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物质决定意识’说起 -- terron
1 物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我最近在对很多事物做研究的时候,发现物质决定意识这句话的内涵极其丰富,值得花点时间把自己的这些体会系统的记录下来。
2 我们知道,对同一件事情,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看法差别往往会很大。既然物质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它又决定意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意识不同的现象呢?这本质上是一个物质如何决定个体意识的问题。单个的人了解物质的方法不外乎实践和学习,这里的实践,包括“望闻问切”、社会实践、科学实验等等,总之,是要自己动手、动眼、动脑的“动”一下,而学习,包括听课、看书等等各种方式。每个人的实践方法、学习材料不同,导致个人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差别很大。
实践不同照成认识不同的典型是盲人摸象的故事。
3 人获取知识的方法有两个,即实践和学习,除此之外,并不存在第三种方法,这和一个人是否聪明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一个人轻视实践,同时又不好学,那么即使他再聪明,要想做好一件事情也是不可能的。这个道理虽然简单,但真正认识深刻的人却不多。
知识分子一般而言是善于学习,但是轻视实践的群体,所以这个群体常常被人评价为“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百无一用是书生”等等。一旦知识分子客服了轻视实践这个缺点,那这样的知识分子毫无例外的都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典型的如诸葛亮,王阳明等等。诸葛亮被人视作智慧的象征,其实仔细研究历史,可以发现他在南阳做村夫的时候就饱读诗书,同时拜了当时的名士做师傅,这是他的学习。在赤壁之战后,他做了十年的基层政务工作,我觉得这段实践经历可以算是他后来“相父”生涯的实习期,是他从一个“书生”转变为千古名相的物质基础。
逻辑是个好东西,最近有人说“逻辑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话很有迷惑性,有必要谈一下我的理解。这里的真理,我觉得可以理解为命题,如果这样理解可以成立的话,“逻辑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意思就变成“一个命题的真假,要看它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则为真,即该命题为真理,否则即为假”。这里我不想讨论何为“逻辑”这个概念,我只想举一个例子。我手头有个梨子,那么“这个梨子的味道是甜的”这一命题是否可以用逻辑来推导一下?从实践论矛盾论的角度,要知道梨子的味道,那么必须要自己吃一下才知道。这里的“吃”就是实践,吃完了以后,梨子到底是甜是苦,“这个梨子的味道是甜的”这一命题是真是假,只需要吃一下就轻松的检验了。
4 经验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实践得到的经验,这种称为直接经验,另一种是通过学习得到的经验,称之为间接经验。当然,我的直接经验,可能是别人的间接经验;同理,我们学习得到的间接经验,却又是别人的直接经验。
直接经验比间接经验更深刻,这是实践对比学习的一个巨大优点。中国古代有一句话叫“夏虫不可语冰”其实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一个没吃过梨子的人,无论如何不可能支持梨子的味道。我们固然可以告诉他梨子的味道是甜的,但是,梨子的甜到底是怎么一个甜法,它和苹果的甜,糖的甜有什么区别,却很难通过语言来描述。同样的,对很多具体的事务,大的如治国理政、带兵打仗,小的如研发团队的管理,如果没有实践,仅仅只依靠间接经验,那要做好是不可想象的。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脑海中都会浮现出“纸上谈兵”这个成语吧?
直接经验比间接经验好,但是它也有缺点,那就是太“贵”了。上帝很公平,任何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除了吃喝拉撒,每天用于工作的时间一般就是8小时,这就决定了人能直接做的事情总是很有限的,即使他身怀绝技,什么都能做会做。
间接经验从成本来说,总是很便宜的。一本地摊上十块钱买的盗版孔子语录,阅读完一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可里面包含的是却是孔子大半辈子的社会实践总结,比如关于教育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等。如果不学习,很多老师虽然天天在做教育实践,但要领悟到因材施教我觉得还是不太容易的。再比如现在随便一个读完小学的人,总能掌握乘除法的运算规则,但如果没人教自己去研究,有多少人自信能很快总结出来呢?西人有言,不要重复发明轮子,从某种角度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间接经验不仅很“便宜”,它的作用也十分巨大,诠释间接经验作用最好的一句话就是牛顿的那句“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牛顿所说的巨人肩膀,指的就是间接经验。
5 获取间接经验有很多种方法,如果对某个领域一无所知的话,找一个好老师上课和辅导的话是最好的方法。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阅读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效率最高,没有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选择什么样的老师和什么东西阅读,是上述学习方法的关键,尤其是在没有任何相关直接经验的情况下,选错了老师,读错了书,造成的损失将更加巨大,毕竟有个词叫先入为主,比这个词更可怕的还有一个叫做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的两条定理。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是在数学界以外最著名的定理之一,包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它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它指出了系统一致性和完备性的不相容性。大白话的说就是,如果老师教的理论自身没有矛盾(系统一致性),那么,第一,总有很多命题既无法用老师教的理论证明,也无法证伪;第二,老师教的理论本身无法证明自身是正确的。“先入为主”加上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全世界有那么多完全针锋相对的理论都拥有各自众多的拥趸,这是因为这些理论可以在自身体系下“合理”解释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做到完全逻辑自洽。举个例子,无神论、一神论和多神论都有一套证明自身正确的理论体系,这种现象的存在就是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的生动体现之一。还有一个常见的例子是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或者不善不恶还是有的善有的恶,这些说法都有一套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证明自己是对的,大家相信哪个理论,有时候完全取决于你先学习到哪个理论。
6 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出发,就衍伸出了命题正确性判定方法的问题。
同一个事物,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然后都还有自己的道理,看起来逻辑也都自洽,那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呢?我的答案是实践,我们应当在实践中去检验各自的理论,看实践的结果与理论预测的结果是否一致。
从做事的角度,一个好的理论,必须至少具备两点,第一是可以解释现象并逻辑自洽,第二,可以指导接下来的实践并预测实践的结果,即可证伪。第一点中“解释现象”的“现象”指的是之前人们实践活动得到的结果,这是任何理论的物质基础,而“解释现象”指的是根据之前实践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进而得到结论的过程,“逻辑自洽”是我们对结论的要求,如果结论本身逻辑就有问题,则说明结论不完善,还需要修正。第二点是我们学习研究的目的决定的——我们学习研究的目的是在于改造世界,发展生产力。如果总结出来的结论不能指导实践,或者不能预测下一次实践的结果,那即使结论再正确,那对我们要进行的事业有什么用呢?最典型不符合第二点要求的总结是类似“这一切都是神的旨意”这样的理论,它固然可以完美的解释现象,也逻辑自洽,但对于我们的事业,这样总结的作用又在哪里呢?
于我心有戚戚焉。
那时该怎么办?呵呵。
这里的意思是说:究竟是实践的意义更高,还是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更高?
如果可以,我很想问一句话:物质是“客观实在”的——这里的客观实在是什么意思?有啥定义没有?
1 应该还是实践的意义更高。事实上从我的了解,很多物理学家不一定就是唯物主义者,最典型的例子大概是牛顿吧
2 客观实在是啥意思,我个人的理解是客观与主观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客观实在的意思就是它不依赖于人在主观上是否承认它,它就在那里。
我最近也正想发一些和你的思考内容近似的帖子。可是我权限不够,连新兵营地也进不去。链接在这里:http://www.cchere.com/article/3960311
(1)我也认为实践和经验的意义更高。(2)我也承认主观和客观是相对的,也承认“客观实在的意思就是它不依赖于人在主观上是否承认它,它就在那里”这句话的解释。
但是,关于“客观实在性”的问题,现在在物理学的研究实践中,似乎已经在接受考验了。你可以参照一片科普读物:《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史话》。
其中相关的探讨是光的波粒二相性。光,有时表现出波的性质,有时表现为粒子的性质。波和粒子,一向是被视为相反的“特征”,那么光的客观实在性到底是什么?
然后是光的《延迟选择实验》,其中有个推论倾向于认为:光的某些物理特征,在被观测的那一刻才成为现实。如果这个推论被接受,那么所谓无论“主观上是否承认它,它就在那里”这个结论就被废掉了。
您可以留下我的文章,不知我能否顺利发完;但是所探讨的内容,应该都是在同一领域之中。
我也是前段无意发现还有这样一个奇妙的试验才开始重新学习量子力学的,以期找到物理学家们对这个试验的解释。
印象里霍金的大设计还是<果壳中的宇宙>里提到过这个试验,但是很遗憾,他似乎没有很认真的做什么解释。至于还有一些别的科普类介绍量子力学的书籍,对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很有价值的论述。
总之,我到最后也没完全弄明白这个试验是怎么做的,以及应该怎么解释合理。
我本身是坚定的唯物论者,这是因为我研究哲学方法论的目的在于从中找到改善和提高做事情本领的方法,唯物论从这个角度看,对我而言是最有用的,这大概也算是一种信仰吧。
“光,有时表现出波的性质,有时表现为粒子的性质。波和粒子,一向是被视为相反的“特征”,那么光的客观实在性到底是什么?”
光的客观实在性就是“有时表现出波的性质,有时表现为粒子的性质”,即所谓的波粒二相性。 这个是“实践和经验” 。 “波和粒子,一向是被视为相反的‘特征’” 是主观的总结。 不能迷惑光的客观实在性。
“主观上是否承认它,它就在那里”这个结论怎么就被废掉了呢? 事物是广泛联系的,并在这联系中体现它们的特征。 “光的某些物理特征,在被观测的那一刻才成为现实。” 就是事物客观性的表现。 观测是一个客观行为,是一个客观存在作用于另一客观存在的具体行为,不是主观的。 这个和“光的某些物理特征,在被主观想到的那一刻才成为现实”是完全不同的陈述。 这个关于光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的不过是“不存在所谓的孤立存在的光的物理特征” , 很客观,很合理的一个结论嘛。
实际上,光的波粒二象性基本可以认为是“客观实在”的。
让我困惑的是所谓光的延迟选择实验,确实蛮奇妙的,不知道你是否有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分享的。
有了定义,就好说话了。
比如,电子有自己的物理特征,比如位置和动量。按照前面terron提供的定义:“客观实在”就是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观察,位置和动量两个特征都得存在于电子上。
可是根据量子灵论的“不确定性原理”,这两个特征是彼此矛盾、无法同时精确测定的;而且,你想测定其中哪一个物理量,取决于你的测定方式。测定方式应该是主观层面可以决定的事情了。
任何人都可以试着给出一个“客观实在”“客观性”的定义,然后看看量子理论是否承认。呵呵
测量时那些物理特征的状态不是“在被观测的那一刻才成为现实”,而是在被观测的那一刻以后就不再是现实了。
专业物理学者写的
http://www.cchere.com/article/2350444
无论是不是要引入意识,但是任何解释,都要承认:在观测之前,一个光子的存在状态,大概只能是不确定。你不能确定他存在于哪条路径(空间位置),同样的还有“不确定性原理”所包括的全部特征。
客观实在性如何解释这个问题,以及如何看待“实践”的意义,这都是需要思考的。“信仰”有个“信”,信是“相信”的意思。相信,是你无法彻底肯定,只能“选择性”的做出肯定。所以,信仰是无法大于“实践”的。如果哪一天实践证实了糖是甜的,那么你之前无论多么相信糖是苦的,这个信仰都要放弃。这是我之前为什么问你“实践”的意义对你到底有多高。
体现在“光的客观实在性到底是什么?”这个疑问上。
经典马克思主义对物质的定义有三个关键点:1)独立于意识之外,2)不以意识转移,3)能为感官感知。任何标准教科书对“客观实在”都是如此定义。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属性,不存在“这样的”客观实在性或“那样的”客观实在性。从形式逻辑上讲,“光”属于“物质”,则“光”的属性——无论波性还是粒子性——都不是“物质”的必要条件。
所谓“实践的结果,发现物质不具有客观实在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是不洽的,因为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什么什么”无法被感知,因此也无法参与实践。当你认为实践和经验的意义比客观实在更高的时候,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就是“掉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
所以得确定你对“客观实在性定义”的探讨是不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体系内,还是抛开它另搞一套,或者只是片面、机械地理解。比如基本忽视物质定义的第三点。
7 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好方法,把理论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就产生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案和理论不一样,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可能有很多方案,但能被实际采用的只能是一个或两个。这就产生了一个最好的方案是什么,它又从何而来的问题。
首先,一个好的方案必须是逻辑上没有漏洞的,方案本身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其次,好的方案必须列出分析问题的依据,对方案的制定者而言,问题的依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描述。这一点就决定了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
再次,好的方案必须明确指出问题包含的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
然后,好的方案必须对方案实施以后的形势发展做出预测。
最后是根据“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的原则,详细列出主要矛盾的解决办法。
举个最好的方案来说明吧。
《论持久战》是主席的经典著作,也是我推荐朋友读毛选时最优先推荐的三篇著作之一。我对《论持久战》个人的感受就是这部伟大的著作充分体现了主席“穿越帝”的风采,他的文章发表在抗战初期,可是却完美的预言了整个抗战的最终走向,并且这个预言是公开发表的预言。不仅共产党人能看到,国民党人也能看到,不仅中国人民能看到,日本鬼子也能看到。虽然大家都看到了,可还是不得不按照主席的预言在按部就班的“表演”,胜利者按照预言走向胜利还说得过去,失败者也按照预言走向失败就很神奇了。我觉得《论持久战》最宝贵的是在于它精辟入里的分析。读完论持久战,我的感觉就是主席的预言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事实基础上逻辑分析推理的必然结果。下面,我结合论持久战来说明好的建议的四大要素。
逻辑没啥好说的,通篇立论有理有据,分析推理逻辑严密。
第二是摆事实。论持久战中详细论述了中日双方四个“互相反对”的特点,并且用一句话做了总结:中日战争不是任何别的战争,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书中着重指出,这样的一个事实,就是论持久战所有分析的依据。
第三是主要矛盾。从中日双方四个“互相反对”的特点出发,论持久战中断言:“持久战的抗日战争,将在人类战争史中表现为光荣的特殊的一页。犬牙交错的战争形态,就是颇为特殊的一点,这是由于日本的野蛮和兵力不足,中国的进步和土地广大这些矛盾因素产生出来的。”这里指出了日本方面虽强大,但兵力不足与野蛮导致其无法征服一个进步和土地广大的中国,这就是抗日战争中日本方面的主要矛盾。而对中国而言,敌我双方巨大的力量差距是主要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无法速胜,也决定了中国只能采取持久战的策略与日本周旋,直至胜利。
第四是预测。论持久战是这样说的:“中日战争既然是持久战,最后胜利又将是属于中国的,那末,就可以合理地设想,这种持久战,将具体地表现于三个阶段之中。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不能预断,但依目前条件来看,战争趋势中的某些大端是可以指出的。客观现实的行程将是异常丰富和曲折变化的,谁也不能造出一本中日战争的‘流年’来;然而给战争趋势描画一个轮廓,却为战略指导所必需。所以,尽管描画的东西不能尽合将来的事实,而将为事实所校正,但是为着坚定地有目的地进行持久战的战略指导起见,描画轮廓的事仍然是需要的。”
第五就是解决主要矛盾的办法。论持久战中说:“以上说的,都是说明为什么是持久战和为什么最后胜利是中国的,大体上都是说的’是什么’和’不是什么’。以下,将转到研究’怎么做’和’不怎么做’的问题上。怎样进行持久战和怎样争取最后胜利?这就是以下要答复的问题。为了这个,我们将依次说明下列的问题:能动性在战争中,战争和政治,抗战的政治动员,战争的目的,防御中的进攻,持久中的速决,内线中的外线,主动性,灵活性,计划性,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歼灭战,消耗战,乘敌之隙的可能性,抗日战争的决战问题,兵民是胜利之本。”