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以阴谋论的眼光看救狗事件 -- 天煞穆珏

共:💬399 🌺2437 🌵19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7
下页 末页
家园 你捏造事实的手法太粗糙啦

因为一些人嘴馋,国家每年损失十多亿美元是事实?逻辑何在......

对青少年成长的负面影响,也是不止十多亿美元?数据何在......

而得益于虐待动物的利益集团非常有限?嘴馋吃狗=虐待动物,偷换概念倒是存在。

你翻过几页又要重复一些早已被驳倒的说法,所以我也只贴自己在前面回文的连结就算。你提一次我就贴一次。

关于维护道德与青少年:

链接出处

关于所谓损失十多亿美元:

链接出处

家园 你的说法不成立

我国在裘皮贸易、生产、加工方面,在世界占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一些国家以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为由设置了种种贸易壁垒。海关统计的数据显示,2005年出口是25亿美元,2006年是11亿美元,2008年是8亿美元,2009年大约是10亿美元。出口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有虐待动物的问题。

很多有动物保护法的国家也出口皮草,两者没有矛盾,为什么?请读保护动物偏好背后的权利暗示一文。嘴馋一族,还有其他利益团反对保护动物立法,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动物福利的概念被接受,他们在不远的将来也就吃不到狗肉猫肉了。

有人称社会上对拿硫酸泼狗熊,踩猫有愤慨,说明社会道德对这些行为有制约作用,所以不需要动物保护立法。可事实是,硫酸泼狗熊后有踩猫,踩猫之后又踩兔子。这样的事情,在社会愤慨的背景下,还是接连发生。这说明,道德不足以制约这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愤慨正说明了保护动物立法的必要性。

有人提到了利益集团的问题,我们不妨想一下哪些利益集团是反对动物保护立法的。这些制作踩猫踩兔子视频,获取高额利润的是一个。那些对中国进行赤裸裸文化侵略的韩国餐饮企业也是一个。不要无视中国人唐代开始就很少吃狗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也不要否认中国一千多年前就有动物保护法令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如果有人一定要以无视这种事实,把吃狗硬说成是中华传统,把动物保护说成是舶来品,从而反对动物保护。那你就该想想他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样的利益集团。记得当时踩猫的事情曝光后,曝光着也以被视频制作集团以无诚信,出卖同伴为由在网上谩骂。

家园 你说的无非是猪肉能吃,狗肉为什么不能吃这样的陈词滥调

按你的逻辑,猪肉可以吃,大熊猫又为什么不能吃?你会说大熊猫是珍稀动物。可是这中间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动物和动物是不一样的,有些动物适于食用,而有些动物不适于食用。至于那些动物应该一样,那些动物应该不一样,各人可以给出理由。可是所谓仅仅因为猪肉能吃,就说明狗肉也能吃的逻辑本身是站不住的。至于禁止吃猫狗肉的合理性,保护动物偏好背后的权利暗示一文有解释。

皮草被禁,是因为虐待动物,而立法反对虐待动物,就要承认动物福利这个概念。嘴馋一族,还有那些通过踩猫视频盈利的团伙们,是反对动物福利这一概念的,当然会要阻碍动物保护法。

家园 天哪,‘大熊猫又为什么不能吃’这种问题都问得出来

珍稀动物要保护,非珍稀动物不必,无比简单的道理,结果到了你这就搅浑水搅成了:

动物和动物是不一样的,有些动物适于食用,而有些动物不适于食用。至于那些动物应该一样,那些动物应该不一样,各人可以给出理由。可是所谓猪肉能吃,狗肉为什么不能吃的逻辑本身是站不住的。

这些推论是怎麼从一句跳到另一句的?真是神逻辑。

我的三点反问怎麼给你归纳成‘猪肉能吃’这四个字的?靠这个就想把你那满篇的错误糊弄过去?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家园 大熊猫多了照样吃

不能吃是因为吃了会坐牢,就那么简单。

家园 总的来说吧,有人认为:因为我国现在还没有

反虐待动物立法,这件事关系到社会经济文明,更导致国家每年损失十多亿美元,所以必须让法律的阳光也照在动物身上,否则的话,必然会是:

友邦人士,莫名惊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我由衷地敬佩鲁迅先生!

家园 跟你讨论就象是游花园

转来转去,结果还在原地。不断脑补嘴馋一族如何如何......其实你也只剩诛心之论这一招了吧?

哦,还有偷换概念那一招还没用老:

有人称社会上对拿硫酸泼狗熊,踩猫有愤慨,说明社会道德对这些行为有制约作用,所以不需要动物保护立法。可事实是,硫酸泼狗熊后有踩猫,踩猫之后又踩兔子。这样的事情,在社会愤慨的背景下,还是接连发生。这说明,道德不足以制约这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愤慨正说明了保护动物立法的必要性。

主题是卖狗运狗吃狗,最多加上抓捕流浪狗,到了你这就成了跟泼熊踩猫反社会是一回事,费尽心思将其混为一谈。

其实我自己并不完全反对针对虐待动物的法律,只是认为在我国国情之下实际立法会有界定和执行的困难(见我在前面的帖子),需要小心斟酌从长计议。尤其是当社会上有你这种道德泛滥逻辑混乱的人存在,包括有些人在法学界也是这样,所以要严防关于虐待动物的立法变成不必要地限制人们生活和饮食自由的枷锁,或者说成为某些人将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强加在别人头上的工具。

跟你讨论,不但像是游花园,更让我感觉自己的智商都要下降,为什么呢?让我重复贴一下我在前面说的这段话:

吃狗让国家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每年损失十多亿美元?故意偷换概念吧。第一,你自己转的资料都说了那是裘皮贸易,同样是杀动物,炫耀服装就比嘴馋高尚?多赚钱就比嘴馋高尚?为啥偏偏是中国吃狗的应该羞愧,国外用皮草的就不必羞愧?莫非你的道德标杆就是以外国人的行为习惯为准?第二,西方那帮虚伪政客以虐待动物这种借口建立贸易壁垒,你还真以为就是那回事?与市场趋势、经济需求、政治环境无关,立个法不准吃狗就能多赚十几亿美元(更不要说你把出口额和利润混为一谈)?第三,就算你信以为真,皮草业的虐待跟吃狗有个P的关系?

结果到了你眼中,就成了:

你说的无非是猪肉能吃,狗肉为什么不能吃这样的陈词滥调

看到这种神结论,我只能用满脸黑线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家园 你对吃狗进行极端解释的时候咋就没看见自己的问题?

别人的反讽你没看出来?真是好笑。

因为一些人嘴馋,国家每年损失十多亿美元是事实

请先告诉我这如何不是一种极端解释。

家园 如果真的以接轨的形式立了法,还真是对立法机关智慧的极大

讽刺呢.

现实是国内大部分对吃狗吃猫上升不到需要法律来保护的地步,尤其是以老外的"观感"来改变自己的饮食文化.

立法,不立足本国民意基础,是什么意思?国内有爱狗一族,有爱吃狗肉一族,犯不上水火不相容,难道非要搞的矛盾激化?当然,在某些爱狗者的心中,他们的民意才是民意.

恐怕还是嘴馋吧,因为一些人的嘴馋,已经让国家在农产品出口方面每年损失十多亿美元

这个"损失",可以开源节流.

节流,大家节约点,少把粮食浪费在一些宠物狗上;

开源,多培养些肉用狗,丰富大家的饭桌;另外,对流浪狗,在食品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食用,一来可以让城市环境更美好,另一来也减少了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这样一举多得的事似乎比立个有些人主张的法律要更有意义些.

家园 同意。

救狗这事件,我也觉得背后可能有阴谋。

如果这些人没有阴谋,希望他们能先关注西部山区的贫困学生,喂饱喂好了人,再去管狗吧。

另外,凭什么狗比猪,牛,鸡更高贵?如果真爱护动物, 就从自己做起,做个素食主义者。做不到,就不要不仅违反法律而且丢人现眼地去高速拦车了。

家园 赞 友邦人士,莫名惊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家园 立法是一步步来的,首先是确定动物福利这个概念法律是不是

该接受,还有道德是不是制约人和动物的关系,从这点来说,吃不吃狗和反对保护动物的讨论是有共性的。

家园 也不是所有爱狗人士都象他们那么NC的

俺也爱狗,俺家还养了2只,虽然俺不吃狗肉,但是觉得吃不吃是别人的个人选择,因为食狗肉这个事去人参公鸡他人,纯属NC。

说实话现在城市和乡村,狗的数量都太多了,有部分人吃一点狗肉也可以控制下狗的数量。

某些人总是试图禁止别人吃啥啥,搞的跟宗教一样。

我们也爱小兔子,也爱小猪仔小牛崽,小鸡,小鸭子。。。要这么展开一下,那干脆啥也别吃了。

家园 不是友邦人士惊诧,是中国社会的善良民众对虐待动物愤怒

如果道德不制约人和动物的关系的话,那社会上大多数善良的老百姓为什么对拿硫酸泼狗熊,踩猫的行为愤怒的呢?可见,你的立场和中国社会自身的道德立场相对立。如果由于缺乏法律,这种天怒人怨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发生,那么民众的这种道德愤怒也就是立法的依据之一。

再强调一下,中国一千多年前就有保护动物的法律了,动物保护不是舶来品。

家园 从这点来说,赵南元的文章讲得已经很清楚了

把吃不吃狗和虐不虐待动物混为一谈,无法对此形成反驳。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7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