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红楼梦》背后的世界 -- 普罗丁
我猜測,如果有度牒的管理,那么京郊的庵堂當然應該是縣庵堂的上級,也就是能夠影響甚至控制基層的體制內尼姑數量。所以她們的人事網應該是打通的。
靜虛師太在長安縣出家,后來(很快)到了水月庵主持,當然是迅速高升了。所以她才有資源解決老熟人一家的問題。
還是不太同意你的說法。薛家是豪門,而且打死人是在比較僻靜的地方,就算有人看到了,敢出來作證嗎?跑還來不及。
所以拐子是此案唯一的相對中立的目擊證人。
说他唯一倒是未必,捉人打人应该就是在门子家里或者家门口,门子和门子内人应该也看见了。
另外,证人最重要的作用还是证明薛家的人在薛蟠指使下打死小冯,这个帐薛家不认的话需要证人出来咬死。但是从前后文来看,薛家是认帐的,只是赔偿费和冯家谈不拢。所以证人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写一下固然没问题,不提也说得通。
前后文哪里可以看出“薛家是認了帳的”??
我还原一下:
1.拐子卖人给冯薛两家;
2.拐子逃跑,被两家拿住,打拐子;
3.两家抢人,互殴,小冯战斗力不行,被薛家人失手打死;
4.冯家起诉薛家
5.贾雨村审案,冯家到法庭控诉,薛家不出庭应诉,老贾拿人,门子拦住。门子献计:“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所以拐子出庭也只能证明薛家打死人,没有必要单独写。
6.审结,
所以曹雪芹写法没问题。糊涂官可能有很多,但是也跟曹雪芹没啥关系。
法律定性是严肃的。你的讨论中先后出现了“互殴打不过被失手打死”和“薛家打死”和“薛蟠赖不掉”三种说法,究竟哪种是事实?
曹雪芹懂法律,这我信,因为他把此案的主要关键都涉及了。但明明涉及了,就是不提拐子能否证明薛蟠在旁如何纵容打死人命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打死人是个不短的过程,薛蟠当时如果不在旁边,就完全没有杀人罪。如果在旁边,是否看到了小冯快死了还吆喝继续打,这也是完全不同的。
总之,我仍然认为最合理的推测是拐子已死。曹在写作中忽略了这个细节。
臭死这个说法可不是曹雪芹发明的,也不是需要楼主认为的。
http://www.zdic.net/cd/ci/10/ZdicE8Zdic87ZdicAD229476.htm
随随便便就指出曹雪芹的大错误,楼主实在是太随随便便了。
这个问题,后边有了大量的讨论。
你有兴趣,就全部看一遍,再来判断我是否“随随便便”定曹同学的罪:)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知错不改还要强词夺理就不好了。
为了证明楼主没错,那么不仅曹雪芹必须犯错,连带着
1.《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限定每日要讨五十文钱,若少了一文,便打个臭死。”也必须错了。
2.《水浒后传》第三十回:“你不知 宋公明 在 潯阳楼 饮酒,要鲜鱼做汤, 黑旋风 强出头去取,被 张顺 泅得臭死么?”也必须错了。
3. 清 李渔 《比目鱼·偕亡》:“ 钱万贯 倚势夺亲,一连逼死两命,看戏的大家动手,先打一箇臭死,然后拿去送官。” 还是要错了。
我相信任何人看了上面三条都会给出正确的判断的。
你的逻辑有问题吧?不是我说曹雪芹犯说,是我说他犯了小错,而你非说他犯了大错。
照你这几个举证,臭死二字翻译为“半死”或“重伤濒死”可以不?
那我的整个推论没有问题。拐子有可能重伤而无法作供,有可能已经死了,这才使曹所描述的整个断案过程为合理。反之,就完全不合理。谢谢。
1.被打死是因为打不过,显然么,打过了就是薛家死了。双方的目的都是抢人不是杀人,所以我说是失手打死。也就是计划外打死的意思了。事实1
2.当然是薛家打死的,上下文清楚的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用来怀疑是冯家打死的。事实2
3.薛家打死人,薛蟠当然赖不掉。薛蟠就在现场指挥,怎么赖掉?
薛蟠的指挥细节无关紧要。薛家家奴打死人,相当于薛蟠开车撞死人,当然是薛蟠出钱赔偿,难道让汽车出钱?
至于撞人时薛蟠右脚踩的油门还是刹车,都一样,无关紧要。该赔多少钱还是赔多少钱。踩油门不会多出一分钱,踩刹车也不能少出一分钱。没有任何差别。
起承转合有看头。多谢啊!
古今中外官家的孩子都是十幾歲去玩,玩到成家的年紀見得多了就也不希罕甚麼了,才能專心念書做事
莊子說的沒甚麼聖惡,做壞事大多是因為窮,窮人不可怕,最怕的是那種很“上進”的窮人,這一季的日劇黑木瞳跟鈴木京香演的都是被欺負的角色,“富養”的,也就是好人家的孩子們都善良而純真,遇到那種底層出身滿腦子“職場伎倆”的傢伙就弱成豆腐了。非得看書看托爾斯泰之類恆河多髒啊
薛家家奴打死人,相当于薛蟠开车撞死人
---- 你有点邪恶了,同学。
托尔斯泰讲这个了?哪部啊,推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