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曾祖父之死 -- 往往外
不也曾遭到过质疑与非议么!持有非议的人,多是没经受过当年的那一种生活,自然有些不理解.仔细一想,也是.那个时代,离眼下已然逝去了好几十年.这其间,百姓们的日子一天胜似一天,有谁又曾想到过哩,在这块土地上还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好在历史就是历史,存在就是存在.争与不争,都摆在那儿的.我的观点是:只述说,不予评说,将自己经受过的,看到过的事实,一古脑儿给说出来!
是与非,自有后人.
还有少量是一直饿,忽然吃了顿饱,而撑死的,我妈就回忆邻居不知从哪儿偷来了红薯,结果一天死了三口,肠子太细一下吃多了受不了。
我前面的帖子只是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就是在南方,在老毛的家乡湖南,一个县也饿死了3万人。后面所谓饿死6000万人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1、你认为饿死的人数是几万,几十万,几百万,还是几千万?、
2、你认为饿死人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还是人祸?是中下层干部欺上瞒下,还是中央的路线出了问题?
3、你认为中央知道不知道全国饿死人的实际数字?为什么不公布?
若纠缠于“饿死”的定义而一定要去将那些数字削减多少多少,这种工作还是不必了吧?饿病而死就不是横死?因此就不是惨烈的人祸了?这跟自干五有甚关系?我勉强算自干五,但在“三年自然灾害”这个问题上,实在是无法认同某些人的观点,我的家乡不是三年,而是五年,我父亲家死了六个,母亲家死了四个,比如我的外公,不是直接饿死的,而是营养不良病死的,我的曾祖父,那时还比较硬朗,不是饿死,而是由于营养不良累死在地里的。
历史就是历史,不管怎么否认都是如此,若要拿这些来划分左右,那是无聊且冷血的
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批示的几个重要文件--胡乔木关于公社食堂问题的调查材料:http://cpc.people.com.cn/GB/64184/64186/66668/4493497.html
原文:据县委说,全县三年约死三万人,去年约二万人
叶文:据县委说,全县三年约饿死三万人,去年约二万人
上面温雅颂说的因挨饿导致出生率降低、新生儿因为营养不良而夭折、老弱病残因营养不良而提前死亡,甚至饿晕了上吊死的,吃了不消化的东西胀死的,都有可能。但这和活活饿死三万人是有本质区别的,一个县活活饿死三万人,那可意味着那个县里活下来的那些人也都象索马里的饿鬼那样皮包骨头了!
某个鱼米之乡,水产非常丰富,按照一般的理解,即便没粮食吃了,到河沟里捞鱼也能挺过那段时间的,可那三年还确确实实饿死了人。
原因是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和预期在当时被改变了。过去一旦遇到荒年,个个非常紧张,各寻出路。合作化吃食堂的时候,农民开始依赖集体、上级的顶层设计了,没有努力自寻生路,还在等待观望。等连续饿了几天肚子,想自己努力的时候已经没力气去捞鱼摸虾了。
一旦悟到别指望食堂救自己了,农民的生存技能还是很强的。但是,对于小门户、劳动力又弱的人家,在醒悟之前饿躺下一两个劳动力,经常全家就没有自救能力了。
饿死人的地方,多数饿死的人都是小户人家,成分不好的小户人家因缺少乡邻帮扶饿死比例更高。
我看了一下他的回复,都是不分青红皂白给D辩护的,实在辩不过了就会把话题扯开,讲台湾什么什么的。 不知这个人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五毛或自带五。
现在中国每年死亡900万人左右(希望没记错),这里面有非正常死亡的,但说每个人都是非正常死亡,很明显是不合适。
我手里有这本书,准备过段时间研究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联合编写的,里面有1949年至1995年的灾情情况和损失报告,也有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那3年的情况在267页的表1有统计。
1958年,该表出现营养性疾病的统计数据,为45万人,1959年,增至302万人,1960年为474万人,1961年最多,为3039万人,之后开始下降。在备注里注明了营养性病人的范围,包括浮肿、干瘦、子宫下垂、月经不调、小儿营养不良等疾病。从这个范围可以看出,营养不良导致女性生育能力下降,生育率肯定会下降。
1962年出现破产度荒人数,为76万,之前没记录,不知道是没有,还是未统计。
这个表从50年就有卖送儿女的统计,1955年有个小高潮,为3424人,1960年至61年又是一个高潮。1960年卖送儿女总数为10688人,1961年为666000人,1962年就下降到和1955年差不多的人数了(3531人)。
建国后每年也都有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统计,1959年为17853人,1960年为374890人,1961年为647010人,合计1039753人,即约104万人非正常死亡。
百度上对非正常死亡的定义为:
这个表格也统计了各年的春荒和夏荒人口数。61年春荒最严重,而61年收成不好,也导致62年夏荒人数比61年还多,好在62年秋收还行,所以之后数据开始正常。
在其后的273页至276页,有59年到62年各省的详细统计,包括缺粮人口、外流人口、营养性病人、破产度荒人数、卖送儿女人数,非正常死亡人数,夏荒缺粮人数等数据。从这些表格可以看出,1959年非正常死亡主要发生在河南省(7289人),山东、广东也有千人以上死亡的,其他省份不多。
到了60年,情况恶化了不少,死亡人数最多的变成四川,为100000人,随后是湖北91744人和河南71658人,其他省份死亡人数也有所增加。
61年,外流人口大幅增加,卖送儿女和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增多了。
那3年到底有没有灾害一直是很多人争论的焦点,甚至有人搞出全年降水平均数并不少的笑话,从这本书看,不仅是有的,而且是新中国成立后这60来年里最厉害的。
中国这么大,寻常年份也会有农作物受灾,但寻常年份受灾面积一般不超过3亿亩,而59年受灾面积为6.557亿亩,60年为9.818亿亩(是到现在为止建国以来最多的,建国前的不知道,没有数据),61年为9.262亿亩,到了灾情有所缓解的62年,还有5.719亿亩。
从统计可以看出,这3年的灾害是很杂驳的,不仅有旱灾,有水灾,有蝗灾,有冰雹,还有冻灾等各式各样的灾害。在第259页的《1895年以来澎、黄海严重冰情及灾害》可以看出,50年代末,华北遭遇小冰期,57年开始重冰年,此后几十年,除了1969年外,没有出现这样严重的冰情。
377页至380页,有这几年的自然灾情大事记,第378页记载道:本年(1959年)自然灾害严重,受灾范围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水灾和风灾、雹灾毁坏水利工程23.6万座,其中中型水库59座。全国成灾人口8041万人,形成1960年1.298亿春荒人口。
59年的灾害主要为旱灾,全国旱灾严重,很多地方因为干旱造成蝗灾。云南和东北、陕、甘在5月出现严重冻灾,影响了夏收。广东更惨,在2月至6月遭遇水灾风灾,5-6月广东连续大量降雨,阳春、阳江在一日内录得650毫米降雨量(可比较一下北京特大暴雨当日的平均雨量为164毫米),6月底又出现高温干旱并持续数月,在秋收的9月份,又遭遇特大风灾,广东全年也出现了鼠灾。
如果单是59年全国范围的灾害也还好说,但那3年确实气候异常,在60年,北方旱灾依然持续。1月至9月,整个北方大旱,有的地区旱期长达400天,即从59年就没怎么下雨,山东、河南伏牛山-沙河以北地区大部分河流断流,各省受灾面积创建国以来最高纪录。在第379页最后一段写到:本年灾情是建国后最重的,也是近百年来少有的,可以说,除西藏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有灾害。
61年,灾害依然没有缓解,虽然3月下旬华北降雨,受旱面积减少,但秦岭、大巴山、大别山等地区的干旱延续至该年9月,同时,蝗灾和农作物虫害也较多,河北、山东、河南的旱区小麦,居然比60年还减产50%。湖北有66.6万公顷农田根本无法播种,河南73.3万公顷绝收。
我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中国会发了疯似地狂建水利工程,编织了一张几乎遍布全国的密密麻麻的水利网并遗泽至今(现在9成左右的水利工程还是毛泽东时代建的),那时真的被自然灾害搞怕了,除了修水库,大概就忙着储粮了。前人栽树啊。
但这依然不能证明这篇“回忆录”是真的。
从楼主的叙述来看,似乎是福建长汀、武平、上杭、永定4县的客家人。自57年遭遇小冰期以来,随后数年各地气候都不正常,在58年即出现大旱,包括闽粤。福建58年3月遇雹灾,5月福建山区特别是闽西遭遇强降水,出现大范围山洪,受灾严重。虽然全国来看灾情不严重,该年算是很平和的年份了,收成也很好,但福建是有灾情的,且不轻,可是在楼主帖子里似乎是风调雨顺,似乎只是大办食堂、某些人的恶性以及上中农的成分造成他曾祖父的死。
59、60、61年的灾害是全国性的,可以说出了西藏,各地都有灾害记录,且几乎都是100年来最严重的(这个和百年一遇还不是一个概念,百年一遇指的是重现期的概率,而这个是真实发生的),但在楼主的帖子里,这些都看不到。
不过,我觉得问题最大的是拯救宗族。楼主应该是闽西客家人吧,客家人宗族观念特强,因此尊卑等级观念也非常强,一个年轻人(按他曾祖父死亡事件算,在拯救家族时,其年龄大约在20岁左右)会有机会有能力去拯救宗族?他拿什么去赎回宗堂山宗堂田。
一般而言,只有具官僚背景的世家大族才可能有大规模的族田并建祠堂,即便在富庶的江浙等地,有宗堂山宗堂田也很少,在公认富裕地区苏南地区,除了吴县、常熟、无锡等地外,其他地区并无此类大族,大多数地区整个县也没一个有族田的世家大族。
楼主这一房的先祖偶发横财,拾得黄金万两,有钱购置田地山林,好吧,这个问题看上去也算是解决了,那楼主的家族应该是该地区至少是该县最大的世家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既是世家,既是客家人,规矩是有的,且很大,比如说族产和家产的概念。宗族内的宗堂山宗堂田应为宗族所有,非一房所有,更非一家所有。宗堂山宗堂田一般而言不是买来的,而是绝户人家遗留的,以及部分大房捐赠的,因此,有资格卖族产的,特别是宗堂山宗堂田的,怕不是某户人就可以做的,必须由族长决定且全族同意方可。
在世家大族里,房与房之间的贫富差异是很大的,主要看是否嫡系,只有嫡系有资格继承主要财产,其他房系是没资格的,因此衰败是必然的,很多非嫡系给嫡系打长工,这个不是懒不懒、吸不吸鸦片就能改变的。
楼主曾祖父所在的那一房,有黄金做支撑,想必是族内大家,有话语权的。不过呢,在卖族产时却没有了话语权,这是一个漏洞。第二个漏洞是,楼主曾祖父以20岁之龄就可以花巨资买回宗堂山宗堂田(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有族田的家族不多,可见非大家不能维持,非大财不能购置),他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用什么来买?不要告诉我是靠盐水配饭,从嘴里是省不下这么多钱的,即便他从一出生就开始省。
那么楼主曾祖父是变卖自己房里的财产去赎回族田的吗?干嘛这么费事,捐赠本就是族田的一大来源,他完全可以捐赠啊。
但又出现一个问题。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除了不吸鸦片外,还没机会展示其他长处,那他怎么可能有资格处理房内财产呢?一个房十几、二十户人,即便他是嫡系,只怕在20岁左右也不可能有资格处理房产。
该文还有一个大漏洞,即上中农成分。从文中可以看出,楼主曾祖父在解放前并未破产,所以才会引得土匪觊觎财产,那么在土改时,无论如何也不会仅为上中农,否则前后太多矛盾了。
首先,既然之前购置过大量山林农田,又不见变卖家产,还赎回了族产,则解放时楼主曾祖父这房这户的土地不会少,否则前面的铺垫就莫名其妙了。其次,在1934年长征时,楼主曾祖父家已经只剩两口人了,直到1949年(没写楼主的祖父在此间娶妻生子)。一个只有两口人的家庭,可以耕种的土地是极其有限的,即便有大牲畜也是要雇工的(文中没写有没有大牲畜,呵呵,如果没有,雇工是必然的)。
在宗族里面贫富差异也是非常大的,雇佣同族人做长工是常见的事,如果楼主曾祖父的土地少到不需要雇工,则前面说的拯救啥的就是笑话,如果土地多到要雇工,怎么也不可能是上中农。
当然,也可以说楼主曾祖父在与那个土匪打交道时败了家。不过,即便败家了,土改时也不可能是上中农,还有个更适合的成分等着呢——破落地主。陶铸的成分就是破落地主。
我在天涯上看到有个帖子,
“《中国灾情报告》的数据不能解释“三年自然灾害”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
大意是说,这个《中国灾情报告》从分各省的统计来看,数据没有价值,完全没有意思。
《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网上有下载
我也下载过,看过的确如如其所说。
他说的后三个图分别在《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的第273、274、275页的表11、表12、表13,分别是1959年、1960年、1961年春荒情况。
的确是“安徽1960年的统计,非正常死亡人数是14人”,这种数据显然没有意义。
贴上那四个表,大家都能明白了。
你应该能看得出各分省的数字经常是空白,有的数字,如安徽1960年,显然不对。
而267页的数字,应该就是各省的汇总相加,各省的数字如果不可靠,自然总数也不可靠。
我估计,这个《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的表格,就是民政部的历史档案汇编,也就是把民政部及下属部门当时的报表披露出来。所以这四个表的价值,不是能说明当时非正常死亡人数,而是能再次证明各地方确实在大面积地隐瞒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