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终于发布了 -- 布丁123
他亲身涉险的敬业精神值得赞扬,成就也值得肯定。
不过呢,腐败就该抓,但并非一定要抓,只要不是影响太大,也是可抓可不抓的。
其他什么设备、调度等,都不应该是主要责任,甚至还应该为他们的一些补过行为记功。
在线调试无疑是决策责任,而且只有拍板人才有资格负的责任。
波音和空客是否要对各大航空事故负全责?各大汽车厂是否要对各类交通事故负全责?我看除了丰田刹车门那样的事故,别的事故都不是车厂负全责吧。
举个简单例子,正在路上行驶的汽车,某个机能有了毛病了,结果司机不管,一边开一边修。
很显然,出了事故绝对是司机的全责,再怎么健壮的设备,都经不起这样错误的处理方式的。
估计大襟都湿透了
是革命成功后,腐朽堕落了,才开始贪的?当然也就不再坐高铁头了?
这个时间差我就不知道了。
一般来说,提着脑袋干的差不多都是为了横财,有了横财以后还要提着脑袋干的,除了劫道贩毒的外,恕俺理解不能。我想:坐那位子上,不用表现得那么卖命也照样可以贪吧。
你是否赞成政府宣布,卖命了就可以随便贪污?
是 或不是?
请看我这一句:
贪本身是一个不要命的行为。但这个不要命目的指向的是钱。刘志军的卖命——不要命的目的指向的不是钱,而是世界第一的高铁。此卖命非彼卖命也。如果刘志军单纯为了钱,他反倒不应该坐车头。因为坐车头会死啊,死了就得不到钱啦。真正贪污的人,打劫贩毒的人,肯定是不会做这种卖命生意的。
我的意思是:为某种荣誉某种事业而卖命的人,是不会那么看重金钱的。至少钱不是第一位的。那么说刘志军贪污,也可能,或者分明就是定向反腐。甚至可能是栽赃。
我不赞成政府鼓励贪污,我想这里没人赞成。但我赞成政府给卖命的人以额外的报偿。当然,这个卖命指的是为荣誉、事业类的卖命,不是指为钱。甚至我觉得在某方面使中国达到世界水平的人才,象邓稼先钱学森们,不但应该论亿的给钱,免死金牌也是应当的。如果刘志军能使中国高铁世界第一,一两亿给他又如何?免死金牌也可以有。
我对您的观点不予置评
对您的逻辑很好奇
一种是为钱卖命,即打劫贩毒类,自私的目的。另一种是为“壮丽的事业”卖命啊,有利于人类的贡献者。
这个逻辑很清楚啊,我看懂了啊,爱钱就必然怕死
问题是打劫贩毒的人怕死么?
打劫贩毒的人只有冒着生命危险才能赚到钱,那叫铤而走险。刘志军坐车头冒着生命危险跟他能不能贪污没有丝毫关系。他不冒这个危险照样可以贪污赚钱。如果你这么点逻辑还搞不明白,我也懒得跟你讲了。
你要是说他贪污合法合理
就请公开说
不敢公开辩护,绕着弯辩护,人家自己也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