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和教主说正经的,是拿教主开玩笑,也是拿自己开玩笑,归根到底是拿自己开玩笑。
难道因为你乱丢了垃圾,乱穿马路,我就可以判断你和轮奸犯一样,都不是好人?
都会是从重。比如:
1、多人作案。这比普通强奸对受害人的伤害大的多;李某是否是主犯有待法庭裁定。
2、李某有劣迹。被解除劳动教养才半年,就犯了更大的事;
3、认罪态度不好,当庭翻供。曾有新闻报道“轮流发生性关系”,现在李某声称自己没轮上。
这一点,对是否加重量刑有争议。“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政策是为了降低社会法律成本,但不符合程序正义。不过,我国司法虽然正在从实体正义向程序正义倾斜,目前还是以实体正义为主。
李某既有量刑从轻的条件,也有量刑从重的条件;社会关注度大;李家做的是无罪辩护,若判有罪很可能上诉、二审。因此,法官有不小的压力,要想一判而准,着实不易。所以,我说因素太多,不好预测。
轮奸罪判上十年,不遵守交规可以被罚款。我强调的是价值判断问题,而不是罪大罪小问题!
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是: 管理不严,给同案犯不少串供机会。 给犯人和律师编故事提供了便利。 比如说按规定律师和犯人不能在没监视下单独通电话和交谈,从外面不许给案犯传条子。
李天一开始是在争取当嫖客。说明他上了。
后来变成自己就是睡了一觉, 啥都没做。 这个故事的演变就是因为发现检方没有李天一的精斑证据,梦鸽和律师以为可以往没性行为方向辩论。如果同案犯一起翻供, 李天一就会没罪的。看守所管理不严案犯会很容易串供和变故事。
这个策略的问题是要有精斑的同案犯的配合。那些同案犯经过李在柯的帮助下认识到翻案帮了李天一的忙,对自己没一点帮助。 反过来检举李天一是减刑的正道。所以说梦鸽这SB被人耍了。
检举一个翻案的李天一比检举一个老实认罪的李天一立的功还大。 李在柯事先告诉梦鸽,他的当事人会配合李天一在审判时一起翻案, 然后“改变了辩论的策略”,反过来让他的当事人当庭认罪和检举李天一。翻案的李天一就坐蜡了
然后李在柯就可以吹了:因为他坚守法律才没有出现集体翻供。而不是将计就计,设个套让梦鸽钻
梦鸽要玩花活,就得低调。低调了,公检法才会手下留情。
不过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成了当局 “审薄案” 的烟雾弹,想低调也低不了。 何况当事人还配合着把戏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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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李在珂的短信来往中,有梦鸽信佛一说。
如此事为真,作为军人,梦鸽可以信仰宗教吗?
生活中,纯粹的人是很少的。
那些支持气功大师的将军们要是真相信马克思的话, 就不会相信王宝胜的那些鬼话。
恨不能对这一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加以无尽恶毒的攻击。可偏偏现实又无数次的将你打倒。因为你根本做不到。在庞大的“失足青年”(无所谓男女PS这是你加上的)队伍中总有那么一小撮是镶金边的。她们出入豪车金玉满堂看上去风光无限的样子。这样的“失足”人士你看得起吗?是否有食其肉寝其皮的欲望?你是打上门去?还是蹲在墙角画圈圈?
诚然那样的人你是惹不起的。非但是惹不起,对于那满是春光与风光的生活是否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羡慕,那么一点点的渴望,那么一星星的遐想?别告诉我你没有。你是伟光正的代表那些东西是你唾弃的,是你要打倒的,是你深恶痛绝的。你清晰而深刻的大声说——那些一部戏就能获得几十万上百万酬劳的女明星卖淫 [ luguo ] 于:2013-08-29 11:58:58 复:3912979
也是因为穷困?一支半分钟的广告就能获得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女明星穷得必须卖淫?
不仅是女星,男星可也不少。
啊呀!男星可也不少呢……
你又说——我同情那些在公司在单位靠体力靠脑力一天工作超过十二个小时,每月只有勉强养家糊口的薪水,还总是担心以后会不会得到良好社会保障的普通劳动者们,并深有同感,但我绝不会同情卖淫者和皮条客,也不会认为他们是所谓的弱势群体。
看出来了。你确实不同情。可不同情……那你的情绪是什么呢?
杨女士就是一个被无耻之徒无端强暴之后无力挣扎的女子。整个事件谁听见她的声音了?整个事件谁在乎她的感受了?是谁说她是陪酒女的?!是那个将她打倒之后再叫上4个小伙伴一起的家伙他的母亲。是那个口口声声说着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又把杨女士从工作单位到姓氏名谁甚至身体私密都公之于众的女人。是那个看着被欺负的杨女士因压力太大爆发精神疾病入院治疗,然后留着眼泪说她的儿子心灵很纯洁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是弱势群体吗?!前面有网友也说她是“失足者”的。到底是不是有没有,我不知道呀。可是真的好多人都说呢……这怎么办呢?好多人都听她说的呢……
道德是有底线的。普通人想做到惩恶扬善很难。想要做到善恶明辨也很难。杨女士到底是否有“失足”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很清楚知道谁的声音大谁的话语权更多谁的影响力更大。我可以清晰的分析的出那些话的利益何在。这就够了。
“失足者”从来都没有理由站上道德高地。我也不可能无理由的去同情那些“失足者”。说实话对于事情的真相我一无所知。但我依然鄙视那些自己做了不认还道貌岸然的说别人的家伙。
这个已经是认罪,最后陈述是进一步要求法院宽大
是不是可以说照此类推,1994年辛普森案最大的输家是美国的现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