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一个理论问题——为什么要坚持群众路线 -- f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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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点美国等国已经实现了,就是很高的遗产税
家园 我觉得你这个说法有点偏颇了

自然科学与理工学科的科技工作者也是社会创造财富的主体成分之一。至于人文社科类的暂时不讨论。工程师、基础科学科学家这些虽然说是用脑子吃饭,但是他们创造的财富、价值远高于简单的生产线上的重复劳动。所以简单粗暴的说他们是社会体系的寄生者有点过了。

我赞同你的脑体分工有点虚化“群众”这个概念。但简单的以脑体分工来区分社会寄生与非寄生阶层就有点一刀切了。

家园 全体党员和官员全部下放农村劳动
家园 美国遗产税早就已经实行了,中国官员财产公开

时机还不成熟,中纪委说的

家园 首先要一刀切,然后再考虑权变

如果首先就考虑权变,那就是丧失原则,最后就还是会退到知识分子欺压愚弄百姓的那条道路上。你需要重新深刻理解劳动的基础性意义,否则就会犯错误。我认为在我的主帖中已经很详细地论证了这个问题,您再仔细看看为什么要这样。

另外需要补充一点的就是:别把科技工作者就完全当成一尘不染的小白兔了。科技工作者同样是社会中拥有优势话语权的群体,同样可以利用其社会声望谋取相应的政治地位,所以我说虽然应当区别对待,但是根本上还是得“防”。

家园 的确如此。

劳动者最高贵,人民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这些话语都是正确的。但是,劳动者的高贵和群众眼睛的雪亮都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先进分子的指引,否则这种高贵和雪亮就只能在重大悲剧后以集体无意识无法言说的天道式方式来体现。所以主席说路线决定后,干部决定一切;而路线错误,则知识越多越反动。干部来自于人民,对人民负责,但又要超越于人民,引领人民,而不是单纯的取悦人民。单纯的取悦人民,那只是政客所为,所为的,也不过是干部们的私心。这样的根部与人民、精英与劳动者关系,并非美好的关系,干部这样做,是因为干部自己堕落,所以要收买人民,人民也由此堕落。西方社会如今的无力,就是精英的堕落和对人民的收买,导致人民的堕落,而人民一旦堕落,就导致社会在短时期内尚可自我改革奋进的时候却无力改弦更张。希腊人民的表现就是这种写照。西方的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整个国家、文化的堕落,是国家的伦理与治理术的失败,是韦伯所鼓吹的新教伦理异化为铁笼失去了伦理维度的失败。

所以,虽然楼主认为群众路线不是道德路线,但是,要走人民路线,确又需要干部具有极强的伦理意识。干部必须和自己的私欲作战,必须保有那种解放全人类然后解放自我的意识。

但问题在于,谁来保证干部有这种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呢?

家园 个人认为只有把上帝和私有制从人的思想中替换为劳动和公有制

那么多党也行,都是社会主义党,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资本家党一样,就可行了

家园 遗产税与财产公开与否是两回事。
家园 差太远了。远远不够。
家园 靠道德说教终归是没有用的

这个跟道德的起源有关,道德或者法律根本意义上就是法。您可以看到我在主帖中的分析,法的根据仍然是权力的博弈。所以道德本质上仍然是从属于权力或者利益的博弈的。一种道德秩序之所以能够确立,在于其下的利益平衡能够达成。作为毛主义者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受到一些堂而皇之的东西所感召,一切问题从屁股出发才是我们的正确路线。

家园 靠道德说教的确没有用

我承认这一点。

诚如您所说的,群众路线是基于不可或缺的基本劳动这个元素,因为其不可违背性所以不需要道德说教灌输而成为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与规律。基于这一认识,精英应该节制自己的欲望,精英应该尊重人民,精英应该为人民服务,这是没有问题的。这不是道德判断。我承认这一点。

也许我这样的说法本来就有问题,或者说,您将人分为劳动者与精英,这样一个分类本身就包含了一种紧张或二元对立,这本身就体现着一种矛盾,即对立而又共生的矛盾。

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更聪明的人、更险恶的人、更有力的人……总之一些不管在好的方面还是不好的方面比他人有优势,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去隐形或非隐形的掠夺控制他人,最终上升到利用所谓正义的法权去控制他人,即将这种掠夺正义化,道德化。而这正是精英与人民矛盾这一范畴的逻辑必然。

所以我的问题在于,谁来控制精英不这样。主席曾经想通过文化大革命一方面改造精英,一方面锻炼人民,同时也是改造人民,全面树立劳动光荣劳动高贵的伦理或法则。但失败了,精英并不曾因此而得到全面的改造,人民也并不因此而得到全面锻炼并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人民,或者说,贯彻道德光荣这一政治法则的政治公民。

所以说,劳动光荣、人民路线是法则,但是这个法则需要人去维护,但谁来维护呢?维护者如何不蜕变为利用知识专业经验来掠夺人民的精英?人民群众中出身的专才如何才能继续又红又专?

这些天看您的贴受益颇多。多谢。

家园 其实除了废除物权法对私人财产权确认外,国家其实还有别的招

而且更狠。

比如在财产上附上义务或责任。如土地的拥有或占有者要负责任何土壤污染的责任——如果发现任何污染除需要赔偿受害人(这里是严格责任,即土地所有者或占有者不能证明没有因果责任则负责赔偿)而且还需要清污——土壤要去除污染的费用那是相当的昂贵。还有现在生产者对自己产品的质量责任,譬如召回义务。

还有房产的所有权人,需要对房屋的外观和安全承担维护的责任、支付通往相关道路的费用。比如每三年必须粉刷外墙,自己不干就市政干然后私人支付费用。有一定公共职能比如私立医院私立学校,配备一定的无障碍措施。屋顶绿化义务,防止光污染义务,等等就是让资产所有权人承担更大义务。

总结,其实就是一句话,把资产阶级法权,改造为社会法权!

其实国家拿着立法权,再有媒体配合忽悠出个“主流民意”,就象现在欧洲收的碳排放税。想要给财产或资本创设义务和责任,那是长袖善舞的强势政府可以操纵的。不过TG现在还远远没有这个实力。

家园 我个人理解物权--应该是确认生活资料物权

对于生产资料要限制确权,

从法律上禁止生产资料世袭。

用于消费的物资不需要限制,最多大大提高高消费、奢侈消费税率

家园 严格说来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往往没有那么强烈的分野

在一些非正常条件下,一些具有一般等价物特性的消费品(粮食,汽油等等)一定程度可以行使货币的职能,从而转化为资本。

我的看法较激进,就是取消一切物权的合法性,当然实际操作中保护消费品物权不受侵犯。我这个考虑是策略性的,就是保持国家在非常时期,对经济活动可以采取非常手段的法律依据。(其实所谓的投机倒把很多就是此帖开头所讲的消费品变资本的体现)

家园 property rights这个神话也该破灭了

这玩意儿不过是当初两个小群体:暴发户和贵族之间的主要矛盾。现在西方居然把这玩意儿当做什么最根本的祖宗之法。然后吹嘘之,所谓西方之发达,均为此物权法所致。很多穷的叮当响的市民居然也欢天喜地的接受之,真是可笑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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