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伪左就是人渣,先分善恶再辨左右 -- 迷途笨狼
比如一个人合法财产100万,申报150万,实际200万。
如果没有财产公示,某个人知道他实际200万,显然他一般也知道合法财产只有100万,如果他要举报,那么显然100万的巨额财产不明罪是逃不了的。
而如果按你的说法,显然最多就是50万的罪,这都是什么逻辑!
比如你笨狼,别人就是申报也公示了,你知道谁是贪官吗?
就像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是专业人才,他们能根据企业的申报纳税表看出哪个企业偷税漏税吗?
你能看出谁是贪官吗???
公示后,知根知底的对手和黑帮举报发财就是,告缗制就是榜样
又不是私下申报
我问你公示的环节在这里有什么作用?
举报有奖,积极性更高,想要奖需要实名,你死我活……
不对比公布部分,怎么知道投入产出比
就跟纪委收到的举报信少似的
杨达才的例子只能说明中国的贪官都是暴发户,还不够狡猾。
我觉得真正能起作用的不是财产公示,而是在全社会控制现金的使用,凡是超过一定的数额的交易,比如5000元以上,甚至500元以上,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这样一来,贪官很难收钱,收到钱也很难花出去。
现在国内现金使用金额太大了,随随便便就可以去银行提个几万、几十万,这样太便利行贿受贿了。很多贪官有恃无恐,也还是因为觉得自己做的事神不知鬼不觉。
现在国内已经具备了减少现金使用范围和降低使用限额的条件,关键是下决心去做。真正希望打击腐败的人应该大力宣传和支持这一做法,让普通民众能够转变观念,减少现金的使用。
你不要混淆了。
到后面你又说和公布的对比了,知根知底的要和公布的对比?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而申报并公示财产是很复杂的另外一回事,这二者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你要推举报有奖没人反对,但你为什么偏要和财产公示捆绑?用举报有奖来为财产公示背书?
因为你自己也知道,财产公示是没用的。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寻租,这一点,无论是公权力还是职业权力(比如医生吃回扣、编辑卖论文等)都一样。不过,大伙一般说的腐败指的是掌握公权力者的腐败,即官员的腐败。
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打击已经发生的腐败,最有效的是权力制衡。这个,在当下不太现实。所以在这个状态下我才说官员财产申报公示这档事。下面我说说财产申报公示有点什么用。
一、没有或者极少有非法财产的官员会如实申报,有大量非法财产的官员会瞒报。同时,制度要求一旦有瞒报会有相当的措施,比如要求停职以便进一步调查。
二、申报完要公示上网,社会人人可查阅。
这种情况会为掀起“全民官员扒粪运动”提供数据基础。比如,一张存单、一份房产、一份奢侈品购买、消费记录等等,相关经手的小老百姓要是对某位官员感兴趣的话,比照网上公示的财产,就可以明白是否存在该官员瞒报的可能,以致是否有举报的必要。
这种状况对预防贪官腐败没啥用,对发现腐败的贪官有用。
另外,对于您说的控制现金使用的问题。这就涉及到谁能查看这些银行转账记录的问题。显然这些记录不可能向社会公开,只有授权才能查阅,属于秘密监控。
这监控是数据,要有人作为调查对象得有一个由头才行,所以,还是要有人犯事或举报才行。如果有了财产公示制度,举报才更覆盖得宽、有效。
任何一个举措要实行都是要花大力气的,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有用就能成了?
我现在跟你说财产公示无用,你说我反对就是有用,这是什么逻辑?
从你以前到现在,你从来都不肯讲道理,总是自以为是。即使别人跟你摆事实讲道理,你还要一直歪缠,我本来想看看你是否真的有一点点讲道理的品德,现在看来确实没有。
“任何一个举措要实行都是要花大力气的”,包括抵制纪检部门侦查,你不是“空炮”的所谓反驳太没份量,还不如反对房产税的五毛敬业,真的
别说西西河,你连忽悠tianya用户水平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