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现行婚姻制度有较为严重的名实不符的缺陷 -- 整合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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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真强大

1、离婚率上升是在什么背景下发生的?为什么在这个背景下,离婚大多由女性提出?

2、司法解释之所以要做出,一个原因是法官想偷懒,不愿意为离婚官司花精力,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主导这个规则修改的是男性,而且是成功男性。这两者说明什么?

3、你没有和那两位女性网友取得共识。这只是你以为。

4、我没有将婚姻视为交易,我在原贴中说“你讲婚姻视为对等交易”。

5、人格上的平等,我承认。但我没说我不承认两者在人格上不平等,我只是认为那男女在现存世界法则下事实上不平等,女人大多数处于弱势。男人只要够心狠,就可以诉诸暴力解决问题,让女人臣服;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更容易找到工作,而女人呢,谁都知道现在女大学生就业比男大学生差得多,原因何在?男人只有事业成功有了一切,女人呢,即使事业成功,没有家庭也会被看不起。

6、法律上平等不等于事实上平等,法律也不矫正所有的不平等。李嘉诚有钱,可以用金钱的逻辑来影响立法,你和他人格平等,法律上也平等,但你若经济上一般,你无法用金钱逻辑影响立法,这就是事实上不平等。不过,这种不平等,不会影响现代法律所要保护维护的一些价值,所以法律不会矫正,但是,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会影响一些价值,所以法律要矫正,比如离婚财产均分,就是想通过对男人施加经加上的负担,使其在婚姻生活中不要太过分、不要出轨等等,以维系家庭关系。否则,家暴、出轨等,构成离婚的绝对理由,法官都懒得调解。

7、你认为女人在家庭中没有温柔,对此我很同情。

8、兄弟,如果你要整合精神哲学,你得看开些。或者,学康德,终身独身。

家园 哦,可以不受恶政的奴役,毕竟没人拿枪逼人结婚。

有本事能挣钱的男人可以去嫖,有钱的女人可以去买鸭。

家园 你没有考虑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生育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因此人的再生产的价值被低估了。其实,人的再生产的价值,绝对不亚于物质再生产的价值,这个不仅说的是家庭,也是国家。

由于生育的单方付出性,导致女性在婚姻中必然处于被保护地位,没办法,就是这样的。

我老在想,能不能把生育工业化?比如说将2-3个月的受精卵取出,由医院培养,父母定期探视,成熟后领回自家。

我觉得以目前的科技进步,这个是可能实现的,将来则是一定能实现的,但很多人不愿它实现。因为这必然导致女性在生育中的付出和男性差不多,女性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对男性是个隐形挑战。

除了生育,还有姓的命名权,可以采取抽签方式,这样比较公平。

婚姻问题,不是家庭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想避免某个性别的所谓“强买强卖”,或者你口里的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个性别,虽然你说男女都有,但在目前的中国,还就是女的多),就必须为全社会制定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个环境包括生育社会化,也包括(也许更重要)反歧视法。很明显,女性升职的机会比男性少得多,如果没有给女性提供足够的机会,则为了生存和“发展”,性的因素也必然在竞争中被利用。

家园 还有

过去的中华文明是稳定态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稳定?因为一方被压制或被压迫了。

按照你的AA制,我们可以做得更公平点,比如说生孩子,孩子在母体呆5个月,父体5个月,生孩子让父体来,你觉得咋样?

还有,孩子的姓,每年改一次,今年跟父亲,明年就跟母亲。你觉得呢?

如果这个社会在目前依然是男女不平等的,你讨论婚姻的性别依附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在目前的中国家庭,确实是女性的付出更多。也别拿钱说事,家庭不是银行,是责任共同体。

我反对某些女性将婚姻视为买卖,主张女性自立,但也反对男性占便宜还唧唧歪歪的德行,在我看来,这更是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家园 这就好比辨别假货

你说怪自己没有能力辨别,当然有道理。但社会的管理法律的配套和3.15打假也是必要的。

家园 我觉得更像是买了假货,疑似假货,或者不合用的真货

之后怎么办。

事前调研避免不幸发生固然是最好的。

事后及时调整更为重要,毕竟犯错也是常态,但在错误的状态中停留造成的损失和停留的时间正相关。

家园 说几点吧。

  针对你的几点说说吧。

  1和2两点是设问,估计我们对事实的判断有分歧,没法说。

  3. 我和那两位女性取得共识了。你不是当事人没有资格否定,只是你以为没有取得共识。

  4. 我没有讲过“婚姻视为对等交易”,那是你的错误认识,搞法律的不能诬陷吧,呵呵,开玩笑。你为什么会误认为我讲了“交易”呢?只能认为你自己老想着那是“交易”。比如男女事实上不平等,你认为法律应该纠正一下这种不平等,这里实际上就有交易的成分,所以你心里有“交易”的概念不奇怪。

  其实我自己觉得婚姻不应该是交易,但你们若认为是,我也能接受。我的态度是,不一定非要改革财产分配,也可以改革一些说法,比如在婚姻法里承认女性是弱者,所以索取一半财产是应当的。

  我们在这里算不算有了一定的共识?

  5. 你认为女人大多数处于弱势。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觉得这一点不能默认,应该写入婚姻法。但是很多女性会反对你的说法,比如飞天鸭就论证了其实女性是强者。

  6. 其实还是基于你的女性处于弱势的判断。但是这个判断在第5点里已经遭到了女性的反对。所以后面你说的法律矫正属于自作多情,一种主观判断,没有什么道理。

  7. 对一种事实判断,产生同情的感情,说明你的主观色彩比较浓厚,对你的法律专业是不利的,这样也算是一种自作多情。

  8. 你又操心起我的婚姻来了,也是主观地自作多情。你应该多操心一下自己,加强自己的客观精神,有助于法律业务的提升。

还有
家园 有个观点有问题

我反对某些女性将婚姻视为买卖,主张女性自立,但也反对男性占便宜还唧唧歪歪的德行,在我看来,这更是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你认为男性占便宜,这本身就是将婚姻视为买卖的观点,在买卖上占了便宜而已。你既然反对将婚姻视为买卖,这个观点现在应该收回吧。否则反对视为买卖的同时又想着买卖,就有点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了。

若生育工业化了,当然相应问题自然解决。工业化以前,你提到的孩子的姓其实是小事,生孩子让父体来事实上做不到。这种讨论才没有意义。

你认为男女不平等,女性是弱者,付出更多,等等,如果是达成共识,那当然钱就不是问题。这点我们是一致的。

问题在于,如果女性认为男女是平等的,或者女性是强者,不应该付出更多,那么你的推断基础就不成立了。

家园 原来现在你又退回去了,说你无非是非要纠缠一个

“真正的人格平等的亲密关系"

但看看你前面说的,这种关系是要女性"柔顺","低头”,好像还有“承认自己是弱者”“当性奴"吧,我记性可能不好,不过你好像一直没有停止修改自己的观点,证明你也没有完善的观点,发泄表达的成分更多

确实很多狗男女是嫖客和婊子的关系,而嫖客下贱还是婊子下贱可能是个更大的问题,在我看来,嫖客比婊子下贱得多,原因前面已经说过了。

合伙制婚姻的首要条件就是社会承认女方的生育贡献并保证男方的生育付出,类似北欧模式,你可以考虑去那边看看,婚姻是很平等的,但这是在社会环境对女性的照顾达到一定程度后实现的。

家园 你还是绕不开心结,转牛角。。。

。。。。无语。。。

家园 那是个怕麻烦,搞历史倒退的法律

逆工业化小家庭流而行,向中国人的传统血亲观念退缩,我对中国未来的社会气氛不乐观,低婚姻率已经出现了,不过无论如何,实际上最近的城市化让底层年青女性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全球化或者美国化也能给女性带来好处,即使其它方面全是不利状况,很多女性也可以选择不婚来保护自己的生活根本

家园 以后男人生孩子估计可以的

其实并不复杂,已经有实验成功了

家园 我怎么看不懂你的逻辑呢?

看不懂的太多了,就说一个,

你认为男性占便宜,这本身就是将婚姻视为买卖的观点,在买卖上占了便宜而已。

以这个观点来说事,没法说事。如果女性说付出多了,那就是

将婚姻视为买卖的观点
,这样钳制女性的口,你总是赢的。

家园 在中国,不婚不是保护自己的生活根本

我最近刚刚知道,不婚的话连生孩子的权利都没。你说这叫什么生活根本。不是说不生孩子就是有了自己生活的根本,我认为生孩子与否,是女性自己的自由,未婚生也是自由的,这样才叫有了自己的自由和生活根本。不婚的女性在社会上跟离婚的比起来很可能病不少收到歧视。。。

相反的是,在中国婚姻为女性创造出的空间可能还更大点。低婚姻率在大城市已经出现,但是就全国来看,基本上绝大部分女性最终还是要结婚。虽然比毛时期比例要低,整体上也低不了多少。而男性不结婚的或者因丧偶或者离婚独居的,比例上更高。我一直认为这两方面的情况都要看到。

这其实是以后严重的社会问题的伏笔。

新婚姻法的确没有适当的保护女性的尊严和利益,这点我和你的观点是一样的。不过因为我们这部分人接触的人口结构,和事实上并没有广泛调查这两点制约,我还是倾向于少下结论,多分析可能产生的问题,以及应对结果。

家园 男性女性都可以视婚姻为交易啊

为什么只有女人视婚姻为交易是可能的,男人就不可能呢?事实上这样的男人也很多啊.

板子只打一边不打另一半似乎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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