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我说了和这个案子有关系吗?我说,如果她卖淫,该受惩罚还是得受。
不要用感情替代法律。有人违法交通规则,结果被撞伤。请问是不是他违法交通规则就可以不被处罚了?按照你的逻辑,他已经付出代价了,那是不应该被处罚的,但是这合理吗?
我不反对依法惩治李天一,但是我反对无原则的同情杨女士。坏人的对立面不一定是好人,也不一定是值得同情的人。
不过是个这么个小玩意,就搞的中国满城风浪了。那官比李双江大的海去了,是拿李天一的案子先练练手?那以后还让普通老百姓活法不?这事就算冤了李家又如何?既然家里资源好,却不好好管教,照成现在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不用重典,谁还相信啊。这是人心向背的问题。
或者所谓的官二代,红二代应该好好研究这个文章: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490412
你就怒了!看来你的内心也不是如你嘴上所说那样,充满了对性工作者的同情和怜悯。如果对社会丑恶现象表示鄙视是一种卢瑟的行为,那你这种故意装圣人的举动就显得虚伪!
伪君子!
明知未成年人驾车违法,还要买辆豪车给孽畜,公然不拿中国法律和公共安全当回事。
小孽畜劳教出来,又给他买部新车,这是否是在奖励和鼓励小孽畜?要知道,这时候他仍未成年。如果说当年给他买车,可以用李家法盲来塘塞的话,那两年前的驾车打人案,舆论闹得那么大,李家总该知道未成年人驾车违法吧?又接着买新车,那不但是公然藐视法律和公共安全呀,而且是公然藐视法律,公然向法律发起挑战。在李家看来,自己是明星,是名人,在文艺界是大腕,享受中将待遇,有的是资源,法律那就算个屁,自己爱咋滴就咋滴。问题是你如果买部车让小孽畜在自家客厅里开,爱怎么开怎么开,没人会多事。但你放上街为祸社会,恐怕事态的发展就由不得你李家打如意算盘了!!
上回驾车打人案,李双江去探视道歉时居然带着军方给其配备的助手,还大言不惭地回应我这个级别配这个很正常。笑话,军方给你配这个是为你工作方便服务,可不是为你解决这些狗皮倒灶的私事服务。由此可见李家平时骄横拔扈到了何等地步。
应对媒体是不得已?既然要走法律程序,那要整舆论作啥?舆论为何一边倒?因为在普通百姓眼里,李家这一家子星星就算是权贵了,公众对当今中国有权有势有名之人利用资源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之事司空见惯,也深恶痛觉。明星,明人在享受成为公众人物所带来的各方面巨大好处的同时,比普通人接受更多的公众监督也是应该的。
既然请律师走法律程序,那首先就要守法,一切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明知道四名涉案人包括小孽畜未成年,可李家及代理人仍左一个李天一,右一个李天一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布所谓的案情,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那李家代理人兰和,自打他受聘以来,兴了多少风,起了多少浪,算得清吗?还创造性地给公众规定了许多义务,包括有尊重给人民带来了无数欢乐的老艺术家的义务。所谓义务,只有法律能规定,李家凭啥给公众规定义务?这是否违法呢?
非法散布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案件信息,涉嫌诽谤和造谣,这本身就涉嫌违法。
公然指责公安机关逼供诱供,当庭也提出,但法庭不予采信,认定本案无非法采集证据。在法庭当庭作出了这个裁决后,仍在四处散布公安机关逼供供信,这就涉嫌对公安机关的诽谤。
案件还未开庭就上访,本身也于法不合,于理不通。就是上访吧,也不像普通上访民众那样排队,而是直接进去。兰和自己承认,梦鸽当然找了关系,提前打了招呼。瞧瞧这特权,瞧瞧这嘴脸。由此引发公众的愤怒,以至舆论铺天盖地,那是李家自作自受,不知自省却去怨别人,可见平日里嚣张跋扈到了何等地步。
当庭咆哮,涉嫌藐视法庭,这在你眼里也不是胡闹。
自家律师团的辩护辞,庭还没有开完就能流到网上,能接触到这个辩护辞的不可能是外人吧,外人也不可能整出如此完整的辩护辞,就是当庭速记恐也难办到,不就是李家妄想操纵舆论,而公然违法发布吗?
咬完了一大圈人,又转头咬同案律师,而且还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地用部分短信内容指责同案律师唆使作局陷害。现在人家把短信全文公布出来了,意思完全与梦鸽指责的不一样。这叫胡闹那是太客气不过了,这妥妥的就是造谣污蔑诽谤。
有如此撒泼打滚的娘,有样学样,有种像种,无怪会养出这等孽畜。
等着吧,一审宣判后,李家肯定上诉,对方肯定要求民事赔偿并控制李家诽谤。驳回李家上诉后李家该成上访专业户了。胡闹尽管胡闹去,你李家不觉得要为自己的一系列胡闹付出代价,可别人不会忘记的。
此案大体尘埃落定后,没准李双江得退出现役,而梦鸽嘛,恐怕得勒令扒下那身军装。就凭她这一系列表现,别玷污身上这身军装了,别再给军人形象抹黑了。就这蠢货,还以为唱歌得到了掌声是人家支持他,还大言不惭说啥子观众的掌声给我力量,那观众的嘘声,倒彩和辱骂又给了她什么呢?
别老是自己YY
别无视事实.
小邓上台以后那数不清的鸡婆绝大部分都嫁出去了.
当鸡的, 就别想啥高帅富了.
老来子啊。。 梦为自己孩子到处奔走,其实值得同情,但这个女人是活生生地把自己的儿子推向牢房。 为了某种避嫌,这次也得重判,还军方很重视,得有多远离多远吧
你大概很年轻,不完全了解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当时辛普森案对美国的整个司法体制是一个冲击,恶评如潮,反思无数。最后是通过民事诉讼把辛普森整拉稀了,大家才出了一口恶气。
这句话是这么说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谓无罪推定是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如果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谁的证言你当然都可以去质疑。但是如果你质疑的基础是对方有罪,那你就要证明给大家看的。
你懂逻辑吗?看不懂就别说话,别人起码不知道你不懂。
我都不知道你是谁,你算哪根葱啊?别自我感觉良好,抬举你自己。我说那帮人,里面还真不知道有你这一号。
一个酒吧主动和李家对决,怎么看都是编的
庭审中公诉人当然要做出一副公诉的样子,法庭辩论中公诉人有意无意的为被告人说话---当然这是个小案子,没有什么人关注,可以糊弄过去。
后来被告人又犯了大案,这个时候没有人敢帮他了
媒体报道同案犯认罪错误的
而是相反,避免串供?
再说,谁说了李天一一开始是争取嫖客身份了,你以为薛蛮子那样的人说的话是真实的?
李律师说的是避免了翻供,而不是说避免串供,请注意。
看不懂别人说啥,就说别人玩文字游戏。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