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那个文章说得很清楚,你真应该好好看看,不要先入为主。
1、因为张某和那两个女孩都认识,与李衙内也认识,都是年轻人,在自己在场的情况下,让女孩子陪衙内玩,可以交朋友,可以免单。人嘛,想沾点小便宜,只是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2、当这个女顾客被“轮奸”的时候,这个酒吧经理在哪里?
这个事情文章里也说得很清楚,你不看链接,我就多引用一些吧:
车都停在旁边的肯德基[微博]门口,李某某和李某开着白色未上牌照的奔驰跑车先走了,我和杨女士以及其他的三人坐在了那辆奥迪Q7上。我和杨女士紧挨着坐在后排,开车的那个人我隐约记得他们叫他“老魏”,“老魏”身材高大,带着黑框眼镜,上唇留着胡子。
关于上车的细节我需要强调一下,梦鸽女士的控告函中称:我和杨女士想上李某某的车,但是不止一次的被赶下。这个情节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李某某的车停的位置远,又走在前面,杨女士晕晕乎乎,我们不可能舍近求远想着要去坐他的车,所以我和杨女士坐在了相对距离较近的Q7车上,完全没有上李某某的车被轰下这样的情况发生。
记得车开了没几分钟,杨女士想吐,车大概就在四环桥上停了下来。等杨女士吐完了,稍微舒服些了,我们才继续上路。
等到了金鼎轩,我们就搀扶着杨女士进去了,并且在大厅中部位置找了张桌子做了下来。过了没多久,李某也开车赶来了饭店,开的车我记得是一辆皇冠。杨女士趴在桌子上休息,也没有人和我们说话。刚点完菜,杨女士自己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去了卫生间,回来后就趴在了我们后方的桌子上休息。
再等着上菜的过程中,李某某一直在和朋友闲聊吹牛什么的,声音非常大,而身后那桌的人时不时的往我们这桌看,这也引起了李某某的不满。隐约记得那桌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男的大约三十岁左右,女的稍微年轻点,在李某某等人闲聊时仍然时不时的往我们这桌瞅。后来局势愈演愈烈,李某某走到那桌前和那两个男的较上了劲,然后,就打起来了。李某某和朋友拿起了凳子当武器,我站在桌边并没有参与,杨女士还在桌子上趴着,在场的服务员和顾客都看到了这个场景,而且这样的饭店应该还有监控录像存在。
对方敌不过,他们应该没受什么伤,并且在打电话叫更多的人来。这时李某某等人跑了出去,我也扶着杨女士跑了出去。打架这事和我丝毫没有关系,何况对方打电话叫人,他们跑了我们也跑了,事情不是我惹的,总不能让我挨打吧。
上了车后,他们都在讨论刚才打架的事情,没有人理睬我们。接着没多久啊,我们就到了一个车库,具体什么位置我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个车库的墙上都画得是熊猫和竹子。杨女士也下车了,在地上蹲着。
李某有事要先走,我就让他顺便送我回去。当时酒劲上来了,我也非常难受,那种感觉现在想起来都不舒服。我给杨女士打了招呼说我要走了,并且我给李某某也打了招呼,让他送杨女士回去,李某某也答应我说会送杨女士回去。然后我坐上李某的车离开了。
在离开车库后,我给李某某打了两个电话,也完全出于照顾顾客的心理,问了问他今天是否玩得愉快,砸瓶子是因为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之类的问题。
至于后来酒店发生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原告人根本无隐私可言,全部被以维权大律师(讽刺吧)陈有西为首的梦鸽辩护团队用直接间接的方法爆出来了。这个案子,维权律师收入不会少于7位数。
这个不符合医学描述的规则,因此我认为梦鸽这个地方可能是没有看懂医学检验单。
所以我也要你身败名裂。。。。
爆出被害人的全部个人信息更多的是一种诉讼策略,通过爆料,有意把大众的视线往被害人身份上引,强调她可能从事边缘职业,甚至直接暗示其卖淫,借以转移大众注意力,并攻击其言辞可信度,降低其社会评价。毕竟这个社会还是法盲居多,西西河就是例证。人们一听被害人从事这样的工作,自然很多人就会像这楼里那些id一样,说什么卖淫女不值得同情,甚至质疑公诉方和法院的判断了。还要说得义正辞严,斩钉截铁,岂不知自己不过是被人愚弄的对象和替人造势的工具罢了,还是免费的。
人家可是请了律师的,一切走的法律途径,至于说媒体应对,那也是不得以而为之(人家请兰和应对媒体前,可是一边倒的舆情,而这种舆情只是基于误导下的舆情)。如果争取公平审判都是胡闹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了,至于说适逢XX,反面典型,拿谁X 刀,不是政治需要是什么,一个一般型案件被搞成政治需要的刀的话,还会是普通刑事案件的搞法吗!
人说的是“在于有无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而后面“多次承认过有殴打或强制行为”。“殴打”即“暴力”,“强制”对应“违背”。“事后要钱也不影响强奸定性”,你把“事后”忽略,然后又只提“要钱”可影响“违背妇女意志”这一判断能否成立。
同情被挖眼的小男孩是所有正常人的选择,说这个事情多么显不出他们的道德水平。只有同情一个被强奸的女人,进一步如果这个女人是妓女的话,更能体现他们高尚的情操和道德。我就不明白了,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仅仅有过劣迹,就不但不能同情和挽救,反而要批臭批倒。我就想杨女士这时隐私全部保密,如果她过去有劣迹,也被暴出来,这些人该如何表现?继续关怀有过劣迹,证词有假的可能妓女?
因此,我觉得他们本质上并不关心杨女士,而是关心能否把李天一批倒批臭,如果这个案子没有李天一,我敢保证他们现在都不会谈这个案子。因为一个没有准权贵在里面的轮奸或者强奸案,他们关心被害者,无法体现他们高贵的道德。
难道具体事情上,不以事实为根据,单纯根据出身来站队就不是人渣了?如果今天是酒吧里的人轮奸了梦鸽,诸位是不是就要在这里大声叫好?这样就不是人渣了?
60%妇科病人宫颈糜烂不反映整体人群水平吧。杨女士不会是无瑕受胎吧。
你可以联系看一下我前后说的,我说的那是反驳前面回我的那楼说的情款。至于“法律事实讲究证据,没有直接证据讲究证据链,没有完整的证据链, 不能定罪”赞同
就是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都是这种观点,说这种强奸危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