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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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对于这种反社会的行为当然我们要全力阻止。

但是疯子不是你想他们不存在他们就能消失的。从社会找根源,减少诱发因素也是正确的方法。

家园 投票?

投票当然都赞成动迁。问题是多少钱能迁的动。再说,怎么投?多数赞成,所有的钉子户都是少数。怎么办?不能强拆。就只能高价补偿。高价谈不成怎么办?谁发决议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不遵守决议的如何处罚。

家园 既然说到土改,那么就与昨日的土改做一个对比吧。

既然说到土改,那么就与昨日的土改做一个对比吧。

一个社会不管如何尽量的“和谐”,个体利益之间总是存在冲突的。利益冲突的解决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其结果既决定于多数人与少数人在人数上的对比,也决定于多数人与少数人可以容忍的底线与愿意付出多大代价的对比。

从土改这个角度来说,历史上甚至包括台湾在内其发展过程都经历了土改,一定程度上说明土改是符合多数人利益的。但多数人受益当然总是伴随着少数人的利益受损,这一点也是现实存在的。

有一段时间大陆一些研究台湾的学者声称陈诚在台湾“和平土改”的方案效果很好,既解决了土地问题,又没有用暴力手段,地主们普遍认可土改的方案。最后这些学者们得出的结论就是陈诚的“和平土改”为土改的典范,认定陈诚在台湾所受到的评价与地位非常之高。大陆一些学者追捧陈诚的“和平土改”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此批判大陆本身的“暴力土改”,关于题外话这一点就不再多讲。

以前我也以为台湾的地主们通过与大陆“暴力土改”的对比,对陈诚的“和平土改”应该是认同的。直到后来有一次遇到一个南部的台湾本省人,闲聊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当时台湾的地主们同样对陈诚的土改恨之入骨。毕竟,一场改变现状的变革总是有人要利益受损的。陈诚的“和平土改”尚且如此,大陆的“暴力土改”当然更是可想而知了。

历史从来都是既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也有冷血的一面的。

在当年大陆的土改中利益受损的地主,固然有一部分平静的接受了现状,可确实也有一小部分走上了比今日钱明奇更恐怖,更血腥,更暴力的武装对抗的道路。

不考虑意识形态,阶级对立,甚至政治正确的背景影响,可以将当年的那一部分武装对抗与今日钱明奇在一定程度上作一个对比。即使假设今日的强行拆迁与当年的土改一样是历史的必然(我很怀疑这一点),即使假设今日的强行拆迁与当年的土改一样都是受到几乎全体人民的多数拥护的(我也很怀疑这一点),这两者之间仍然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多数人愿意为之付出的代价的不同。在土改中,拥护土改的多数人面对一小部分的暴力武装对抗是毫不不妥协的,即使因此同样而死亡亦在所不惜;而到了今天,有多少人在愿意支持政府的强行拆迁的同时可以站出来与钱明奇一道去面对死亡?

在土改的时候,人民政权可是理直气壮的宣传反抗土改就是罪大恶极咎由自取,“自绝与党和人民”,任何后来人只要不怕死尽管来,人民政权也绝不会有半点退让与妥协,即使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也就是说,人民政权对因为土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暴力与血腥在内都可以接受而不退缩,这不就是愿赌服输的表现么?

反过来,如果土改的时候面对少部分人的暴力抵抗,人民政权却一味讨价还价地争论到底那些暴力抵抗的一小部分是“输”了还是“赢”了,一厢情愿的想说服选择暴力抵抗这样的极端行为是不值得与无意义的,或者干脆认定暴力抵抗的那一小部分是冷血、偏执,又或者将他们鉴定为“精神病”。。。我看如果这样的话,怕是当年的土改就进行不下去了吧?

今日的强行拆迁与当年的土改毕竟是有本质不同的,即使是拥护拆迁的占多数,他们也不愿意面对强行拆迁可能带来的代价。而失去了多数的不计任何代价的支持,政府自然没有了愿赌服输的意愿,当然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底气。而这不就是今日与昨日的根本不同么?

通宝推:清徽,不锈钢剃刀,镭射,阿蒙2008,唐家山,阿忆,李寒秋,
家园 卖房也有市场规律,市场规律没有狮子大开口要20亿的理由。

不改变就不会富裕,这个现实改变不了。

拆迁暴富的人也不少,事实现在是没拆的羡慕拆了的。上面也有朋友说了,开发商的利润没有特别高到离谱,而且出问题的多是公益性的拆迁不是开发商的拆迁。

要讨论一个事情对不对,就要深入的以事实为依据,比如有的同学自己去算开发商的成本,有的去算钱的面积平方价,两相对比,就知道钱的要求是否合理。

但如果什么也不算,只以钱在平均房价只有500-700一平的城市得到500左右一平方的赔偿,而开发商在广州这样的城市把房子卖到一万一平方,用这样的方法对比肯定是得不出让人痛快的结论的。

而你说“却让钱和开发商们这些蛀虫成为食利者。”说明你也清楚钱的要求不是合理的。又何来“卖房奉献,买房讲市场?”

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是有很多原因的,简单的说现在房价高了,大家受不了了,所以是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产物,而不去想房地产带活了建筑、材料、装修等多个上下游产业,也养活了多少建筑工人?这些也有专门的文章论述,是否正确大家也可以去辩驳。但忽视这些从前的成绩而只看到现在给大家带来困难,那难道就公正了吗?

更何况建筑还是养活了人的,而钱却是什么也没干就想平白比别人多要钱。这样无原则的鼓吹“就算要20亿也不过分”除了让大家抱在一起等死以外,还能起到什么建设性的意义吗?

另外,我们知道上次经济危机的时候香港楼市曾一夜暴跌过,香港富豪榜也大多是炒楼起家的。但因此我们也能看出来,楼市暴跌后低价入手然后致富这种手段绝对与我们平头百姓无缘。现在很多香港平民还挤在筒子楼里呢。

之前有同学讲我们现在是要从香港模式(全民炒房)转到新加坡模式(全民公租房)。真是为老百姓好的话,与其鼓吹“要20亿不过份”还不如去看看新加坡模式到底好不好,会不会又是另一个剥削工具。

家园 那我不是无边可站````

老毛时期的我们回不去了

台湾现在那德行```和文革时期快接近了把还有民主有自由``

新加坡,仰人鼻息而已,可有能给中国抱的大腿?

香港不过是十三牙行翻版而已

家园 说到底还是民心所向
家园 这些有出处吗?

其实,强折已经是所有对付钉子户的拆迁手段中最温和,最合法的手段了。七八十年代美国房产热的时候,最后谈不扰的几户被威胁,绑架,甚至谋杀的并不是个案。在大城市里,警察的力量比较强的地方,象纽约,波士顿这样的大城市中的老城区,本身就是黑社会势力集中的地方。大家纠结在一起,谁也动不了。没有地产商愿意把钱投在这种无法掌控的地方。结果就是政府用了很大的力气,给了很多的优惠,想把老城区改造一下,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后来大家都发现改造老城区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原本就是穷人集中的地方,房子造了也不容易卖出去。还不如直接做新区。一无所有,省了很多事。

最好是原文链接什么的。如果没有,也可以详细讲讲你所知道的情况,好么?

家园 如何拆迁那是另一个问题,先要确保你说的公共利益存在。

投票当然都赞成动迁。问题是多少钱能迁的动。再说,怎么投?多数赞成,所有的钉子户都是少数。怎么办?不能强拆。就只能高价补偿。高价谈不成怎么办?谁发决议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不遵守决议的如何处罚。

谈不谈的成,那是另一个问题,是第二步。如何强拆,如何处罚,可以请党中央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明确强拆可以使用的手段,如何组织,解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的强拆队的待遇和编制问题,在遇到阻力如何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突击队对付顽固分子,受伤时候的立功问题等等等等,

但是第一步,先要确保你说的公共利益存在,而不是开发商和官员发财假借公共利益的名义。

所以第一步是先要投票,确认公共利益的合法性,还要请被拆迁群体投票,确认多数同意。

当然,在现有体制下做不到人民投票,也可以先由当地县一级党委和县一级人大通过会议投票决议宣布拆迁是党和人大的决定,简单来说,就是以党的政治信誉来担保这个拆迁是因为公共利益。组织强拆的人员应当与当地党委签署强拆合同并公示。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否则强拆出了问题都说是个人行为而没有证据,所以先就要公示强拆是党的决定而不是地产商的决定,强拆的人是党派出的。

通宝推:唐家山,
家园 想开点,我吃了那么多草和投诉,有哪个出来吱声过?

就当这是现行的游戏规则就是,你乐善那么高,还怕投草吗?

家园 他搞爆炸当罪犯也是游戏的一部分

玩到破产了,选择自我毁灭时候捎带几个垫背的,谁能阻止参与赌局的人不选择这个玩法?你抨击也不能阻止。

家园 当然他还可以选择当罪犯,哦,当罪犯也要本事的

所以,钱如果也算有本事的,你说的倒也是对的。

家园 我说过,中国社会的事情很复杂,你想得太单纯了

一、当事人是农民出身,属于80年代第一批干个体户的年代发家的,虽然生意失败,在农村还有房子、有地,他是有退路的、不是无路可走。

二、之所以说法院的判决有违公平原则,是因为11年前他无法偿还欠款,把抵押品过户给我家,出于“止损”考虑,我们还额外支付给他一些钱,综合下来就是24万元的债务。当时这个房子并不值这个价码,而且从未处于我们的控制下。

三、当年的房屋过户协议中,应其要求、加上了五年内允许其原价回购的条款。约定到期,因为其并未执行回购条款,则该条款已经自动失效。这个时候,对方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恶人先告状!

四、发生争议的房产,现在价值至少60万,法院判决是只需要偿还债务24万(11年前的债务,这11年的利息没有计算),也就是说,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变卖掉房产之后、他们可以拿到36万现金、足够在县城买三套120平米的商品房。而这个判决已经六年了,早已超过执行时限,对方依然不予执行。

五、目前,该房产实际上为当事人所占有和使用。

——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说当事人是“故意耍赖、不执行法院判决”了吧?

——说白了,当事人打的如意算盘,就是用拖延和耍赖的策略,一分钱不出,把法律上已经无可争议地属于他人的财产,就这么长期地占有下去。

顺便说一句,别把当事人想成什么良善之辈,他连60多岁的老太太都骗……

人家老太太每天辛辛苦苦在大街上卖小菜,十多年、好不容易攒下来的棺材本、几千块钱,都被他骗走——这笔欠款还是我们家帮他偿还的呢,类似的欠款、不止这一笔

顺便再说一句,这家伙胆儿肥得很,他连黑社会都敢涮……

他曾经以这个房产为饵,黄口白牙向县城一个黑社会老大许诺得天花乱坠。后者也上了钩,帮他对付我们家,还曾经派手下半夜三更往我家院子里面扔炸药包,把所有窗户玻璃都震碎了。最后嘛,什么承诺都没法兑现,我不知道那个上当的“老大”是否“教训”过他,反正现在黑社会已经不愿意再掺和这个官司了

说白了,当事人就是一个类似当年天津卫青皮流氓的家伙,就是电影《神鞭》里面刻画的“玻璃花”那样的人物,那种拿火炭往自己大腿上烫、勒索商家钱财的无赖子。这种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绝迹过。

通宝推:ac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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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如果用群众民主的办法解决拆迁困局,有一个前提条件

那就是放出“多数人的暴政”这头猛兽,挑动群众斗群众。

让拆迁户自己内部PK,彻底放权,多数人怎么收拾少数人都不干涉,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不过,其代价,就是制造更大的、新的麻烦

参照“文革”的前例,这个主意馊得很。

家园 人民又被代表了?

即使是拥护拆迁的占多数,他们也不愿意面对强行拆迁可能带来的代价。而失去了多数的不计任何代价的支持,政府自然没有了愿赌服输的意愿,当然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底气。而这不就是今日与昨日的根本不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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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证据说明拥护拆迁的人不愿意面对强行拆迁可能带来的代价?

我发现西西河的所谓的左派和关天所谓的右派的论证过程其实是一样的,先假设一个前提,到文章最后假设变成结论了。

家园 现在上海拆迁还真是投票决定的。

上海拆迁过程是这样的:先投票表决是不是要动迁,百分之九十的产权人同意,则动议通过进入拆迁程序,反对则就此结束,然后公布每家每户的动迁方案,在三到四个月内,同意动迁方案,并签订动迁协议的人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案生效,不到三分之二动迁取消,三年内不再启动动迁。

但是居民中总有人不同意方案的,总有人觉得方案不公平的,比如假设22岁以上属于成年子女,考虑到结婚因素,条件可以适当放宽,那差几天22岁的人就觉得不公平了,就要问为什么不能开口子?站在动迁的角度上,如果给他开口子,那20岁得人怎么办?19岁的人怎么办?不开口子就不搬,就成钉子户。

1000户居民中走了900户,剩下一百户、十户,甚至一户不搬怎么办 ?只有两条路:强迁,或者为了这一个人牺牲999人的利益结束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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