的想法,所谓名著,那就是要各人读起来感受不会一样。
我认为要读懂这本书的关键是不能把汤姆夫妇看成所谓的坏人,比如黛西,有些人认为她被金钱腐蚀了,因此不敢和盖茨比一起去追梦,但那个梦真的值得追吗?黛西无疑真正地爱过盖茨比,在她结婚前一分钟仍然想着他,可惜他在欧洲身不由己。盖茨比实际运气不错,那时的黛西并不快活,丈夫故事不断,自己却生活单调,这时她深爱的旧情人来了,英俊潇洒又有钱,而且还发疯式的一往情深爱着她,不动心才是见了鬼!
当她丈夫说盖茨比是黑社会,而盖茨比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居然连谎都不会撒了,我就知道一定要坏事了,书中那一段十分生动。盖茨比实际上承认了,黛西肯定震惊到糊涂而不知所措了,她的那个圈子,所受的教育对黑社会有什么样的看法是可想而知的。我知道痴情男女希望听到:因为你那样爱我,我跟你定了,你抢银行,我就为你站岗去。在现实中,那有可能吗?不要忘记,黛西已经是妈妈了。
我恐怕跟黛西看法一样,黑社会不能碰,那怕是因为爱情,除非你想到黑社会里去发展,不然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而且在书中明显可看出来,盖茨比骗了黛西,至少没有说实话,她放弃是有充足理由的,我就奇怪,怎么没有人站在她的角度上想一想。
黛西不是一个很有心机和野心的女人,她只是一个单纯的富家小姐,并不心狠手辣,否则就不好解释为什么汤姆那样胆大妄为。虽然书中看不出来,但我想她并不知道撞死的是谁,至于为什么她不站出来承认是她开的车,书中也没说,只有乱猜,吓傻了,不知道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可能就是害怕承担责任,到盖茨比一死,就更没有必要说了。她的行为并不出格,我想很多人碰到这种事都会这样做。
汤姆的行为就更不好指责了,有人拿枪威胁你交出一个人来,那人杀了你的情人(他不知道是黛西)还要抢走你的太太,你还打死也不说,那可真叫有病,还不轻。汤姆风流成性,自私自负,但他爱黛西,并不是卑鄙小人,也不是他制造了这个悲剧。
那么究竟是谁制造了这个悲剧呢?答案很简单,是盖茨比自己,是他那个不合实际的理想,在那个该死的理想里,他把黛西想成了神话般的人物而脱离了现实。所以我说,他已经被判死刑,从他又看到黛西的那一天起,只等着执行了。我这人有时爱钻牛角尖,就想,如果他没有死,黛西能跟他走吗?再进一步,黛西跟他走了,他们能幸福吗?当真就夫妻双双把家还了?
如果用这种观点来看,盖茨比不过是另一个浮士德罢了,就回到了那个老问题,为了一个所谓正当的目的,能不能不择手段?这可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呀!
像盖茨比;他知道没有钱是追不到黛西的,靠理想把女孩子搞定的时代早过了,自己的底气也不足,男人吗,怎么好意思要黛西那样一个享受惯了的尤物过苦日子呢。如果按照合法的渠道,那得要到巴菲特的年纪才能向黛西开口,黛西恐怕已是姥姥了(那时候没有科技板块),只能走偏门。但这好像一样达不到目的,浮士德有上帝搭救,可黛西这个盖茨比的上帝却并不打算伸手,于是他就一沉到底,跟我们说再见了。
这使我想到了今天的中国,有许多人为了发财而不择手段,他们有很多合理的解释,比如:合法不可能赚大钱,那法律本身就不对头;成大事的都是踩着线走的,古今中外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等我赚到钱后,我一定大做慈善事业等等,等等。最后一条我们肯定是看不到的,倒不是他们要食言,而是在纸醉金迷,诱惑无数的商场一沉到底,钱没有赚到,自己倒是丢得干干净净。
我经历过文革,所谓崇高理想里能藏多少罪恶可是再清楚不过了。我现在倒是相信:you play dirty, you are dirty(手段肮脏,你就肮脏)。
有人把这本书看成爱情小说,我认为不是,它只是在借爱情说事,实际上是在讲一个理想破灭的悲惨故事。
我们常常看到的小说和电影的经典过程一般是这样:主人翁战胜了自己的软弱,自私,各种困难等等,找到了人生真谛而展现了人性的光华;或者说:人们由于种种原因而误解,经过相互碰撞和发掘在各种表象里找到了真正人性的善,于是就你好我好。
但真实的人生能是这样吗?谁能保证你一定能战胜自己自私冷漠,我看到太多的人被生活打倒而丧失信心,我经常想,人总是要被困难打败的,只是早晚而已,就算你总是在赢,不要忘了,还有个老和死等着你,那可是你无法打败的!打不败的英雄那只是人们为鼓励自己而编出来的神话,当然,它是很美丽的。
就像盖茨比把黛西看成是自己的理想,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温旧梦,到头来死是唯一的解脱,他要不死作者和读者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庄子说:“哀莫大于心死”,可看到他到最后还指望黛西跟他打电话,心想这句话应改成:哀莫大于心不能死,我们在很多时候跟他一样抱着破碎旧梦苦苦挣扎,不敢丢弃,因为投入的太多,已没有改变的勇气了。
菲茨杰拉德同时代略早一点有另一个美国作家安德森 (Sherwood Anderson),小说里的人物也在苦苦找寻,找上帝?找人性?他们也不知道,这倒也是实话,人一生都在找,但是什么呢,恐怕也是说不清楚。菲茨杰拉德到直截了当,盖茨比就是在找他所认为的黛西真实的那一面,结果呢,他是找到了黛西那一面,但远不是他想的那样,算是人性中的阴暗面,也许却是人性中真实的一面,又有谁知道呢?
人和人之间的了解是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因此人总是费尽力气企图了解他人,爱人,亲友,如果发掘的结果并不是所想的那样,落到和盖茨比一样的下场,的确叫人绝望。
所以说,你可以认为菲茨杰拉德是打碎了希望来告诉你希望是有多么的美,不错,人往往就是只有当那个肥皂泡被风吹碎的那一瞬间,才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绚丽多彩。
我问过自己,为什么如此喜欢这本书呢?
首先是作者营造的那种气氛,那种不言而喻的调调,轻快,忧伤,迷离朦胧,有些像半梦半醒的回忆,却又是那么的惆怅而迷茫。书中有不少“我”过去的回忆,有时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童年,少年。全书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伤感之中,却时时深入骨髓,这一点极对我的胃口。
就像作者所说“这部小说的重心放在‘幻象的消灭’之上——正是这种幻象才使得这个世界那么鲜艳。你根本无须理会事情的真 跟假,只要它们沾上了那份魔术般的光彩就行了。”
也许是对的,结果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只要有了那种魔术般的幻象,因此能感到这个世界的鲜艳就足矣,那怕一个小小刹那就行,有些人恐怕一生连这个刹那都没有,人活一辈子,能记起的不就只有那几个刹那吗。
我儿时最早的记忆是第一次母亲跟我买了一个冰激凌,那时候我们那个城市只有一个地方有卖,离家很远,那时我大慨是三岁,因为太好吃了,我就根本忘了看路,一下摔倒了,立刻嚎啕大哭,母亲赶紧看我摔坏了没有,我却指着地上的冰激凌说:
“没有了。”
母亲抱起我来,又跟我买了一个,然后站着不动,笑盈盈地看着我在她的怀里慢慢地吃完。
我现在想起来,真的还是那么的鲜艳。当然,那原因恐怕是:我在那以后又摔倒了无数次,很多时候弄丢了冰激凌,却没有人能跟我再买一个。
“他的作品经 常以年轻的渴望和理想主义为主题,因为他认为这是美国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经常涉及感情的变幻无常和失落感,因为这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逃遁的命运。 ”(维基百科)
何止美国年轻人是这样,我们都会失落那种青春的鲜艳,我们都无法逃遁命运,只留下一点点瞬间的回忆。就像在在落日的桃红中,你看到盼望已久的恋人飘然而至,风吹乱了她的缕缕青丝,眼睛却像初升的明月一样明媚动人。
当等你多年以后垂老,眼睛已无法再感受那霞光的绚丽,在点点记记的暮鼓晨钟里,你记忆中是什么?不会是柴米油盐,不会是那些无聊的争吵,而只是难忘的那一瞬又重现在眼前,你仿佛又闻到她身上像春天般青春的芬芳,它们真正是美!
没有了那种幻象,也就没有了美。
据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现在是美国中学,大学的教材,难道美国人个个都绝望?这恐怕是因为它的另一个特点,人物生动,描写手法高超而语言极有特色。
有人把那叫作印象派描写,既所有都是“我”的印象,也就是在这些印象里,作者把客观与梦幻,现实与象征,写实和抒情,手段高超的融合在一起,读起来有些像李商隐的诗,义不在言中,而又尽在言中。
此书影响深远,我看到许多作品都有它的痕迹,却没有一个能够与之相比。
这就远不是我能够说清楚的了,我也不太相信有人能用汉语来表达英语的特色,只有去读原著,好在它不长,又是那种古典的写法,按时间顺序来的,你用不作费尽脑汁去猜这是过去,还是现在,是想象,还是现实,好读懂,至于语言特色能懂多少,那就不好说了,不过像我都能懂一些,你也一定能。
一般认为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二十年代的美国,问题是我们到哪里知道是不是真的,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是不是又怎么样,我总认为这种评价近似于废话。倒是人性是不变的,人和一百年以前一样在欲望中苦苦挣扎,沉溺于幻想而不能自拔。
看这本书时我想到了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它们手法类似,都是描写“我”所看到的人和事,文笔都充满着调侃,但对人性的理解却相差太远。不错,狄更斯有时是有点尖刻,但都是好人战胜了坏人,善良战胜了邪恶,好人不幸是因为有阴险邪恶的坏人,像现在的港台连续剧。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可没有什么好人坏人或者什么善良邪恶,作者跟盖茨比一样试图找到真正的人性,到底是什么,只有你自己去理解了。
我当然认为菲茨杰拉德更接近现实,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坏人好人,只有一大堆被各种欲望驱使,不停到处乱转,注定要四处碰壁的人们。年轻时是极喜爱《大卫科波菲尔》,被它搞得不停地狂笑,现在有点看不下去了,反认为狄更斯应该被归类到流行作家,照理说他那样的人不可能看不到真正的人性,恐怕是生前就有了太大的名气,不得不对世俗妥协,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喜欢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书中花了很多篇幅了描写那些无聊而又荒诞的晚会(part),极度调侃,生动而搞笑,想必作者经历过许多,我的感受就没有他那么深,不过美国人恐怕都很熟悉,比如老板请你到家里参加一个晚会,这无疑是一种宠信,结果尽是一些势利的小人和无聊的琐事,就在书中应了那句老话,在熙熙攘攘中,你却感到无限孤独,而只能一醉方休。
最后忍不住就翻译说两句,书中结尾一段: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 . .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巫宁坤译道:“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这一段英语语感极好,像诗一样,令人想起了莎士比亚。Orgastic在这里译成极乐,但如果翻翻字典,就会知道第一,orgastic有些动词的词性,极乐没有,第二,前者主要指感官的兴奋和刺激,极乐好像来自佛教,更强调精神,考虑这本小说的全文,这差异不能说不重要。但如果你要说,你总是说人家不好,那这回你找一个更恰当的来,我只能不好意思的说,我也不知道。所以说,经典最好读原文,这句话也无疑是经典。
巫先生认为这本书在鼓励人们逆水行舟,“《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不仅是“美国梦”幻灭的悲哀。它也写了“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的顽强生命力,盖茨比虽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记。”我的看法完全不同,倒是认为巫先生是中了那种“经典名著一定是鼓励人上进”的迷惑,我在本书中只能看到无比的心酸和绝望。
包括书名,那分明是讽刺,一个可怜兮兮的人有什么值得great的,在这里又不得不到那个讨厌的词义上了,great在英语里有伟大的意思,把浅薄平庸的女孩看成天仙来不顾一切来追求,最后在她手里把命都送了,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伟大。我知道这种说法可能伤了少男少女的心,盖茨比可是一个叫他们依稀不已的情圣,但用错了情的情圣只能是一个叫人同情的倒霉蛋。
由于对本书有这样不同的理解,我对巫先生的译文有的些地方不满意。我认为我是有根据的,结尾清清楚楚,“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 逆流向上的小舟, 不停地倒退, 进入过去。”不管你怎么样努力,都要倒退,但与第一次完全不同,因为是倒退,就已经知道有什么在前面 等着你,你再也没有了希望!
留下的只有盖茨比的一相情愿的追求,还有他的梦境和无尽哀伤。
村上的《挪威的森林》中提到了这本书好几次,现在想来,村上的小说很有一股“盖茨比”味。
关于作者的一些问题,可以找这本:
可惜没有中译本,看得好痛苦,不过值得一读。
谢谢!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巫宁坤。
感觉还不错,这本书的确不好译,营造的那种气氛要译出来几乎办不到。
就好像《此间的少年》冲虚只记得 “阿历克赛·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是我县地主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的第三個儿子 ”- 亦舒有写《曾经深爱過》也是穷小子的故事 (阿拉巴马嗄
(电影版很萌噠 那甚么長岛(冰茶的秋季 那神马在水一方远眺伊人船坞绿光(呃,之類 XD
其实,倘若宝、黛终成眷属而又兰因絮果,才真正算得上悲剧。
----这大约是十年前读此书,我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当时是在学校图书馆读的英文版,原句的表述可能并不如此),私心亦认为这才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声音。
我当年读这书,从风格上说,感觉像在读《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都有点儿梦幻般的感觉。我记得作者写盖茨比初见黛西,好似有黛西穿着白裙,在盖茨比的眼里,宛如漂浮在窗前的一段描写(我记不确切了),很印象派。
狄更斯,我觉得斯蒂芬·茨威格在《三大师》中解析地很到位:
英国的传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传统,获胜最多的传统,但是对于艺术来说也是最危险的传统。说它是最危险的传统是因为它是阴险的:它不是酷寒的不毛之地,不是不吸引人的或者不好客的......狄更斯很愉快地适应了英国的传统。他在这种传统的四壁之中深居简出。
......狄更斯不是个革命者,在他身上艺术家与英国人是协调一致的.......但是在他潜意识的底层,在他身上进行着艺术家与他这个英国人的搏斗。
.....狄更斯被他的时代控制住了,他的命运总是使我不由得想起格列佛在小人国里那些人中间的惊险奇遇........由赞扬、引人注目的成功和艺术家心愿的自豪意识乱纷纷地织成的这千百张网把狄更斯紧紧地捆绑在英国的土地上,一直绑到他投降,并且从内心里发誓永远不超越祖国的美学法则和道德法则为止......他身上没有想要进行惩罚、提醒和振奋的激愤之爱,没有大艺术家那种为改变自己的世界并根据自己的感觉重新创造世界而与上帝争论权利的原始意志
.....《双城记》、《荒凉山庄》.....都是失败的,因为它们的宏伟姿态都是勉强做作出来的.......那种深刻的震撼,那种由于害怕而让内心呻吟着渴求在电闪雷鸣中得到解脱的暴风雨般的作用,在狄更斯的书中再没有出现过。狄更斯把危险重叠堆积起来,但是人们不感到害怕。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人们有时候会突然凝视深渊........狄更斯笔下也有这样的深渊,但是人们都很清楚,狄更斯不会让人们跌倒的。 .......狄更斯缺乏残忍,缺乏走向真正悲剧的勇气......狄更斯从未获得那种没有眼泪,没有言语,绝望痛苦的最后威力。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盖茨比根本没发财,他沦落为一个骗子。还夹带私货,什么中国和美国致富的区别在于非法和合法。
http://1.bp.blogspot.com/_v1gMvPrMfHg/S7htR8CrxcI/AAAAAAAABj0/M-toIyrlTnc/s1600/F_Scott_Fitzgerald.jpg
我一直觉得这张照片最接近菲茨杰拉德的神韵。
1)我记得小说里是暗示盖茨比是靠贩私酒发财的,这个跟传统的打打杀杀黑社会还是很不同的,是美国禁酒时代特有的亦正亦邪的生意,跟双轨制时代倒卖批文类似,当然盖茨比是弄到批文再转手的小人物,不是太子党。
2)菲茨杰拉德成名后娶了个富家女老婆,1920年代美国的有闲阶层,真就是夜夜PARTY,他们夫妇两个都酗酒。
3)天才作家,生前潦倒不得志的,很多。比如说,写《动物庄园》的奥威尔,我记得他趁自己把版税败光前赶紧在乡下买个杂货店打理,才把自己的后半生温饱了。菲茨杰拉德是属于有钱的潦倒,也很痛苦,最后短命。但我觉得,比如说相比于奥威尔,《伟大的盖茨比》这本书之所以博得如此多读者的喜爱,是因为作者所散发出的“人畜无害小白兔”的贾宝玉气质,非常惹人爱怜。读者是平甚至俯视他的,由衷地喜爱,而不是仰视的“爱戴”,读着不累,又撩动人的同情。但这本书看着看着,似乎会让你变得有点多愁善感地柔弱,跟如今“狼爱上羊”的时代,不大合拍------当然专指对于狼来说。
原著我也借来过,还没看完就到期了,因为后面有人排队了,就无法续借。看来还要再借一次。
http://1.bp.blogspot.com/_v1gMvPrMfHg/S7htR8CrxcI/AAAAAAAABj0/M-toIyrlTnc/s1600/F_Scott_Fitzgerald.jpg
支持书评
确实如此,他的潦倒不是我们中国通常意义上的,事实上美国从恐怕并不认为他们潦倒的,而只是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