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的一点思考(1) -- 井底望天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新解释跟这个评论有关的原文内容如下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是这么规定的
我认为新司法解释只是提醒出资买房的父母有权利决定这房子赠与给一方还是双方,并应在房产登记时做出明确意思表示。其实按照第十八条第三项,不仅仅是父母,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在赠与时指明该项赠与是给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按照前文作者的逻辑,莫非这样规定也是“在前提上已经承认了朋友关系重于夫妻关系,以朋友和朋友的放射型关系组成的单位才是第一顺序的利益单位,而夫妻这种横向关系的单位则是第二顺序的利益单位”?
本来用毛做外壳是最理想的。奈何毛的思想和资本的性质抵触太多了,不得已才转向儒家而已。就像资本如何借用基督教的外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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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运气英雄不自由,就像主席这样的,即使打定粉身碎骨的决心,最后还是不自由啊。
资本也好,孔夫子也好,都不是主席心中所想,但没奈何,最后勉为其难,留下点缝隙,让资本先冲一冲孔夫子,至于最后这个国家的人民能否觉悟,就看造化了。
但这两者能否穿到一条裤子上?呵呵,我想是不现实的。两者是不相容的。
稳定运行必须有一个个个都认同的规则。有规则比没规则好,有好的规则比有坏的规则好。其实看看三大宗教或者看我们的儒家,归根结底是在指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君臣之间、父母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应该遵守的一些行为规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过去的积极意义是应该肯定的,他规范了一些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在过去交通落后的年代,没这个,社会就会乱套了,谁都觉得自己牛逼,谁都要做君,做父,那就是丛林法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保证了在农业社会基本的一些组织关系,中华才得以传承千年。另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没导致有些什么贵族、种姓这些东西出现吧?夫子还教育我们有教无类不是?在工业社会,儒家应该怎么发展倒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起码我们儒家比那些啥教理性不是?现在的混乱,错不在儒家,在一个旧的制度给打破了,一个新的还没建立起来,大家都混乱。所谓宗教冲突,归根结底是大家遵守不同对人对事的规则,引发起来的矛盾。
孔夫子在儒家基本被定位为秀才集团的最后保护伞,只要人民和统治者还是认孔夫子的,那么秀才集团以及其上的官僚阶层就倒不了。毛公当年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去动孔夫子的。
今天我们依然需要一面大旗,来约束那些一言不合就要分出去单干的野心家、暴发户们。但是再把孔夫子请回来,那就等于重造传统秀才集团。而要保留儒家这个平台的优点,而又不至于蹈其覆辙,那么就需要换一个核心。毛公的“为人民服务”恰可担此重任。
如果毛公可以成为这尊新的“大神”,那么糟粕不糟粕倒都无所谓了,因为每当官僚或统治者逼民过甚,自然就会有失势的“精英”或“野心家”想到这面大旗,靠人民的力量借势重新夺回话语权。而人民被“利用”的问题嘛,最后谁利用谁还真不一定呢。
总之,如果毛公可以成为“人民过得好不好”的风向标,那么把他请上神坛,何乐而不为呢?说白了,我们不一定要的是毛公,却真的很需要他老人家背后,“为人民服务”那五个字。
但是不要忘了,历史是人写出来的。
春秋笔法,中国人练习了几千年,比谁都玩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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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席很干脆,我批孔嘛!!!!这下好了,主席自己表明立场了,看来主席当孔是不现实了。
即使是春秋笔法,那也不能违背历史发展的逻辑。在资本面前,孔夫子那套是在是老得掉牙,一点生命力都没有的,所以很想重新找个牌坊,找来找去,现在有些人重新开始打主席的注意。
可主席说,我没这么伟大,孔夫子是要批的。
但对于处于相对劣势的国家, 一定是不合格的。
是没戏的了,所以有时候看他们在那里闹腾还是相当可喜的。
只是,资本主义披上孔教的皮,或者借孔教之名来制衡毛,还是有戏的。至少,这方面的努力,会一直继续下去的。
的确是“老百姓"教,讲究的就是个有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